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那天是万里晴空,他看不见蓝天晴空,但春色里的好天气,让路上的行人特别热衷开口聊天气这个话题。
程离记得那天正午的风贴着皮肤擦过,跟棉花一样柔软。
不冷不热的天刚刚好,不像夏天的烈阳能把人烤化,也不像冬雪恨不得把世间万物都封锁在不透气的白色里。
那是程离第一次一个人偷偷出门,那时他还不会用盲杖,不会走盲道,一路跌跌撞撞像个将死的醉鬼。
他撞倒了路边的自行车,胳膊上被墙边长了刺的月季藤扎了几下,手臂上的疼痛并没有因为时间的延长而减轻。
最后又不小心跑到马路中央,尖锐的汽笛声,汽车轮胎跟柏油路面的摩擦声,夹杂着司机的谩骂。
“你瞎啊,走路不长眼睛,想死死远一点去。”
“我的确是瞎子。”
程离仰躺在马路中间,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小,眼泪顺着眼角滑落,淌进头发里,又疼又痒。
他不知道最后是被谁扶起来的,也可能不是扶,是拖,后背火辣辣的疼。
但他只专心在想一个问题——
瞎子都瞎了,为什么还会流眼泪呢?
当时他离家只隔了那条马路,但对当时的他来说比千山万水还要远。
他从正午一直走到太阳落山。
家里没人,他把遍体鳞伤的自己关在浴室里,热水淋在伤口上时他才闻到自己身上的血腥味,从肩膀到肋骨都在流血,手臂被热水一泡,彻底没了力气。
整个人像是飘在水面上的死鱼,一面朝水,一面被太阳暴晒。
或许是血的味道刺激了他,回房之后他设想过很多种方式,最后选择了吞药。
因为长期无法正常入睡,医生给他开了安眠类药物,那一瓶还剩48片,一次只能吃10颗,他分了五次。
等他再有意识,只有病房里的消毒水味道,还有头顶刺眼的灯。
早餐很好吃,馄饨浓郁咸香,但程离还是嗅到了一丝难闻的药味跟呕吐物的味道,一下子就没了胃口,连带着傅卿云出差的好心情也没了。
再瞥见傅卿雨手腕上的疤,程离放下筷子:“小雨,我们要先接受自己,无论我们是什么样子,所以不管健康还是不健康,不管发生了什么,不管遇见了什么人,永远都要先珍惜自己……”
程离突然说这个,傅卿雨听完沉默了很久,耳侧的长发垂下来遮在眼前,抬手撩了下,最后看着程离的眼睛,笑着应了声“好”。
布鲁塞尔机场,傅卿云一下飞机就收到了程离的微信,是三条语音消息。
程离有手机,也开启了盲人模式的读屏功能,但他很少见程离用过,好像他没有要联系的朋友,手机只是摆设。
这还是程离第一次用手机联系他,傅卿云一边走一边摁了语音条。
“算了算时间,你应该已经在布鲁塞尔机场转机了吧,我刚刚查了曼彻斯特的天气,那边明早开始会下雨,出门别忘了带伞。”
“早上吃了馄饨,中午跟小雨一起去了商超购物,买了很多三喜用的东西。”
“拍了一张我跟三喜的合影,想给你看。”
程离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比平时低沉些,尾音往下。
语音消息是十分钟前发的,但也只有三条语音消息,傅卿云并没收到程离跟三喜的合影照片。
跟刘峰一起进了贵宾候机厅,傅卿云又看了眼手机,还是没收到消息,给程离回了条消息。
“你跟三喜的合照呢?我没收到。”
消息刚发送成功,程离几乎是秒回的。
“还在让小雨给我们拍,一直在找角度,想找一个我跟三喜都好看的角度再发给你。”
傅卿云把语音转成了文字,看着那几行字忍不住笑了。
这回照片发过来的很快,程离蹲在三喜旁边,胳膊搂紧了三喜的脖子,望着镜头在笑,阳光下长长的睫毛在下眼睑上投落几根阴影,偏红的眼尾往上漾着,露着几颗白色牙齿,双唇红润。
身后的木槿树已经开了粉白色的花,在他们身后安静地做背景。
傅卿云按了保存键,又把合影设置成了他跟程离的聊天背景图。
傅卿云旁边的刘峰坐在沙发上,挺直了腰杆儿,手心在膝盖上摩擦了几下,又在裤子上抓了一把,看准了傅卿云的好心情。
“傅先生,这次行程安排得太满,下次可以带程先生一起来。”
傅卿云还在看合影,过了几秒钟才摁灭屏幕,但程离跟三喜的脸好像还在眼前,等视线清明了才说话。
“半个月后我们是在巴黎吧?”
