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想问您呢!我们老板白天好好的,晚上您一来他就这样了?您大晚上来做什么了?”阿良烦躁地挠了把已经长出黑色发根的黄毛。
“我——”霍嵘总不能说自己对着郑秋白破口大骂,因为他同霍峋胡搞,这不把家丑都扬出来。
霍老三垂下脑袋,“我和他发生了点口角,他突然就晕了,晕之前说肚子疼,还流血了。”
“你打人了?”阿良怒目圆睁。
“我没有!我没动他!他自己突然流血了,就跟那流产的孕妇似的——”霍嵘越说越小声,有点不可置信地反复回想刚刚那一幕,“真的很像流产。”
和婆媳电视剧里的女演员表演的一模一样。
阿良瞥了眼霍嵘,他想骂人,比如流你爹的蛋,但碍于身份,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只能翻了俩白眼,背过身去。
病房里的医生总算做好了急救操作,给郑秋白挂上了间苯三酚,又佐以其它保胎药品,加大剂量,这才叫门外的阿良和霍嵘进去。
“两位都不是家属吧?进入病房就请保持安静,病人需要良好的休息空间,也需要保持身心愉悦,他本来身体就不好,凡事能顺着来,就不要逆着来,懂吗?”
“懂懂懂。”阿良忙不迭点头。
霍嵘则小碎步挪到病床前,盯着头顶不断下液的点滴瞧个仔细,暗中记下了那几串药品名称,就主动告别了。
面对昏迷不醒的郑秋白,他实在是心虚又愧疚,他没想过把事情变成这种局面。
从医院逃出去的霍嵘接到了沈衾的电话。
老板没去晚宴,秘书去了,除了资方,还有一水年轻漂亮的电视机面孔。
“老板,宋五爷今晚也没来。”外界一早就有传闻,这样带着暗色交流意味的酒席,宋庭玉一概都不会出面,也是派下面的过来人。
于是沈衾最终无功而返,没能打听到有关私立医院的消息。
霍嵘靠着车座闭眼皱眉,“没来就没来吧,你去帮我查几种药,什么体酮,还有什么苯三酚,去查查这都是用来治疗什么病的。”
*
霍少爷在郑秋白家待了三天,从兴致勃勃到百无聊赖,还没等到郑蝴蝶的信儿,要不是偶尔几个朋友给他打电话能接到,霍峋都要怀疑他那破手机接听功能坏了。
已经周三了,倘若郑秋白还不回来,霍峋又要被抓回家去相亲,那连起来就整整一周都见不到面了。
不知道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当天晚上霍峋做的梦,就是他被抓回家去。
只是这次大动干戈来抓他的不是霍峥,而是面红耳赤的霍嵘,霍嵘比霍峥好点,他身上没劲,纵使抡圆了胳膊给霍峋一巴掌,也就像挠痒痒。
霍峋得亏被保镖钳制着,不然下一秒他一定给霍嵘一脚踹出二里地去。
当下的处境于霍峋而言分外熟悉,果然,霍嵘扇完他,立马就跳脚,高声叫唤了起来。
“郑秋白那是我朋友!我同学!你怎么能和他搞在一起!?霍峋,你是不是发瘟啊!他妈的精虫上脑?控制不住下半身吗!?”
霍峋冷笑,“你也好意思说我,你别以为我看不出你那点小九九。”
霍嵘最没有资格高高在上指责霍峋,他的心思比霍峋还龌龊。
“妈的,小瘪犊子!你还要不要脸了!?”
“我比你要脸!我敢告诉他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你快靠边站吧,这里早没你地方了!”
霍嵘气得一个仰倒,“喜欢?你毛都没长齐还敢和郑秋白那种人谈喜欢?你要是玩玩就算了!你他妈现在这样就是快被玩死了!知不知道!?大哥要是知道你在燕城搞这种龌龊事,一枪崩了你!”
“你要告状就去,就算打死我,我也喜欢他,就算打死我,他也喜欢我。”
“妈的!”霍嵘一脚踹在玻璃桌上,蹬地脚底板疼,五官扭曲瞪向霍峋,“他告诉你他喜欢你了?”
“他不说,我也知道!”霍峋理直气壮,他心里从未像现在这般笃定郑秋白喜欢他。
当他真的看不出郑秋白说保持接吻的肉体关系是在蓄意膈应他,借此试探他的真心?
