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无乡(102)
在橱窗对面的路边墙面上,挂着一个大大的木质布告栏。这个布告栏的年岁跟小镇差不多大,木框边缘坑坑洼洼,木色被风腐蚀得发白,被破损的纸张糊了一层又一层。
最新的几张布告是寻人启事——小镇中又丢失了年轻的女孩子。
手写的寻人启事字迹凌乱不堪,几页纸上的内容大同小异,可落款却各不相同,如果有好事儿的人路过仔细查看,还能发现压在这些寻人启事下的其他寻人布告。
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小镇中,丢失年轻的少女甚至已经成为了常态。
每隔一段时间,小镇中就会有少女离奇失踪。每次的人数不多,只有两三个,但是积累起来的数量已然十分庞大,成为了不可忽视的重大案件。
这些丢失的少女大多都是十六七岁,她们丢失的时间和地点完全随机,有时候只是出门去两条街外的外婆家送面包,都会在路途中迷途失踪。
小镇中有女儿的人家惶惶不可终日,每天都在耳提面命自家的小女儿,一定要在正午时出门,不要去郊外的荒地中,如果是要出门送浆洗的衣物,也必须在二十分钟内回家。
然而就算如此,小镇中丢失的女孩子数量也在与日俱增。
那些或腼腆或活泼的妙龄少女就像是在天光之下骤然消失一样,整个小镇都没人看到她们的踪迹,并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久而久之,不知从哪传来了留言,说是这些消失的少女是被魔鬼抓走进行献祭了,有人在郊外的荒地中看到了莹莹鬼火,还有黑魔法阵留下的碳迹。
“放屁吧。”醉醺醺的中年探长站在屋檐下,脱下帽子拍了拍毛呢外套上沾染的水珠,才说道:“还黑魔法,怎么,魔鬼也需要定期加餐吗?”
“但这些女孩子确实失踪了,这是没错的。”年轻的助手站在布告栏前面看着上面的寻人启事,说道:“我觉得这是个大型人口拐卖案件,我们是不是应该上报警务厅——”
“这是十六七岁,不是六七岁。”中年探长说。
他将帽子重新带回头上,他刚刚从酒馆放松出来,一张嘴就是一阵浓烈的酒气。助手皱了皱眉,嫌弃地往旁边挪了半步。
中年探长没发现他这个小动作,他的脸涨得通红,醉眼朦胧地看不清布告栏上的内容,只能眯起眼睛,踮着脚凑近墙面,差点蹭了一鼻子灰。
“年轻人。”中年探长打了个酒嗝,笑眯眯地看向他:“要用你的眼睛去观察——这不会是绑架案的。”
“为什么?”助手说。
“因为她们已经很大了。”中年探长眯着眼睛,说道:“十六七岁的姑娘,多么美好,像是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样——她们清纯又美丽,聪慧又机敏,像是可爱的小百灵鸟,走到哪里都会有心怀不轨的坏人窥伺她们。”
“你——”助手被他这种老流氓一样的向往语气听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边搓胳膊一边离他三步远:“你说什么呢。”
“你可能不擅长做这行。”中年探长叹了口气:“这说明她们会有起码的警惕心,不会贸然跟着陌生人走……何况这个小镇已经丢过那么多女孩子了,那些前车之鉴放在这里,这些女孩子们会如惊弓之鸟般警惕陌生人。”
“你想说是熟人作案?”助手说:“但是这个小镇本来人就不多,我走访之后发现,从七年前第一次丢失孩子至今,几乎每家每户都丢过女儿。如果是熟人作案,周期会这么长吗?”
“唔——”中年探长看起来依旧没有醒酒,他抹了把脸,含糊地问:“走访?你走访到什么了?”
助手听他问起,下意识站直了,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小的便签本,一板一眼地对着上面的信息念叨着:“我走访了这次丢失的女孩家属,其中一个女孩是个孤女,家里只有一个年级很大的外婆,人有些糊涂。还有一对夫妻说,他们曾经在城镇内外寻找过他们的孩子,但是都没有找到。只在城镇外的野地中发现了一堆黑色碳迹,看形状像是一只黑山羊头——”
“行行行,行了。”中年探长一巴掌糊到助手的便签本上,不耐烦地说:“我今天,今天给你上一课。”
助手不服气地问道:“喝醉了也能上课吗?”
