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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珍珍(46)

作者:lynn海 时间:2024-02-05 07:45:23 标签:狗血 强制爱 父子

  “帮我杀个人。”万欣一字一句,“就是你背后跟来的这个人。”

  方璧山:“……”

  楼外月短暂沉默,便扬起唇角颇感兴趣地笑了起来,万欣继续道:“这个人头是我欠你的,来日一定会还给你,但今日,我一定要他死!”

  “前辈!”

  “请你杀了他!不要让他活着离开!”

  楼外月轻描淡写:“行啊。”

  他在当场愣住的万欣肩头轻轻拍了拍,就把人往身后的马车上一推,楼外月一手抽了剑,道:“要杀人了,带着你贵人躲开些。”

  又若无其事补充:“啊,油鸡买回来了,停好马车记得吃,一会儿该凉了。”

  “……等等!”即便知道情态紧急容不得自己磨蹭,万欣还是忍不住抓住他的手臂,她极其焦虑地问道,“您都不问原因吗?”

  楼外月奇怪道:“有什么好问,你讨厌这个人,要我杀他,杀了不就完事。”

  “可是——”

  “而且你是乖孩子,又一心只顾着你家贵人,你想要杀的人,想必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楼外月拂下她的手,把缰绳塞给她,便提着剑面向了如临大敌的方璧山。

  提剑如拈花,杀人似摘叶,只有站在天涯阁阁主面前,亲身体会那不动声色的戾气,才能明白楼外月何以成为江湖第一人。

  楼外月笑道:“别把车开到沟里去哦。”

  方璧山终其一生渴望与楼外月交手,楼外月死得太早,没能亲手从对方手里夺走剑神这一称号,已然成为方璧山心魔。

  他想要战胜楼外月,从江湖霸主的阴影中走出来,他想向全天下证明,方璧山,当如楼外月!

  是身怀玉璧,也可行走闹市的豪杰!

  马车辘辘顺着山路离开,那侍女在此,无需多问,马车里坐的一定是失踪的玉珍珍。

  玉珍珍,他厌恶的,唾弃的,瞧不起的玉珍珍。

  可不知为何,面对他生命的宿敌,也是永恒的夙愿,面对楼外月,还有楼外月手里的剑,方璧山的目光却久久不能从马车离去的方向移开。

  心跳得好快,是楼外月的杀气激发了他的战意吗?一定是如此,他也得拔剑,他要向楼外月展示这些年的成就,方璧山乃当今剑神,是楼外月后第二人,天下人的赞美他都不屑一顾,但这一声来自楼外月的夸奖,哪怕付出一切,方璧山也会让楼外月说出口!

  拔剑!

  拔剑啊!

  “……你在干什么?”

  “我在发呆。”

  “无聊。”

  “你在干什么?”

  “什么也没干,只是看见那边屋檐上有只鸟在筑巢……”

  “你喜欢一只麻雀?我抓来给你?”

  “……不用了。”

  方璧山说:“你在干什么?”

  那跪在阑干下不住呕吐的青年脊背抽搐,面对着一丛丛月白的花,他狼狈地支着上身,跪在那里,长发与衣角鱼尾般散开,檐外弦月正挂在天空上。

  良久,玉珍珍说:“鸟巢不见了,我在找,鸟儿是去了哪里。”

  “你在干什么?”楼外月无所谓地道,“在回顾人生吗?”

  方璧山闭上眼,喉结生涩一滚,他哑声道:“……没有,我的人生还有很长,不需要现在就开始回顾。”

  “这话有点意思了,来吧,我们速战速决。”

  “……方璧山。”玉珍珍说,“方璧山。”

  方璧山道:“以后在床上记得也叫出名字,不要老闭着嘴什么话都不说。”

  玉珍珍:“方璧山。”

  “对,玉珍珍,我一直都想问,在你看来,我和其他人是不是没什么区别?”