而且从他跟了郑秋白,郑老板身边再没出现过其它猫三狗四,自己是那独一份。
霍峋原本就不傻也不笨,且在感情这档子事里,每个人都是福尔摩斯。
他怎么会猜不到郑秋白的真心?
只是这人嘴太硬,“喜欢你”这三个字对他而言想要吐出来太困难了。
但那也没关系,霍峋嘴上没把门儿,更厚脸皮,他可以对郑秋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这么讲一辈子。
“我就喜欢他,我不管你们怎么想,我也不在乎!有本事你关死我,或者叫大哥打死我,不然只要我活着,我都要去找他!”
霍峋是这样的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具体他也记不得那段被霍嵘关在高层公寓的日子,究竟挨了多少饿又和门外的保镖互殴了几次,痛苦的时光分外模糊,在梦里都是加速的。
霍嵘到底没有把弟弟喜欢上一个男人的事情告诉霍峥,家里人也只当霍峋在燕城犯了些小错,一次固定的家族聚会,霍峋得到了逃跑的机会。
逃跑并不顺利,霍嵘收走了他的卡和手机,霍峋只得朝家里值班的保镖借了几十块,坐最便宜的、不需要审核身份的大巴前往燕城。
那条路大概拥挤而嘈杂,漫长而颠簸,大巴车上总有各种各样让人无语的气味和人,往常有洁癖的霍峋在那种空间里待一秒,都会起满身的鸡皮疙瘩,但他忍下来了。
很多很多年后,霍峋已经忘记了那晚上的气味和声音,他只记得自己从大巴天窗看见的满天星星。
那条去找郑秋白的路上,他很开心。
那天燕城恰逢春末的大风雷雨天气,晚间就开始狂刮大风,满街不知道从哪吹来的塑料棚子和屋顶片瓦,时不时下起的豆大雨点不一会就砸地人睁不开眼。
似乎是因为这样恶劣的气候,金玉庭今天似乎都没有多少客人。
于是淋成落汤鸡的霍峋很轻松地见到了郑秋白,在对方的办公室。
郑老板对他的到来没有精细的表露,但霍峋知道,他最擅长隐藏真心了,估摸着这时候心底早就了乐开了花,只是碍于面子不好表露。
果不其然,下一秒郑秋白就开始问他这一路是怎么过来的,有没有吃过饭。
这明摆着是关心他,体贴他。
霍峋实话实说,又摸摸空荡荡的肚子,“没吃,有点饿。”
那天金玉庭的厨子因为没客人来,下早班回家了,于是郑老板同霍峋共撑一柄大伞,沿着凹凸不平的燕城小路,踩过水洼,去了一家深夜还开着的苍蝇面馆儿。
“这家面很好吃,你尝尝。”郑秋白掰了筷子,两支凑在一起磨了磨,去掉上面的毛刺,才递给霍峋。
郑老板一看就是这家店面的常客,老板都认得他,知道他一定点小份。
赶路来的霍峋,自然要的是大份,还要加一个鸡蛋一块豆排一两牛肉。
大碗面端上来,色香味俱全,的确引得人胃口大开。
郑老板立马就要动筷子,霍峋却“哎”了声,“换个碗再吃。”
“为什么?”
看郑秋白似乎真的没注意到,霍峋点了点他的碗边,这装面的大碗不知道被老板用了多少年,边缘已经豁口了,虽然只有一点,但那也是个破碗。
霍峋记得小时候家里长辈总说,不能用破碗吃饭,不然下辈子要做乞丐,小辈的碗摔了,不管碎没碎,那都要换一个才行。
下辈子的事,霍峋其实也不信。
可这个节骨眼上,他就是想起来了,也就想让郑秋白避开这个忌讳。
“做乞丐?”郑秋白捏着筷子突然笑了。
那笑在霍峋的眼里并不好看,他不想看到郑秋白这样的笑。
“霍峋,其实我小时候过的日子,不比乞丐好到哪里去,当然,我现在过的日子,在你们这种人眼里看来,似乎也和乞丐差不多。”
上一篇:左手勺来右手锅[快穿]
下一篇:我靠种田飞升了[穿书]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