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无乡(274)
甚至于在一段时间之前,明明连许暮洲自己也是乌泱泱那个“无法接受自己”大军中的一员。
但是在短短几天内,小狐狸似乎已经脱胎换骨了。
或许对许暮洲来说,“接受自己”依旧是个需要过程的事情,但起码他现在已经具有站在更高一层台阶上审视自己的能力了。
这是好事,严岑欣慰地想。
小狐狸那颗心脏一向这么强大,这次也不例外——依旧令他刮目相看。
托娅愣愣地看着许暮洲,没说话。
“但实际上,她救了约瑟夫,而你救了我们俩。”许暮洲说:“城堡大厅里每日都有新的面包和淡水,你说她冷漠又残忍,而你也却也因为莫须有的名义杀害了约瑟夫。”
“归根结底,你们做的都是一样的事。”许暮洲坚定地说:“托娅,她就是你,你就是她。”
这个“托娅”的时间过得比正常情况下快一倍,城堡外的汹涌澎湃的海面重归平静,太阳从遥远的海平面露出头来,将漆黑的夜幕染上一缕真正的晨光。
在经历了漫长而飘摇的黑夜之后,天终于开始亮了。
十分钟前,托娅失魂落魄地抱着水晶球走下了楼梯——许暮洲没有跟上去,但猜想他应该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接受自己”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或许难如登天,不过正如海平面上那缕稀薄的晨光一般,只要看得见曙光,哪怕黑夜再漫长,天也总是会亮的。
或许托娅需要日复一日地思考和纠结,也或许只要在某天醒来,他就会突然如醍醐灌顶般大彻大悟。
但无论如何,他都有漫长的时间用来解决这件事,许暮洲一点都不怀疑这个。
——他手里那个缓慢归零的进度条就是证据。
小巧的绣球花在他手心里滚动两圈,最后一点黑色的污渍褪去时,外面正好天光乍亮。
许暮洲坐在阁楼下的楼梯之上,那位置正好对着大钟上头的一扇天窗,能将外头的景色尽收眼底。
“有点漂亮。”许暮洲眯着眼睛,看着窗外说:“不是完全黑暗的,也不是完全光明的……这样有白天有黑夜,不是很好吗。”
“或许托娅不这么觉得。”严岑说:“他觉得这是坐牢。”
“坐牢也有坐牢的坐法。”许暮洲说:“想要改变现状,就该努力去尝试。但如果改变不了现状,享受现状有什么不好。”
严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他眼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只是又被他强硬地压了下去。
他先许暮洲一步站起身来,迈步往楼下走去,打断了这个任务中的感慨话题。
“……结束的话,就先回去吧。”严岑说:“回去的早,还能赶上永无乡的饭点,你前几天不是总吵着要改善伙食吗。”
——胡扯,许暮洲撇了撇嘴,永无乡明明二十四小时供应食堂。
但随即,许暮洲又望着严岑的背影叹了口气,开始心疼起自家大猫来。
“秦薇之后还会回来吗?”许暮洲忽然开口问。
“会。”严岑说:“所有违背了原本路径的主角,在死后都会来到永无乡。”
“……那露台上就不能放躺椅了,不然浪打起来容易被吹下去。”许暮洲叹了口气,颇有些遗憾地说:“……我原本想在那置办一个看书的地方的。”
严岑脚步一顿。
“你……”严岑转过头,他隐隐有了个猜想,却一时不能相信:“什么意思?”
