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之王(154)
艾斯看着面前小桌上精致的点心,瞬间没有了胃口,“撤下吧。”
比尔托着桌子离开了卧室,不过他回来得有些慢。艾斯还倚靠在床上,他微蹙着眉,心情不如何美丽,“怎么去了这么久?”
比尔:“伯纳黛特小姐来了。我说少爷您现在不方便见客。”艾斯睡衣的衣襟敞开,露出白皙光洁的胸膛,艾斯听了比尔的话,随意地点点头。
比尔:“然后伯纳黛特小姐让我转告少爷,不要太过伤心。她认识芬芙儿公主,芬芙儿公主是个很好的女孩,少爷眼光不错。如果有需要,她可以帮忙邀请芬芙儿公主到府里来。”
比尔没有告诉艾斯,芬芙儿公主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多么的感动,又是多么的替艾斯难受。
不过这已经足够让艾斯恼火了。
艾斯:“原来诺欧昨天指的是这个事?!他们说我的八卦,肯定是背着我说的!我怎么会知道?!他难道会觉得,我希望这样的事传遍帝都吗?我好想把他揍一顿。”
艾斯当然知道这不是诺欧的错。他只是觉得,“我宁愿回亡界带领永夜骑士团杀进中心城,都不想出门了!”为情痴狂的艾斯学者什么的,简直傻透了!
帝都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艾斯也烦透了!
第106章 使团驻地
艾斯在格林公爵府窝了几天, 还是出门了。
事实上,最让艾斯烦心的不是帝都铺天盖地的绯闻,而是他的绯闻对象。从血缘上来说,芬芙儿公主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 而他的身份, 路德维希四世陛下应该是知道的。
艾斯到帝都的时间也不短了, 但有意无意的, 他与路德维希四世陛下至今没有见过面。
艾斯在亡界势力已成, 自然不想套上血缘的枷锁。他也不觉得如今对他和蔼可亲的西本王子, 在知道他的身份后不会像条毒蛇蜷缩在暗处。还有诺欧, 他又会处于什么样的境地。
可路德维希四世陛下, 以己度人, 对深爱女人的孩子,他就毫不好奇吗?
艾斯不知道。到了帝都后,艾斯故意不去看, 不去听。在帝都,有无数双耳朵, 有无数双眼睛,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逃不过其他人的查探, 就像艾斯第一次离开罗斯侯爵府的时候, 街边的小贩, 行走的路人,他们肯定知道艾斯·诺依曼去了哪里, 罗斯侯爵夫人见了什么人。但没有人会把这个情报当回事。
他活在光明下, 却又保留着大片的阴影。
“艾斯哥哥。”这些天, 伯纳黛特对艾斯总是小心翼翼的。艾斯哥哥太可怜了,太伤心了, 连格林公爵府都不愿意离开,还不让她邀请芬芙儿公主来家里玩。
艾斯避开伯纳黛特怜爱的目光,虽然继续留在帝都,碰不上路德维希四世陛下也挺好的,但艾斯比诺欧更希望早日回到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去。到时候,他在格林城堡当个学者,每天睡睡懒觉,品鉴品鉴美食,打打猎,没事的时候帮诺欧处理处理政务,岂不美滋?
不过现在,“我们出趟城,去找诺欧。”艾斯对伯纳黛特道:“明年开春的时候,使团就要去芬格帝国的帝都了。听说使团里有不少好玩的东西。”
伯纳黛特兴奋道:“好啊好啊。我早就想去看看了,可哥哥说我会打扰到他们的。我能带多少人去?”
“我之前就打听过了,诺欧他们今天只用忙半天,芬格帝国有派官员过来协作,他们只需要接待他。如果你想的话,晚上还可以参加晚宴。”艾斯话还没说完,伯纳黛特就一阵欢呼,在玫瑰城堡长大的人很少会不喜欢宴会的,而且迎接芬格帝国官员的宴会有很多特别的节目,是平常在帝都看不到的。
“你可以把身边的骑士带上,再带个侍女吧。我会带上安吉莉卡,到时候你要换衣服,安吉莉卡也可以帮忙。”艾斯道。
伯纳黛特期待地问:“我可以骑马吗?”
