零件精度较高,有一些复杂的内部结构,加工耗时会比较久,这就意味着他们有漫长的等待时间。
纪让礼坐在电脑前,趁这个时间打开了另一份实验数据表,这是他们下阶段要实验的东西,目前还只有框架雏形。
前期准备换温榆来填写的话,大概得先花上两天时间啃资料,但纪让礼并不需要,他看起来对这些早已经非常熟悉,在填写的过程中很多时候甚至不需要思考。
这算不算家庭背景的优势?
从小对这方面耳濡目染,起跑线就比普通人前进了一大圈。
而纪让礼的优势又何至于此。
温榆坐在纪让礼旁边的椅子,面前的电脑没有开,他伏低趴在桌上,小狗一样面朝着纪让礼的电脑瞧。
瞧着瞧着,眼神就从电脑溜到了人身上。
心血来潮地,他喊:“纪让礼。”
纪让礼淡淡应了声,视线短暂离开电脑从他脸上扫过,又回到文档。
温榆抬起一点下巴,仰视着问他:“毕业以后,你是会进自己家的公司工作对吗?”
纪让礼:“问这个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是随便问问。”温榆又问:“会吗?”
纪让礼:“嗯。”
温榆哎了一声,没再说什么,垂下眼,下巴重新搁回臂弯。
果然,这样的情况即使谈了恋爱最后也肯定会分开。
不同的国籍,家世的差异,在学校时还好,一出校门差距只会越来越大,各种现实问题层出不穷。
何况中国和德国离得太远,妥协方要付出的代价特太巨大。
他为这些感到失落,念头一转,又很快演化成为更深一层的沮丧。
想什么呢。
根本没有机会为这些苦恼。
他连经历分手季的资格都不会有,因为他和纪让礼根本不可能谈恋爱。
电脑屏淡淡的蓝光映在他脸上,从纪让礼俯视的视角,可以看见他的脸颊被挤出肉感微微嘟起,鼻尖圆润小巧,往上是一对睫毛浓密的眼帘,以不规则的频率慢慢扇动。
他将屏光调暗了些,温榆的脸就暗了点,他将背景预色换成粉调,打在温榆脸上的光就变成了粉光,色泽类似甜甜圈中间夹着的淡草莓果酱。
温榆完全没有发现屏幕光时有时无的变化,只是沉浸在自己天马行空的臆想里,身上被披上一件外套时还没回神,直到视线被再熟悉不过的帽檐遮挡住。
“困了就睡。”
纪让礼收回手,说话时眼睛也一直盯着加工进度,专注得像从未移开过:“时间还早。”
外套和帽子都还残留着纪让礼的温度,温榆被包裹在其中,恍惚以为身体和精神一起像回到了最舒适的巢穴。
他想起那位英国同学的话——很体贴,都不用说,就能让你进入眼下最佳的生活状态。
说得一点没错。
可是纪让礼的优点又何至于此。
他还可靠,情绪稳定又实力超群,不管什么问题到了他面前都会被一再弱化,最后迎刃而解。
细心,耐心,会给自己十成十的安全感,看起来脾气差不好相处,了解之后就会发现根本不存在什么脾气差,再没有人比他更好相处。
自己所有情绪变化好像都逃不过他的法眼,安慰起人来口是心非,那张好看的嘴巴里鲜少能有好听话,却从不会组织出任何让他难堪或者难过的话,
也许有一点掌控欲过度,但对于习惯了遇事逃避,习惯了把自己常放在被动位置的温榆来说,这恰恰是最完美的相处状态。
他接受纪让礼对他所有的安排,喜欢对他亦步亦趋,喜欢被他牵着鼻子走,这是基于全身心毫无保留的信任,信任纪让礼所做的每一件事对自己来说都是最好。
太依赖现在的一切让他对必然到来的分别产生抵触,于是想和纪让礼继续呆在一起,希望相处的时间可以长一点,再长一点……
最好无限拉长,想和纪让礼一直呆在一起。
要是纪让礼真的是他男朋友就好了。
他埋下脑袋,深深地,用力地吸了一口不属于自己的气息。
此刻的沮丧不足以催生眼泪,却能让他陷落在自己灰色的小世界,顶着头顶濛濛雨垂头丧气,将不可言说的委屈和不甘都默默嚼碎咽下去。
怎么办。
他好像是真的喜欢上纪让礼了。
***
俞思:【我知道呀。】
俞思:【你喜欢他,这不是很久之前就有苗头的事情吗?上次聊天时我们刚刚讨论过,你就忘啦?】
俞思:【你是成年人了,爱情来临是好事,开心一点。】
温榆:【要怎么开心呢?】
温榆:【我是喜欢上他,他却永远不可能会喜欢我。】
事情想通了比不像通还要难受。
纪让礼几乎是完美的,完美到就算全世界都喜欢他也在情理之中,可是自己呢?
