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蒋贺之终于彻底展颜。
不待对方多跟自己道声谢,蒋继之马上厌烦地闭上眼睛,再次挥手撵人:“躝开啊,情种。”
盛宁关上浴室的门后,周晨鸢就坐在厅里落着灰的地板上等,老金则坐在他的对面。那柄古董裁纸刀瞧着价值不菲,用着又趁手,他藏它于腰间,也干干等着。
周晨鸢垂着头,沉着脸,一会儿魂游象外黯然神伤,一会儿又摩拳擦掌急不可耐。老金几度开口欲劝,都被对方用恶狠狠的目光堵了回去,最后只得无声地望住他。他突然想到一个或许不那么妥切的比喻,这个年轻人就像在产房外祈盼新生儿降生的父亲。
老金尚年轻时就跟着周嵩平,说是看着周晨鸢长大也不为过,他其实不明白,好好一个英俊有为的大小伙儿,多的是年轻漂亮的姑娘为他争妍斗媚,怎么突然就弯了?但凭心说,若非立场不同,他实在不愿意讨厌这个叫盛宁的检察官,相反,他也认同这么个腌臜晦暗的世界,应该多些这样的年轻人——去燃烧,去殒身碎骨,去化作自古忠良多好撞柱而亡的那滩血。
想着,他长长叹了口气。
“老金,”这一叹倒令周晨鸢回过魂来,他蓦然向老金抬起脸,问他,“你跟你老婆是怎么认识的?”
“嗨,”老金一愣,继而笑道,“以前一个单位的,领导做媒,就将就着过了。”
“你是不是很喜欢她?”周晨鸢继续直着眼睛发问。
“老夫老妻了,”老金几乎要被这份认真逗笑,他努力克制住自己过于不庄重的表情,说,“你们年轻人不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么,都这么些年了,生活里只有鸡毛蒜皮了,哪儿还谈得上什么‘喜欢’?”
“反正闲着,”许是干等太无聊,周晨鸢看看时间,又对老仆下令,“说说你的鸡毛蒜皮,想听。”
“嗯……”老金翻着一双不大不小、皱皱巴巴的眼睛回忆了一下,“前两天背上起了个火疖子,又疼又痒,自己在那儿瞎抓乱挠,被我爱人看见了,她一边骂我‘耗子尾巴生疮儿’没本事,一边又拿火烤了烤缝衣针,小心翼翼地替我挑了,挤了脓上了药……还有今天早上出门,她拦着说我领子上有黄垢,显邋遢,给我又火速地熨了件洗干净的,非让我换上……”
真的都是些鸡毛蒜皮,可周晨鸢竟收起眼里常年带着的淡淡的轻蔑,一脸神往地听。他听着听着突然咧嘴憨笑,很孩子气地亮着眼睛赞叹:“真好。”想了想,他又问:“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这个“接下来”该是指他们父子潜逃之后。
“蒙周省照顾,这些年攒下不少钱,儿子儿媳在新西兰生活得挺不错,出得去就跟爱人一起投奔去,也吃吃汉堡包,喝喝洋墨水。”
“新西兰的农场文化挺出名,我在美国读书时,班上有个来自新西兰的学生家里就经营着100多英亩的农场,偶尔听他提起农场生活,觉得有意思。”不顾一个思想传统的老直男听不听得惯,他开始满面憧憬地自言自语,“这几天我总在想,去美国后,我就跟盛宁找个人口不多的小镇,一起经营一家家庭农场,春天种草莓、秋天摘南瓜,再养一些侏儒山羊迷你牛,小小只特别可爱……他是个圣母心泛滥的人,应该会很高兴吧……”
老金听得全身汗毛倒竖,心道不可一世的周省长若知道自己的儿子一心只想当个种果蔬养牛羊的美国村汉,只怕要当场呕出一口血来。
但他很快就从这双明亮又阴鸷的眼睛里辨出来了,这孩子的血与髓里既有父亲的狠,也掺着母亲的痴。
小时候的周晨鸢真是哪儿哪儿都好,人见人道一声懂事可爱,突然某天就变了,就被不知打哪儿蹿上来的一股恨变得面目全非了。
身为大领导的心腹,老金其实见惯了迈不过美色之坎的贪官们,养着小三小四小五者比比皆是,周嵩平从头到尾也就盛艺一个,已是善莫大焉了。而那些贪官的原配正房也大多睁一眼闭一眼,从没有一个人像周晨鸢的母亲那样,只因发现心上人背叛了爱情,就毅然决定结束生命——
