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惜的用拇指摩挲着李卯的脸颊,像是自言自语的喃喃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你,可能是因为像你这样胸大腰细屁股翘的Alpha不好找吧??”
这句回答成功又收获了来自李卯的一个轻飘飘,带着水雾,毫无威慑力的眼刀。
万馥奇得逞似的“哈哈”笑了几声,摸了摸李卯的头,安抚道:“好啦,逗你玩而已,虽然这些也算是一些难得的优点,但我还有很多个一定要是你的理由,以后慢慢讲给你听。”
“今天先做点别的有趣的事情吧?我的第一个Alpha,第一个和我共度易感期的Alpha,我们又离彼此近了一步...开心吗?”
李卯咬紧牙关,瞪着万馥奇,忿忿道:“你到底要、要报复我到什么时候?”
万馥奇歪头,“报复?为什么这么说?”
“下、下药。”李卯呼吸急促的说道:“从始至终,你不、不就是在报复我给、给你下药这件事吗?你到底要做到什、什么地步才能满意。”
“做到让你爱上我的地步。”
万馥奇收手捧着李卯的脸。
“我不知道你从哪里认为我是在报复你,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并不是想报复你,报复你的方式有很多,有一千种一万种,有多的是让你比现在还生不如死的办法。”
“我喜欢你。”
“我爱你。”
“我想让我们变得更加相爱。”
万馥奇还算是真诚的几个字,却让李卯像是听见了什么惊天动地的笑话一般,笑的腰都直不起来。
虽然万馥奇听不见,但他看着李卯那眼尾笑出来的生理眼泪,便觉得已经讽刺无比了。
或许没有没有听到这段笑声,才是他摘掉助听器最大的收获。
“咳咳!”
因为笑的太过剧烈,李卯呛了一口口水,狠咳了几声。
止住咳后,他才看着万馥奇的眼睛,扯着嘴角,满是讽刺的说道:“别、别搞笑了,行不行?你、你爱我?你爱我什么?你爱我给、给你下药?你爱我把你电晕?扇你巴掌,还是把你打的鼻青脸肿?”
李卯咄咄逼人的将脸凑近万馥奇。
“嗯?你、你说啊?你爱我什么?爱、爱我是一个给钱什么活儿都、都接的穷货?还是爱我是、是一个被强了还有心把厕所里的沐浴露顺走的屌丝?”
“别不说话啊,我口条不、不好使,说的慢,你肯定都看、看懂了,别装,说、说来听听,你爱我什么。”
万馥奇的腮侧被舌尖顶的鼓动了两下,但他却给不出李卯一个答案。
李卯早就预料到了万馥奇的哑口无言。
他终于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占了一次上风。
他睨视着万馥奇,继续道:“说不出来吗?那我换、换个问题,你证明自己爱我的方式是、是什么?”
“强迫我?羞、羞辱我?把我绑在这一次又、又一次的向你低头吗?”
“万馥奇,你觉得这、这是爱吗?”
“你、你要是真爱我,你应该放我走,你、你应该想让我自由,而不是自私。”
“所以懂了吗?哥哥比、比你多活七年,给、给你点人生指导不算委屈你吧?”
