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紧的原因就简单多了,通常都是因为要给他女朋友买礼物, 把生活费给透支了。
生日,情人节, 女神节……
还有什么在一起100天纪念日, 圣诞节也要送。
“对啊!七夕快到了吗。想给她一个惊喜。嘿嘿。放心, 等我这个星期回家,拿了生活费,我就回请你们。”
姜可晚饭一口还没吃上,倒是吃了一嘴狗粮,“我们是计较这么几顿饭钱的人么?走吧,想吃什么?”
“我的要求不高,只要有鱼有肉,有荤有素……”
姜可故意四下看了看,“哎呀。阿聿,你刚刚有看见肖杨吗?说好了在图书馆外面碰头的,怎么到现在也没看见人?”
沈崇聿立即默契地GET到了他的言外之意,配合他演,“可能肚子太饿,没等住,去食堂吃饭了。”
“推测完全合理!走,我们也去食堂吃饭吧。我肚子快饿死了。”
“好。”
两人说着,完全把肖杨当成了空气,往食堂方向去了。
肖杨气急败坏地跟上去,“喂,喂,你们两个!没有肉也行,好歹给条鱼啊!!!鱼没有,赏条小鱼干啊喂!!!”
…
晚上,肖杨跟陶然两人练完英语听力,抽空上了学校贴吧。
发现被顶上HOT贴的那个帖子果然删除了。
一个道歉贴被顶了上来。
还没放假,发帖的人不是很多,因此这个道歉贴始终没有被覆盖,还在首页飘着。
“这就完事儿了?就在帖子里跟你们道个歉,说自己就是一时出于无聊的恶作剧,这事儿就这么翻篇了?”
姜可洗澡去了。
肖杨把椅子往后退了推,身体往后仰,抬头,看着在商铺看书的沈崇聿。
“事情闹大了不好。现在这样最好。”
姜可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从浴室出来。
地板被他弄得到处都是水滴。
肖杨嫌弃他,“你怎么头发也不擦一下?”
姜可理直气壮,“谁说我没擦?”
“宁这怕不是,擦了个寂寞?”
肖杨指了指地上的水滴。
姜可对自己的“杰作”还挺满意,“这不挺好?水汽蒸发,还能给咱们寝室降降温。”
肖杨朝他竖起了拇指,“难为宁把懒说得这般清奇!”
姜可一点不谦虚,“好说,好说。”
搬了张椅子,往电风扇下面一坐,打算来个自然干。
沈崇聿从上铺下来了。
他去柜子里,取了一条干净的毛巾,扔在姜可头上,“不要坐在电风扇下吹,会偏头疼。”
姜可把毛巾给抓住了,随便用毛巾糊弄了下,隔着毛巾睨了眼沈崇聿,“懒得动。要不,你过来,服侍小爷一回?”
“脸真大。”
“噗嗤”,肖杨一点也没给面子的笑出声。
就连在看书的陶然都不由地笑了。
姜可:“!!!”
你傍晚的时候在小树林抱着我,说你害怕的时候可不是这种表现的!!!
早知道在小树林那会儿就应该把这人扔树林里头!
…
沈崇聿跟姜可两人亲密的照片,由于帖子被及时删除,又因为是在工作日,江中的学生一般都没怎么上网,并没有造成多大的轰动。
也并未对两人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周五课间时间,沈崇聿去老师办公室交英语老师苟云初要求他写的三篇英语作文。
苟云初有些意外地看了沈崇聿一眼。
不到一周的时间,竟然真的把三篇作文给交上来了?
沈崇聿放下作业本转身就走,被苟云初给叫住了。
“等会儿,我正好没什么事。你先站会儿。我现在就拜读下宁的大作。”
沈崇聿:“……”
沈崇聿只好先在边上站着。
苟云初说拜读沈崇聿的大作,自然是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粗略地扫过几眼沈崇聿上交上来的英语作文,却是一眼就被惊艳到了。
词汇丰富,时态精准,句子流畅。
苟云初把沈崇聿交上来的作业给扣下了,打算当做范文,刺激刺激一下班上那一群天之骄子。
平时不是对自己只扣个三分,四分的作文还挺满意么?
这回就让他们见识见识满分英语作文的范本。
手指在沈崇聿交上来的那三张英文纸上敲了敲,苟云初笑了笑,“有这水平,也辅导辅导你同桌呗?”
沈崇聿眉骨一跳。
“这周放假两天。回班上的时候,转告下姜可,让他周末写两篇英语作文,周一交给我。呐,拿一篇回去,让他按照你这标准写。”
把其中一篇,给沈崇聿还回来了。
这周放假两天的消息,上午1班的班主任金擎就在班级里说了,对此沈崇聿并没有多大意外。
从苟云初手中把自己的其中一页作业给揭过去,“老师……您这是公报私仇?”
他就只是在新生报道那天太累了,在英语课上睡了一次。
不至于又是罚他写了三篇作文,还把这么得罪人的差事交给他去转达。
苟云初笑了,“这话见外了不是,老师是那种心胸狭隘的人吗?”
沈崇聿面无表情。
“对了,跟你一样,题目自拟啊!”
沈崇聿走出苟云初老师办公室,苟云初在后面提醒他。
沈崇聿盯着他手里的这张英语作文,十分怀疑,他这几天来刷的好感,是不是都得掉回去,直接掉回负分的那一种。
…
下午还有两节数学课,1班已经是集体过大年的气氛。
大概不仅仅是1班,可能其他班也好不了多少。
就连一向埋头写作业的陶然,下了课,也来找姜问他是打算放学后就走,还是要先回一趟寝室再走。
陶然家跟姜可住的知了巷隔得不远,两人刚好可以一起坐车回去。
“我也没什么要带的,带书本还有作业跟卷子回去就行了。放学就走。班长你呢?”
“我也是。早点回去,就可以早点帮妈妈看店。那我们放学就走?”
“好呀。”
陶然回座位去了。
沈崇聿把他那张苟云初让他转交给姜可的英语作为给夹进了他自己书里,“你现在还是住在那里吗?”
“嗯嗷。怎么?这周末要不要来我家玩?话说回来,你应该很多年都没有回过知了巷了吧?”
不是。
除了最初那一年,他刚被接回闻人家,他需要拼命提升自己,让闻人洵见到他的价值,没有时间外出,去做别的事情。
这些年,只要抽空,他都会回几次知了巷。
他知道闻人洵有派人在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无所谓。
闻人洵没有那个闲工夫去管他在意什么人,或喜欢什么人。
周日。
云欢开得绯红,同天边的云霞融为了一体,知了巷的道路两旁,蝉鸣热闹。
一辆奔驰车,停在一栋破旧筒子楼的対街。
老孙以为这一次沈崇聿又会跟之前一样,只是默默在车上坐上一段时间,就会命他将车子开走,没想到,这一次沈崇聿自己直接开车下去了。
老孙也赶忙开门下车。
“我迟点给孙书您打电话。”
老孙顿时松了口气。
只要不是夜不归宿就好。
当然,就算小少爷夜不归宿,忙着流连花丛的老爷大概率也不会知道。
不过,其他人可就未必了。
闻人家有太多双眼睛盯着小少爷了。
刚被接回闻人家的那段时间,沈崇聿曾经频繁地做梦。
梦里光影错落。
有姜可抱着半个西瓜,趴在他房间的地板上,用汤勺舀了一口,问他要不要吃。
也有沈茵狰狞的,怨恨的脸。
梦里回过这里太多次。
以至于好几年未曾回过这个地方,身体竟然也本能地就找到了上去姜可家的那一个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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