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昧接过他的战利品,翻来覆去端详了一会儿,找不出什么夸赞的词,只能点点头,道:“大小正好,带回去给小蘑玩吧。”
余煦点点头,还是笑着,也没说什么,看了眼时间发现不早了,就催他往码头走。
——至于后来这只有点难看的玩偶为什么出现在他的行李箱里,甚至挂在了他随身会带的小包上,他也不太想追究了。
作者有话说:
七夕快乐
第35章 撞破
巡演最终定在十月底到十二月中,从他们所在的地方一路沿海北上,途经七个城市,一站一停。
余昧是凌晨走的,出门之前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去打扰余煦睡觉。
他并没有提前告诉余煦自己什么时候走,怕小孩又像替他收拾行李时那样,露出那副舍不得他又强颜欢笑的模样来,怪可怜的。
结果余煦像有心灵感应似的,居然先他一步开门出来了,身上还穿着睡衣,睡眼惺忪地走过来抱了他一下。
“注意安全,照顾好自己,”小狗把脸埋进他肩窝里蹭蹭,身体很暖,带着好闻的牛奶味道,像成精的空调被主动往他身上裹,“我会想你的……”
最后几个字又低又软,像无意识的撒娇。
那之后就开始异地了。
余煦照常上课,放学回家喂猫,时不时在手机上刷刷Echo演唱会的消息。
他们社团内部有个Echo的小型粉丝团,其中几个人大三没课了,就能去看工作日晚上的演唱会,也会在群里分享些“一线repo”。
像是余昧今天用了哪把琴,什么造型,唱了哪些歌——中间掺着照片和视频,被他一一保存下来,反复欣赏。
他知道余昧很忙,在一个场馆往往要连续演五到七场,加上排练和做妆造,可能也不剩多少休息的时间,便也很少发消息去打扰。
倒是向蝶知道他心里挂念,有时候会发点和余昧相关的东西给他,像是大明星晚饭吃了什么,有没有睡满六个小时,让他再坚持一下,“小别胜新婚嘛”。
胜不胜新婚的他不知道,反正他对时间的概念已经从“距离余昧回家还有几个小时”变成了“距离去看余昧的演唱会还有几天”。
——三天后那块无形的倒计时牌终于翻到“0”,他熬完最后一节英语课,带着相机和身份证去了火车站。
他追演唱会的流程很朴素,提前抢票,进场,看完演唱会就去附近找个青旅凑合一晚,第二天坐凌晨的高铁回家。
有时候看的是晚场,接近零点才结束,就直接去火车站坐几个小时,连找青旅的时间都省了。
几年来他追演唱会一直是这么个套路,票是自己花钱买的,时间是从那一堆试卷和练习本里硬挤出来的,怕余昧发现,也没动过去合影或是要签名的心思,演唱会一结束就走了,回程的火车上还要抽空背书。
尽管现在读大学了,时间上宽裕了很多,甚至还有个同居家属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身份,他也没想过要让余昧知道这件事。
一方面是青春期男孩子的自尊心作祟,另一方面也是怕余昧知道了会生气,觉得他不务正业,拿资助他生活上学的钱追星。
这次也不例外,他坐下午三点的高铁过去,五点下车,六点进场,十点看完演唱会,在之前订好的青旅住了一晚,第二天下午再看一场,晚上就原路返回了。
前两次都没出什么意外,除了下课去火车站时间有些赶,路上花的时间多一点,还有走之前要给小蘑放好两天的饭,辗转下来也算顺利。
他甚至还趁大合影的时候过去拍了张照,圆了一个之前没机会尝试的小梦想。
如果非要说有哪里不一样,那就是这次进场之后,总能听见周围的粉丝聊起余昧结婚的事,猜那个传说中的童养媳是谁,会不会也来看演出。
他被一群女孩子围在中间,听着听着脸都要烧起来,只能把帽檐再压低一点,一门心思盯着大屏幕上的余昧看。
朝夕相处这么多天,他自觉已经很了解余昧,至少比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要了解。
却还是逃不开像第一次看演唱会时那样,被舞台灯下的那个余昧吸引,不知不觉陷进去,像坠入一场蛊惑人心的梦。
余昧能火到这种程度,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他台上台下的反差,不唱歌时气场冷淡,上综艺时温和一些,却也有种淡淡的颓丧感。
