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气虽然像是抱怨,但Owen看上去并不介意。
“抱歉,”叶庭说,“我不大习惯跟不熟的人聊天,只能过来找你了。”
Owen伸出手拍了拍叶庭的肩,表示愿意把他从陌生人里解救出来:“对了,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是网络安全工程师。”叶庭说。他那些身份不明的黑客朋友要是听到这话,肯定要笑掉大牙的。
Owen很感兴趣:“听起来很有前景,我的电脑前几天莫名其妙中毒了,到现在还没法开机。里面有很多工作资料,真是个大麻烦。”
“可以拿给我看看。”叶庭说。
“那太好了,”Owen说,“还是有老乡好啊。”
叶庭笑了笑,问他是做什么的。
“我是插画师。”
叶庭愣了愣,沉默下来。这突然的中断让Owen感到疑惑:“怎么了?”
“你和我弟弟的工作有些类似,”叶庭说,“他画绘本。”
“是吗,真巧。”Owen看上去没被触动,绘本所需的绘画技巧相对比较低。
叶庭问:“你都画些什么?”
谈到自己的艺术,Owen展露出了真正的激动。那些平易近人的招呼和夸赞都是社交辞令,算不得数。真实的情绪是可以从眼睛里看出来的。说起曾经的作品,Owen的眼睛闪闪发光。
“我们下楼去吧,”Owen说,“我直接拿给你看。”
叶庭欣然从命。两人爬下消防梯,来到公寓的书房。这里被布置成了画室,墙上挂着裱起来的画,墙角斜靠着画板,几个立起来的架子上也搁着画,因为被布蒙起来了,叶庭看不到内容。
他的视线已经被墙上的画吸引过去了。
画面的中心是一个人,或者说一具尸体。他的身体被仔细地剖开,内脏展示在外。鲜血从尸体的切口处缓缓流淌,汇成一片鲜红,与黑色背景形成强烈对比。细节描绘之精细,好像一篇科学的解剖报告。
画作的最下方写着:Anatomy of Death。
Owen着迷地看着这幅画:“很美,不是吗?”
第30章 北京 12岁(23)
文安的手术很成功,不过骨骼还会持续发育,医生提醒一家四口,最好每年来医院检查一次,防止髋关节生长后再度发生错位的情况。
但至少现阶段,文安的髋骨恢复到了正常角度。在宏图班开学那天,他已经开始复健了。
叶庭没法一直待在病房,但每天放学后会来看他,陪他在减重步态训练仪上进行锻炼。
每次叶庭来的时候,文安都会问:“学校,开心?”
叶庭之前放学的表情给他留下了阴影,他总觉得学校是个不好的地方。
叶庭每次都说开心。他仔细观察着叶庭的表情,好像确实比之前轻松了,看来这个学校没有上一个可怕。
他又让叶庭告诉他学校发生的事,整天待在病房里太闷了,听听别人丰富多彩的生活,就好像自己也经历过一样。
其实叶庭的生活并不丰富多彩,不过他还是认真汇报了。
首先,学习方面,他从一名学霸光荣地沦为了倒数第一。
宏图班的老师讲课飞快,好像生怕学生理解他的话一样。同学个个多才多艺,乐器、编程、歌舞、演讲、机器人、数学竞赛,一天似乎有五十个小时可以用。
太可怕了,这群人根本就不休息。一放学就立刻奔赴各个辅导机构。周末上竞赛班,假期去集训,比生产队的驴还勤快。
叶庭试图与这股滔天巨浪做斗争,结果被轻而易举地拍死在沙滩上。
第一次周考,叶庭的语文就考了48。虽然他的文学素养确实堪忧,但不及格还是第一次。看着惊心动魄的红笔印记,他感到十分屈辱。
为什么要考比课本难一倍的文言文和诗歌?他怎么知道“先期汗漫九垓上,愿接卢敖游太清”是要表达“隐退幽居之愿”,“朋友数,斯疏矣”是说不要对朋友过分唠叨?正常人看了都觉得这是说朋友的数量少吧!
