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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神后裔(144)

作者:拾月光 时间:2023-04-30 10:35:41 标签:强强 异能 末世 相爱相杀 ABO

  凌景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名高级武器工程师了,拿着最丰厚的薪水,同时受到最严密的监控。他们短暂地谈了恋爱,然后很快结婚,因为按照当时的政策,超过22岁的未婚Omega将被强制分配伴侣。

  凌景清晰地记得,那是在洪荒纪178年,他19岁,乐铭23岁,他们制定了大胆的计划,准备逃离旧土,去玄城开始新的生活。

  “我回来了。”乐铭一走进家门,就匆匆脱下了大衣,翻过每一个口袋和夹层。凌景放下锅铲走过来,将他全身上下摸了个遍,然后道:“没有监听设备。”

  乐铭长长地舒了口气,然后才接过他递来的水,一口气喝了半杯。他一脸疲色,不及走到沙发处,就滑坐在门口的地毯上,双手埋了埋自己的脸,“吓死我了,今天军队那边又来人了,点名找我去开会,还以为会被抓起来,我坐在那里,小腿肚子都抽筋了……”

  他的恋人十分憔悴,眼圈青黑,脸颊和嘴唇都苍白无血色,琥珀色的眼睛里含着一汪水,回家前肯定在车子里偷偷哭过。

  凌景侧身拥抱他,安抚地亲吻他,闻到他发间清新的柑橘气息,“别怕,我们很快就能走了。”

  乐铭立刻回抱住他,翻身跨坐在他的膝盖上,把自己塞进恋人的怀抱里。就算是作为一个Omega,他的身材也过于纤瘦了,可以被Alpha轻易地掌握,像是一只单手可以托起的雀鸟。

  大口吸入凌景身上的阳光气息,乐铭渐渐平静下来,“今天风教授那边联系我了,她会亲自来旧土接应我们。她说可以给我访问学者的身份,还会给我一套独栋的房子,带一个小院子,那里没有辐射,种什么都养得活。我想先在玄城适应一年,然后读风教授的博士。”

  “风教授是教医学的吧?”凌景问,据他所知在乐铭23年的人生中,都没有接触过医学相关。

  “嗯,我打算读一个医学博士,我觉得风教授的研究方向抓住了进化的关键。”乐铭猜到了他在担心什么,撑着他的胸膛直起身子,笑得十分得意,“别担心,你老婆可是天才,这世界上没有我学不会的东西!”

  凌景被这个笑迷得失了神,又忍不住去吻他天生爱笑的唇角,与乐铭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都让他体会到灵魂发颤的爱意。

  “但是你想要拿到玄城的居住权的话,只能成为风教授的试验品。她对你经常做的那些噩梦很感兴趣,她说你可能是一个还未觉醒的能力者。”乐铭的神色很快又黯淡下来,“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你本来不用走的,是我任性地想要逃跑……”

  “你在说什么傻话?”凌景打断他,伸手穿过他的腋下和膝弯,将他抱了起来,放到了卧室的床上,然后开始剥他的衣服。乐铭今天穿的毛衣很修身,那秀气的肩颈和细窄的腰部线条,都在诉说无言的诱惑。

  “我是自己想走的,做试验品也无所谓,要是风澄有办法让我不再做那些噩梦,我还得谢谢她。”凌景把围裙摘下来丢到一边,乐铭就主动俯下身来帮他服务。

  在这方面,他们一直很合拍。他的恋人既乖巧听话,什么都肯做,又主动热情,有时候热辣大胆得要命。他们拥抱亲吻,短暂地忘记那些恐惧,将身心交予彼此。

  做完后,两人躺在床上,畅想着在玄城的生活,乐铭说想要种一院子的花,最好是向日葵,因为秋天还可以收一波瓜子。凌景说他想继续画画,还要参加龙鳞军,将自己训练得更加强大。

  他从小噩梦缠身,最严重的时候会睡上三天三夜,连续不断地做梦。他的梦包罗万象,瑰丽无双,远比单调的地下城丰富,因而他从小孤僻,精神总是漂流在梦境里。长大后,他便开始尝试着画出自己梦到的世界。

  整个青春期,凌景沉浸在做梦和画画中,饥寒交迫,离群索居。等到他过了领救济的年龄,从军事学校里被扫地出门,才意识到了生存的严酷。乐铭就像一个奇迹忽然出现,把他拽出了地狱,在一起的两年多时间里,他渐渐很少做梦,因为他找到了一个让他留恋此世的人。

  “对了,还有件事……”乐铭忽然有些吞吞吐吐,手下意识揉着自己的小腹,一边说一边悄悄抬眼看他,“等到了玄城,正好可以去做打胎手术……”

  凌景一下子坐了起来,直直地望着他,“你说什么?”

