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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火葬场文里的深情竹马(14)

作者:徒玉 时间:2024-01-24 09:53:18 标签:青梅竹马 系统 甜文 穿书 复仇虐渣 救赎

  他从书法里一步步地明心正性,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

  重回裴家后,连贺华年都对裴谨修的字赞叹连连。

  两位书法老师都对裴谨修帮助巨大。方才那一段话,正是第一节上课时贺华年教他的。

  彼时的裴谨修大字不识一个,哪儿能听

  得懂这些佶屈聱牙的之乎者也。直到后来,他才知道这番话出自蔡邕的《笔论》。

  所以裴谨修也很乐意带着池绪一起练字。

  这让他有种跨越了时间与空间,薪火相传的使命感。

  八点一到,池绪就准时准刻地跑来敲门了。

  裴谨修让他进来,教他握笔,教他感知笔毛,教他如何写出中锋线条。

  池绪很乖,学什么都很认真,有模有样的。

  不像裴谨修原时空里那个小他十多岁的继弟,站没站样,坐没坐相,要么拿着毛笔在纸上画乌龟,要么墙上地上亦或者脸上胡涂乱抹,而周铭仕那个老王八蛋只会笑着夸一声:真有童趣。

  两相对比,裴谨修越看池绪越觉得顺眼。

  一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池绪站了一晚上,画了一纸的横和竖。

  裴谨修问他:“枯燥吗?”

  池绪眼睛亮亮的,摇了摇头:“不呀,很有意思。”

  看他表情,确实是一副乐在其中的模样。

  耐心好,天赋高,认真且富有专注力,这些素质可都是天才的标配。

  在某些方面上,池绪确实也称得上是个天才了。

  想到这里,裴谨修看池绪的眼神都不禁多了几分欣赏,教他练字的兴致也高了几分。

  就这样,他们俩每天早上出门晨跑,白天去少年宫,晚上回来练字,时不时地一起出门遛狗,打打羽毛球。

  时间过得很快,度过炎热的夏天,马上就到了八月底。

  离小学开学只有三天了。

 

第11章

  少年宫的暑假班正式结束,裴谨修在结课的时候甚至打赢了班上最大的那个男孩,被陈明好一顿夸,让他以后周末有空也可以常来少年宫练习。

  池绪画了厚厚一摞画,中间还外出写生了三天。

  他去的是洛津市知名风景区,回来的时候带给了裴谨修各种乱七八糟的纪念品。

  有贝壳风铃,木制的钥匙扣,小狗摆台……诸如此类,小孩子才会喜欢的东西。

  池绪送完礼物后还仰着脑袋一脸期待地问裴谨修喜不喜欢。

  裴谨修当然不喜欢,但或许是因为池绪那双真诚无辜中又带着股可怜劲儿的狗狗眼,“不喜欢”三个字完全说不出口,鬼使神差的,裴谨修点了点头。

  最终,裴谨修还是将这些零零总总的礼物同最初的那张贺卡一起,收进了一个箱子里。

  这两天都不用去画室了,空闲时间一多,日头一下子变得长了起来。

  每天晨跑完后,池绪都会守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并且时不时地随剧情波动而又哭又笑,一惊一乍,总之动静很大。

  裴谨修大多时间都在房间内,只偶尔下楼,每次下楼看池绪都是一个状态。

  可能是没有倾诉对象,池绪就一直抱着小乖祸害。

  他眼睛看着电视,胳膊将小乖牢牢圈在怀里,皱着脸问小狗:“呜呜,我好紧张,你说他们能打败坏蛋吗?”

  小乖蹭了蹭池绪的下巴,奶里奶气地汪汪了两声。

  池绪无师自通狗语,也用下巴蹭了蹭小乖,一脸坚定道:“我也觉得肯定能!”

  路过的裴谨修:……

  下午三点,裴谨修再度下楼拿牛奶,路过客厅时,习惯性地瞄了池绪一眼。

  沙发上池绪皱着眉头,神色入迷地看着电视,他眼眶红红的,眼角还挂着几颗泪珠,整张脸都湿漉漉的。

  ……至于吗。

  裴谨修挑了下眉,突然就来了点兴趣。

  他端着牛奶悄无声息地走到沙发后,决定看一点动画片的名字,再回去查一下剧情简介。

  然后刚好到了广告时间。

  裴谨修:……

  倒是小乖先注意到他来了,汪汪叫了两声。

  池绪这才转过头,把脑袋搁在了沙发边上。

  他鼻尖粉粉的,声音还带着点呜咽,看起来比裴谨修手里的那瓶牛奶还奶里奶气,格外可怜兮兮:“马上就要大结局了,你就陪我看一会儿嘛,就最后一集了!”