他觉得自己是正常人,同学都是变态。
变态。
“别急嘛,”冯诺一说,“你考这个分数是正常的,人家在暑假提前把课上完了,你在医院做护工,怎么跟人家比?”
真会安慰人。
“努力了就好,”冯诺一接着说,“卷不过就不卷了。咱又不是天才,干什么都干得好。这么大好的年华,找点自己感兴趣的事,做好那一件就行了。”
叶庭看着桌上那本《9岁开始学Python》,点了点头。
冯诺一把自己的旧电脑送给了叶庭。买新电脑当然不是难事,但冯诺一隐约察觉到,这孩子对他人的好意会心生惶恐,所以最后选了一个折中方案,减轻他的心理压力。
每次在冯诺一那里上完课,叶庭就把电脑拿出来,对着教材一个一个敲代码。现代社会太可怕了,他13岁开始学编程,已经晚了4年。
在家长的放养风气下,到期中的时候,他的成绩毫无起色,依旧垫底。
这就是学习方面的基本情况。
文安对此不做评价。他没上过学,对成绩、排名、考试、升学毫无概念,也不知道北京疯狂内卷的教育现状。
叶庭接着又报告了社交方面的情况——他又惹上了麻烦。
真是一点都不令人意外。
他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好像自己天生是个霉运磁铁,站着不动都会有人碰瓷。他不交朋友,不参加集体活动,不讨论题目,以互不干涉确保生活的平静。他在班里唯一的存在感,就是换水——因为力气大,所以班里的纯净水每次都是他搬上来的。
不过,实际也没人会记得换纯净水的人是谁,所以他是个无人在意的边缘人。
这样挺好的,没有往来就不会产生感情,没有感情就不会受伤,叶庭很满意这种状态。
然而命运这个混蛋——混蛋!——用一节体育课,轻而易举地击碎了他的幻想。
当时,他们的体育老师——也是十七中篮球队的教练——正准备进行第一次模拟篮球赛。
他们和十班同时上体育课,因此老师安排班里的男生和十班打对抗赛。
本来嘛,体育赛事的精神就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更何况宏图班的学生普遍比十班小一两岁,个子矮一截,腿也短一截,能让球碰到篮筐就不错了,这场比赛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
然而他们班的班长兼临时队长兼话痨兼事儿精杜一平先生,显然不这么认为。
他一往无前的劲头,好像这不是班级对抗赛,是奥运会选拔。输掉的后果也不是淡然一笑,是丧失男性尊严。
于是,叶庭被嘹亮清晰的吼叫声刺痛了耳膜。
“后面有人!长没长眼睛!有人!”
“篮板!快抢篮板!”
“犯规!那是犯规!”
“跑起来!发什么愣呢!跑起来!”
“给我!把球给我!”
他话多的让叶庭心生焦躁,而且杜一平虽然是篮球爱好者,但显然属于叶公好龙,肚子里一堆理论,上场菜的要死,还喜欢瞎指挥。
不过,这毕竟只是个班级对抗赛,而且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所以他让叶庭传球,叶庭就传了。
然后,篮球砸在了杜一平脑袋上。他捂着额头踉跄了一下,撞上了对面来抢球的高个子少年。对方岿然不动,他被撞倒在地,还顺带把脚崴了。
叶庭不知道传个球怎么会这样。
他发誓,自己只是传球,绝对没有把球往别人脑袋上砸。
他觉得自己传的很准,杜一平一抬手就能接住的。
杜一平显然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他捂着脚大声哀嚎,同时用谴责的目光看着叶庭,就好像被农夫看着自己捡回来的蛇。
叶庭是多么不喜欢惹麻烦的人,所以他向杜一平郑重道歉。
然而杜一平不依不饶,在叶庭扶着他去医务室的路上,一直唠唠叨叨,说那颗球可能对自己的脑袋——多么金贵的脑袋——造成了永久性损伤。而且伤筋动骨一百天,他今后三个月都不能上体育课了,这是多么重大的损失。万一下次还有班级对抗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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