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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狗血文里做老师[快穿](349)

作者:岩城太瘦生 时间:2023-11-20 11:30:40 标签:宫廷侯爵 系统 快穿 穿书 轻松

  一年后,时燃的实习结束,正式进入军部,成为一名帝国中将,迅速成长为帝国骨干。

  大学时期,与他一同加入反叛军的同学,也各自在各自的岗位上,蓄势待发。

  就这样过了五年,反叛军已呈燎原之势。

  这天清晨,灿烂的阳光照在床铺上。

  祝青臣被晃到眼睛,哼哼唧唧地从床上爬起来:“顾俨,你昨天晚上又没拉窗帘……”

  祝青臣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这才发现,顾俨已经起来了。

  他拿起床头的闹钟看了一眼,还这么早,顾俨去哪里了?

  他下了床,从床头拿起一件毛外套,披在肩上,推门出去。

  元帅府里一片安静,早就没人了。

  祝青臣支持管家和佣人罢工,让他们都回去了,这阵子就只有他和顾俨两个人住在府里,自给自足。

  噢,管家有的时候会担心他们饿死在府里,时不时还给他们送点吃的。

  “顾俨?大反派?”祝青臣吸了吸鼻子,踢踏着毛拖鞋,朝厨房走去,“你在做早饭吗?”

  果然,顾俨在厨房里给他做早餐。

  祝青臣凑到顾俨身边:“我的煎蛋要焦焦的、脆脆的。”

  “知道了。”顾俨握着锅铲,面不改色道,“你的学生在前线平定了虫族,正在反攻首都的路上。他竟然还派了一百个士兵保护我们,现在就守在元帅府门口。”

  “嗯……那也没办法嘛。”祝青臣笑着道,“新派嫌我们太老套,旧派又嫌我们太激进,我们现在是两边都嫌弃。”

  祝青臣笑了笑,却问:“元帅,你想不想去玫瑰花圃那边吃早餐?玫瑰花开了。”

  “好啊。”顾俨颔首,把煎得焦焦的煎蛋完整铲出来。

  清晨的玫瑰花,花瓣上还带着晶莹的露珠,阳光照在露珠上,折射出珍珠一般的光芒。

  祝青臣和顾俨面对面坐在凉亭里,安安静静地吃着早餐,只有刀叉轻碰瓷盘的声音。

  虫族刚刚遭受重创,现在就是推翻帝国最好的时机。

  时燃驾驶着最新款的战斗机甲,率领军队,机甲如同流星一般,划过垃圾星上空。

  沈家一家三口,正在垃圾星里和野狗争夺食物。

  时燃没有停留,径直回到首都,一发炮弹,轰炸在夕阳残照的帝国大厦上。

  原本就摇摇欲坠的帝国大厦瞬间崩塌,轰鸣声、机甲声、民众的欢呼声响彻首都。

  太阳慢慢落山,城堡一般的宴会厅,早就断了电。

  宴会厅门扇大开,夕阳余晖从门外照进来,像从前一样金碧辉煌。

  只是不像从前一般热闹,宴会厅空无一人。

  阳光透过积满灰尘的琉璃彩窗,影影绰绰地照在外面的玫瑰花圃上。

  祝青臣从早上起来就没换衣服,还穿着纯白的睡袍和毛绒的拖鞋。

  顾俨穿着板正的元帅军服,披着披风,朝祝青臣伸出手。

  两个人面对着面,就像是许多年前、在宴会上遇见的时候那样,在无人的僻静角落里,练习帝国最后的舞步。

  祝青臣抬头看他:“元帅,你说后人会怎么评价我们?”

  顾俨淡淡道:“有你的学生在,不会说得太难听。”

  “比如说?”

  “比如说——”顾俨想了想,“帝国元帅和帝国玫瑰天生一对,一个大反派,一个小反派。”

  “谁问你这个?”

