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同人)有姝(下)(23)
太子弯腰拍打衣摆,目中杀气一闪而逝。六皇子状似不经意地瞥他一眼,并指微弯,做了个意味不明的手势。
骑师们已把彩头挂在竹竿上,景帝需在百米之外的马背上一箭射断绳索方可。然而那是以前,现在他患了眼疾,便只需策马过去,伸手摘下。景帝刚跑出去几丈远,马儿就开始发狂,一面嘶鸣一面撩起前蹄,试图把背上的人甩掉。
景帝视线里本就一片模糊,此时越发惊惧,大声喊道,“救驾,快救驾!”
“快快快,快救皇上!”场上顿时乱成一团,大家都想救,却又怕救之不及摊上死罪,表面看着十分积极,实则并无几个人动手。尤其是太子和六皇子,一味叫人往前冲,反倒把马场堵了个水泄不通,待禁卫军赶来时,竟连个钻过去的缝隙都没有,更何论纵马去追。
眼看马儿越跑越远,越跑越快,而景帝已摇摇欲坠,危在旦夕,七皇子忽然从轮椅上站起来,踉跄走到围栏边,夺过一名侍卫手里的弓箭,疾射而去。箭矢从骏马左耳穿过右耳,扎在百米开外的地上,发狂中的马最后撩了撩蹄子,慢慢躺下不动了。
直到此时,方有侍卫踩着人群翻过去,将双目发黑的景帝扶起来。景帝眨了眨眼,颤声道,“谁,谁救了朕?”
“启禀皇上,是端亲王。”侍卫朝后指去。
景帝远远看见一道模糊的身影,仿佛是站着的,尚且来不及惊讶,却又见那身影跪倒下去,双手撑在地上,似乎十分难受。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跑过去搀扶,隐隐约约喊着主子。
“老七能站起来了?老七能站起来了?”邓朝山早就与他说过,七皇子身体里的毒素已经清除,他之所以站不起来,盖因双腿废了十几年,已缺失了重新站立的信念和勇气。若是运气好,找一个契机刺他一刺,剧烈动荡之下或许还有希望;若是运气不好,找不到相应的契机,那便瘫痪一辈子。
很显然,自己遇难濒死正是这个契机,由此可见,老七对父皇的安危究竟在意到什么程度。景帝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忙朝栅栏边久久跪伏的人跑去。
看见父皇惊喜万分的表情,太子和肃亲王却像吃了屎一样。
“皇兄,现在怎么办?父皇不但得救了,救他的人还是老七。老七是个瘫子尚且能把咱们比到泥地里去,他若是好了,朝堂上哪里还有咱们的位置?”太子气急败坏,表面却还要露出既担忧又庆幸的表情。
“他是永远站起来还是一时站起来,谁又能知道?先善后再说吧。你现在已经是太子了,父皇不可能废了你改立老七,别忘了,他还有一个卵生兄弟好好在冷泉宫里待着呢。”肃亲王拍打太子肩膀,低声安慰。
出了这样的大事,赛马节自然取消了。景帝命人把老七抬到乾清宫安置,又急召邓朝山觐见。邓朝山在内殿诊脉时,他已从侍卫口中问清了来龙去脉,连诸人是什么反应都不放过。所幸这些侍卫训练有素,慌乱中也不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着重提了提太子与肃亲王有意阻拦他们救驾的行为。
救驾不及本是死罪,为了保命他们自然要找个垫背的。景帝果然忘了问责,拍着桌子勃然大怒,勒令他们立刻把马场控制起来,彻查内情。邓朝山恰在此时出现,拱手道,“启禀皇上,端亲王猝然站立又挽了强弓,如今已精疲力尽睡死过去。此处太过吵闹,不如让人把他送回端王府?”
景帝走入内殿,见儿子果然睡得很不踏实,这才命人将他送回去。等御撵走远之后,他问道,“老七真的能站起来了?”