  玉珍珍微笑着,还是说:“方璧山。”

  方璧山长久凝视他,看那凤目,那笑唇,看那经过薛重涛亲手调教,与楼外月像极了的微笑。

  “玉珍珍。”他低声喊。

  “方璧山。”

  “我是方璧山,不是其他人,你得记好了,下次再认错,我不会放过你。”

  “……”玉珍珍的笑容扩大,“方璧山。”

  他们便开始接吻。

  方璧山从未碰过其他人,他痴迷剑术,向来清心寡欲,唯独面对玉珍珍,一再沉沦,沉沦到自己会为此向玉珍珍发火的地步。

  都是玉珍珍的错,他是个骚货,是天生的淫具,这专吸男精的艳鬼,竟然是楼外月的儿子。

  他得弄死玉珍珍,在床上,在亭子里,在满月下,他早晚会杀了玉珍珍。

  楼外月的早死,让他剑道停滞不前。

  玉珍珍的偷生,让他剑心从此不静。

  这对父子!!

  他方璧山究竟是前生做错了什么,要遇到这对父子!

  难得将名字改成了方璧山,他抛弃了父母,舍弃了过往,从一个砍柴人的长子走到今天,他拼尽全力登上这条成为至高的道路,为何上天让他一次又一次受阻?楼外月为何会死,玉珍珍又为何会活?!

  玉珍珍为何会活?

  薛重涛说,他失踪了,那个侍女掳走了他。

  他说这话时,方璧山抱着剑看向屋檐,忽然就想起当年那只消失的麻雀。

  说起来,玉珍珍为什么不让他将麻雀捉来呢?

  喜欢的东西,就是要控制在手心里啊。

  罢了,他想走,就让他走吧,这么多年已经够了,楼外月的死和他没有任何关系,那一年玉珍珍还是个孩子,被囚禁在鸟笼的那一年,玉珍珍不过是个小小的男孩。

  那小小的男孩,是如何在豺狼环伺中,守住父亲的遗产?

  对了,方璧山是如何评价玉珍珍来着?

  ——“谁会羡慕一个窝囊废?他除了有个叫楼外月的父亲,身上还有什么值得拿出来称道的地方吗?”

  “……我爹没有死!”

  “他一定还会回来,他会来接我的!”

  “我答应你们了!我全都答应!我不会再反抗!不要动天涯阁!那是我爹留下来的东西!”

  “我错了,是我不好,求求你了——怪我吧!都是我的错!不要去杀天涯阁的孩子!他们都还很小!”

  彼时,沈晚以扇遮面,精致的容颜上,唇角鄙夷地向下一瞥,他朝方璧山低声道:“瞧瞧,真是没用到了极点,楼外月怎么会有这么个儿子。”

  方璧山不语,却点头认可。

  火光滔天,少年跪在被焚毁大半的望月阁前,佝偻着脊背,对着那一地的尸体,凄惨地痛哭出声。

  窝囊废。菟丝花。玉珍珍。

  真是三个匹配的词。

  “你在干什么?”

  提问声又一次响起,春夜,那只艳鬼寄生在爱欲里,发丝如蛛网,缠着一只被吸干汁水的猎物。

  他又是艳鬼,又是猎物,他空空笑了起来,反问道:“你说呢?”

  楼外月的剑气势如虹贯穿心口时,方璧山好像听见了某种东西破碎的声音,很熟悉,可他想不起来是什么了。

  啊,他想起来了,他想来了啊,是被猫咪推落的花瓶,是被顽童摔坏的瓷碗,是……是一块美玉,被反复粉碎的声音。

  砍柴人的长子,也曾握有这样一块美玉,光洁无暇,如天上明月,但又比那更柔和,它无时无刻不散发着润泽的光。

  它好漂亮。

  它真可爱。

  它是他这一生都不愿放手的宝物。

  方璧山童年,跟随父亲去冬天的山里砍柴,看见树枝上悬挂的冰凌,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掰了一根下来握在手里,不多时就化了。

  “不能握那么紧,其实最好就不要掰下来。”父亲见状,笑着对愣住的儿子道,“我们的手心都很粗糙,所以有时越喜欢,越要放开。”

  父亲虽是砍柴人,却会偷偷跑到学堂墙下,听里面的先生讲何为鸿蒙之初。

  方璧山看着掌心四溢的水,也笑了:“我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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