“你不爱我,你只、只是在玩我,觉的我好玩,玩起来舒服而已,之所以对、对我有执念,是因为你还、还没玩够。”
“所以别再说那些恶、恶心人的话了,爱不爱的,我只想让你告诉我,你什么时、时候才会玩腻,让我走。”
第34章 把联系方式留给你了
李卯这些接踵而至,过于犀利的问题,问的一贯伶牙俐齿的万馥奇不知该作何回答。
他的确不懂什么叫爱。
他第一次看见Alpha背对着他往水杯里下药的身影时,他就有种莫名其妙的冲动。
他觉得那人背对着他的时候不应该如此自然轻松。
他应该哭叫,应该抓扯,那些漂亮的金色长发应该四散在他的胸前。
万馥奇第一次对人产生了标记的冲动。
因为Enigma这种领地意识过强,危险系数较高的特殊性别,万馥奇在小时候出现过几次失控的过激行为。
再受不算太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和耳聋的先天残疾,万馥奇的心理有些扭曲,从六岁起就一直接受心理治疗。
保险起见,万家人禁止万馥奇在成年前有任何标记行为,并且不允许与任何家人之外的人过多接触。
而且手腕上还要二十四小时佩戴电子手环,监测信息素水平。
一旦发生波动,手环会立马发出警报,联系他的家里人,三分钟之内肯定有人会到场给他打镇定剂。
但常年的治疗,和多年的良好记录,终于让万馥奇在他十八岁的生日聚会上,摆脱了电子手环的束缚,被赋予了标记心仪对象的权利。
等了十八年的礼物,什么期待与盼望早就都在这日复一日的监视中磨灭了。
万馥奇有些兴致缺缺。
鲜少与外界接触的他,连个相识的同龄人都没有。
最后在他姐姐关于他是不是不举的质疑下,万馥奇才百无聊赖的踏出家门,去各个酒吧会所里,找寻着所谓的“心仪对象”。
可惜不仅没有什么收获,反而还被人传成了一个眼高于顶,撩拨不动的Omega。
大学开学之后,他又抱着些好奇的心态去了柳城最出名的酒吧。
后续的事情,也就是他和李卯最开始发生的那些…
他清晰的记着自己看见Alpha藏匿在金色散发下的后颈腺体时,那喉结滚动,吞咽口水的声音。
他只觉得这个Alpha就该是他的。
至于是从这人需要自己耐心等待才能说完整的话,还是和自己扭打时无意擦过的细腻肌肤开始的,万馥奇不得而知。
爱吗?
他不懂,他只是觉得应该这么说。
喜欢吗?
或许是喜欢的。
像是在逛商场时,看见了一件“喜欢”的商品的那种“喜欢”。
可是这种喜欢,又和他对李卯说的那句“我喜欢你”里的“喜欢”有什么不同?
李卯就像是万馥奇准备好一切,当下急需养一只宠物时,意外闯进他家门的流浪猫。
没那么完美,带着一点儿小缺陷。
也没那么亲人,但却意外的合眼缘。
尤其是那股子机灵可爱劲儿,百看不腻。
虽然会闯祸,没什么规矩,搞过不少破坏,也抓伤过自己,但万馥奇就是想养。
他会帮小猫梳理毛发,会抱着他一起入睡,会顺应着他的一切需求,生疏的照料着他。
会亲吻着他,说“你是我最爱的宝宝”、“你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小猫咪”、“主人永远爱你”…
万馥奇以为这样就结束了,这就是爱的表现。
但后来他发现,完全不够。
因为宠物还没有宠物的自觉,他还觉得自己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野生动物。
他总是要担惊受怕小猫会不会在外面翘着尾巴蹭别人的腿。
会不会也收起爪子,对着别人乖巧的“喵喵”直叫。
会不会偷吃别人给的食物…
会不会对着别人露出肚皮…
会不会有一天扯掉自己给他戴上的项圈,跑到别人的怀里,成为了别人的所有,他找都找不到了…
万馥奇想不出关于爱不爱的答案,但他知道一点,宠物没理由拒绝主人给予他的一切。
质问更不应该。
万馥奇垂下眼,伸手将李卯揽进自己的怀里,并且死死的摁着他的后脑勺,任由他怎么挣扎,都牢牢的将他的脸困在自己的怀里。
万馥奇张口咬住李卯水珠还未干透的肩头,闷声道:“不知道你那动个不停的嘴在说些什么东西,你知道的,我没戴助听器的时候,是条聋狗。”
等到李卯渐渐的不再挣扎,他才抱着李卯调转了一个方向,抓着他的长发,迫使李卯抬头望着自己此刻狼狈承欢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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