“今日受了刺激,往后多加练习应当能站起来,但要自如行走,恐怕还得训练四五年方可。”
“四五年朕等得起。”不仅等得起,还正中下怀。景帝在殿内来回踱步,忽然扶了扶额头,喟叹道,“老八!朕差点忘了老八!邓朝山,给冷泉宫送一杯鸩酒过去。”
与此同时,躺在御撵内的七皇子睁开眼,握住有姝指尖低语,“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该来的终究会来。”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他不逼你,你就不会展露锋芒,不展露锋芒便不会得到皇上重视,不得皇上重视也就不会离开双雪殿,从而进入朝堂。一步错步步错,这本是他造的孽,也该他承担后果。”有姝像祥林嫂一般念叨起来。
“好了,我知道了。”七皇子莞尔,把人拉进怀里辗转亲吻。
半月之后,曾经春风得意的太子因弑君之罪被圈禁,其胞兄肃亲王则贬为庶人,抄没家产,历经几番动荡,在所有阁臣的建议下,景帝册立第七子端王为太子,即日起入宫辅政。
五十年后,乾清宫。
有姝把主子双腿摆放在自己腿上,沿着脚踝一寸一寸往上按摩。即便主子重新站了起来,骨头里却还残留着一些毒素,年轻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临到老却落下许多后遗症,每到阴雨天气就疼痛难忍。
七皇子,不,现在应该称为道光帝,伸出满是皱纹的手,将有姝脸上的易容抹掉,露出一张秀丽无双的脸庞。即使五十年过去,即使自己行将就木、老态龙钟,有姝却丝毫未变,他还是初见时的模样,纯真稚嫩,眸光清澈。当无情的岁月令所有人纷纷老去,却仿佛对他格外宽容。
一股巨大的恐惧感袭上心头,令道光帝红了眼眶。他慢慢把有姝抱进怀里,轻抚脊背,似哭泣又似叹息,“若是我死了,你该怎么办呢?”谁还会在意你是冷是暖,是喜是悲,谁又会在你寂寞的时候翻开书页,缓缓给你讲一个故事?然而无论如何,那个人都不会再是他了。
“我也不知道啊!”有姝的声音略有些发颤。他何尝不感到恐惧,何尝不感到迷茫。当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始终年轻,而主子却一点一点老去时,竟似被抛却在岁月光阴的长河中,浮浮沉沉,颠颠倒倒,几度绝望。
那么多世他都等到了,却再也无法肯定下一世还能不能重逢。亲眼看着主子化为腐朽的骸骨与尘灰,从此消散在天地之间,那感觉不亚于让他亲历一场死亡。主子逝去后的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里,他又该怎么熬过锥心蚀骨的孤寂与苦痛?
有姝几乎不敢去想,却又总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来,然后瑟瑟发抖。
感觉到怀里的人在颤抖,道光帝连忙拍抚他脊背,哑声低语,“有姝别怕,要不然你跟我……”他顿了顿,仿似从流着鲜血的心脏里剖出下半句,“你跟我一块儿去吧?”
有姝想也不想地点头,然而没能等到那一天,他就先行沉睡了,身体在月光中散发着微光,像一具圣洁的雕塑。对此,道光帝只有满足,没有遗憾。他原本就想着,无论如何也要比有姝多活一天,如此,有姝便不用独自承受爱人离世的痛苦。他活着的时候,道光帝希望他能平安快乐,死了亦惟愿他无牵无挂。
把人抱进水晶棺材,外面层层叠叠封上棺椁,又耗费数年光阴建造了一座宏伟的地下陵墓,以免旁人搅扰有姝的安眠,道光帝这才心满意足地闭上双眼。
六百年后,晋国。
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忽然传出一阵凄厉的嚎哭,又有几道焦急的嗓音齐齐劝慰,依稀可听见“娘娘节哀顺变,别伤了身体”云云。
由回廊步入正殿,一眼望去便是梁上挂着的一块烫金牌匾,上书“映月宫”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此乃晋国皇帝最宠爱的妃子月妃窦氏的寝殿,她同时也是晋国的第一美人,仅半面之缘就把皇帝迷得神魂颠倒,念念不忘,以强硬的手段纳她入宫,从此椒房专宠。
然而这位风光无限的美人也有凄惶无助的时候,她年仅三岁的儿子被某位妃子暗害,已中毒身亡。宫女一面安慰娘娘,一面说要去禀报皇上,却被她用力拉住,“不要去!我还有办法,对,我还有办法!”
她抱起儿子,打开后殿的一道暗门步入地宫,地宫里的蜡烛无火自燃,照亮她前行的道路。地宫尽头是一堵高达十丈的墙壁,其上雕刻着各种各样青面獠牙的鬼怪,中间那座浮雕乃一位黑面男子,手里拿着毛笔朝其中一只鬼王点去,鬼王跪地作揖,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周围鬼怪则纷纷转身,似乎想要奔逃。
在这些惟妙惟肖的浮雕前,女子坚定的神色终于崩塌了,显出几分骇然。她深吸口气,随即把儿子轻轻放在地上,冲黑面男子磕头,一个、两个、三个、四个……磕了几刻钟,及至额头红肿流血也未见停歇。
终于在磕到两百下的时候,黑面男子的浮雕竟化为实体,从墙上飘落,沉声询问,“你又想作甚?”
