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豁然(63)
高胜有点不高兴:“你什么意思啊?要坑他是吧?”
粱皮要稳重一些,他推开满嘴没好话的吴王非亲自上场,内容就冷静有条理多了:“我们不是这个意思。高胜,兴趣小组建立了那么长时间,你对我们还没有了解吗?咱们现在研究的那个架构有多特别有多超前你比我们更清楚。”
高胜闻言沉默了一下,兴趣小组里现在正在研究一个于他而言超级厉害的议题,是一个架构大到堪比教学材料内各种案例的程序,主要内容是实时传讯,有借鉴一点国外现在很流行的网络沟通模式,但创新开辟出了全新的内容。
这对已经初步了解计算机规则的高胜来说实在是太精妙太神奇了,于兴趣小组内的其他人而言也同样意义深远,大家每天废寝忘食地开会探讨,在有限的可以使用机房的时间内争分夺秒地实现自己的构思,每一个微小的进步就能让他们热血沸腾欢呼雀跃。
吴王非是这个项目的主要组织人,他对这个倾注了所有人心血的成果抱有厚望,且一直十分笃定大家研究的东西将会推动互联网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据说现在国外的电脑已经比较普及了,稍微有经济能力一些的家庭都已经购入了设备,海外也成立了许多专业研究互联网科技的公司,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前景喜人。
可他的踌躇满志,在国内却遭遇了无数冷水。
吴王非比高胜大两届,这个程序的概念他是两年前提出来的,从提出来时起就试图找到有能力扶持自己深入研究的合伙人,到现在团队都已经基本组建好了,合伙人却始终没有踪影。
他不善言辞,门路也窄,提出的理念别说陌生人了,就连家人也完全不支持。在很多人看来,他所说的那个庞大的虚拟世界完全就是无稽之谈,都不用深入研究,最浅显的逻辑都讲不通。虚拟世界的构成需要人吧?他所说的庞大的虚拟世界更是需要千千万万的参与者,但一台电脑多少钱?国内现在的平均收入是多高?能买得起电脑的又有几户人家?
就这么点市场份额,估计卖早点的客户群都比这大,谁愿意往里投钱谁才是冤大头。
鼓起勇气毛遂自荐几次却接连遇冷后,原本就不擅长言辞的吴王非更加恐惧与人交往了,他很孤独,几乎到了四面楚歌的地步,所有人都对他的坚持抱有强烈的质疑和恶意,且不遗余力地想要打消他的信念,家人更是已经为他铺好了未来要走的路——毕业之后就进单位上班,然后结婚、生子,像所有普通男人那样过完一生。
在这种对比之下,林惊蛰这个愿意斥巨资给朋友购入电脑的存在简直就是一条救命稻草。
粱皮的处境和吴王非相似,他俩以及兴趣组里的组员们几乎已经将自己所有的零花钱投入了这个程序开发里,但仍旧是维系艰难杯水车薪。他们坚持了太久,面对种种困境已经精疲力竭,倘若再不能找到一个资金雄厚的合伙人,很难说他们还能接着将这个无妄的梦做上多久。
粱皮道:“M国都可以做到,凭什么我们不可以?85年的时候国内有几台电脑,现在有几台?谁敢说电脑以后不会变成全民工具呢?我们都对这个项目有信心,不是吗?这会是一场伟大的事业,一旦成功,我们会成为谱写历史的人!”
高胜确实潜意识里觉得这一事业可行,但同比巨大的风险让他实在不想将林惊蛰拖陷其中。互联网企业虽然在国外已经开设了不少,且初具规模,但不得不说现在的国内还一家像样的都没有。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许会尝到美食,但更多时候,这一口要抱着必死的信念咬下去。
吴王非双手抱膝蹲在床边,姿态随意到有些邋遢,穿着也是不修边幅,他面色疲倦,双眼中却迸发出强烈的光彩——
“第一次工业革命,人类使用机器。第二次工业革命,人类使用电气……那么多次工业革命把世界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你不觉得,新的工业革命就要开始了吗?”
吴王非说着,声音甚至颤抖了起来:“我已经能看到那个时代了,所有人都可以用我们的互联网足不出户知道全世界的东西,交流、学习、娱乐、甚至用它解决衣食住行!”
“这得至少一百年以后吧!”高胜被他这副痴痴的模样搞得哭笑不得,但毫无疑问的,他被说动了。
不说加入,提一提应该是没大碍的,高胜觉得林惊蛰比自己聪明那么多,在这方面必然会有全新的思路,说不定能打破现在兴趣小组里所有人都无能为力的僵局。
他踌躇良久,叹了口气:“行吧,我去提一提,但只是提而已,我会把所有风险都告诉他的。”
“那当然!”吴王非闻言立刻跳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我对这个项目最了解!你放心!再想找合伙,我也不会坑人家,你那个哥们是个好人,我心里有数!”
