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青鹤就发现那只狐狸很搞笑,刚开始还有点犹豫,吃着吃着烦恼尽忘,眉毛都飞了起来。
一顿饭波澜不惊的吃完,狐狸啪嗒啪嗒舔盆。
“你来这边多久了?”谢青鹤问。
狐狸的尖嘴上还挂着饭粒,说:“看我的样子就知道我来了……三个月。”
这是一只小狐狸。狐身幼弱,显然是刚出生不久。她也没有学到多少有用的人类功法,除了附身之外,她最大的本事就是逃跑。反抗云朝的时候也只会龇牙说我咬你。
“你和丝丝是什么关系?”谢青鹤又问。
狐狸高傲地说:“我是她的小姐,她是我的丫鬟!”
“你为何要选中她做你的丫鬟?”谢青鹤问。
“看她顺眼。”狐狸没有说当初是丝丝把她从草丛里抱了回家,用米汤把她养大。
谢青鹤点点头,转身问云朝:“你和丝丝姑娘是因何相识?”
云朝觉得自己这件事处置得不好。谢青鹤是在询问事由,他则有几分惭愧,起身低头答道:“昨夜回客栈时路过一间妓院的后巷,丝丝正在和她兄长打架,仆听出事情起因是丝丝的兄长要把她卖进妓院……便出手帮了一把。”
云朝很少多管闲事。他对人没有太多的同情心,也不觉得自己有救济之能。
丝丝之所以能让他动了恻隐之心,是因为他小时候也有过被出卖的经历。上官家收蓄孤儿做外门弟子,资质好的选中内门培养,资质不好的则沦为奴仆。云朝的父母先后去世,诸兄争产,他就以“孤儿”的身份被哥哥们卖到了上官家。
人受父精母血所出,被父母卖了也不敢有怨。因年幼无知就被兄长出卖,这算哪门子道理?
若卖掉丝丝的是她的父母,云朝很可能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世上被父母卖掉的子女无数,一一去管,哪里管得过来?
倔强泼辣的丝丝与兄长对骂,厮打,质问其兄,五岁时就把我卖给刘家做丫鬟,我自有本事谋了个自由身,自己过自己的日子,你凭什么再卖我一遍?还要卖到那种脏地方去!
可惜,云朝离得太远。赶过去时,丝丝已经被兄长用砖头砸破了脑袋,倒在了地上。
谢青鹤听云朝说完前因后果,看着他:“你就没有其他的要告诉我?”
云朝偏过头不大好意思,半晌才说:“仆将她哥哥脑袋打破,尸体坠块石头扔城外河里了。”
“杀人抛尸之后,你就跟着附身的狐狸,来了这个地方,给她裹好伤口,把厚衣服给她穿上,又去街上买了半块腊肉一颗白菜二斤稻米,开开心心地给她做饭——见了我的面,还要假装是被她挟持了,不得已留在这里?”谢青鹤问道。
云朝低头不语。
谢青鹤拿起竖在门口的油纸伞,向云朝伸手:“把阿寿交给我。”
云朝对他的命令没任何迟疑,把包袱里的阿寿拎了出来,交到谢青鹤手里。
谢青鹤将伞撑起,萧萧远去。
狐狸看着他走远了,又忍不住去看云朝的脸色,问道:“他就这么走了?他不杀我吗?”