  裴谨修就等着池绪的再度邀请,好顺其自然地下个台阶。

  但他表面上还是装得极不情愿,勉为其难地“嗯”了一声。

  池绪眉开眼笑,放开了被他□□已久的小乖,让裴谨修坐到了他身边。

  等过广告,裴谨修终于看到了这部动画片的名字,名叫《可可洛洛历险记》,讲得是一对小伙伴从争锋相对到患难与共的历险故事。

  最后一集讲的大概是洛洛为了救可可被坏人抓住,被注射了一种药剂,敌我不分。可可用爱的力量把他唤醒。最终,两个人连同历险以来认识的朋友们打败了反派大boss。

  总之,没什么意思,裴谨修看得面无表情,一边嫌剧情俗,一边嫌逻辑差,然而转头一看,他身旁的池绪早已哭得眼泪汪汪。

  裴谨修匪夷所思递给他一张纸,问:“有这么感动吗?”

  “嗯!”池绪擦了擦眼泪,语气欣羡而又向往,“我也想有这么一群朋友。”

  裴谨修注意到了这个量词,“群”,而不是“个”。

  如果按原著线发展,池绪的生命里唯有原主这个戏份微乎其微的工具人勉强能称得上“朋友”,只不过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孤单可怜。

  不过现在怎么都不可能按原著线走了,裴谨修不能保证别的,但起码能保证池绪正常的学生生活,想交多少朋友就交多少。

  因此,他摩挲着牛奶瓶,轻缓的语气中带着几分肯定:“会有的。”

  喝完牛奶后,裴谨修就准备上楼了。

  这时,池晚宜和宋俊刚好下班回来了,还带着祯河秋季的新品。

  之前池晚宜专门让祯河的服装设计师量过裴谨修的尺寸,今天衣服终于做好了,就顺便都带回了家里。

  蒋晴身为池晚宜的助理,也在客厅。

  池晚宜一边分着东西,一边说道:“下午把这些送去芬县王家村。”

  芬县王家村?

  裴谨修上楼的脚步一顿,突然记起来一个人,但还没等他开口确认,一旁的池绪就激动道:“送东西给王越哥哥吗!我也想去!”

  王越。

  听到这个名字,裴谨修脸色一变。

  他转头,见池晚宜笑了笑,对身边的蒋晴说:“绪绪想去,那就把他带上吧。那边风景挺好的,去逛逛散散心也不错。”

  裴谨修走下楼梯,重新返回到客厅,佯作不知,仰头问:“王越哥哥是谁?”

  池晚宜道:“是我们帮扶的一个贫困家庭,除了王越,家里还有重病的爷爷奶奶,两个妹妹,一个弟弟,最大的王越也才刚八岁。”

  说着说着,池晚宜面露不忍:“王越的父母都是因为车祸意外去世的。之前我们去看的时候,他们一家人就挤在那么个小破屋子里,几个弟弟妹妹冬天甚至没衣服穿,可怜得很。”

  池绪也苦巴巴地皱着脸。同样是人类,他住在温暖华丽的大房子里,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饭,而王越一家人却衣不蔽体,饥寒交迫,一年也未见得能吃的上一次肉。

  这样的对比让池绪产生了一种不大舒服的情绪,只是他年纪尚小,不懂这种情绪其实名为羞愧。

  尤其是初见王越那天,池绪穿着轻薄的羽绒服,带着围巾手套和帽子,浑身上下热腾腾的,而王越赤着脚,身上全是冻疮。

  明明同处一个星球,境遇之差却仿佛天堂地狱。

  那一瞬间,池绪被王越冰冷而又审视的目光刺得心尖一痛,害怕地躲在了池晚宜身后。

  直到许久之后,王越家里情况逐渐好转,对池绪的态度也随之温和了起来。池绪才慢慢地喜欢上了这个会带他到小溪边玩,给他折草蚂蚱的小哥哥。

  不过他们一年到底见面的次数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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