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湛给林书雁发了两条消息,半小时过去了还没回。他猜不出林书雁到底是还没下手术,还是看见了视而不见,心里焦躁。
两天没见着人,他就觉得心里痒痒。那种痒是从脚心泛上来的,酥麻着散布全身,挠也挠不透,像极了犯某种瘾。
“别转了,转得我都快晕了。”王绮文出来就看见外孙在客厅转来转去,转得她直眼晕,“有急事啊?”
常湛收起手机,克制着说:“没。”
王绮文赶他:“别哄我了,有事赶紧去吧,跟你外公着急出去下棋一个样。”
常湛见自己被看透,不再辩解,走前抱了下王绮文:“我改天再来看您。”
车再开上路,觉得比来时轻快了许多。瞥了眼手表,六点半,手机仍没动静,林书雁始终没回他消息。
半小时后常湛轻车熟路把车停在和西门口,走进外科大楼。
林书雁刚跟着老师做完手术,患者被利器穿透左肺,并且离大动脉只有两公分。手术不仅难度大,要求的精准度也高,林书雁全程神经紧绷,早不知道衣服被汗溻透了多少遍。
昨天没睡好,上午又经历了一场五小时的手术,午饭匆匆吃了几口,勉强裹腹,此时又倦又饿。
他洗了两遍手,没力气再冲澡,还没走到办公室就听见里面热热闹闹的。
常湛靠在他办公室门边,悠然自在跟他打招呼:“林医生。”
林书雁眉头一皱:“你怎么又来了?”
“来送温暖。”常湛笑道,“怎么听起来不欢迎我啊?”
自然是不欢迎,既怕他胡来又怕他找自己要答案。
林书雁连着两晚没睡好全是他害的,强打着精神问:“送什么温暖?”
正巧从办公室出来个医生,听见他问,说:“小林刚下手术吧?你朋友请了全科室的晚饭,我们正要去大厅拿外卖。”
林书雁还没来得及说话,高伟呈从后面也跟过来了,要向他叮嘱七床老太太用药的事。他看见常湛,摸不着头脑:“这小子怎么天天往咱们医院跑?”
他看向林书雁,林书雁却答不上来。站办公室门边的医生说:“主任,这是小林的朋友。”
高伟呈的目光说不清道不明,他总感觉哪儿怪怪的,又说不上来。他是让这俩人交朋友,这俩怎么跟搞对象似的,黏黏糊糊的?
林书雁转移话题说:“他们叫了晚饭,老师一起吃吧。”
“不了,你师母在家等着呢。”高伟呈说完穿上外套就要走,“外卖还是你们年轻人留着吃吧,我吃不消。”
今天科室加班值班的人多,林书雁没想到常湛会来,还请了全科室吃东西,经历了上次送花,这次送饭,全科室都认识他了。
林书雁累得厉害,上下眼皮子乱打架,只想回家休息,就没跟大家一起吃。
上了车,他才问常湛:“你吃过饭了吗?”
常湛:“吃过了。”
晚上王绮文给他做了一桌爱吃的,此时撑得很,他想起后座保温盒里还有外婆给带的肉粽,便下去拿。
他递给林书雁,才系好安全带开动车子。林书雁看着放腿上的保温盒:“上次送花人家过敏,这次不会是送饭也过敏吧?”
这回常湛很坦诚:“这次是专门给林医生的,只要林医生不过敏就行。”
林书雁不开他玩笑了:“这是什么?”