  在轰鸣声中,祝青臣握着顾俨的手,绕着他的手转了个圈,睡袍衣摆飞扬起来。

  仿佛整个首都星都在震动。

  祝青臣转了个圈,有些站不稳,倒进顾俨怀里。

  祝青臣环住他的腰,抬起头,认真地看着他:“下个世界也要早早地找到我,李钺。”

  李钺紧紧地抱着他,正色道:“我知道,祝卿卿。”

  见李钺点头,祝青臣才道:“系统,走吧。”

  太阳完全落山,白光亮起,祝青臣同样紧紧地抱着李钺,把整个人埋进他的怀里。

  两个人倒进盛开的玫瑰花圃里,在黄昏夜色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

  祝青臣回到熟悉的系统空间,环顾四周,发现李钺已经走了。

  不论他抱得有多紧,李钺都不能跟他一起。

  系统小光球停留在他面前:“臣臣,你是不是……”

  “是啊。”祝青臣坦荡承认,“他知道我知道,我也知道他知道,我还知道他知道我知道……”

  “停停停,跟绕口令一样。”系统道,“而且你们都没有告白过,也没有牵手,更没有接吻,怎么能算数?”

  “反正我知道就行了。”

  “你还是选世界吧。”

  白光一闪,几个竹简飘浮在祝青臣面前。

  有了上次那个“温柔爹系攻”,祝青臣也不想仔细看竹简上的字了,反正都一个样。

  他朝空中伸出手,随手一抓:“这个。”

  系统凑过去看,和祝青臣一起把竹简上的小字念出来:“——真假少爷二选一?”

  系统惊叹:“臣臣,你的运气也太好了吧?”

  祝青臣期待地问:“是吗?好在哪里?”

  系统还没来得及回答,一片光羽落在祝青臣眉间,祝青臣往后一仰,摔出系统空间。

  【书名:花事了】

  【时代:古代架空】

  【标签:高岭之花,阴差阳错,宫廷侯爵】

  本书主角名为林惊蛰。

  林惊蛰生在林家村,因为出生在惊蛰那天,所以村里的长辈给他起名“惊蛰”。

  林惊蛰一出生,母亲就跑了,父亲又是个赌鬼酒鬼,把他丢给村里邻居或是长辈,就出去赌钱喝酒。

  等到他长大一些,会干活了,父亲就把他接回来,让他做农活赚钱。

  若是父亲不顺心,在赌坊输了钱、吃醉酒,回到家里,林惊蛰免不了一顿毒打。

  所幸邻居和长辈护着他,时常给他塞点馒头包子,也会在父亲打他打得太过分的时候,过来劝阻,或是掩护他躲起来。

  就这样,林惊蛰长到了十四岁。

  他白天要么在地里干活,要么进山砍柴打猎,晚上回到家里,若是父亲要打他,他也能扛起劈柴的砍刀,和父亲对着打。

  十四岁这年,父亲在赌坊赢了钱,一时激动,竟然高兴死了——

  真的死了。

  林惊蛰面无表情地去给父亲收尸,用他最后一把赢来的钱,给他办了丧礼。

  丧礼的最后一天,五辆马车、无数丫鬟,如同天神降临一般,衣袂飘飘,来到刚下过雨、满是泥泞的林家小院前。

  林惊蛰身上挂着白布,第一反应是——

  快躲起来!

  肯定是他那个死人爹又欠了谁的钱,现在债主上门讨债来了!

  可是下一秒,一只白皙纤细、骨节分明的手,从马车里伸了出来,掀开帘子。

  那是一位白衣公子,面如冠玉,唇似点朱,通身气派,犹如神仙一般。

  林惊蛰一时间看呆了,竟然忘了躲起来。

  那公子下了马车,走到他面前,语气温柔:“你就是惊蛰吧?”

  林惊蛰像村口的呆头鹅一样,呆呆地点了点头。

  公子在他面前低下头,温声道:“我是京城文远侯府的二公子,陆继明。”

  林惊蛰呆呆地喊了一声:“文公子?”

  陆继明笑了笑,林惊蛰反应过来,涨红了脸:“陆……陆公子……”

  陆继明带来的人,把院子里的人都请了出去,他要单独跟林惊蛰说话。

  陆继明为他带来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

  原来他是京城昌平伯爵府的孩子!

  陆继明说:“当年你母亲,也就是昌平伯爵夫人,怀着你,去山上寺院敬香。不想寺院忽然失火,夫人动了胎气,便在寺院中生下了你。”

  “正巧那寺院之中,还有一个农妇与夫人同时生产。她见夫人衣着华贵,又听见夫人是伯爵府的夫人,于是心生歹念,将你和她的孩子调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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