  “肯定是哪次出了意外,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已经很小心了。”乐铭小心翼翼地说,“对不起,你还那么年轻,我们的未来也不太确定,这个孩子……”

  军政府实行相当变态的生育政策,首先,AO在22岁前必须结婚,否则强制婚配。乐铭的年龄属实有点危险,于是追了凌景三个月,把人搞到了手——身为Omega倒追Alpha,他的确拥有惊世骇俗的勇气。

  其次,整个旧土都买不到避孕产品,同时严禁打胎。所以结合后的Omega们被迫一个接一个下崽,为旧土生产人口。这一点上,两人也没有办法,只能靠凌景绝佳的自制力,每次都提前抽出来。但这种事就是很难避免意外,在数次呕吐恶心后,乐铭偷偷去检查,发现自己悲催地怀孕了。

  凌景才19岁,谁会想要在19岁当爸爸啊,况且就是当初和自己结婚,很大部分也是出于同情和报恩。他的Alpha是那样优秀和迷人,谁能保证他一辈子都愿意被自己拴死?乐铭有些忐忑不安,担心凌景怀疑自己是故意的,故意用孩子套牢他。

  这场恋爱从一开始就是他倒追,凌景平时会照顾他,吻他,用力地抱他,但是很少表达过爱意。然而自己不一样,他爱凌景爱到死去活来的,像依赖水、氧气和盐分一样离不开他。

  在凌景定定地望着他的这一会儿工夫,乐铭愁肠百结,心思百转千回,眼泪都快憋出来了。他鼓足勇气决定再努力一把,小心翼翼地拉住凌景的衣袖撒娇,“对不起嘛,2月份之前我们肯定能到玄城,那边做这种小手术是很快的……其实我想想,会不会是那天早上?我不该故意夹紧的,我就是个傻蛋……”

  他真的哭了,眼泪一颗颗顺着脸颊淌下来,反正他是Omega,这有什么关系,他们天生就是这样软弱无能,要靠泪水来骗人。

  凌景忽然紧紧地抱住了他,手指激动得都在颤。他的瞳色偏灰,里面似乎总缭绕着浓稠的梦魇,现在却是光亮而有神的,年轻的Alpha英俊过头了,简直像神子一样发着光,乐铭的心跳得飞起,听到凌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像审判的钟声一样。

  他说:“谢谢你,乐铭,谢谢你给我的这一切。”

  “把孩子生下来,好不好?”

  “真的啊?”乐铭下意识反抱住他,紧紧的,“那你可要负责,一辈子不能丢下我,还要负责把我们的孩子养大……天哪,凌景,你想清楚,这可是很严肃的事情啊!”

  凌景觉得无须多言,手掌轻轻按在他的小腹,接着俯下身来吻他,从肚脐一直向下。

  他是不是也特别喜欢我啊?乐铭快幸福晕了,从这个角度他看到了凌景的头顶,发色乌黑,有一个小发旋,像旋涡一样卷着他欢呼雀跃的心。

  “我喜欢你,凌景,超级喜欢你!”乐铭大声告白。这样的话他一天能说100次,像塞小传单一样乐此不疲。

  而凌景总是惜字如金,他理所当然地接受他丰沛的爱意,很少提有关“爱”的字眼。乐铭觉得他多少有些享受那种被恋人当成神一样膜拜的感觉。

  这个未出世的孩子似乎真的改变了什么,凌景捧着他的脸颊,把一个一个音节掷上他的心门:“我爱你。”

  他的唇角带着微笑,灰瞳里有潋滟的晴光,眼角眉梢都舒展开来,像春天的树。这实在是太难得了,乐铭贪婪地看着,抚摸他的唇角,“亲爱的,你笑起来真好看。每次你一笑,我就比你开心一万倍,以后多笑笑好不好?”

  到底不太熟练,凌景试图维持微笑,觉得脸有点僵硬,“嗯,”他说,“我想让你一直开心。”

  乐铭脸一红,捂住心口,夸张地叫道:“天啊天啊,你就不能多说说情话嘛,快摸摸我的心脏,是不是要跳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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