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向晚堂不仅是个好人,也是个好捕头。
他名气是比不上七大名捕,武功也不算很高,但处事公正、办案无数、名声极好!
这样一个好人好捕头,竟就这么死了?
而且是惨死!
这必然是要引发众怒的。
尤其引发了冯璧书的由衷愤怒。
他看见过向晚堂的尸体,可以断定——此人生前受到过怎样的残忍对待。
这人必定是闯入山庄后,被众多恶人围攻、不敌,以至于受尽折磨而死!
可苏无顾势力庞大,山庄附近又机关重重、护卫众多,一般人闯不进去。
所有人都含恨而顾时,冯璧书扮成了一个武功高强的哑巴,靠着熟人的推荐,用一个假名字混了进去,做了山庄的低等护卫,人称“哑巴黄”。
因他做事勤勉、武功过人,又看着为人老实,是绝不能泄密的那种,所以很快得到了信任,升级成了苏无顾的高等护卫。
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冯璧书在动手。
他一动手就是刺杀苏无顾!
人人得而诛之,却由众多恶人保护着的苏无顾!
刺杀结果是——苏无顾死。
同时死的还有向晚堂本要缉拿归案的那个恶贼,还有三个连环杀人犯,五个奸污女子的淫贼,六个江洋大盗,甚至还有一些汉奸。
冯璧书不动则已,一动就杀人众多!
但他自己也受了重伤。
当他跌跌撞撞地夺门而走,以一身血污和脏泥,藏进一片树林里的时候,已是失血过多,力不能逮。
他本以为自己是死定了。
因为追兵还在后面。
他已经在路上杀了一些追兵。
可追兵倒下一批还有新的补上。
而他却已无力再战。
可却没死成。
因为就在他没有力气地躺在一棵槐树下时,一个形容邋遢的山间少年从此处路过,然后把他拖走了,藏在了一处山洞里。
这少年实在是邋遢得很。
头发不知多少天没洗,以至于纠结成了鸟窝。身上像是混合了一种臭味、酸味,油味、以及尸体的腐味。鞋子破了个大洞,衣服是几条几条拼凑起来的,脸上不知裹了几层的泥,简直看不出是个人。
能让冯璧书确认这是个少年的——是他的眼睛。
这少年的眼睛很年轻。
也很亮。
亮的像黎明前北方天空的星星一样。
这少年把冯璧书拖进山洞里后,替他喂食喂水,也包扎伤口,只是下手十分粗暴,显然从来没有照顾过伤员。冯璧书明明痛到极处,也坚决不肯吭声,依旧忠实地扮演着“哑巴黄”的角色。
那少年便真以为他是个哑巴,微笑道:“你这哑巴,身手倒是可以,我看你杀死那些路上的追兵,一手拿刀,一手拿匕首,好像使的是左右不同的路数。”
冯璧书一愣,没想到这少年居然躲在暗处,看到了他与追兵之间的打斗。
结果那少年笑道:“你这左手刀法,像是幽真观的春淼子道长的‘春山刀法’,你这右手的匕首转动,倒像是雪岫山杀手们的刺杀技法,你躲开追兵时使用的腿法,似乎是舒金门的‘浮金环步腿’,我说的对不对?”
冯璧书眉头一惊,却也心生警惕。
这少年能把他学过的几门功夫,都说的这样清楚,显然不是什么平民百姓。
他想出声问,却记起自己演的是个哑巴。
对方虽然救了他,但他也不愿说出自己的身份,只怕说出去,会连累帮他进入山庄的人。
而更让冯璧书感到诧异的是——当追兵摸到山洞附近的时候,这邋遢少年就提了一把锈迹斑斑的铁剑。
这把剑简直像是开玩笑似的别在他的腰间,他就这么笑嘻嘻地走了出去。
然后杀人。
一共十八个追兵,全数死在他手里!
那少年也受了伤。
三处伤,一处肩膀,一处小腿,一处在锁骨,险些就破了他的咽喉!
但他是一边流血,一边还是笑盈盈地走过来,对着冯璧书炫耀道:“喂,哑巴,我的剑法厉不厉害?”