*******
元旦过完半个月之后,燕市大学就放了假,连带燕市的诸多高校,学子们如同归巢雏鸟,立刻走空了一半,林惊蛰回群南之前,特意让方文浩带着自己去买了一些东西。
燕市和郦云不一样,这里流行的东西至少要四五年后才会传入那座位于南方的小城市,又由于交通便利传输及时,物资也相比较后者要丰富许多。林惊蛰在这买到了一些品质不错的温补药材,比如人参党参西洋参之类的,又去商场,买了几条款式新潮漂亮的裙子并几样精致的首饰。各色送给中年男人绝不出错的烟酒当然必不可少,买完这些,他才有空去给自己挑东西。
他上辈子起就有个习惯,新年穿新衣,小时候外公给他留下来的,长大后没人给他买,他就自己买。
那个他逛得比较熟的城北的高端商场现在还没开门,方文浩带他来的是城东最热闹的商圈,这里现如今云集的品牌也很不少了。国内经济复苏得很快,有钱人一夜之间就如同雨后春笋冒得遍地都是,那些国际化的牌子稍微有远见一些的,早些年都已经进入了国内市场。
城东这块地方大概是方文浩他们这伙人平常的聚集地,带林惊蛰来逛的这会儿功夫,他已经同好几个脸熟的朋友打了招呼。
林惊蛰穿着白色的,周妈妈买得特别长和宽松的羽绒服站在他旁边,羽绒服高高的立领几乎将他的脸埋住,十分显小,旁人问起来,都以为林惊蛰是方文浩的哪个远房表弟。
到后面被问候得都有些烦了,林惊蛰索性让方文浩跟朋友坐在商场里喝茶,自己去逛。
他穿衣服不挑剔牌子,只是目光难免老成,喜欢那些看起来比较成熟休闲的衣服。逛来逛去,便扎根在了一家风格清爽的男装店里,自己看了几件,又给高胜他们挑了几件。
只是高胜他们的个头最近好像又窜了,大概是因为周妈妈那些炖汤的缘故,这几头牲口现在的身高已经突破了前世的最高值。拿着先前的码子,林惊蛰回忆了一下不敢确定合不合适,正迟疑着,就听到身后一惊一乍的声音:“林惊蛰?”
他拿着衣服刚转身,就对上了胡少峰的视线,胡少峰跟猴子似的偏着身体梗着脖子,见真是他,脸上露出个笑来:“惊蛰弟弟,真是你啊,我看后脑勺就觉得像!”
林惊蛰的后脑勺长得十分特别,尤其他头发还短,更是一览无余。连带他纤细的脖子和瘦削的肩膀身体,往那一站,修长挺拔,从背影都能猜到正面俊俏的面孔长什么样。
大家都是合作伙伴了,互相之间关系也缓和了许多,胡少峰这样打招呼,林惊蛰就露出了一个笑容来:“少峰哥,好巧。”
又看向那道和胡少峰形影不离的身影,笑容收敛了一些:“肖总。”
两道称呼之间亲疏立现,肖驰看着林惊蛰客套的表情,抿了抿嘴唇,心中“!!!!”着,面上丝毫不显:“林总。”
林惊蛰看着那个跟在两人身后的姑娘,这姑娘长得很漂亮,亭亭玉立的,就是气质有些冷淡,站在肖驰身边,女朋友?
他问:“这位是……?”
那姑娘点了点头,肖驰道:“我妹妹,肖妙。”
肖驰介绍完,目光一瞥,落在了林惊蛰因为挑衣服而随手放在脚边的几个包装袋上,这几个包装袋上的品牌他刚才陪肖妙逛过,林惊蛰买了那么多,送女朋友?
太骄纵了!真是一点原则都没有,不像话!就不能让她自己买吗?还亲自来挑选,男人的尊严呢?!
肖驰心里莫名的气不打一处来,他最讨厌逛街和买东西了!要不是肖妙最近因为祁凯回燕市心情低落,他连妹妹逛街也是不陪的,他觉得一个堂堂男子汉站在货柜面前挑挑拣拣非常的没有男子气概!因为试完衣服大庭广众之下还得照镜子!所以他的衣服都是肖妙给买的!
肖驰半晌才从那几个袋上的英文字母上收回目光,回过神来,便对上了林惊蛰少有专注的打量的视线。
??
他悄悄站得笔直了一点。
林惊蛰突然发现肖驰的身高好像和高胜差不多,只略微高和肩宽了那么一点点,他能穿的衣服,码子给高胜他们应该也正合适。
他这么想着,便开口求助:“肖总,你穿多大码的外套?”
肖驰一愣,回以疑惑的目光,林惊蛰想了想索性提了提自己手上那件皮夹克:“这样,肖总,你套一下这件外套行吗?”
肖驰:“???!!!”
他清了清嗓子道:“行。”
然后将耷在手肘处的外套丢到胡少峰怀里,上前接过林惊蛰手上那件皮夹克套上了。
皮夹克裁剪非常精致,正是时下流行的款式,软软的皮料质感惊人,更是衬得他肩宽腰细身姿挺拔。
林惊蛰非常满意这个效果,点了点头,问他:“这衣服穿起来怎么样?”
太舒服啦!太舒服啦!哪里都刚刚好!你真是太有眼光啦!随便一挑就挑到了正正好适合我的尺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