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么时候走的?”
“怎么不告诉我?”
“你是不是打算一直不告诉我。”
“你现在住哪里?”
“陈麟声!你别不说话!”
陈麟声等他吼完,淡淡报出自己的地址,并提出自己要去幼稚园接妮妮,让他在门口多等一阵。门口有堆叠的纸箱,可以坐。
“妮妮去幼稚园了?!”施简拔高嗓门。
陈麟声耳膜发疼,将手机拿远了几厘米。
晚上,两大一小聚集在窄小的老屋里吃饭。陈麟声低价买来了便利店的临期物品,在冰箱里摆放整齐。
施简目瞪口呆。
施家虽是个空架子,施简也常常勤工俭学,可他看到冰箱里的临期食品,还是感到有些崩溃。
他抬头望了望贴碎花纸的墙面,以及斑驳的天花板,心里很不是滋味。
“你就打算一直在便利店工作?”施简问。
“嗯,过几天准备去试一下做酒楼服务员。”陈麟声无所谓地夹了一筷子青菜。
“你好歹也出国念过书。”
“我在国外做的也是这些工作。”陈麟声四两拨千斤。
话音刚落,他的手机响了。
打开一看,是一条来自麦秋宇的短讯。
“来酒店。”配图是天花板一角,像神志不清的人栽在地上拍的一样。
第33章
临走前,陈麟声帮忘记密码的施简打开了行李箱。他蹲在一旁,手按着并排的数字齿缓缓地搓,眨眼的功夫,内芯咔哒一响,锁便开了。
施简目瞪口呆:“真是神了。”
行李箱大开着瘫在地上,犹如被撬的扇贝,内里的衣服杂物哗哗外涌,拖坠出来。剃须刀从衣山上滚落,咣当砸在地上。
陈麟声皱着眉拾起来,隔空丢给施简:“想学吗?”
“想。”施简诚恳点头。”
小时候他总觉得陈麟声是幻想读物的主角,没有父母,寄人篱下,住在狭小的阁楼里,有神秘能力,不用钥匙便能打开家里所有的锁,轻而易举解除他们的禁闭,溜去厨房翻出冰冷的吐司。
假如这位表兄是主角,那他如果不一心一意对表兄好,稍不留神就会在故事里遗臭万年。
于是小施简勤勤恳恳,战战兢兢,视表兄的话为金科律令。直至表兄上初中,除了偶尔撞在玻璃上的鸟雀,再无其他奇珍异兽飞来,施简才开始慢慢接受,陈麟声只是一个凡人。
他曾想向陈麟声学习这门开锁的手艺,被陈麟声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年幼的陈麟声并不知道该怎么教。
如今他们都长大了,看着陈麟声摸锁如同摸一只温驯的机械宠物,施简又起了心思。
“想学,就把行李整理好,在我回来之前,把房间清洁一遍,然后喂妮妮吃晚饭。”
陈麟声拿起外套向门外走去。
关门时,施简丧气地“哦”了一声。
陈麟声在门外停驻片刻,透过防盗绿门的纱窗缝隙,观察施简略显忧郁的侧脸。
他看得出,自己这位表弟心情不佳,不然不会一回港岛就直奔自己这儿来,却丝毫不提旅行中的趣事,一定是遇到了烦心事。
能是什么烦心事呢?钱?前程?事业?一个有能力一毕业就去旅行的年轻人,不会为此忧虑到中途折返。只能是爱情。
陈麟声裹紧外套,转身离开。
他对施简这段感情并不看好。
大多数人在年轻时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又哪里懂得爱另一个人。施简虽有些小聪明,装作清醒冷酷,嘴上说要选家世优越的伴侣,但他的心不够冷,没办法完全把感情和婚姻当做工具。他爱他的女朋友,就算那女孩流浪天涯,施简也一定会跟过去。
想到这儿,陈麟声反而放下心来。
不偷不骗,只互相拉扯,这是青春,是爱情,不会遭报应。
遭报应的只有他。
人家一封短讯发过来,他就要像狗一样追着目的地赶过去。轻车熟路地搭车,下车,望着渐深的天色,心如止水。
赶到酒店时,天已经黑了。
陈麟声摸出房卡开门。门自动弹开,里面竟没有开灯,窗帘实实地拉拢,拢出一片比夜色更浓的黑暗,好像再多望一眼,就会回到那八天里。
陈麟声站在原地,浑身僵直,他的心里无端升起一团浓雾,撑得他胸口发酸,发痛。
又一次,他沦落在自己的报应中。
麦秋宇似乎并不在。他听不见任何人说话。
走廊的灯在玄关打出了一片三角形光亮,昂贵的皮鞋一前一后躺在地板上,一看就知道是被主人随意甩脱的。
陈麟声反手一摸,找到灯的开关。客厅地板上散落着一件西装外套。
犹豫片刻,陈麟声喊:“麦秋宇?”