“宋妍姐的小蛋糕兜兜转转,总会回来的。”许暮洲看着他,轻声问:“那你呢。”
“永无乡也不是什么好地方。”严岑避开了他的目光,说道:“你不用被迫千年万年地留在这里,是件好事。”
“……永生算得上什么坏事。”许暮洲忽而笑了:“永无止境的生命如果放在现实中,只能称之为残忍。因为时间会带走你的一切,你的朋友,亲人,爱人,所有熟悉你的人,和你存在过的痕迹。”
许暮洲慢条斯理地将手腕上的绣球花取下来,说:“可是换句话说……如果,我的亲人、爱人,那个熟悉我,爱护我的人本身就在永生呢。”
不等严岑再说什么,许暮洲已经将绣球花摔碎在了地上。
在任务结束的传送之前,他在扭曲的空间内冲严岑弯了弯眼睛。
“答案等回永无乡再告诉你。”许暮洲说。
第230章 永无乡(终)
许暮洲从扭曲的空间中迷迷糊糊地醒来,刚眯起了眼睛,还不等睁开,就被久违的阳光晃了下眼。
他下意识想抬手遮下外头的光,只是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先替他遮在了眼前。
温和绵软的浅金色阳光从那只手的轮廓周围洒在他脸上,许暮洲舒服地眯起眼睛,浑身懒洋洋的,半分都不想挪动。
于是他眯着眼睛抬起手摸索着抓住眼前那只手,懒懒地张口道:“你醒的好快。”
许暮洲这一张口才发现,自己嗓子哑得不成样子,许暮洲先是愣了愣,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上个任务之前他自己在干什么。
严岑穿戴整齐地坐在床边,只有一只手伸了过来,眼珠错也不错地盯着许暮洲——仿佛他传送进任务世界之前就是坐在这里这样看他,已经看了许久一般。
许暮洲:“……”
久违的记忆涌上来,他难得地觉得脸上发热,于是干咳一声,拉下了严岑的手。
“没事。”许暮洲轻声说:“不晃眼了。”
外面的阳光浅淡又干净,其实并不那么刺眼,一两秒钟就能习惯。许暮洲将严岑的手攥在手心里,又实在舍不得放手,珍惜地摩挲了一下。
严岑张了张口,欲言又止道:“你之前说——”
许暮洲转过头看了看外头的天色,忽然说道:“外面是刚下过雨?”
严岑闻言咽下了方才想说的话,也暂且先看了看窗外,才嗯了一声,回答道:“是。”
许暮洲维持着外头的姿势又看了一会儿,才松开严岑的手,支着床坐起来。
“下了大雨后,海边空气好,而且也容易出彩虹。”许暮洲说:“陪我出去走走吧。”
严岑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将床脚挂着的外套扯过来,披在了许暮洲身上。
他们这次在任务世界待的时间久,永无乡也过去了几天,许暮洲他们回来时,永无乡时间正巧也在清晨时分,外面金灿灿的晨光洒落在海面上,城堡内静悄悄的,一时间只能听见他俩一前一后下楼的脚步声。
许暮洲踩着一双略大的人字拖,像是以往每天晚饭后散步一样,走在严岑半步之前,一手揣在兜里,一手拢着披在身上的外套,踢踢踏踏地往楼下走。
今天外面天气不错,他们赶得时间也巧,永无乡之前刚浩浩荡荡地下了整整七天的大雨,到了今日凌晨时分才刚停。
空气中都是大雨过后的水汽,岸上还遗留着大雨的痕迹,许暮洲出门时往浮桥那瞅了两眼,正看到一排还没彻底消失的脚印。
许暮洲在门口略站了两秒,不着痕迹地用余光瞥了一眼他身后的严岑。
正如他所想,严岑的脚步正停在,他望着身侧那个简陋的塑料摊,目光正落在上头包装粗陋的塑料瓶上。
严岑的眼神复杂又挣扎,许暮洲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神态自若地往前走去。
他没去看严岑是否真的拿了东西,而是拢紧了身上的外套,先一步踏上了浮桥。
浮桥飘在海面上,桥下也没个承重的柱子,一脚踩上去歪歪扭扭,仿佛随时都会掀翻过去一样。
但许暮洲走过无数次这座桥,早已经习惯得如履平地了。
微凉的海水从桥面上漫过来,没过许暮洲白皙的脚背,柔顺地拂过他的脚踝,然后再退回海中。
当许暮洲走到中段时,他只感觉身后的桥面微微一沉——是严岑也跟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