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能引起白雪岚兴趣的事只有一件——宣怀风。
宣怀风很有趣。
如果让白雪岚找个恰当的字眼形容的话,宣怀风很自然。
坐得自然;站得自然;说话自然;笑得自然。
不像那种恨不得处处炫耀、处处压人一头的混账,这个人,即使是骄傲,也是自然的高傲,好像天生他就该这样,对什么都淡淡的,对什么人都可以不理会。
所以偶尔他对谁展颜一笑,天就特别晴朗。
这样的唇红齿白,找不出一点瑕疵。
看人的目光很清澈,说话的声调不高不低,他低头看书看得入神的模样,实在让人心动。
这样的人,当司令公子,真是可惜了。
他不该生在这样糟的世道,到处乱哄哄,枪、炮、强盗、流民占满了视野。
白雪岚来广东前,曾被大堂姐逼着看过半本《红楼梦》,他腻歪透了,数不清的字,就在婆婆妈妈地写贾宝玉怎么怎么矜贵,怎么怎么被人伺候,怎么怎么吃饱了撑着。
见了宣怀风,白雪岚恍然大悟。
有这么一种人,就应该被放在大观园里,天生就该是矜贵的,被人小心翼翼伺候的,吃饱了就看书、吟诗,或者睡个小小的午觉。
当然,女人可免,太啰嗦。
再说,女色伤身。
一个已经够呛,何况大观园里那么一群。
如果把宣怀风和自己一起关大观园里,白雪岚觉得自己会愿意的。
当然,这只是空想。
而且宣怀风也绝不是贾宝玉,即使他看起来像极了书上的形容,就一个高贵漂亮,整天伤春悲秋的风流佳公子,其实白雪岚早就发现了,这人斯斯文文,却有一腔热血。
他很为国家悲愤的。
不然每次课上提到救国救民,提到中国的未来,他怎么每次都举手站起来发言呢?
他对先生说,要救国,首先要自强;要自强,又首先要读书明理,了解科学;如果中国可以开设大量的学校,中国的小孩子上学都不用花钱,那中国就有救了。
热血而幼稚。
像睁着一双无邪眼睛的漂亮金丝雀。
白雪岚暗笑的时候,发现讲台上的先生眼底也有无奈的笑意。
也难怪,宣怀风就是个不懂现实的人,白雪岚也喜欢他这一点,真真干净。
从外到里,晶莹剔透。
那种一碰就碎的珍贵,让人怦怦心动。
他太不知世事了,让白雪岚很有保护他的欲望,把他拉到自己羽翼下,遮着、挡着。偶尔累了,把翅膀轻轻挪开一点,看看他躺在自己翅膀下那张安静沉酣的样子,也就不累了。
不过。
这也只是空想。
宣怀风用不着他保护,广东这块地盘上,最凶的就是他的亲爸爸宣司令。
谁敢动宣司令的宝贝公子?
宣怀风甚至不想和白雪岚做朋友,虽然是同学,宣怀风对他总是敬而远之。
白雪岚又好笑又好气。
这个宣怀风,说他聪明吧,其实是个小笨蛋。
不是吗?摆明着喜欢林奇骏,两个人却一直玩小孩子的过家家似的。宣怀风不懂怎么顺水推舟,也不懂怎么欲拒还迎,他就是拙拙的,像一只遇到乌龟不知道怎么下口的呆老鼠,光害羞就用掉了他的大部分脑子。
当然,这一点让白雪岚更喜欢他。
偏要拙拙的才好。
感激老天爷。
可是,如果说宣怀风笨拙,他对白雪岚偏又很警觉。
白雪岚自问并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不过是打量过他几眼,深深的。
不过是借着机会凑过来,谈笑过几句话。
白雪岚真不明白,是自己一时大意,说过什么让宣怀风起戒心的话,还是自己要捕猎的眼神没有收藏好,总之,宣怀风对其他同学都平常,只对两个人态度最特别。
一个是林奇骏,宣怀风对他特别好、特别温和。
一个就是白雪岚,宣怀风对他特别戒备、特别警觉,就像兔子在波浪起伏的草丛里,忽然嗅到狼的气味一样。
白雪岚表面上装得很无辜,心里明白宣怀风的警惕是很对的。
他确实想吃了这只小白兔。
确实很想。
想得发狂。
这样难得的宝贝,为什么要给林奇骏?这样白皙的手,为什么只和林奇骏握着?这样兰花般的气息,为什么只有林奇骏可以嗅?
