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is承认,他是有意想给齐燕白找点不痛快,但程度也仅限于此——毕竟齐家的竞争激烈,他是疯了才会想给自己再多找一个竞争对手。
齐燕白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Elvis虽然疯,但脑子不傻,他目光沉沉地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见Elvis自始至终都理直气壮地瞪着他,这才缓缓松开手,放开了他。
“那你来干什么?”齐燕白冷笑一声,问道:“看我笑话?”
“我来玩儿。”Elvis活动了一下刺痛的手腕,又恢复了那种吊儿郎当的模样,他像是个多动症患者,上下左右看了一圈,又伸手拨动了一下门边挂着的风铃,满不在乎地说:“而且父亲让我来找你回去,我虽然不打算听他的,但是也想来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收服你。”
“你现在看到了?”齐燕白没好气地反问道。
“看到了。”Elvis耸了耸肩,无所谓地道:“一般吧,长得不错,但没到让人失去理智的地步。”
“那是你没眼光。”齐燕白对陆野有种莫名的维护,闻言下意识反驳道:“活该这么多年审美都没进步。”
Elvis:“……”
“你是不是有病?”Elvis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他一般还不行?你是希望我对他一见钟情是吧?”
齐燕白:“……”
那倒也不是。
齐燕白终于被Elvis噎了一句,说什么都不太对劲,于是他干脆放弃沟通,回身走回办公桌前,自顾自地收拾起自己的教案。
他不想理人,但Elvis却是个人来疯。他正处于躁狂的发作周期里,整个人的情绪莫名亢奋,见状晃晃悠悠地凑过来,随手捻起了周老师桌上的一个手办玩偶,放在手里把玩着。
“其实你也不要灰心嘛。”Elvis也担心齐燕白被陆野甩了之后会选择回国,忍不住循循善诱道:“这个要跟你分手,你可以再换一个嘛——再换个警察、或者医生、消防员,科学家……随你的便。”
“换不了。”齐燕白垂下眼,摸了一把桌上放着的干花标本,简明扼要地说:“我就要这一个。”
“为什么?”Elvis纳闷道:“因为他长得帅吗?”
“不是。”齐燕白说:“因为他是第一个来的。”
人生或许就是这样,先来后到的顺序很重要。
陆野是第一个走到他身边的人,他给了齐燕白曾经没能拥有的一切,也给了齐燕白一个崭新的世界。
他做到了一个“男朋友”能够做到的极致,没有给后来者留下任何空隙,所以从此之后哪怕再来十个百个人,也绝对不可能抵得过陆野一个人给齐燕白带来的触动。
齐燕白的灵魂里已经烙下了陆野的名字,他这辈子注定只能在陆野身上得到百分之百的满足感,换任何一个人都不行。
第67章 “我可以把什么都告诉你。”
Elvis理解不了这种坚持,也不懂初恋的意义,他习惯了用高危方式找刺激,在嗑药酗酒自残那种饮鸩止渴的快感下,恋爱所带来的的多巴胺分泌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那你为什么不——”
Elvis下意识想问为什么不找Ashley帮忙,反正那个女人总有办法,但他话还没说完,又觉得自己这样好像在提醒他,于是悬崖勒马,把话又咽了回去。
但齐燕白已经听见了这半句话茬,见他迟迟没有下文,忍不住问道:“不什么?”
