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车进来后,他帮着一起解车套,顺手摸了摸毛驴前额,成天给他们拉菜,如今又拉猪,确实功高劳苦。
饭在锅里,还是热的,裴厌洗手的时候,顾兰时就把饭菜都端上了桌。
昨天下午蒸了蒸碗,趁烧锅,还蒸了两屉糙馒头一屉菜包子和十个小肉包子。
蒸碗里的肉片子肥瘦相间,一大碗看着就叫人流口水。
笼屉里还有一碗肥肉多的肥膘子片,油脂厚肉烂,那叫一个香,对平时少见油星的人来说无疑是最上等的菜肴,只是昨天炖了大骨头,油水多的过几天再拿出来解馋。
“多夹两片。”顾兰时笑眯眯说道,肉片子切的大,两片平放就能把一个大糙馒头铺满。
如今日子好了,想吃肉不用一点一点抠搜着来。
他自己夹了两层肉片子,觉得够了时,裴厌又给他馒头里放了一片。
蒸热以后,肉油也化开了,不再是凝结的白色猪油,夹这么多,不免从馒头里流出油水。
顾兰时一口咬下去,肉很厚实,蒸的烂,肥肉部分一点都不腻,油香油香的,咸淡也正好,见手上有油淌下来,他顺势用唇舌舔了下,擦掉太可惜了。
来回跑了一趟,裴厌饿了,同样夹肉夹得多,大口咬下去很满足。
也就是他俩了,能舍得,搁在人丁多肉不够分的人家,哪能这么吃,若不分的平均,别说孩子要打架,大人心里也不舒坦呢。
美美吃完这一顿,两人嘴巴上都沾着油光。
顾兰时起身收拾碗筷,说:“我今天去祖宅那边转了一圈,看见织布机子,想起之前不是说了,要是得闲找徐木头问问。”
头先他还觉得做一架织布机子多余,但今天上午和阿奶聊几句,确实有些排不开,还是自家有一架方便,贵是贵,往后要用许多年呢。
裴厌也想起来这个,当初还是他先提的,于是点着头道:“下午没别的事,我去一趟。”
顾兰时端起摞好的碗,抓起筷子往灶房走,家里只有两个人,平时用到的碗筷不算多。
裴厌手伸进怀里摸了摸,薄唇又抿了抿,眉眼低着,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锅里的水还热着,正好洗碗刷锅。
顾兰时系着襜衣挽起袖子洗碗,就见裴厌进来了,他看过去,问道:“怎么了?没吃饱?”
裴厌像是有点无措,抬手挠了挠后脑,末了盯着他伸进锅里的手腕子看,嘴上却说了反话:“没什么。”
顾兰时有点疑惑,但没多问,把洗好的碗筷先放在灶台上,等下还要舀水再涮一遍。
他娘一直都爱干净,家里又有水井,不怕没水用,他和姐姐弟弟在灶上帮忙时,都无意识学了苗秋莲的习惯。
“对了,上回说吴家是哪天来着?二十?”顾兰时问道。
裴厌点点头:“嗯,二十,没几天了。”
“酒水咱家没了,白水村那边的酒虽然好,却也比不上镇上的好酒,到日子直接去镇上买?”
顾兰时说着,把锅里的水刮出来,又倒一瓢干净的水进去,涮了碗之后再把刚才的刷锅水一起倒进去,等下要煮猪食。
“嗯。”裴厌有点心不在焉。
他俩说的正是吴家老二的亲事,寒月二十那一天,吴厨子给他家老二成亲,不止裴厌,苗家大舅舅大舅母也会去,毕竟是牵线的媒人,该吃这顿喜酒。
除了酒水以外,裴厌和顾兰时商量过,又问过顾铁山的意思,到时候再给上一份礼钱,来福酒楼的生意以后要长远下去,光有苗家舅舅的面子不行,维持吴厨子这条线是必不可免的,如此就有了来往。
因吴升文有点着急,前头那些问吉纳彩都办的快,苗树儿家因他年纪大了,再不出嫁村里闲话愈多。
两家大人嘴上都没说,毕竟不是什么有面子的事,但彼此心里都知道,可以说是心照不宣,互有配合,也算是件皆大欢喜的事。
裴厌心中有些忐忑,从来没买过好东西给顾兰时,又是头一回背着顾兰时花钱,一时之间失了胆子,还怕顾兰时骂他乱花钱,越发不安。
“拿几根萝卜,今天给吃点新鲜菜。”顾兰时说着,自己先去灶房角落拿野薯和藤根。
冬天没啥吃的,猪食里煮的大半都是麦麸谷糠,再添些薯根、菜叶子还有剩菜剩汤什么的,喂饱了别让掉肥就行,隔两天加点菘菜叶子或是萝卜,也算不错了。
今天卖了一头,草料就能省下一头的,不怕到隆冬以后不够吃。
裴厌照着他的话做。
顾兰时蹲下洗野薯皮上的土块,让他把萝卜也放进木盆里,抬头又说:“早上煮过的大蓝根在那个盆里,倒进锅里再煮一锅水。”
他说什么裴厌做什么,一点不见偷懒,看起来和平时无异。
虽然如此,顾兰时洗好野薯萝卜后,抬头疑惑看过去,总觉得裴厌今天和平时不一样,他没忍住,直问道:“你怎么了?”