云朝摇头:“他只杀恶人。”
“那他跑来做什么呢?来吃我们的饭吗?”狐狸又忍不住在空荡荡的饭盆里舔了舔,“他吃了一碗,我都不够吃了。我凭本事要来的饭……”
狐狸突然意识到,它没有附身在丝丝身上,根本没有再胁迫云朝的能力。
“他是说,你主动来给我做饭的吗?”狐狸反问。
狐狸确实用杀死丝丝肉身为由吓唬过云朝。但,以云朝的眼界见识,怎么可能对付不了才三个月大的小狐狸?再不济,他只要把丝丝和狐狸一起带回去见谢青鹤,把狐狸弄出来不费吹灰之力。
云朝并不想这么做。
他不想带狐狸去见谢青鹤。
唯一失算的是,谢青鹤突然出现,找到了他。
云朝和谢青鹤的关系很复杂,这使得不管谢青鹤去了哪里,云朝都能找到他的主人。
但是,这种感知是单方面的。云朝能凭着冥冥中的感召找到谢青鹤,谢青鹤却不能知晓云朝身在何方,以谢青鹤推测,很可能是当初逆天改命留下的遗症。云朝重建无垢之躯,使用的都是谢青鹤被九转文澜印扫荡一空的真元修为,方才建立了这种单方面的联系。
——原本不该知晓云朝身在何处的谢青鹤,却突然出现在小院之外,准确地找到了云朝。
云朝低头看着指间的剑环。
主人在这里做了手脚。
※
谢青鹤在河边架了火锅,烫了一瓮酒,坐在河堤上看着夕阳渐斜。
阿寿就蹲在他的衣摆上,玩着他襟前垂下的一缕慧剑,开心地扑来扑去。
自从时钦鬼道堕魔的事情爆发之后,云朝就一直隐隐怀揣着心事。谢青鹤也弄不清楚前因后果,云朝隐忍不言,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开解。以谢青鹤想来,他曾经代替云朝活过一世,云朝也全程参与了他以云朝身份存活的那一世,那么,他应该是了解自己的。
然而,再亲密的主仆关系,一旦有了猜忌,就会生出隔阂。
谢青鹤看着在身边扑来扑去的阿寿,用手指点了点她的小鼻子,怅然一笑。
既生猜忌,再有隔阂,许多事情就不好解释了。
谢青鹤看似宽和大度,其实最不耐烦解释,一件事说到第二遍就要翻脸,更不会低声下气去求取谅解。他这一辈子只对三个人低过头,一是恩师上官时宜,二是曾经的爱侣束寒云,三则是如今放在心尖半点不忍得罪的小师弟。
云朝先一步心存离忌、隐有疏瞒,谢青鹤更不可能去哄他回头。
要滚便滚,哪有那么多废话!
他将火锅里烫得软烂的青菜夹了起来,蘸酱吃了一口。
正在此时,在河边搜寻游弋的剑光,倏地飞回。
谢青鹤便熄了火锅,将烫好的黄酒倒入河中,拎着阿寿起身回住处。
他出门时撑着伞,回去时提着灯。富商家中的小丫鬟还是很热情,一路上都远远地跟着,谢青鹤耳力极好,连小姑娘们偷偷议论好俊俏啊,好气派啊之类的句子,全都听得一清二楚。
好在富商家里再没规矩,晚上大门二门院门之间也要上锁。
谢青鹤回去之后,伏传已经在屋里了,正在伏案写字。
“回来多久了?吃了吗?”谢青鹤把阿寿放在桌上,阿寿就去抓伏传写字的笔。
自打阿寿一意孤行非要渡劫重伤了谢青鹤之后,伏传对她就有十二分的意见和不满。然而,阿寿失了智识,又是奶声奶气的小奶猫模样,浑身毛绒绒的,伏传多看两眼又忍不住心软。
现在阿寿屁颠屁颠来抱他手里的毛笔,他就从笔架取了一根干净毛笔,塞给阿寿。
“天擦黑才回来。县衙那边还在审案子,我想着大师兄或许等急了,便想回来服侍晚饭,哪晓得大师兄也不在家里。我还没吃呢,大师兄吃了吗?”伏传很无奈。阿寿根本不要新的毛笔,就要他手里沾了墨的那一支,抱着不放,他不禁对阿寿抱怨,“沾上毛毛了,你是想做小黑猫么?”
“随便吃了几口,也不算正经吃过。你写什么呢?”谢青鹤点了一盏灯。
伏传也懒得管阿寿了,将纸笔一丢,先起身服侍谢青鹤热水擦脸,说:“我想给三师兄写封信。冯淑娘的案子审得顺利,案子却不好结,杏城令倒也不是想象中极度迂腐之人,我反而觉得,不好叫他这个熬了几十年才补上缺的七品小官去做这根出头的椽子。”
谢青鹤今天就顾着处置云朝的事了,完全不知道冯淑娘的案情:“怎么了?”
伏传把事情说了一遍,说:“堂上把冯淑娘和桑氏的魂都招来问了一遍。刁二虎独自去冯淑娘家找妻子和妻妹,被冯淑娘阻拦,冲突中他们就把桑氏打伤了,还是冯淑娘叫拆了门板把桑氏抬去找大夫,刁二虎气恨不过,把冯淑娘打了一顿,冯淑娘被打昏了过去。”
“据冯淑娘说,她晕过去不久就醒了,脚崴了走不得路,还想自己爬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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