然而一走上舞台,他就像一朵限时盛开的昙花,清冷又艳丽,存在感极强,让人移不开眼,一开口仿佛全世界的光都落在他身上。
用媒体的话说,就是“顶级的设备能还原他美貌,却无法传达他舞台魅力的万分之一”。
包括歌声,包括与歌声相辅相成的伴奏和肢体动作,甚至是某个节奏断点上的一抬眼、一欠身——只有真正坐在台下,和他处在同一时空里,才能体会到那种让人震撼的美。
别人怎么想不知道,反正余煦有时候在台下跟他联系多了,都快习惯了他平时没什么架子的温和模样,结果每次看完演唱会,又会自动变回他的迷弟——看一眼都要心跳加速好久的那一种。
像什么奇怪的演唱会后遗症,就挺矛盾的。
以前上中学的时候还好,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顶多看到真人时结巴一会儿,尽量避免视线接触就没事了。
然而现在住到一起,还顶着张有名无实的结婚证——回程路上收到余昧给他发消息,用很日常的语气提醒他别忘了带小蘑去做毛发护理,和半小时前那个舞台上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判若两人。
——矛盾得他都要分裂了。
不过矛盾归矛盾,能去的演唱会他还是一场不落地追了,也没让余昧发现异样。
直到两周后,巡演到了第三个城市,他难得走运,低价抢到一张内场的票。
位置是偏了一点,有根柱子挡着,看不到舞台全貌,但至少坐在了花道旁,有时余昧走过,还能近距离地看一眼。
他心满意足地看完整场演出,像平时一样没去抢合影位,随着人流走出场馆,没吃晚饭有些饿了,就打算去附近找点东西吃。
穿过室外停车场的时候,却突然被人拉住了背包带,还扯了扯。
他以为是不小心挂住了谁的衣服,刚想道歉,一回头却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心跳都凝固了一瞬。
——向蝶拎着他的背包带,皱了皱眉,表情复杂地看着他:“你怎么在这儿?”
作者有话说:
狗狗:难解释,很难解释……
这段算是我开文的时候最想写的桥段之一
第36章 后遗症
半个小时后余煦被向蝶拎到休息室,被迫和他的正主见面。
余昧刚卸完妆,头上还戴着发箍,精力都被演唱会消耗得差不多了,靠在沙发里闭目养神,看到他愣了一下,好像也不是很惊讶:“你怎么来了?”
余煦还有点儿演唱会后遗症,一看到他心跳又开始不听话,手都不知道往哪放了,只能蹂躏那根可怜的背包带,毫无底气地叫了声哥。
“他来看演唱会,”向蝶给他倒了杯水,一边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解释,“散场的时候被我撞见了,在停车场。”
余昧好像才意识到他不该出现在这里,皱了皱眉:“不用上课吗?”
余煦低着头,根本不敢看他,又怕他误会,连忙解释:“上的,白天上完课才来的……明天休息,晚上就回去了,不影响后天上课。”
余昧看他快把那根背包带拧成麻花了,有点无奈,拍了拍身边的位置让他坐过来:“怎么不跟我说一声……自己买的票?”
“是啊,还不止一张呢,我刚查了下他那个账号的购票记录,”向蝶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补充道,“明天下午一场,下周末还有两场……”
“小蝶姐!你别说了……”余煦局促地打断她,整张脸都红了,坐在离余昧半米远的地方,垂着眼,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孩子。
余昧看着他颤抖的睫毛,对他也生不出什么火气,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先打发向蝶去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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