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险境(13)
“我们一开始就分开搜查,我去五楼,他们俩在四楼。”晨宇解释道,“我找完五楼之后,去四楼找他们会合,却发现人都不见了。”
“原来如此。”季思危若有所思地看着晨宇,开门见山地问道:“那你有找到时初的尸体吗?”
“没有。”晨宇苦笑了下,“你们呢?”
季思危摇头:“也没有。”
四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二十四小时不到,就死了三个人,找遍整栋房子却没有任何发现。
时间越来越紧迫,任务又毫无进展。
他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你受伤了,先处理一下伤口吧。”季思危将视线投向晨宇的手臂,温声道:“先坐下来缓一缓,再想办法。”
手臂上的伤口很深,血肉向外翻,流出的血液泛着黑气。
旗袍女人在客厅里找出医药箱,帮他处理伤口。
“你这伤怎么弄的?”旗袍女人倒吸一口气,“这种程度,就算你这次侥幸活着出去,也要在医院躺上个十天半个月才能恢复。”
“五楼有一扇很大的镜子,我路过那里时,突然被什么东西扯住手臂往镜子里面拖。”晨宇回忆道,“当时我感觉半个身体都要陷进镜子里,急中生智抄起桌上的东西砸碎镜子,这才逃出去。”
“等我缓过来的时候,眼前除了一地碎玻璃,根本没有其他东西。”
“那是镜鬼。”季思危轻轻转动眼眸,不缓不慢地说:“它一定还在这栋房子里,各位行事小心一些,如果不小心撞上,第一时间砸碎它寄宿的镜子。”
“好,但是现在,我有个更严肃的问题。”旗袍女人手脚利索地剪断纱布:“请问你们肚子饿了吗?”
说话间,她的肚子还非常配合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晨宇愕然:“你是我在里面见过胃口最好的。”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旗袍女人一笑:“没准这就是我人生的最后一顿饭,当然要吃。”
她刚说完,外面就传来一阵撞铃声。
楼下的门“吱呀”一声敞开,一个长相和善的中年女人提着一篮子新鲜蔬菜和鲜花,走上二楼。
“你们好,我是这里的钟点工,是来给你们做饭的。”
阿姨低眉垂眼,说完也不等他们反应,自顾自地走向厨房。
之前民宿老板确实说过,中午和晚上会有阿姨来做饭,他们也没感到意外。
令他们意外的是,这个阿姨出现后,地板上的血迹竟然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就像被这所房子吃掉了一样。
灯光也难得地恢复正常。
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午后。
阿姨给他们做完饭后,不仅打扫卫生,还换了新鲜的玫瑰花。
房子里出奇的宁静,空气里飘荡着清冷花香,这让他们感受到了一丝惬意。
“我们整理一下线索,再去找吧。”
晨宇双手握着水杯,轻声说道。
“这个房子总共就那么大,能找的地方我们都找过了,还能上哪找?”
旗袍女人瘫在沙发上,一副生无可恋样子。
“别放弃,我们都耐心回想一下,有没有忽略掉什么重要的线索。”
狭长的眼睛微垂,季思危仔细地打量着这所房子,他语调和缓,令人不由自主地静下心来。
目光掠过茶几上那束饱满的玫瑰花时,某个思绪如一道白光从脑海中一闪而过。
空气中的馥郁花香和记忆中的气味重叠起来,季思危温声道:
“我是这里面唯一一个见过时初的人。”
“令我印象较深的是,她出现时,房间里突然出现玫瑰花的香味。”
“玫瑰花?”阿命蹙眉:“你认为玫瑰花和任务有联系吗?”
季思危点头,不自觉地捻着指尖,拼命回想时初第一次出现时的细节。
当时情况太紧急,很多事他都忽略了,昨晚的一幕幕再次浮现于脑海中,季思危一帧一帧地过滤……
“她脑袋被利器砍断,身上都是鲜血和泥污。”
“对了,她身上很脏……脸上和头发上都沾有泥土。”
“我应该知道了。”所有线索在脑中串成清晰的一根线,季思危完全睁开眼睛,纤长的睫羽下,澄澈的眼睛像泛着光,他略一勾唇,梨涡浅现:“这栋房子里,有没有一个地方,有玫瑰花,又有泥土?”
“确实有!”晨宇闻言,瞬间站起身来:“五楼有一个阳台花园,我记得那里有一个玫瑰花坛!”
第11章 送命题
五楼的采光比其他楼层好许多,所有的家具上都盖着白布,上面布满灰尘,也不知哪里发霉了,空气里一股子霉味。
客厅一角堆着许多褐色纸皮箱,有的纸皮箱上画着两个牵着手的小女孩,有的画着凌乱至极的涂鸦,有的用红色马克笔写着密密麻麻的字,看起来特别瘆人。
“姐姐,为什么偏偏是你。”
“为什么背叛我?为什么抢走他?”
“你不是说永远保护我的吗?”
“你这个骗子。”
“姐姐,我永远不会原谅你们。”
“都去死吧。”
笔迹潦草,在纸皮上留下刀刻一般的痕迹,不难想象出,书写者当时的愤怒与狂躁。
那些字就像一条条恶毒的诅咒,看久了给人一种不安的感觉,本能地想避开视线。
在纸皮箱堆旁边,端放着一双红色高跟鞋。
这里像是被人刻意遗忘的一个地方,久不打扫,到处积灰,这双高跟鞋面上却没有一点灰尘,红得刺目艳丽,好像……有人经常使用擦拭一样。
看着这双鞋子,季思危下意识蹙眉——时初出现的时候,总伴随着高跟鞋的声音。
如果这就是时初穿着来敲门的那双,就有点恐怖了。
“这些箱子你有打开看过吗?”
季思危看向晨宇。
“我都挨个检查过了,这里面只有一些女孩子的衣服、书本和生活用品。”
伤口疼痛难忍,晨宇唇上没有一点血色,连说话语调都不如之前平稳。
“书本吗……”
季思危抿了抿唇,靠近那些纸皮箱,找到收纳书本的箱子,随便抽出一本,翻开扉页。
纸上写着“时初”两字,字迹娟秀,与纸皮箱上的字迹迥然不同。
季思危又翻开几本书,发现上面写的都是时初的名字。
正打算把手上的书还回去,一张什么东西从书中掉出,轻飘飘地落在地上。
“什么东西掉下来了?”旗袍女人眼尖,看到后马上凑近捡了起来,看了一眼后递给季思危:“是一张照片。”
另外两人闻言,不约而同地走到季思危身后,看向他手中的照片。
看照片里的环境,像是在二楼的客厅里拍的,坐在钢琴前的男人长相英俊,一脸笑容地看着镜头,穿着红裙的女生站在他旁边,亲昵地搂着他的脖子,看起来很甜蜜。
“这个女人是时初还是时一?她俩长得太像了,就算我不脸盲,也根本分辨不出嘛。”
旗袍女人摊了摊手。
“这个是时一,之前发现那张合照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只有时一的脸颊上有颗小痣。”阿命顿了顿:“你们觉不觉得这个男人有点眼熟?”
“当然眼熟。”季思危微微仰头:“这哥们儿就是你们亲手从三号房的暗柜里拖出来那位。”
“哪位?”旗袍女人一脸茫然地扬起头,愣了一会儿后忽然想起某张惨白腐烂的脸:“嗯?!!”
“等等,我再看看。”旗袍女人夺过照片,仔细端详了片刻后,倒吸一口凉气:“还真的是他,从照片上看,他应该是时一的男朋友,那为什么被杀了?他的尸体为什么会被藏在三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