“求仙尊救救我的孩子!”女子痛哭流涕。
“你理当知道,本座乃冥府判官,只会勾魂,不会救命。本座替你换这颗绝世美人的头颅时就曾警告过你,这头颅乃五百年前秦淮河畔一花魁所有,贱命贱身,你用了她的东西就沾了她的贱格,即便一时得宠也长远不了,生下的孩子也是个短命鬼。是你自己执迷不悟非要如此,如今再来求本座又有何用?”男子甩袖转身。
月妃从怀里掏出一支金光闪烁的狼毫,哀求道,“若是仙尊能救回我儿,我就把您赠送给先祖的神物完璧归赵。”
男子猛然转头,神情几度纠结。片刻后,他取回狼毫,叹息道,“罢了,本座就再帮你最后一次。本座这里有一具遗体可容纳你儿魂魄,这就取来施展移魂大法。”
“什么人的遗体?”月妃焦急发问。儿子毕竟是天潢贵胄,哪能随便捡野坟里的尸体来用?
男子冷笑,“你不必觉得辱没了你儿。说句不中听的话,就你儿这低贱命格,入了这具遗体当真糟践了他。他乃六百年前的大燕皇族,周身缭绕着紫薇帝气,你儿本是早夭之相,更无真龙天子之命,若是用了这具身体,日后却能颠倒乾坤,得登大宝。若非本座的阴阳点化笔乃世间至宝,必要用至宝交换方能了却因果,也不会把他拿出来。”
女子大喜过望,连连磕头。
男子消失片刻,再出现时手里抱着一具散发微光的“尸体”,女子只瞥了一眼就被他秀丽无双的面容吸引了,转而惊疑不定地道,“仙尊,他的年纪似乎太大了,即便你有法术,能让旁人忘了我儿之前的容貌,却也不能让他们忽略他的年纪啊!”
“你懂什么,本座这里有一瓶黄泉水,可回溯时光。待本座喂他饮下就能变成三岁稚儿。”男子拿出一瓶水,灌进“尸体”口中,待他缩至三岁大小便开始施展移魂之术,然后把另一具没了魂魄的尸体抱走。
“母妃,我肚子饿。”躺在地上的稚儿慢慢睁开双眼,露出一抹笑容。
第99章 陆判
月妃唯恐陆判官诓骗自己,也不去抱儿子,只是擒着他胳膊,问了许多问题。幼童对答如流,且很多问题都是母子俩才知道的私密,这才彻底打消月妃的怀疑。这的的确确是她的儿子,不过换了一具身体而已,瞧这雪白的皮肤,黑亮的眼睛,怎么看怎么可爱,皇上见了一定会喜欢。
当她把儿子抱出地宫时,晋国皇帝听闻消息正巧赶来。他仿佛丝毫未曾发现儿子的相貌改变了,见儿子只是略有些发热,这才放下高悬的心,把母子俩搂进怀里好一番安慰,还一再保证会严惩凶手。一个月后,某高位嫔妃暴病而亡,阖宫上下被拉去殉葬,这件事便算了结了。为了讨好如日中天的月妃,许多嫔妃带着礼物前去探望九皇子,言辞间极尽恭维。大家一如既往地生活着,唯独皇后十分困惑。
送走前来请安的月妃和九皇子,她斜倚在软榻上,幽幽开口,“绿柳,你还记得九皇子原本长什么模样吗?”
“启禀娘娘,九皇子不就长这样吗?不过他最近生病,似乎瘦了一些,脸蛋没以前那样圆润有肉了。”大宫女屈膝道。
“是吗?怎么在本宫的记忆里,九皇子压根没这么玉雪可爱呢?本宫记得他以前皮肤粗糙蜡黄,小眼睛、塌鼻子、厚嘴唇、短脖子,简直丑得没法入眼。当年他出生的时候本宫曾怀疑孩子是不是被掉包了,刻意让人去查,还怂恿皇上滴血验亲。怎么你们都忘了吗?”说到最后,皇后惊悚地发现自己的记忆也开始模糊,九皇子丑陋不堪的容貌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反复擦拭改换,理所当然地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宫女困惑道,“娘娘,您许是记错了吧?月妃娘娘可是天下第一美人,她生的孩子怎么会丑呢?”