把煮过一遍的大蓝根倒进另一口大锅,木盆还没放回原处,被问到的裴厌身形一顿,看一眼顾兰时没有立即开口,末了像是下定决心一般,从怀里掏出个红布包着的东西。
这块红布不是他家的,顾兰时一眼就看出来,早上他可没给裴厌带这样一块布,只是询问的话还没出口,裴厌就把掌心里的红布打开了,里头是一个银镯子,不算粗,但明显和小孩戴的不同,一看就是大人的。
“给你买的。”
东西一亮出来,裴厌也找到了声音,他知道自己理亏,根本不敢看顾兰时眼睛,只伸出手往前递。
顾兰时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有点惊讶,正想说自己成天干活,用不上这些首饰。
在看到裴厌低着脑袋不敢抬起的时候,到嘴边的话就卡住了。
一时无言,灶房里很安静,院子也很安静,狗都在外面大菜地乱跑。
就在裴厌度日如年,以为过去很久的时候,手心里一轻,镯子被拿走了。
顾兰时手上还沾着水迹,但莫名的,他看出裴厌很不安,直接就把镯子套在左手腕上,举高手腕笑着说:“好看呢,以前大姐姐没出嫁的时候就有一个,细细的,这两年没怎么戴了,说留着,等馨儿长大,再添点钱,给换个新的。”
裴厌总算抬起脑袋,目光落在他白生生的腕子上,银镯是新的,还挺亮,戴着很好看,听完顾兰时的话,下意识问道:“那你没有?”
顾兰时另一手拨弄镯子,笑眯眯转着看,说:“没有,二姐姐跟我都没有,那会儿大姐姐上头是两个哥哥,从生出来爹娘就可稀罕了,总算见着个闺女,到二姐姐和我的时候,就没那么稀罕了。”
想起以前的事,他放下胳膊,笑着说:“二姐姐性子那么直,小时候都不懂事,觉得偏心眼,只疼大姐姐,一想起来她就跟爹娘吵两句,她一闹我也跟着哭,可那几年给大哥哥二哥哥娶媳妇,家里没多余的钱,爹只能给我俩摘果子买糕点吃,后来大姐姐也不戴了,怕我俩看见哭闹,出嫁后才拿出来。”
小时候那些愤懑不满,这会儿想起来已经不觉得有什么,跟两个姐姐关系照样好。
原来是这样,裴厌见他没有问价钱也没有责怪,心里一松,卷起袖口拿了菜刀切野薯。
戴上新镯子,顾兰时看了又看,心里说不高兴才怪,村里同龄的双儿和姑娘就有戴银镯簪银钗的,以前他也很羡慕,但不会问爹娘要,成亲后忙着讨生活,这样的羡慕烟消云散,吃到肚里才是最好的,因此没有买首饰的念头。
“怎么想起买这个?”他笑着问道。
裴厌手一顿,说:“也没什么,就是常常去镇上。”
顾兰时明白他的话,镇子上各种店铺多,即便不是什么富家夫人夫郎,街边也能看到不少穿戴体面的,小富之家温饱之外有富余,一些首饰还是买得起的。
裴厌是个汉子,总不能直说他盯着别人看,顾兰时也不怀疑,又不是瞎子,在大街上一眼扫过去就能看见。
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有银镯子戴,顾兰时越看越喜欢,脸上笑意就没停过,也不想离开,站在裴厌身边问:“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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