“嘿,年轻人。”中年探长嘿嘿一乐,拍着他的肩膀:“我告诉你,魔鬼才没有那个闲心来人间作恶……魔鬼只会引诱人们自己作恶。”
中年探长的语气跌宕起伏,配上那副刻意故作深沉的表情,看起来就像是刻意吓唬小孩子的奇怪大叔。助手当然不会被他吓到,撇了撇嘴,说了声无聊。
中年探长哈哈大笑,晃晃悠悠地靠回墙面上,又摸着外套口袋寻找香烟。
他最后在右侧的外兜里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他口袋里的东西零零散散一大把,他看也不看地随手往外一捞,然后眯着眼睛凑近手心,从一堆杂物里拿出一根皱皱巴巴的香烟。
他外兜被整个翻了个底朝天,很不体面地露在外头,一张皱皱巴巴的纸从他口袋里落下来,打着旋地飘落在地,被砖石上的水渍弄污了一角。
“这是什么?”助手奇怪地蹲下来,拾起那张纸,又用手帕抹了抹上面的污水,才发现那是一封做工精良的信封。
这只信封还没有被拆开过的痕迹,助手翻看了一下,发现上面的投递时间是三天前。
“你是不是又因为喝酒所以没看信箱?”助手看着他:“这是你的信,你知道谁寄来的吗?”
“什么东西?”探长微微眯起眼睛凑近那只信封,努力地从脑海里搜寻着相关的记忆。
亏了这只淡蓝色的信封辨识度很高,他苦思冥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昨天他出门的时候,这封信就塞在他门口的信箱里,当时他赶着出门调查,于是就随手团吧团吧塞进了兜里,事后就给忘了。
“……我看看写的是什么。”探长接过信封,也没有看一眼上面的蜡封,就随手将信封粗暴地撕扯开来,从里面抽出一封请柬。
“敬爱的史密斯探长。”史密斯念叨着:“诚挚邀请您参加——”
史密斯的眼睛越睁越大,等到看完这张请柬时,几乎已经彻底酒醒了。
“这是罗贝尔伯爵夫人发来的请柬!”他震惊地说:“哦老天啊,她这样的大人物为什么会给我发请柬。”
史密斯像个陀螺一样,捏着那封请柬团团转,口中念叨着:“完了完了,我竟然错过了这封请柬——”
“上面到底写的是什么啊!”助手一把抓住他。
“邀请我去罗贝尔伯爵的庄园参加伯爵和伯爵夫人的结婚纪念日。”史密斯手忙脚乱地把请柬塞回信封里,一把抓住助手往外走。
“走走走,我们现在去雇一辆公共马车。”史密斯说:“希望我们还没有去的太晚,期盼伯爵先生没有因为我们迟到而大发雷霆吧。”
村口的夜莺没能在枯枝上安家落户,公共马车的车夫昏昏欲睡,赶车时甩起的长鞭差点抽到夜莺的尾巴。可怜的小雀从枯枝上惊起,发出愤怒的抗议声,只可惜夜莺声音婉转好听,怎么听都像是在撒娇讨宠,确实毫无杀伤力。
三个小时后,这次宴会的最后一位客人到达了罗贝尔伯爵的庄园。
史密斯带着他的助手,赔着笑被管家引进了庄园,住进了城堡二楼尽头的最后一间屋子。
与此同时,在与他近在咫尺的城堡三楼,罗贝尔伯爵正在书房接见他最忠实的下属。
克林侍卫长身上挂着长剑,他右手抚胸,在严岑面前单膝跪地。
“伯爵大人。”克林说:“我再一次达成了您的愿望。”
严岑不知道罗贝尔的愿望究竟是什么,但这不妨碍他将这场戏好好地演下去。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克林,傲慢地问道:“是吗。”
“是的,请您相信我。”克林卑微地躬身下去,他双膝跪地,向前膝行了两步,卑微且虔诚地说:“您这个月需要的供养品,我已经为您很好地搜集到了——她们都很纯洁,干净,足以配得上被您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