玛丽公主教养女孩儿和大多人不同,在玫瑰城堡,女孩们想参加宴会,不到社交的年纪,玛丽公主就让她们宴会的时候随意玩,只要确定每天晚上她们都躺在自己的床上就好了。
格林城堡外是大片的草原。伯纳黛特很小的时候,就会骑马。玛丽公主也没让它荒废了,派了身边的骑士教导她。等伯纳黛特离开玫瑰城堡的时候,还请求艾斯把骑士要了来。
在艾斯看来,伯纳黛特被玛丽公主养得很好。在正式场合,伯纳黛特仪表端庄,各种礼仪都让人挑不出错来;私底下,伯纳黛特对音乐、文学都有一定的鉴赏能力,不是大多贵族小姐用来修饰门面的,是有她真实、独特的见解的。
但在帝都的贵族夫人们看来,伯纳黛特绝对不是淑女的代称。因为伯纳黛特的成长经历,伯纳黛特很小就失去母亲,又与兄长聚少离多,感情不深,而她长大的地方——玫瑰城堡,风评不佳,连带着伯纳黛特的风评也不大好。
这也是为何诺欧刚到帝都,就把伯纳黛特接到身边,也是为了显示他对伯纳黛特的重视。
当然,诺欧也看不上帝都的纨绔子弟,他也舍不得伯纳黛特远嫁。
不过关于骑马的事,艾斯还是道:“诺欧在的时候,你可以问他。我可没有权利允许你。”
“可是马厩的仆人不会听我的话。”伯纳黛特嘟嘴,在格林公爵府唯有艾斯的话跟诺欧同样有用。
艾斯无能为力地耸耸肩膀。
伯纳黛特知道艾斯的决定不会更改,有点沮丧,不过想到能提前去使团看看,就又雀跃起来。要知道,帝都大多数人都只能在使团离开帝都的时候,远远地瞧上一眼。
……
芬格帝国派了二十多人来三色堇帝国的帝都,他们直接住在了郊外。
这次领头的官员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有着犹如黑夜般的头发和眼睛,脸色苍白,看起来弱不禁风。他身上的衣服流水般光滑,布料透软,就是在芬格帝国也价值不菲。
“巴塞洛缪·凯撒,已经23岁了,才是3级剑士。看他走路虚浮的样子,完全是魔法药剂堆上来的。在我们帝国,就是骑士团的试炼他都通不过,不知道芬格帝国怎么会派这样的人来。”这次出使芬格帝国,会有骑士团同行,再加上三色堇帝国准备的诸多礼物,使团的人数突破5000,在帝都的近郊占了不少地。到了地方,艾斯就让伯纳黛特、安吉莉卡自己去玩了,他则来找诺欧。诺欧把外套挂到衣架上,对艾斯吐槽。
说实话,这次芬格帝国派来的人,让诺欧大失所望。
艾斯也没把人放在心上,“有他们的考量吧。听你的描述,黑头发黑眼睛,脸上还带点雀斑,芬格帝国王室大多都这个长相,巴塞洛缪·凯撒说不定有个显赫的亲戚。”
诺欧想了想道:“凯撒。芬格帝国不少权贵都是这个姓氏。想来是出身不错了。”诺欧对出身好的人没有多大恶感,他今天取得的成就,也有不少依靠他的出身,但是——
来使团的驻地有好几条路。也不知三色堇帝国领路的人是怎么想的,带芬格帝国的这群菜脚官员从玫瑰城堡前走过了。最近天已经很冷了,几天前帝都还下了场大雪,才刚刚化了。但玫瑰城堡前还是有大片盛开的玫瑰,是玛丽公主找魔法师重金种植的,就是王宫都没有这么奢靡。
所以诺欧也勉强理解帝都官员不满玛丽公主奢侈,又要带芬格帝国官员从那里走过,想要炫耀的微妙心理。
但是!好巧不巧的,当他们经过玫瑰城堡的时候,天降冰雹。玫瑰城堡底下就是有魔法阵,也是非常低级魔法阵,它可应付不了冰雹。
巴塞洛缪·凯撒看到这一幕,不仅自己赶紧下了马车,还拿了伞,遮到最边上的玫瑰上头,想要护住这些玫瑰。后来他发现,单单他自己是无能为力的,就大呼:“魔导士大人,快救救这些玫瑰啊。”
当时芬格帝国、三色堇帝国的官员脸上精彩的表情可别提了。
艾斯:……
艾斯嘴角抽了抽,“到那个时候,我们才知道芬格帝国的人里有魔导士?”
“是的,按照道理,他们在进入我们帝国之前,应该向我们报备。但是,就像我们的使团前往芬格帝国的时候,我们也不会实话实说。我们很难追究他们的行为。”诺欧感觉匪夷所思的是,“但是谁都没有想到他们会这样暴露。芬格帝国的人可能更想象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