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样子是想跑,终归没逃过一劫。
她后腰处附着一张纸条,已经被浸染了鲜血,白纸黑字,触目惊心的“报应”二字。
赵煜拿起炭笔和纸张,迅速的将屋里的物品和陈尸状况,做了记录、绘影。
这才蹲下来,掀开老板的遮脸布。他面貌似乎还停留在咽气的那一刹那,死不瞑目,带着些难以置信的表情。
脖子上一道淤痕现出来,隐约是手掌的形状,是右手。
赵煜把自己的手虚空比上去,发现这人手掌竟比自己大出一圈。
他算不得顶天的高,但比起大多数人,也还是略显高挑,若按这掌印来看,凶手的身高,只怕要比自己高出半头。
像沈澈那样。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赵大人在心里狠狠的翻了自己一个白眼。
怎么总想到他。
查看过老板,又去查看他的夫人,把尸身反转过来,在场好几名见惯了现场的老手都是一声低呼。
赵煜暗自心惊——她的脸是朝下沁在血泊里,是以众人全没想到,她背后好几处致命伤,并非是最骇人的。
但最骇人的是,她的鼻骨塌陷,面貌几乎已经损毁得看不出本来的模样了。凶手在她鼻子上一击,力道极大,角度刁钻,是自下而上的,鼻骨被打得错位,直接往上穿刺入脑。
这一击显然是致命的。
背后的一片狼藉,倒显得多余了。
“周大人有何见解?”
周重皱眉道:“下官猜,该是凶手刚把老板勒死,还来不及站起身,老板娘就进门了,是以凶手才有自下而上的第一击,把她的鼻骨打得错位,又怕她不死逃脱,一连补了数刀。”
赵煜听周重说着,去查看药铺老板的尸身,这一次,他看得很细,依旧戴着那双随身携带的黑色手套:“一开始我也这么想,但周大人不觉得奇怪吗,凶手对待一个妇人,先是一击就让她几乎丧命,而后又补了十来刀,反而对老板一个大男人,只是掐死?”
周重一愣。
赵煜拉起老板右手道:“你看,他只有手上和袖口沾了血迹,他全身上下,连个破口都没有,这血,是他夫人的。凶手八成是与他夫人有仇。”
老板娘虽然倒在血泊里,但那滩血迹,离老板陈尸的地方还有好一段距离。
凶手,先杀了老板娘,这时老板进屋了,惊骇之下去查看夫人状况,袖口沾了血迹,而后也被凶手杀了。
现场,除了两名死者,还有一行沾血的脚印。
不是人的,是狗。
“有人在查遗物了吗?”赵煜问道。
“已经着人去清点了。”
“凶器呢?”
“尚没有发现,可能被带走了。”
赵煜点点头,见衙役正好带来岁安堂的伙计,正等在院子里,他出门,向那伙计道:“小兄弟,他们夫妇,平日里跟什么人有过节吗?”
伙计大概没见过这阵仗,被赵煜骤然问话,也看不出他是在想赵煜的问题,还就是单纯的被问蒙了,过了好一会儿,才答道:“小的……小的印象里,老板一直很谦和,并没有仇家。”
赵煜听了,也不失望,就点点头,目光掠过院里的陈设,又向那小伙计问道:“你老板,是养了狗吗?”说着,他指向院子里的空食盆。
伙计这会儿才回了魂,满院子学么一遍,高声叫道:“二黄!二黄你躲哪儿去了?”
喊了几遍,无事发生。
他向赵煜道:“回禀大人,老板养了一只叫二黄的狗,只有三个月大,奇了怪了,它平时从不出院子的。”
显然,现在狗……失踪了。
赵煜又问他道:“你们老板每天都去铺子里吗?”
伙计摇头:“老板好多家铺子,事儿也多,忙起来也许好多天都不露面的。”
也就是说,若是没有周重前来找人这一遭,或许尸体还要好久才会被发现。
到时候肿胀腐烂,很多痕迹都会随之消弭不见。
赵煜看向周重,见他拧眉沉思,便问道:“周大人有何见解?”