刘峰点头:“对,最后的行程是在法国。”
“那就把行程多安排几天,明天给他安排半个月后飞巴黎的机票。”
第16章 狐狸面具
程离发了照片,迟迟没收到反馈,跟完成了一项任务一样,收了手机不再等回复。
如果不是傅卿雨提醒,他压根儿没想过要跟傅卿云联系,但既然他现在是小情人的身份,就得有小情人的自觉,刚在一起没多久就要分隔两地,是应该偶尔发些关心的短信。
至于应该发什么消息,程离是从百度上找的,又看了不少贴子,把今天还没发的几条记在了备忘录里,下次的跟下下次的短信素材也都有了。
傅卿雨在客厅里逗三喜玩儿,关于傅卿雨,程离一直都是矛盾的,傅卿雨总会让他想起此刻不知身处何地的圆圆,心里总是一通乱扯。
一方面感叹世道不公,心里对傅卿云的恨意连带着转移到傅卿雨身上,希望傅卿云跟他一样,家庭支离破碎,什么都没有才好。
但看着傅卿雨对他毫不设防的单纯的笑容,又告诉自己冤有头债有主,傅卿雨没做错什么,她不过是傅卿云的妹妹,跟她没有关系。
“嫂子,你是怎么认识我哥的?”
傅卿雨突然出声,打断了程离心里的矛盾,她手心拖着腮,看着窗外花园里开得正艳的粉蔷薇。
她冷不丁开口,硬生生把程离脑子里飘远的风筝线给拽了回来,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程离手心摸着三喜脖子,侧身对着傅卿雨,看起来像是在回忆什么。
“我第一次,还有第二次见你哥,你哥都没注意到我。”
傅卿雨一听,更好奇了,笑着看向程离,想要他展开说说:“跟我说说呗?我想听一听。”
程离坐在落地窗旁的长椅上,那张漂亮的脸正好落在光影里,侧脸看他,好像在发光一样。
傅卿雨默默等着他开口,程离很长时间没动也没吱声,过了一会儿好像才从回忆里抽离,抬头半眯着眼。
“第一次见你哥,是在我们学校校庆晚会上,他是嘉宾给我们演讲,我是主持人,给他拿了一次话筒。”
“第二次见你哥,是晚会后的第二天,我们学校放了假,我跟朋友一起去参加化妆舞会,我戴着一面狐狸面具,你哥应该是去找人的,我们跳了一支舞……”
程离就简单说了几句,傅卿雨急了,转了转身体问:“然后呢,然后怎么样了?”
“然后,就是很多年后再见他。”程离说完笑了,那张脸本身就美丽无害,加了一点笑意之后更在那几分无害里添了一些迷幻剂。
傅卿雨给他们的故事下了定义:“原来是久别重逢啊,好浪漫……”
“也不算久别重逢,那两次你哥都没注意到我,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程离纠正。
傅卿雨不会深想程离的话,她只是好奇,从她哥哥把程离带回家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已经把程离当成了自己的家人,听着程离的陈述,自动在那一层薄薄的没有骨骼支撑的两次相遇中,又加了厚厚的滤镜,那滤镜是浪漫的颜色。
“所以,你很久之前就喜欢我哥了对吗?在他还不知道你的存在的时候?”
傅卿雨的话是柔细的,程离从她的发问里仔细分辨,少女对于爱情故事的向往也显露无疑。
程离并没回答她这个问题,轻轻一笑,把这个话题一拐弯,钩在了傅卿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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