常湛说:“专属温暖,特别供应,仅此一份。”
就知道他不正经,林书雁估计里面是吃的,他确实饿了,也不客气,才开了个缝就闻见扑鼻的香。
粽子是剥好的,肉香和糯香四溢,一般手艺做不出这么好吃的肉粽。林书雁拿小勺尝了一口,软肉入口即化,他觉得好吃,问在哪儿买的。
“好吃吗?”常湛道。
林书雁吃得急,被烫了下:“唔。”
常湛吓唬他:“这是祖传手艺,只给自家人吃。吃了我的肉粽,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车子平稳转弯,林书雁却好似经历了一场急刹车般,立刻不吃了,嘴里那口没咽下去的也不是滋味,吐也不是,咽也不能。
常湛觉得他这副模样可爱死了,跟往常的疏远一点不一样:“没事,吃吧。反正一口也是吃,一个也是吃,左右都吃了,不吃完多亏。”
林书雁听出来他故意的,不理人,又低头吃起来。今天他实在饿,觉得这肉粽格外香。
车开得很慢,常湛故意放缓了车速,等他吃完一整个,车刚好停在小区外。
里面还有一个,林书雁盖好保温盒,想擦擦嘴却没找到纸巾:“你在这儿等下,我上去把衣服拿给你。”
常湛盯着他红光锃亮的嘴唇走神好一会儿,要自己上去拿。
今天林书雁可能太累了,累得连拒绝常湛的力气都没了,也就随他跟着。
连续一个星期阴雨连绵,梅雨季节难见太阳,衣服上还有微微潮气,林书雁把衣服叠好装进纸袋给他。
常湛没看是不是自己的那两件衣服,只盯着林书雁:“林医生,是不是还落一样东西?”
“什么?”林书雁茫然,“手表吗,还是别的?”
他收拾主卧时只看见这两样属于常湛的,以为他把其他贵重物品落在了浴室。
正转身要去找,常湛猛地拉住他的手腕,说:“林医生,衣服给我了,答案是不是也该给我?”
作者有话说:
一个大肉粽换一个大老婆!
第32章 闭眼
连林书雁自己都数不过来他拒绝过常湛多少次了。
他向来不是拖泥带水的人,在感情的事上干脆利落,老师常说他处事不知变通不够圆滑,不喜欢的就跟人家划清关系。偏偏常湛这个人,他怎么都撇不清关系,几乎是纵容着对方一步步向自己走来,默许他的靠近。
常湛往前一步,他就往后退一步。林书雁总觉得身后还有很长的退路,等如今察觉出危险,想转身逃,才发觉早已逃无可逃。
前面是沼泽,走进去身陷囹圄,后面是深渊,踏进去万劫不复。唯一的区别就是还有没有挣扎的余地。
可现在林书雁觉得自己浑身没有力气,连挣扎都不想挣扎。
他感觉面前的目光火热热的,生怕对上那想吃人的目光,他头也不敢抬,窘迫地要去抢回来常湛手里的衣服。
“那衣服先不给你了,答案我在想想。”
常湛握着纸袋不放,笑道:“还能这样耍赖啊。”
林书雁更加羞赧了。他那么聪明,头脑清醒的时候能跟常湛争辩个势均力敌,可惜现在脑袋里一团浆糊,连这样最简单的陷阱都分辨不出来了。
他什么时候说过还衣服的时候要给答案了?
前两天常湛还不慌不忙,现在开始发动进攻战略:“接受还是拒绝,林医生总要给个答案。要是拒绝,我好赶紧回去准备下次告白的草稿,要是接受,今天我就能抱着男朋友睡觉了。”
人又困又累的时候绝对会影响大脑思考,不然这么简单的选项,林书雁怎么都运算不过来了?
常湛把装着衣服的袋子扔到沙发上,上前两步说:“不说话那我就当做同意了。”
“你……”
这太不公平,怎么能在他精神状态不佳的状态下比赛。本来能交的满分答卷现在大打折扣,连勉强及格都难了。
林书雁似乎是想了很久,沉默许久才说:“常湛,别惹我。”
他就像路边的一只流浪猫,本来自己讨食,自己生活,虽然日子辛苦但至少生活得下去。
可有天来了个人类。出于某种原因,人类每天都会过来摸摸他的毛,喂他一点吃的,帮他遮风挡雨,关心他的琐碎。
等到有天他开始依赖人类,想跟人类走了,人类忽然就不来了。等找到了人类,他才发现原来人类有那么多猫,每个都比他漂亮,比他乖巧,当初人类喂养它只是图个好玩新鲜。
林书雁不想成为那样的猫,他宁愿永远做一只路边的流浪野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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