白雪岚极不服气。
他自问比林奇骏那个软趴趴的家伙强多了,他白少爷在山东出名的万人迷,模样帅、肩膀宽、读书过目不忘、会骑马、会打双枪……他才十五的时候,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挤破头地想把女儿送过来,早早结亲。
结果,到了宣怀风跟前,他还不如一个家里卖洋货的林奇骏。
任凭白雪岚怎么努力,想扭转劣势,宣怀风死活不上当,就是把他看成需要防备的狼,就是把林奇骏看成活宝贝。
憋气!
可惜这里不是山东。
如果在山东,白雪岚真想动手抢人了。
抢人这种事,他还没做过,不过看过。五叔就抢过人。
过程很简单。
五叔出门逛了一遭,见到一个女学生,十分漂亮。五叔跟着人家到了学校,弄清楚了人家姓名住址,家里是干什么的,回来就带了一个精锐排的人过去。白雪岚当时年小,想看热闹,也跟过去了。
到了人家家里,整排的兵马大剌剌排开,当着女学生父母的面,五叔也不废话,把一张支票当桌上,手枪一把压在上面,只有一句话:「老子下聘了。」
就这样,把个漂亮女学生抢回家,当了三姨太。
白雪岚当时看着还不觉怎样,这几年有些长大了,如今看见那位打扮得整整齐齐,已经习惯了大手脚花钱,还善于打雀牌的三姨太,心里就不禁嘀咕:五叔有时候做事真下三滥。
不错,下三滥。
不入流的匪气。
不过有时候,白雪岚又有些无法说出口的羡慕。
如果是在山东,那有多好。
被憋急了,他也可以来上这么一出。
带着人马到宣宅,把支票和手枪啪地往桌子上一放,只说一句,「老子下聘了!」
把宣怀风抱进汽车里,小汽车一路开回家,再帮宣怀风换一套他亲自挑的新衣服,从此以后,要亲就亲,要搂就搂,宣怀风只许对着他笑,只许和他说话。
林奇骏?滚蛋!
真混账,这些也只能是空想。
这不是山东,是广东,宣怀风爸爸的地盘,在这里白雪岚不能抢人,不能叫林奇骏滚蛋,不能一个人占着宣怀风。
相反,他还要力图和宣怀风做上好朋友,还要彬彬有礼地忍受宣怀风对自己的警惕和冷漠,还要掩饰地露出微笑,甚至对上林奇骏,也要谈笑自若。
偏偏,宣怀风不上当!
一阵刺痛传来,白雪岚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掌。
他想得太入神了,五指攥得那么紧,钥匙嶙峋的钢齿几乎扎进肉里都不知道。
也罢。
不能明着抢,那就阴着偷吧。
虽然有点下三滥。
他可不会为了一点道义上的小内疚,坐视林奇骏那软蛋把他的宣怀风给吃掉。
林奇骏真是个软蛋,不敢下手,换了他是林奇骏,早不知把宣怀风吃了多少回了。
幸亏他是个软蛋,否则白雪岚更要气疯了。
不过,包不准林奇骏这厮什么时候开窍,像他们这样亲密,还跑来一道爬山,住在同一家宾馆,多危险。
万一林奇骏忽然来了贼胆,一张口把宣怀风给吃了……
一想到这,白雪岚就坐立不安。
仿佛有猫爪在心里不要命的挠,仿佛自己嘴里的肉,忽然被贼血淋淋地夺了。
夜深人静。
走廊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白雪岚站在房门前,把钥匙插进钥匙孔,慢慢地扭转。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门就开了。
虽然是头一次,却做得很沉稳熟练,好像做过千百回的大盗,白雪岚自己也苦笑,难道自己天生就是个应该做贼的?
在山东,哪用得着自己偷香窃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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