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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城美食录(2)

作者:闻笛解酒 时间:2023-06-24 11:38:47 标签:情有独钟 种田文 美食 市井生活

  林稚刚穿过来时在称呼上闹了不少笑话,害得他好长一段时间不敢随意开口,生怕又说错什么,叫人看出壳子里面已经换了人。

  好在和他一起生活的人,都是一些比年仅十岁的他还要小的小豆丁,和他们的童言无忌相比,他那些口误就算不得什么了。

  转转悠悠,来到一处猪肉摊,林稚问:“请问猪肉怎么卖?”

  卖猪肉的是个皮肤黝黑的年轻小伙儿,正聚精会神地翻看手中的话本,那副专注的模样,让林稚联想到前世随处可见玩手机的低头族们。

  小贩头也不抬地道:“三十文一斤。”

  在本朝,一斤算十六两。如此平摊下来,一两猪肉还不到两文钱。林稚想了想:“麻烦给我来半斤。”

  本朝人并不爱吃猪肉,就连大名鼎鼎的苏东坡先生都曾言:“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

  再加上朝廷严令禁止宰杀耕牛的政策,羊肉成为本朝的肉类至尊,成为招待宾客的上乘之物,猪肉却是无人问津。

  林稚倒是不挑,猪肉牛肉羊肉都可入口,来买猪肉不过是因为价格便宜。

  一听他只买半斤,小贩漫不经心放下手中话本,抬起头时却愣了一愣,好几秒后才拿刀切起猪肉。

  他边切猪肉边寻思:“这人长得挺好看,却啃着馒头,又买了最便宜的肉,还只买半斤,估计家境不是太好,不如……”

  切完猪肉,拿出一截细绳扎紧捆好,小贩将肉推过去,半是好心半是轻佻地建议:“这位小郎君,有没有想过做那种生意?来钱快。”

  林稚正专心致志学习他庖丁解牛的手法,冷不防被这么一问,一时没反应过来,眼睛里透露出迷茫:“什么生意?”

  作者有话要说:

  ①《活在大宋》

  ②参考百度百科

  食用指南:

  ①受圣父,吃不下慎入;会有角色单角头受

  ②仿宋,半架空,内含大量私设,婉拒考据及各种写作指导

  ③攻虽然有厌食症但是身体很强壮

  ④除攻受以外全员直

  关于年龄问题的一个补丁:受十岁穿来,私设十八岁成年可出局(没查到确切资料慈幼局养到成年是多大,但宋朝福利制度相当完善,以及jj未成年不能谈恋爱),受多养了一年多,四舍五入是二十岁。

  给下本《我给反派当师尊》打个小广告,感兴趣的小天使可以戳进专栏看看=3=

  容流微穿书了,穿成一本仙侠文的早死师尊,徒弟是未来的大反派慕雨。

  按照剧情,他在收徒当晚就会暴毙而亡,成为世人指摘反派是天煞孤星的证词,以及反派黑化之路上的垫脚石。

  妥妥的炮灰!

  然而他穿来时剧情已崩,本该死在男主手下的反派慕雨一脸狂恣,手持神兵即将灭世。

  而他的任务是回到过去,除掉反派。

  容流微:杀了就行?好说。

  看到跌坐在地、满身伤痕泥泞的少年,容流微一剑……

  斩断了缚在少年身上的绳索。

  小可怜,先带回家洗干净养养再说。

  *

  这一养就是三年。

  慕雨一改灭世那日阴鸷狂妄的模样,每天修炼打怪,尽管偶尔有些不听话,但不失为一个正直勇敢的好青年。

  容流微:这不也算除掉了反派?

  直到那日秘境遇险,容流微不小心闯入慕雨的心魔幻境,发现对方的心魔,居然就是他自己。

  慕雨从身后拥住他,“既然师尊发现了,帮我解了这心魔如何?”

  容流微:“……”

  他正直勇敢的好徒弟去哪了!!

  烈性张扬美人师尊受x天生杀器桀骜不驯徒弟攻,年下,1v1HE

 

第2章 水晶生煎

  小贩疯狂暗示:“就是……那种啊!”

  见他眼神狎昵地一个劲儿往自己身上瞟,林稚总算明白过来了。

  古代的好男之风吹得旺盛,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皆是趋之若鹜,其中不乏有人以色上位,从此平步青云。

  本朝自然也不例外,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把男风发展出了男姬这一种新形式——这小贩话里话外明里暗里,是想让他也去分一杯羹呢。

  “真要是这么好的话,你为何不去?”