“没什么。”
Elvis把手里的手办抛到半空中又接住,然后把它放回办公桌上,神经质一样地左摆摆右摆摆,严丝合缝地把边缘的底托摆回了桌上浅色的压印里。
“就是想祝你成功。”Elvis耸了耸肩,幸灾乐祸地说:“争点气,千万别被人甩了,否则变成无家可归的流浪狗,那也太可怜了。”
“这你可以放心。”齐燕白当然不是坐以待毙任人奚落的人,他闻言八风不动,只是撩起眼皮,冷冷地看了一眼Elvis,语气凉飕飕地说:“如果我被他甩了,我就回国去跟你们同归于尽。”
Elvis:“……”
齐燕白这句话当然是胡说八道——他已经过惯了在外面的生活,也打定主意要缠着陆野到底,当然不可能自己再跑回齐哲身边,做一个每天只能榨取自己灵感和情绪的商品。
但Elvis现在正值发作周期,整个大脑都处于一种混乱高频的单线程工作状态里,还真的被齐燕白这句毫无可信度的“恐吓”吓住了,一直到浑浑噩噩地离开培训中心,脑子里都还在3D环绕着齐燕白的那句“同归于尽”。
作为齐哲的儿子,Elvis很好地继承了他的情感模块。他并不在乎齐哲的注意力会分给谁,也不在乎齐哲究竟喜欢哪个孩子——但他很在乎基金里的钱。
作死也是需要本钱的,嗑药也好,飙车也罢,这种能刺激他多巴胺分泌的高危活动大多都伴随着高昂的资金输出,Elvis的兄弟姐妹众多,他本来就已经抢得很费力了,实在不想把到手的部分再吐出一份。
——何况齐哲今年的基金本钱又翻了一番。
“齐燕白说不定会破罐子破摔地选择回家”这个认知给Elvis带来了莫大的危机感,他躁动的情绪一瞬间又重新翻覆起来,就像是一捧滚水,正在咕咚咚地在烹着他的心。
这种烈火烹油一样的感觉让Elvis浑身不自在,他本来已经走出了半条街,但一想到这种可能性,还是焦虑得直啃手指甲,忍不住脚步一转,想要回去劝劝齐燕白,告诉他什么叫“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临近傍晚,这条街上的各家培训机构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地放学,Elvis逆着人群往回走,刚将将走到培训中心门口,还没来得及伸手推开院门,就被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打断了。
鬼哭狼嚎的摇滚乐顺着他的裤兜响彻云霄,Elvis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发现是个全然陌生的电话号码。
他忙着去“干正事”,本来不想接,但对方却莫名地有毅力,前脚被挂断电话,后脚就又拨了过来,颇有点霸王主义的意思。
Elvis被烦的不胜其扰,挂着一张欠债的脸接起电话,没好气地说道:“喂——”
“Elvis先生。”
电话里传来一个有些熟悉的男声,Elvis微微一愣,这才想起来,他这张旅游用的临时手机号,除了熟悉的狐朋狗友之外,就只给过一个陌生人。
他下意识环视了一圈周围,没看到那张记忆里的脸,只看到一辆巡逻警车从街口驶过来,然后不偏不倚地停在了马路对面。
“容我提醒您一下。”大约是Elvis脸上的表情太过狰狞,非常有“威胁社会治安”的嫌疑,于是电话那头停顿了一瞬,没等Elvis回复,就公事公办地提醒道:“在中国,寻衅滋事也是违法行为,建议您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自由。”
以Elvis的中文水平,这句话他只能听懂三分之一,但这并不妨碍他磕磕绊绊地从几个词中拼凑出陆野的意思。
处于躁狂周期的大脑具有高度敏感的反应力,Elvis看了一眼不远处闪灯的警车,又转头看了看正在乌泱泱往外放学的培训中心,福至心灵地明白了什么,伸出舌尖舔了舔唇。
“什么意思。”Elvis挑了挑眉,语气兴奋地说:“你怕我找他的麻烦?”
这个“他”字语焉不详,但电话内外的人都明白这个字指代的是谁,电话那边的人闻言沉默了半秒,没有承认,但也没有否认,只是语气平静地说:“我在例行公事,排除社会治安的潜在风险。”
被评为“潜在风险”的Elvis并没有生气,反而心情很好地笑出了声。
陆野对齐燕白还留有在意之心对他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儿——反正他只是想阻止齐燕白回国,如果陆野能跟他缠缠绵绵地纠缠下去,别把他甩了,那凭齐燕白对他的迷恋程度,当然顾不上回去找他的茬。
电光石火间,中外文化在Elvis的认知里达成了空前的交融,他无师自通地明白了什么叫“擒贼先擒王”,几乎是立刻就把齐燕白忘到了脑后,下意识挂断电话,脚步飞快地横穿过马路,像是生怕陆野这个香饽饽从他面前飞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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