冯璧书皱眉,摇头。
少年的剑法再厉害,也是不顾性命的打法。
这样不要命只顾痛快的剑术风格,不值得鼓励,鼓励是害人。
那邋遢少年却以为冯璧书瞧不起自己,冷笑道:“眼光很高嘛,这样的剑法你都觉得不厉害?你莫非是什么成名的大人物,特地扮成哑巴,潜伏进山庄的?”
冯璧书没有说话。
邋遢少年见得不到回应,就摸起了他的脉门,却眉头一皱,道:“你中了那些追兵的暗器,伤口是带毒的,这可麻烦了。”
冯璧书叹了口气。
他气力流失,自然有失血的关系,但当然也有这毒的关系。
而且这还不是一般的毒,是一种能使人渐渐变成木头的奇毒。
首先,这毒会使人慢慢失去说话的能力,再叫人一点点失去行动的力气,到了连手指都抬不起来时,就会失去凝血的功能,身上伤口会反复流血,不能愈合,最后这人往往是在瘫痪中流血而死的。
可谓是十分痛苦的死法。
邋遢少年却笑道:“不过,算你这哑巴运气好,药神山的‘提兰小医’沈提兰就在附近,他可以解你身上这‘血不住’的毒。”
冯璧书眼前一亮,那邋遢少年却问:“哑巴你先别高兴,他这人傲得很,诊金定的也很贵,你身上有钱吗?”
冯璧书当然没有。
邋遢少年笑道:“你没钱也没事儿,我最近也缺钱了,找个富家公子嫖一嫖我,就能凑足诊金和药费了。”
冯璧书皱眉,模样为难得很。
一来,他不忍心让人这样救自己,二来,他其实想说——富家公子又不是屠夫走卒,他们要找也找个眉清目秀的小倌,这邋遢少年也就眼睛亮堂些,他全身上下脏得臭得像是刚从坟墓里捞出来的前朝僵尸,他哪里和美丽小倌沾边了?
就算去卖,也不会真有人买,反而会遭人奚落,要自取其辱的。
他忍不住想出声,让这少年罢手,让冯璧书就这么等死算了。
结果喉头一阵发痒,竟然发不出声音来了。
冯璧书一愣。
他发现毒已经开始发作到第一阶段了。
他本来是扮演哑巴黄的,结果现在居然因为中毒而成为真的哑巴了。
上天若是在写关于他的话本,这就是一个极为讽刺荒诞的话本了。
那邋遢少年见冯璧书为难,就笑嘻嘻道:“你这是什么表情?我是几个月没洗了,可我去澡堂洗一洗,搓几层泥巴下来,就能干净了。到那时,‘玉爽轩’的兰雪清都比不上我,我就去把他的客人给抢过来,你信不信?”
冯璧书当然不信。
他只是哑了,又不是瞎了。
兰雪清是一个男人的名字。
城里最漂亮、身价最高的男妓,就用着这个名字。
冯璧书只遥遥看过这人一眼,便觉得这人美丽出众得简直一点也不像是干那事的人。他是人如其名,清艳不俗,如初春刚融的雪,似夏日深谷的花,给冯璧书的感觉,就像是误入了特殊行业,马上就要抽身离去的那种。
这泥猴一样的少年在兰雪清身边,就如一坨泥土去衬托雪的洁白。
他还要去抢兰雪清的客人?
这样是不成的。
是会出大事的。
他还严肃地瞪了这少年一眼,要伸手阻止。
这少年却很轻松躲过了重伤无力的他,然后一边笑嘻嘻,一边翻着跟斗,就这么一路翻出了山洞。
冯璧书叹了口气,直感觉这邋遢少年真是自信过头。
可人家到底是存了一番救人之心,他不应该去嘲笑。
他一定会在兰雪清那边受够多的奚落,得大受打击地回来,冯璧书还得想法子安慰安慰他。
不多久,人回来了。
回来的是那个少年。
却不是原来那个样儿了。
冯璧书定睛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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