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太香了。
馋,太馋了……
好饿啊!
为什么这么饿!
这种事,越是想忽略,反而越在意。
于是几分钟后,陈霁明就认命地爬起来,吭哧吭哧先给廖初发了信息。
是的,就在前段时间,他厚着脸皮要了人家的微信。
就为了节假日能足不出户蹭口吃的。
为此,他还特意跑去廖记餐馆充了钱……
廖记餐馆是没有会员卡的。
但好多忠实顾客嫌麻烦,往往会一次交好多,随吃随走,没了再充。
几分钟后,手机弹出新消息:
“菠萝油和丝袜奶茶。”
啊啊啊,原来是这个!
陈霁明捶胸顿足,难怪觉得味道这样熟悉!
他之前曾经过做过一个实景拍摄的美妆主题,还专门在南边住了几个月呢!
休息多日的小篮子再次出战,吊着绳子,晃悠悠到了窗边。
果果觉得有趣,还主动抢活儿干。
廖初把篮子拉到室内,看着小姑娘认认真真将菠萝油用餐巾裹成木乃伊状,又放入胖乎乎的奶茶瓶。
包裹的……似乎太认真了点。
他默默地想。
第118章 烧烤
一年四季其实也像极了表盘。
上下左右,对应着春夏秋冬。
只要人没死,表没坏,就那么一圈又一圈,不知疲惫地走着。
如今春日已过,那表盘上的指针,便也继续滴滴答答,顺着往下来。
接下来的,赫然是个明晃晃的“夏”。
这些年气候变化,五月份已经相当暖和。
上午的雨水刚停,中午,大日头就热辣辣地照起来了。
湿漉漉的叶片、花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干。
就连地上颇有规模的几个小水洼,也只剩下一点深色的痕迹。
前面连着阴了三两天,人都有点发霉,傍晚时分,廖初就硬拉着还想继续窝在家里的余渝和果果出门闲逛。
两人一开始做了有关蒸发的实验,后来玩疯了,又搞什么纸锅烧水、瓶口放纸板倒控不漏什么的,折腾得满地水……
正逢周末,好些人都出来遛弯。
大多三五成群,朋友、情侣,更多地还是一家人。
孩子闹,大人笑,合着天边流火一样泼下来的晚霞,又是一日好光景。
落在廖初眼中,就是一片深深浅浅的红黄色。
大多是喜悦的,偶尔有几个灰的蓝的,就很显眼。
走出去几条街,愕然发现,竟然已经有烧烤摊子了。
小灯泡串儿被固定成大大的“串”字,隐隐透着点儿得意。
天还没黑,灯泡也没亮,可看见这招牌的人,却似乎已经看见了烤炉冒出来的白烟、肉串儿上滴下来的油……
烧烤摊子,堪称神奇的存在,夏冬两季尤其兴旺。
果果近来已经学了不少字,见了那个大大的“串”,就显得很兴奋:
“好大哦!这是做什么的?”
这种小摊大多是夫妻档。
时候还早,摊子没开张,三十来岁的汉子就带着媳妇儿穿肉串。
果果好奇,吧嗒吧嗒跑过去,小心翼翼地蹲在人家面前,“这是做什么呀?”
老板就笑,“烤肉吃。”
烤肉!
这个我知道!
好香的!
果果吞了下口水,“我舅舅也会做烤肉,好大块!”
见她可爱,老板也爱多逗弄两句,“是吗?那你叔叔挺了不起的。”
说话的功夫,他手上的动作也不停。
没一会儿,就穿了十多串。
余渝眼馋,用胳膊肘撞了廖初一下。
廖初失笑,“馋了?”
余渝砸吧下嘴,点头。
烤串,绝对是小摊中的王者!
