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组研究手弩,然而此时此刻他们连弹簧都没做出来,虽说看起来一筹莫展,但也不是什么成果都没有,他们做出来了好几种合金,竟然误打误撞的改良了当今手刀的材质,令其更轻便、更锋利、还不易豁口。
孟昔昭对这两组都是一个态度,恩威并重,打一棒子给俩甜枣,让他们继续努力。
至于第三组,在黑火药研制成功以后,三组的气氛是最如火如荼的,见到孟昔昭来了,他们就像看见了自己的亲爹一样。
“孟大人,您今天怎么有空来了,快快快,给孟大人拿凳子。”
孟昔昭嫌里面热,没往里面走,只是站在门口不远处,“怎么样,上回跟你们说的土雷和手雷,研制出来了吗?”
三组人员顿时一脸忐忑,“这个、这个……”
孟昔昭:“……直接说,别这个那个的。”
三组的负责人这才羞愧的说道:“土雷的用法,我们还在研究当中,将火药埋得浅,有时候没东西走上去,它也会炸,埋得深了,就没动静了,这个比例和尺度……小的们还在摸索当中。”
孟昔昭眉头顿时皱成一个疙瘩,不过催也没用,毕竟他知道,这些人是真的尽力了。
“好吧,那再给你们宽限一段时间,那手雷呢?不要告诉我这个你们也没研究出来。”
虽然孟昔昭不是专业人士,但他好歹也懂一点,黑火药本来就不稳定,用来做手雷,反而特别简单,只要包住了,把它扔出去,不就行了吗。
三组的负责人笑起来:“手雷我们已经研制了三个版本,只是试炸次数不多,所以还没告诉您,来,孟大人您看,这第一种,是用牛皮包裹的,里面加了很多黑火药,小的们试炸了三次,每次都可以在地上炸出一个大坑,威力十分强。”
孟昔昭看看他们,没有立刻就上当:“缺点是什么?”
三组负责人:“缺、缺点就是,平时不能将它移动,一定要轻拿轻放,扔出去的话,请您务必找一个臂力强大的人,不然,很可能会炸到自己。”
孟昔昭:“…………”
他扶了扶额:“第二种呢?”
三组负责人指向另一边的一个红球:“这是用粗铁捶打成的空心球,留出一个孔,用来装火药,这个我们试炸了五次,威力没有牛皮手雷那么大,我们猜测,是粗铁太硬,减少了手雷的威力。”
孟昔昭佩服的看着这个大红球,这东西都有点像炮弹了,不愧是专业的工匠,给他们一个支点,他们就能搞出一堆附加物品。
他问:“这个也像牛皮那个一样不稳定?”
三组负责人摇头:“自然不会,但它也有个小小的缺点。”
孟昔昭:“……什么缺点?”
负责人呵呵笑了一下,看着有点心虚:“就是若要投掷出去,需要找力气特别大的人,狠狠的摔掷出去,额,最好也扔的远一些,不然还是会炸到自己。”
孟昔昭服气了:“第三种呢?!第三种要是还这样,你……我就带你一起去匈奴!”
负责人:“…………”
不要啊!!!
擦擦额头上的冷汗,他赶紧带着孟昔昭去看最后一种,为了让孟昔昭打消带他去匈奴旅游的想法,拼了命的替第三种说好话。
“大人,您别看它长得像个炮仗,它的威力,跟牛皮手雷是一样的!因为用的是纸筒,重量也比粗铁的轻了许多,只要把引线点着了,再赶紧的扔出去,就万事大吉,这个我们也试炸了五次,次次都炸成功了!”
孟昔昭表情莫测的把这个纸筒手雷拿起来。
怎么这么眼熟的感觉……
两秒过后,孟昔昭悟了,这不就是摔炮吗!
孟昔昭眨眨眼,第一反应还是问负责人:“这个又有什么缺点?”