无父无母的孤儿,胆小,懦弱,一到人前就紧张,说难听点就是上不了台面,解决问题的能力微乎其微,从小吃得哑巴亏比吃过的饭还要多。
思来想去也没有什么长处,唯一脑子还算灵活,可纪让礼也不笨不是吗?
这么看来,这大概是一场注定无望的暗恋。
偏偏他们还住在一起,还要一起上课。
抬头不见低头见,就意味着要保持对视时脸不红心不跳,还要努力掩藏不能露出一点马脚。
一想到要每天看着喜欢得要命的那个人在自己眼前晃,而这个人永远也不会跟自己产生超越友谊的任何交集,温榆就觉得人生极致灰暗。
还有点想捏爆这个世界。
俞思:【为什么不可能?】
俞思:【小榆,你应该相信世界这么大没有什么是绝对不可能,适当的质疑可以发现新世界,你不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喜欢上一个男生?】
温榆:【……】
温榆:【因为他跟我不同。】
温榆:【他是一位钢铁直男,非常抵触同性恋。】
俞思:【你是同性恋吗?你只是恰好喜欢上了一个跟你性别相同的人而已。】
俞思:【何况你那位姓董的朋友不就是吗?】
俞思:【我记得他来找你时你还曾探过你室友的口风,结论似乎不是这样。】
温榆:【所以我当时相信了。】
温榆:【但是后来我从他最好的朋友那里听说了一些事,才知道原来他是很讨厌同性恋的,当时会那么说,可能只是想在我朋友面前给我留面子吧。】
是非常偶然地一次听莫里茨说起,曾经有一个日本男人为了接近纪让礼,把自己伪装成直男并且性格礼貌内向,在纪让礼疏于防备时半夜脱光爬上他的床。
结果当然是被纪让礼毫不手软丢出房间。
听说这不是纪让礼被骚扰的唯一一次,却是众多骚扰中最骚扰的一次,堪称纪让礼厌同症加重的罪魁祸首。
俞思:【可那些都与你无关不是吗?】
俞思:【他对你好的程度无论从哪一国家的习俗来看都不止于简单的朋友界限,这是仅从你的转述就能得出的结论,而你是当事人,应该看得更直观才对。】
温榆:【他本身就很好。】
俞思:【那他是对周围所有人都像对你这么好吗?】
俞思:【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些关于你们的流言又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只讨论他和你,而不是讨论他和别人?】
俞思的文字表达出清晰明了的思路,那是温榆完全没有自信胆敢去设想的思路。
但是不得不承认,当这个逻辑被客观摆放在眼前时,他受到不轻的蛊惑,并且可耻地心动了。
唯有根深蒂固的顾虑性思维仍在挣扎,他总忍不住把事情往最坏的一面想:【也许只是因为我是你的室友而别人不是呢?】
俞思:【你难道不是他亲自挑选的室友吗?】
俞思:【你看,从他看见你名字的那一刻起,你对他来说就已经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了,这意味着你完全可以成为他的任何一个先例。】
先……例?
这个词有很神奇的魔力,仅仅是看见,温榆就感受到心脏在被破土的期望所牵引,在激昂地回应,跳动越来越快。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