廖初就对果果招招手,掉头去了商场。
烤串最好带点肥肉,家里的那块偏瘦,烤出来不香。
去商场的路上,碰见小贩卖自家种的草莓。
还没走近,只是一阵微风,就送过来一股淡淡的草莓香。
是春夏之交,特有的香味。
余渝和果果下意识扬起脸,吸了两口。
好香!
不等廖初说话,两人就已经顺着味儿过去了。
摊主是个中年女人,皮肤竟蛮白皙,只是两只手很粗糙,显然是做惯了农活的。
她脚边摆着个大筐,装满了红艳艳的草莓。
模样嘛,不怎么漂亮,大的大小的小,还有的歪屁股。
但味道很好闻。
果果试探着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最上面的那颗草莓。
好丑哦。
小贩热情招呼,“都是自家种的,没打药!”
又让他们尝。
余渝和果果都习惯性扭头,满脸都写着:
咋办?
廖初好笑又好气,过去左右开弓,往他们脑袋上揉了把。
还带牵引绳呢,腰上绑着牵引绳的大人自己就跑了……
廖初提了提裤腿,也蹲下去,“怎么卖的?”
“十块钱三斤。”女人笑得憨厚。
自家种的水果大多不好看,有的人也吃不惯,自然叫不上价去。
尤其是草莓这种娇气的水果,多放两天就烂了,他们就想尽快换点钱,多少倒没什么要紧的。
余渝随手拿了两个,用湿巾擦掉表面的泥点,咬了下去。
“唔~”
有点酸,他本能地皱巴了脸,口水直流,感觉嘴巴里已经成了汪洋。
旁边的果果跟他的表情如出一辙,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小姑娘没什么忍耐力,一张嘴,哈喇子就哗啦啦下来了。
廖初笑出声,翻出手绢来给她擦。
果果用力闭着眼打了个哆嗦,差点把自己晃倒了。
被硬生生酸得。
她口齿不清道:“鱼鱼老师不会挑!”
龇牙咧嘴的余渝就有点羞愧。
在这方面,他好像确实没什么天分。
可等最初的酸劲儿过去,丰沛的汁水四溢,又渐渐显出一点甜。
很清爽的甜。
哪怕没吃过,可只要一尝,就觉得:
啊,水果就该是这个味儿,草莓就该是这个味儿。
相较之下,市场上那些丰满圆润的小姐草莓们,就显得过分矫揉造作了。
廖初也尝了一颗,眉头微皱。
后劲儿的甜确实甜,可前面也确实挺酸的,都快赶上山楂了。
空口吃的话,容易倒牙,对胃也不好。
倒是可以熬草莓酱。
嗯,就这么办了。
等晚上烤点面包,明天早上用黄油略煎一下,再抹点草莓酱,配个煎蛋、香肠什么的,就是很好的一顿早餐。
廖初自己是开中餐馆的,但内心对西餐也没多少排斥。
食物嘛,好吃就行。
回来的时候,廖初一个人拎着四个袋子,满满当当都是烧烤食材。
余渝左手拎着草莓,右手举着个甜筒。
果果也一样,一边走一边舔,美得魂儿都要从天灵盖飞出去了。
廖初就叹气。
这哪儿是散步健身啊,简直增肥去了……
烧烤油烟味大,廖初索性也就不回家,径直去开了廖记餐馆的门。
就那么开门的小会儿,过往六七个人就都凑了过来。
“廖老板,开店呐?”
廖初道:“自己做点儿吃。”
那些人失落地哦了声。
到底不死心,又问:“卖点儿呗?”
对普通百姓而言,光是思考一天三顿吃什么就够就筋疲力尽。
更别说,还要做了。
以后越来越热,谁爱有事儿没事儿往灶台边凑呢?
廖初摇头。
他没买太多,顶多应付着万一有熟人过来,招呼着一道吃点儿也就算了。
还真不够卖的。
一层肥一层瘦的猪五花,柔嫩的牛羊肉,还有鸡翅、虾子。
临时起意的烧烤,这些荤菜倒也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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