没人回答。
他捡起外套挂在臂弯,上面有淡淡香水味,混杂着酒气,闻起来很陌生。
陈麟声没怎么见过麦秋宇穿正装,更没见过麦秋宇喷香水。即使他们初见是在一家西装定制店。在加拿大时,麦秋宇永远打扮随意,身上只有浅淡皂气,和皮肤的味道融在一起,朴素而低调,和他常常打扮考究、身着各种老牌奢侈品的胞兄似乎不在一个世界。
小偷不能太香。麦秋宇曾这样说。现如今,他也开始喷香水了。
他终究姓麦。流浪几年,叛逆几年,就算深入海底杀了龙王的孩子,麦家也能稳住声势,让他不必剔骨赔罪。他终究姓麦。
“麦……”
还未喊出来,陈麟声看见卧房虚掩着门,他轻轻推开,又一次陷进黑暗。
还好外面开了灯,里面也略有些光线。
陈麟声隐隐约约看到,床上趴着一个人,不声不响,甚至听不到呼吸。
“……麦秋宇?”陈麟声往前挪步。
依旧没有应答。
他又靠近一些,几乎站在床前,轻声呼喊:“麦秋宇?”
回答他的,是一声闷闷的“嗯”。
“发生什么事?”陈麟声坐在床边,伸手摸过去。
一瞬间,他忽然不敢开灯了。他很怕自己下一秒就摸到濡湿腥腻的床单,他怕灯一打开,发现麦秋宇已经静静地躺在血泊里。
在他们还是生死之交时,麦秋宇曾说,假如他有一天被人乱刀捅死,也一定会回来见他。
如果别人讲这种话,陈麟声一定不当回事。可这是麦秋宇说的,此人在家里家外树了不少敌人,陈麟声已经见识过了,真的会有人忽然跳出,一刀朝麦秋宇捅过去。
所以当时的陈麟声很想开个玩笑调节气氛,最后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Ricky?”陈麟声有些慌了,他摸索着寻找麦秋宇的手,却摸到冰凉的手指。
顺着往上摸,摸过手臂,脖颈。摸到温热的颈时,陈麟声松了口气。回过神的一瞬间,他心跳得厉害,手几乎脱力。
麦秋宇趴在床上,脸陷进床褥。这是个极易窒息的姿势。
陈麟声将他的脸托出来,轻轻拍:“Ricky?”
“嗯。”麦秋宇迷迷糊糊应答。
他喝醉了,身上有酒气。
陈麟声察觉到这姿势暧昧,松开了手。
谁成想,麦秋宇一下子抓住了他的衣袖,手指攥紧不肯松手。
“我想吃蒸水蛋。”麦秋宇闷闷命令。
陈麟声彻底回过神,他意识到自己是被叫来做清洁兼保姆的,从一进门主动整理鞋子那一刻,他就成了麦秋宇请来的免费小时工。
只要麦秋宇想,他的床伴可以排满一座跨海大桥。但在如此一条绵长的队伍中,只有他陈麟声最适合来做陪护。
陈麟声轻轻答应:“我去买。”
“我想吃你做的。”麦秋宇的声音闷重,听起来像是梦话,关着灯,他又闭着眼睛,陈麟声不能确定他是否清醒。
“这里有厨房吗?”陈麟声上次来并没有逛完整间套房。
麦秋宇松开了手:“没有。”
“我替你叫一份,这里的厨师很不错的。”陈麟声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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