  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林稚拿起猪肉,忙不迭地走了。他边走边吐槽:“跟一个直男说这些,一点都不礼貌。”

  在他身后,小贩挠了挠头,看着他的背影嘀嘀咕咕:“我当然想去啊,这不是人长得不好看吗……”

  对于日后如何在这临安城生活下去,林稚其实早有打算。

  母亲和外祖父做的都是祖传的餐饮生意,手艺十分了得,在市中心开了好几家连锁酒店。只是前世的他却志不在此,叛逆地把大学专业改成了其他。

  谁知,一朝穿到异朝大陆,还是要靠耳濡目染从长辈那里学来的厨艺技能才能生存。

  由此可见,做人不能太叛逆。已经学乖了的林稚提着买来的面粉、大葱、生粉、各种调味料,还有那捆包好了的猪肉,逆着人流踱回客舍。

  赵家二娘正支着腮打盹,就着这个不甚舒服的姿势都睡得挺香,看得林稚有点羡慕——无忧无虑的收租生活,是每个打工人的毕生梦想。

  怕吵醒对方,他悄没声儿地穿过大堂,回到自己的小屋里。

  洗净双手,开始和面。面粉、食盐搅拌均匀,再加少量生粉,这样做出来的包子皮微微透亮,能看到里面饱满的馅料。边加水边揉,直到揉成光滑的面团。

  等待面团醒发的这段时间,林稚开始准备肉馅。剁肉馅没什么技巧,直接拿刀背开剁便是,剁好的肉馅搅拌起来却有几分讲究,要加葱姜汁、黄酒、酱油,最后还要打上一颗蛋清。

  若是再放上些煮完鸡爪、猪蹄的肉冻,吃的时候连汤带汁,味道更鲜美。只可惜现在条件不允许。

  一切就绪,林稚捏起一个小剂子,用手掌轻轻压扁,包上肉馅,一个个码进油锅里。

  没过多久,汤圆般大小的生煎包鼓鼓囊囊地膨胀起来,隐隐透出里面浅红色的馅料,一小碗热水淋下去,“呲啦”一声,香味扑鼻而来。

  最后盖上盖子焖个七八分钟,开盖撒上葱花和黑芝麻,就可以开吃了。

  刚出锅的水晶生煎仿佛一个个雪白的团子,玉雪可爱,包子底被煎得金黄,搭配着嫩绿的葱花和香喷喷的黑芝麻,格外赏心悦目。尝一口,松软可口,汁浓肉香。

  就着一碗紫菜馎饦,林稚吃完了一盘子生煎。

  吃饱喝足,洗干净碗筷,他想了想,到底又重新做了一锅,给赵二娘送了过去。

  赵二娘早在闻到这股香味的时候就清醒了。她正思索着这股鲜香是从哪里飘过来的,就看到林稚端着一盘子生煎馒头走了过来。

  “林小郎君,你看你,这么客气做什么?”话虽是这么说,赵二娘的眼神却一直亮晶晶地盯着那盘小巧玲珑的生煎。

  林稚笑了笑,“很久没做了,自己吃着还行,不知能不能入得了二娘的法眼。”

  “入得了入得了,哎呀,我这老眼昏花的,算什么法眼呀。”

  赵二娘是个会吃的,先咬破一口生煎皮子,把浓郁鲜香的汤汁吸走,接着才慢条斯理地吃起包子,几乎是一口一个。没过多久,一盘生煎便被她吞下了肚。

  她舔舔嘴唇,意犹未尽道:“好吃!”

  林稚在一旁看傻了眼。他有想过对方能吃,但没想到会这么能吃……这生煎做得还是有些少了。

  赵二娘后知后觉有些不好意思:“你瞧我,太久没吃到过这样好吃的生煎馒头了,有点得意忘形……林小郎君,你可别见怪啊。”

  林稚摇头笑道:“不会的。”

  “没想到你看起来细皮嫩肉的,做起这种烟火气的食物还挺在行。” 话一出口,赵二娘就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林小郎君虽生了副好皮相,却是从小在慈幼局长大,自然对庖厨一道了如指掌。就算不食人间烟火,也是五岁之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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