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
林榆努力的伸手去够那些光点,却怎么也够不着,只能踉跄地追着那些光点。
最后,林榆来到了山崖边。
山崖的风很大。
林榆望着光点飞到了山涧弥漫的雾气里,他只要往前一跳,就能抓住光点。
“阿榆!别动!”
傅时闻看到林榆站在山崖边上的那一瞬间,心脏都快吓出来了。
林榆缓缓回头,风吹起了他的头发,他看见了傅时闻,缓缓地开口:“先生,宝宝在那边……”
“阿榆,宝宝不在那边,宝宝还在你肚子里。”
林榆眼底闪过一丝迷茫,很快,眼泪从他眼角流了出来:“先生,你又骗我……”
傅时闻缓缓地靠近:“我没有骗你,阿榆,相信我好不好?”
泪水被风吹开,林榆摇了摇头:“先生,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
林榆转身看向雾气,那一束光点仿佛近在眼前,只要往前走一步,就能抓住了。
林榆缓缓地抬起脚,脸上露出笑着,迎着日出,伸手向光点抓去。
“不要!阿榆,不要!”
傅时闻扑了过去,却什么也没有抓到。
他向山崖下看去。
弥漫的雾气什么也看不清。
“阿榆!”
傅时闻怔怔地望着下方,一行泪水从眼角落下,他心口处仿佛缺了一个口子,探入了一把绞肉机,把他心全部搅成了碎肉,痛得几乎让他难以呼吸,嘴里一口血涌了上来。
“傅先生,你醒醒!”
最后是小曲发现了昏迷在悬崖边上的傅时闻。
……
林榆没了。
傅时闻眼睁睁地看着林榆跳下了山崖。
搜救队整整找了三天三夜,没有找到尸体。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有可能是掉进了山下的河水里被冲走了,也有可能是被山林里的野兽给吃了。
许纯在得知这个消息赶来的时候,人都傻了。
他揪住傅时闻的衣领,忍不住一拳揍了过去:“你终于害死他了,你高兴了吧!”
傅时闻头被打歪,几天脸上张满了胡渣,满脸颓废,眼里爬满血丝,他沙哑地开口道:“不,阿榆没死。”
“没有找到他的尸体。”
没有尸体,就还有一丝的希望。
许纯回头望去,那么高的山崖,怎么可能安然无恙?
他看着傅时闻,后悔不已。
“哥,我真该把他从你身边抢走的。”
如果是他先遇上林榆,或许不会是这样的结果。
…
三天之后,警方的搜救队不再继续寻找,打算结案通报。
但是傅时闻拒绝接受这样的结果,他找了专业的搜救队,和他们一起在山崖下寻找。
傅时闻好似发了魔怔,没日没夜的在山里寻找。
几天里几乎把整座山都给踏平了,水里也打捞了一遍。
搜救队知道毫无希望,无论寻找多少遍,虽然这活挣钱,但是这种高强度的搜救是个人都熬不住,他们已经连着几天没合眼了。
傅时闻眼睛布满红血丝,“继续找,多少钱我都给,只要把人找到!”
最后还是兰女士亲自过来。
看着傅时闻狼狈的模样,她又是心疼又是生气。
“林榆已经死了!”
“他没有死,我要找到他。”傅时闻摇头继续往前走。
这几日在山林里,树枝挂坏了他的衣服,浑身沾满了泥土,让他看上去比个流浪汉还不如。
兰女士一巴掌打在了傅时闻脸上,“傅时闻,你清醒一点!”
“奶奶生病了,医生发了病危通知书,你难道不去看看吗?”
傅时闻顿了一下。
“找到了!”
身后的搜救队拿着一只鞋过来,
傅时闻回头,一眼就看到了那是当时林榆穿着的鞋,是他亲手给他穿上的。
只找到一只鞋,鞋上有血迹,身体很有可能被山里的野兽拖走了。
“傅先生,节哀顺变。”
傅时闻死死地盯着鞋,眼角流出了红色的血泪。
“阿榆……”他低低地唤了一声。
几天没吃没喝,即便再好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下去,傅时闻终于晕倒了过去。
……
傅时闻在医院里躺了一星期。
他把自己关在了病房里,谁也不肯见,不吃不喝,只是捧着那只鞋子。
每次闭上眼睛,傅时闻就能看到林榆往山下跳的画面。
少年迎风流着泪说:“先生,我再也不相信你了……”
傅时闻按住了心口,一抽一抽的疼,疼得他呼吸都缓不过来。
“阿榆,我知道错了,你回来吧。”
门被推开,傅时闻头也不抬:“滚!都滚出去!”
兰女士心疼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愈发消瘦的脸庞。
“时闻,是我和奶奶。”
傅时闻顿了一下,看向轮椅上的头发苍白的老人。
“阿兰,你出去吧,我单独和他说几句话。”
老人的身体愈发的不好,脸色也病态的苍白,但是神志清醒了很多。
兰女士点头,将奶奶推到病床边上。
“时闻,让奶奶看看。”傅奶奶伸出手,捧着傅时闻的脸。
“怎么瘦了这么多?”
奶奶心疼地问道。
傅时闻是由爷爷和奶奶带大的,从小奶奶就最疼他,傅时闻最依赖的就是奶奶。
傅时闻抱住奶奶,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了起来。
“奶奶,我把他弄丢了。”
奶奶慈祥地拍着傅时闻的背:“乖,不哭了,不哭了。”
傅时闻哭着靠在奶奶怀里睡着了,像是小时候一样。
他睡了很长一觉。
奶奶在梦里向他告别:“答应奶奶,要好好的活下去。”
老人离开的时候,嘴角是带着微笑的。
…
一周之后,傅时闻办了奶奶的丧事。
他没有办林榆的。
或许是心底依旧在期望着,林榆还活着。
徐姨犹豫了很久,还是整理了林榆,装进一个箱子,寄给了傅时闻。
傅时闻回到家里,小兔子每次听到开门声,都会在门口等一下,看到是傅时闻,跳开了。
傅时闻在院子里拔了一些林榆种的蒲公英放进兔子盆里。
他记得林榆说过,小兔子喜欢吃蒲公英幼芽。
小兔子远远地盯着他,似乎有些烦躁,在询问,他的主人去哪里了。
傅时闻收到了徐姨寄的那个箱子。
箱子里面,有着一些林榆曾经穿过的衣服和东西。
最后,在一堆衣服里,傅时闻看到一本泛旧的日记本。
他指尖颤抖着打开日记本。
“2.25 天气 晴
先生总是应酬,总是很晚回来。
今天给先生按了按,先生表情看上去应该是舒服的。”
……
“6.12 天气 晴
昨天我们做了。
先生好温柔,很喜欢。”
……
“6.23 天气 小雨
结婚纪念日快到了,我打算做一只玻璃瓶帆船送给先生。
不知道先生会不会喜欢?”
少年将喜欢藏在了日记本里,一点点一滴滴仿佛都能看到那个满心满眼都是爱意的少年。
嘀嗒。
一滴眼泪落在纸张上绽开。
傅时闻擦掉了眼角的水光,放下了笔记本。
他缓缓走向楼梯间,拿下那只装着帆船的玻璃瓶,这个瓶子放在楼梯间上,每天他都能看见。
他原本以为,这只是林榆买回来的手工艺品。
原来,这是林榆亲手做的。
傅时闻声音沙哑的厉害:“傻瓜,为什么不亲手送给我?”
第六十四章 最蠢的人,从来都只是他自己
傅时闻捧着林榆的日记本,在沙发上不知坐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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