“本宫最近为了调查九皇子中毒之事,当真有些累了,竟连梦境和现实都分不清。去把太医找来替本宫看看,本宫头疼。”皇后扶额。
大宫女目露担忧,连忙去了太医院。
月妃原本对陆判官的话半信半疑,但日子久了,她也就信了。陆判官说儿子终有一天能得登大宝,皇上便开始患病,然后绝了子嗣,而之前诞下的皇子陆续死去,到最后竟只剩下九皇子一个。
对唯一的独苗苗,皇帝自然极其看重,但他失望的发现,这孩子竟是个傻子,一个字反复写几百遍,再来问他依然不认识,更别提让他背书,以至于到了十一二岁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姬有姝”。让他作一篇文章,他就拿着毛笔在纸上一顿乱涂,最后交上去的卷宗只能看见一个个墨疙瘩,把皇帝气得吐血。
这还不是最可恨的,他在学习中表现得非常愚钝,但在吃喝玩乐方面却极有天赋,蹴鞠、斗蟋蟀、打架、酗酒、调戏宫女,简直无师自通,整一个纨绔子弟、混世魔王。
即便是自己唯一的儿子,皇帝看他一眼也觉得烦,跑到月妃宫里大发雷霆,说什么慈母多败儿,老九若是登基,晋国非亡不可。月妃也很焦急,却又毫无办法。她把儿子关在殿里读书,儿子能把窗户拆了跑出去;给他请最厉害的先生,他能转眼把先生打得头破血流;把他丢进军营吃苦,回来的时候除了赌博什么都没学会,还在侍卫地讨好下胖了十几斤。
眼看因为儿子的愚钝与顽劣自己渐渐失去皇上的宠爱,月妃终于憋不住了,再次下到地宫磕头。然而这次无论她磕多少下,墙上的浮雕都无动于衷,显然已不准备再搭理这母子俩。
“仙尊,这真的是最后一次。您若是如了我的愿,我就让皇家建造寺庙供奉您,您若是不肯答应,我就拆了这堵墙,让您无家可归……”
她话音未落,墙上的浮雕就动了动,然后缓缓飘落。
“窦氏,你以为本座只这一个居所吗?”黑面男子鼓着眼睛,表情十分愤怒。
月妃能在后宫杀出一条血路,自然也有几分眼力见。她不但从仙尊的脸上发觉了不满,还有隐藏得极深的色厉内荏,如此看来,这里即便不是他唯一的居所,却也是很重要的落脚点,倘若被破坏,很有可能还会损伤他的法力。
拿住这个把柄,月妃自是得寸进尺,磕头道,“既然仙尊还有去处,那么信女就把这里拆了,也好给我儿建一个地下斗狗场。他已经提了很多遍,信女都没答应。”
黑面男子忍了又忍才没把阴阳点化笔戳到月妃脸上。他慢慢踱了几步,沉声道,“你这次又想让本座干什么?”
月妃见他松口,连忙膝行上前,“仙尊,你既然能给信女换头,给我儿换身体,自然也有办法让他变聪明吧?”
黑面男子冷笑起来,“窦氏,你还真是得寸进尺!”话落思忖片刻,颔首道,“本座可以帮你,但你须得与本座定下契约,言明这是最后一次,日后你我再无干系。”
“信女愿意!”月妃毫不迟疑地点头。
黑面男子提笔在空中写下一张金光闪烁的契约,让月妃咬破指尖在其上画押。月妃照办之后立刻回到映月宫,让人把儿子找回来。九皇子今年十二岁,长着一张秀丽无双的脸蛋,却揣着一颗黑透的心肝,酷爱虐打宫女,更喜欢欣赏犯人被猛兽撕咬吞吃的血腥场面。
太监把他请回映月宫时,他手里还牵着一只体格庞大的獒犬,獒犬周身沾满血迹,走一步就留下一个脏污腥臭的脚印,从后面看去颇为瘆人。月妃被地上的血脚印吓住了,尖声命令儿子赶紧把狗弄走。
“喊什么喊,再喊我让黑龙吃了你!”对待自己的母亲,九皇子也无半点恭敬。
月妃气得倒仰,冲隐身的陆判官使了个眼色。陆判官笔尖在九皇子额头轻点,将他弄晕,然后搬到内室平放在床上,徐徐道,“他之所以顽劣不堪,盖因魂体脏污,命格低贱,以至于染黑了五脏六腑。待本座将污物清除,还他一副水晶心肝,人也就变聪明乖巧了。”
“那您就赶紧动手吧。”月妃满脸急躁。
陆判官颔首,用笔尖划开九皇子胸膛,查看他内腑的情况,哪料脑袋刚伸过去,就被冲天而起的腥臭熏得眼冒泪花、脑袋发晕。月妃也被逼退数步,捂住口鼻惊问,“我儿的内腑怎会这么臭?”
陆判官连忙施展法术封住嗅觉,冷笑道,“你原本不应得宠,而他也不应降世,老天爷既容忍了他的出生,自然要剥夺他一切善念福报,还他一个世间至脏至臭的皮囊,偏偏本座为他逆天改命,移魂到这具真龙法体中,令他更沾一层恶果,可不就更脏更臭了吗?本座替他洗去这层污物,自己也会臭上几十天,当真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