负责人冷汗连连,一边擦汗一边说:“缺点是纸筒做的,容易受潮,最好是现做现扔。”
孟昔昭:“……”
看他一脸无语,负责人都快哭了。
但他其实没必要这么担心。
因为孟昔昭感觉还好。
先不说应天府身处南方,最近又是雨季,本就潮湿,而那匈奴远在华北边缘地带,哪怕下雪,也脱离不了天干物燥四个字。
再加上,孟昔昭可不打算带着一车易燃易爆的火药同时,还不带俩专业人士时刻盯着,到时候他们跑去匈奴腹地了,临时火药出问题了,他找谁哭去?
所以,人本来就是要带着的,这个缺点,也就不算是多么严重的缺点了。
看看负责人担惊受怕的模样,孟昔昭十分友好的笑起来:“这个不错,本官喜欢这第三种,好了,你也不要怕,本官就是跟你开个玩笑嘛,怎么会真的把你带去匈奴呢?你可是火药研制的大功臣,本官带谁,都不能带你啊,你还得留下来给本官继续研制其他物品呢。”
负责人:“……”
明明松了口气,但他怎么还是有种眼前一黑的感觉。
而这时候,孟昔昭又哥俩好的搭住他的肩膀,笑眯眯的问他:“你和其他工匠平时都是吃住在一起的吗?”
负责人一愣,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问这个,但还是点了点头。
孟昔昭长长的哦了一声,然后指了指纸筒手雷,“这东西,都有谁会做?”
负责人小心翼翼的说:“回大人,我们都会做。”
毕竟又没什么技术含量,卷起来,点燃了,扔出去就好了。
孟昔昭听了,更满意了,“那你们这群人当中,谁会下厨啊?”
负责人习惯性的张嘴就要回答,然而张了一半,他突然反应过来孟昔昭问了一个什么问题。
负责人:……???
他耳朵是不是出问题了?
*
三组人员平均年龄四十二岁,都不年轻了,会下厨的有,但水平全都不咋样,属于是仅仅能入口的程度,孟昔昭挑剔的看来看去,最后带走了两个人。
这俩人,一个小时候家里开肉饼铺,他帮忙剁肉,能把肉剁的特别碎,另一个,娶了个十分注重参与感的娘子,每回娘子做饭,他都要在一边剥葱、剥蒜,现在已经可以做到一点葱皮蒜皮都不留下了。
被孟昔昭带出来的时候,这俩人一脸空白。
万万没想到,他们会因为会剁肉、和会剥葱,被贵人挑中,跟他一起去那九死一生的匈奴。
两人对视,很有一种想要抱头痛哭的冲动。
孟昔昭才不管这俩人什么想法,让庆福安排他们去参政府,孟昔昭转道,又去了前院。
金珠看样子已经在这等了他一段时间了。
见到孟昔昭,她福了福身子,“郎君。”
孟昔昭问:“打探出来了?”
金珠笑:“郎君一走,他就慌了,奴婢说了几句好话,他就把自己的来历一五一十全说了。”
孟昔昭好奇的问:“那他到底是什么人?”
金珠把那个中年人说的,又跟孟昔昭复述了一遍。
然后孟昔昭就懵了。
这人,居然是当初给他下哑巴药的那个大夫!
……
据中年人自己说,他志向不在问诊上,只在制药上,从他们那个灵枢派学成以后,他就一直四处游历,寻找草药的同时,也赚点钱,补贴一些名药的费用。
名声渐渐打出去了,后来,他就被一些贵人们看中,带进了府中。
他这人不挑地方,只要给足了钱和草药,他在哪待着都行,这些年他换了好几个主家,一个比一个富贵,林贤妃,也只不过是他的一个主家而已。
这人的的确确就是个药痴,一点是非三观都没有,而且比起能治病的药,他更喜欢研究那些能杀人的药,简直了,也不知道那种药研究出来了能有什么用。
金珠听得十分心惊,可那些雇佣他的达官贵人不这么想,反而觉得他是个难得一见的人才,雇佣他的多是女性,而且多是那种后宅不安宁的女性。他这人有个优点,那就是拿了钱,一定给办事,于是,这些年他在毁容、催情、落胎之上的成就,那是一骑绝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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