还是那种最凄艳最惨烈的结束法。
她躺在浴缸里割了腕,在救护车及时赶来之前,就在泪流满面、几近崩溃的亲儿子面前断了气。
“怎么这么久……”从卫生间方向飘来了一丝丝血腥味,渐渐浓酽如织网,周晨鸢突然从一场酣甜的美国乡村梦里醒过来,意识到了不对劲。
他迅速起身,健步而去,来到浴室门口敲了敲门。
“宁宁?盛宁!”门内依稀传来沥沥水声,但敲门、呼喊都没人回应。他拧了一把门把手,竟从内部锁上了。血腥味愈发浓重,不安感愈加强烈,他试图用肩膀把门撞开,一下两下未果,又改为脚踹,一脚两脚,终于成功。
鲜红的水流已经漫出浴缸,触目惊心地淌了一地。
盛宁半躺半坐于浴缸,歪着脑袋倚住身侧一爿冰凉的瓷砖壁,大半截单薄的身体就浸泡在温热的血水中。他左手腕上的割伤正在水中狞笑,腹部的伤口也再度崩裂流血,见过一滴墨在水里洇开的样子吧,慢慢化作蔓延的云朵或者盛开的花——可早不是那样了,这一池血水跟鲜血无异。
以往盛宁虽脸色苍白,却因容貌顶顶美,总透着股莫名的谁也不可及的鲜妍之感。但此刻,他的面孔完全褪了色,嘴唇也干涸泛青,浑身上下,只余一片冰冷灰白的死气。
浴室内弥满的血腥味瞬间呛出了周晨鸢的眼泪。他屏紧牙关,浑身颤抖着将盛宁从浴缸中抱出来,小心翼翼地搂在怀中——多少年前,他也这样绝望又不舍地搂住自己的母亲。
盛宁双眼轻闭,神态恬静,也跟那时的母亲一样,好像只是睡着了。
“盛……盛宁……”回味着方才这人的吻,嘴唇如此柔软,唾液如此甘甜,态度如此驯顺,周晨鸢竟有些哀怨地呓语,“你不是接受我了吗……你不是愿意跟我走了吗……”
“周公子,别管他了!”活人带走都不容易了,带个死人更不可能。老金赶紧扯他胳膊,拼命呼喊,“人都死了,我们赶紧走吧!”
但周晨鸢置若罔闻。一声“人都死了”令他想起查探盛宁的鼻息——他伸出手,止不住地战栗,万幸,竟还有极其微弱的一线气息。
“还没有……还没死……”他先是狂喜,又转瞬大悲。他一边哭得滂沱泪下,一边用先前扯落的红色检察领带替盛宁包扎手腕,但他很快发现,一条领带根本止不住血。
“周公子,你先走,等你上车我就打120,生死有命,就看盛检的造化了。”知道周晨鸢不可能弃此人而去,老金退而求其次,不住地劝,“周公子,快去码头吧,不能再耽搁了!”
“来不及……来不及的……”盛宁的面孔与记忆中母亲的面孔乍然重叠了,周晨鸢早已神志迷乱,此刻只想避免悲剧重演,只想豁出一切留住一回自己深爱的人。急救车赶到现场得花上十来分钟,他茫然地摇摇头,忽然又用血淋淋的手揪住老金的衣领,失控地冲其咆哮,“去医院!现在就去医院!”
“行行……那等路上路过哪家医院……”老金还想,甭管路过哪家医院,直接把人丢大门口就行了。
“不,钟山北院……”周晨鸢再次垂目望向怀中的盛宁,失魂落魄地喃喃道,“只能去钟山北院……”
只能去钟山北院。因为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盛宁早是医院里的常客了,因此周晨鸢很清楚,输液输血等常规的治疗手段都没有用,只有他提前储藏于钟山北院的凝血因子才能止血。
“好好!”老金只得再退一步。他干司机数十年,知道三甲医院必定人来人往,但钟山北院附近有条小路,幽僻人少。他说可以把人送到那里,再打电话通知医院的人前来接人救命。他说,“这样我们可以不被人注意地顺利离开,也不会耽搁盛检的救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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