周重其实是在想,他觉得赵煜问伙计的几个问题,有隐约的关联,但具体是什么,又捋不清晰,要说他在三法司总捕的位置上稳坐多年了,这案子若是让他去主导,他便得去理一理老板的人脉关系,把他近来接触过的人,一一查问。
可如今,凶手会不会便是那个向老板订购银杏毒、杀害大皇子的人,因为得知事情败露,怕老板叫破他的身份,才杀人灭口的?
想到这,见赵煜既然问了,便就如实把想法说了。
赵煜点头道:“是了,周大人办案多年,思路清晰,但此案的真凶,与那订购银杏毒的人,应该不是同一人。”
作者有话要说:
沈澈:劝饭完败……但孤,锲而不舍!
第5章 报应
周重比赵煜年长十余岁,自持算是现场阅历丰富了。
但他想破大天,也不明白,赵大人的结论是因何得出来的。
可喜的是,周重武人出身,生性豁达直爽,虽然赵煜是“空降”来的小上司,他倒全没有倚老卖老,论资排辈的念头,向赵煜拱手道:“下官见识浅薄,还请赵大人点拨。”
赵煜还礼笑道:“浅见而已。老板养了狗,但屋里惨案发生,周围邻居没有听见狗吠,很可能,二黄在出事前,就被‘驯服’了,也可能是它与凶手相熟,并没把他归于需要防备的行列,而且,”赵煜说着,伸出手来模拟凶手犯案时的动作,“凶手右手掐住老板的脖子,如果这人不是只有一只手的话,那么他的左手,很可能是捂住了老板的口鼻,阻止他叫喊,相较于颈部的伤痕,面部淤痕的显现会慢一些,所以现在还看不出来。”
周重皱眉听着,心道赵大人说得可真有道理,全懂。
但逻辑上,他依然没理请,查命案,跟一只狗较劲做什么。
就听赵煜继续道:“人都杀了,杀一只小狗,又是多大的事呢?但二黄的尸体,并没在这里,周大人认为为何?”
周重脑顶冒青烟,脸上一副表情写明了:您快说吧,我蠢。
赵煜道:“凶手不忍心杀掉二黄,但又把它带走了,是怕它发现主人遇害后吵闹……他在拖延凶案被发现的时间,而且……”
说到这,他止住话茬,把后半句话咽回去了,苦笑着摇了摇头。
周重一拍大腿——原来是这样!
自大皇子殒命时起,整起案件便已经白于天下了,那订购毒素的人,完全没有必要脱裤子放屁的拖延时间。
“所以,这应该是一起案中案。”赵煜皱眉苦笑。
“大人方才因何欲言又止?”
赵煜眨了眨一双微吊的眸子,脸上泛起丝悲悯的神色:“凶手对一只狗尚且有慈悲之心,对这夫妻二人,却下此毒手,岂不是……讽刺吗?”
周重听了,神色也跟着暗淡下来。
只不过,几位大人现在没有太多唏嘘的功夫,还是需要去清查老板的人际关系。相较于周重预想中大海捞针般的排查范围,赵煜给圈定的特性便精准许多:
第一,凶手八成是个平日待人温和却又隐忍的人,他有善心,可能会吃些小亏不计较;
第二,凶手可能与老板家渊源很深,他可能是老板曾经要好的兄弟、学生或者合作伙伴,只是后来,不知为何闹了矛盾,但也应该没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不懂就问的周大人又开口道:“大人为何有这样的推测?”
赵煜答道:“人之常情……还有,你看那老板的衣襟被掀起来,整整齐齐的盖在脸上,大概率是后来凶手刻意为之,他遮住对方死后的面貌,说明他心底还有善意,或是愧疚。他们相熟,且渊源至深,所以他不愿意对方的死相暴露于自己的眼前。”
确实,纠缠期间,就算打得热火朝天,到扯衣服,揪头发的地步,也弄不出来这么个造型。
周重又一次表示受教了,原来耳闻,这位小赵大人,在多处府道任职,期间就铁腕明断,见微知著,对于案件的细节,有自己非常遵循人心的独到见解,因此办案无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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