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欢惊诧莫名,难怪刚刚林芝儿浑身是血,真是林芝儿动的手?所以,她这是已经打算好了吗?她是自知难逃一死,才想着将孩子托付给自己。
林芝儿到底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如果当初不是自己,她是不是就能走上另外一条路?
林欢一时间有些恍惚,却被拥进一个熟悉的怀抱。“别想太多了,每个人的命运都是由自己掌控的,各种因素参杂其中,一念之差,结局截然不同。林芝儿的事与你无关,都是她自己选择,路有很多,偏偏有人认不清罢了。”
林欢回过神来,莞尔一笑,阿槿说得对。林芝儿是可悲的,是环境心态种种造成的,怨不得别人。
“那这个孩子?”看着在怀中的孩子,林欢心软了。
李槿微微一笑,“你喜欢就养着吧,团团圆圆多个妹妹也不错。”欢哥儿已经打算好了不再要生孩子了,自己也舍不得欢哥儿受苦,这孩子养着也就养着了吧。
林欢点点头,“孩子到底是无辜的,只希望以后她不要像她的爹娘才好。”
“放心吧,人之初性本善,孩子才这么大点,哪里知道好坏?以后好好教育培养也就是了。”
仿佛是附和李槿的话,孩子伊伊呀呀了几声。
林欢倒是笑了,他有把握,这个孩子绝不会跟她爹娘一样。将来的人生,会幸福快乐的。
第94章 番外(二)
太康元年, 金秋十月。
如今正是田地里忙碌的时候,这几年,平溪村的村人也种植了玉米。看着成熟的金灿灿的玉米, 人们心中乐开了花。
这玉米跟那红薯可不一样, 红薯的存储期短,而玉米却跟稻谷一样, 晾干之后可以保存好几年。而且,这个玉米做出的玉米馍馍香香甜甜的, 可比杂粮面好吃多了。
平溪村现今也很少有人会吃以前涩得难以下口的杂粮饼, 大多时候都是以面饼,玉米馍馍还有红薯为主食。
很多年纪大的,看着现在如同蜜罐中的日子, 就感慨万千。他们以前哪里会想到有这么一天,不说填饱肚子, 就是平常饭桌上也能见到荤腥,再不济, 鸡蛋什么的都能想吃就吃了。
“还不快些吃,吃完我们还有得忙, 等会你去跟你爹下地去。可不许跑出去疯玩了。”黄大婶手指点了点儿子的头,叮嘱道。
小儿子不过七八岁的模样, 听到他娘让他跟着爹下地,就一副不情不愿的模样,“娘!我要跟村里许二牛玩。”
一听这话,黄大婶不高兴了,柳眉一竖, “不许去, 这么大个人了, 成日里只知道玩,也不知道帮爹娘分担分担……”
还没教训完,黄大叔就开口了,“孩子还小,地里的活计,他能帮什么忙?”
现在正是农忙时节,地里的玉米已经成熟了,到了收获的时候,大家都赶紧着将玉米收拢归仓。
“什么还小?也就是现在落在福窝里了。我们那么大的时候什么活不能干?每日天不见亮就起来干活,还吃不饱穿不暖。现在的孩子,你看看,被惯成什么样子了?你就由得他偷懒,以后哪个媳妇能看得上!”
黄大叔见自家婆姨发火了,连忙道:“好好,吃了饭,我就将这小子带去地里。”
黄大婶这才满意了,顺手给了身边一直没说话的女儿一个鸡蛋,“来,翠儿多吃点,免得一会儿饿。”
女儿十三四岁了,如今跟她一起每天在村子的作坊里做工,她们俩工钱都能养活一大家子了。
已经有很多媒人上门来提亲的了,可是黄大婶一直没有松口,她女儿能干着呢,她还想留几年再说。人家欢哥儿不是说了吗?女孩儿成亲不能太早,太早可是对女孩子身体有损害的,等到十七八再谈婚论嫁也不晚。
现在她们村子的姑娘可是十里八乡都抢手着呢,晚点也不急。总要多看看,选个合适知道疼人的。
“黄大婶,收拾好了没?快些走啦!”屋外有声音响起,是一起要去作坊做工的村人。
黄大婶应了一声,几口将手中的玉米馍馍吃完,便跟女儿匆匆出门。
如今村子里除了蜜枣,粉条作坊,又新建了个饴糖作坊。这是专门用玉米做糖的地方,她们从来没想过,玉米还能做出甜甜的糖来。
这么多作坊,村子里的人手肯定是不够的。于是里正大手一挥,答应如果外村愿意来做工的,也可以,银钱照着村里人给。
这么一来,不少外面村子的哥儿媳妇也都吸引着过来了。有了外村人,他们平溪村的人也有了一股子紧张感,就怕外头的比她们还做得好,这脸面可就给别人拉下来了啊。于是本村的和外村的,都较着一股劲,暗自里竞争,倒是让作坊蒸蒸日上。
黄大婶与人汇合,一起朝着作坊而去。没走多远,就见到前方停了一辆马车,来人似乎是外地人,正在问路。
对于这样的事,她们早就见怪不怪了,蜜枣,粉条,还有饴糖,这么多新鲜的东西。只要是打听到消息的,很多外地的掌柜货郎都跑他们村子里来问询,想要拿货去外头卖。
所以一年到头,几乎每天都会有马车牛车什么的过来。
“什么?你们是找碧水山庄?”听了来者的问话,众人也都知道了他们的目的。
不过一般去碧水山庄拜会的都是有名有姓的达官权贵,这么个老头子,而且看马车也朴实无华,不像是权贵出来的啊。
老者身边跟着几个护卫,倒也像是那么回事。她们也没有多想,指了条路,“碧水山庄在河对岸,那边花红柳绿的地儿就是了。”
老者笑着道了谢,“老夫第一次来到这里,听说这里人杰地灵,果然名不虚传。”
见来人态度和蔼,大家也七嘴八舌的问起来,得知他竟然是京城来的,有人就笑道:“京城来的,跟瑞王爷有啥关联不?”
“能有什么关联?难不成还能是皇亲国戚不成?京城那么大,听到风声过来的人也不在少数。”
“说得也是。行了,管他那么多呢,快些走了,不然时辰该迟了。到时候又得让那外村的嘲笑。”
听了这话,众人连忙应是,慌忙就走。老者奇怪,拦住黄大婶,“你们这是做何去?”
黄大婶笑道:“我们是要去作坊做工,现在农忙,男人们在地里忙着收成。我们没事便去作坊做工,每日里都能赚不少的银钱。行了,不说了,我得走了,迟到了可是要扣分的。”
老者倒也没有过多为难,看这群人远去的背影,脸上流露出若有所思之色。
他一路从从京城过来,越往这边走,就发现这边的与众不同之处。尤其是平溪村,似乎每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幸福满足。
男人们地里忙着收成,女人哥儿们在作坊做工,填补家用。人人丰衣足食,这不是他做梦都想看到的景象吗?没想到,却在这儿见到了。
再假以时日,他能想见得到,在这个封地上,会有人意想不到的变化。
“主子?”护卫看老者有些怔愣,不由上前提醒。
老者回过神来,挥挥手,吩咐道:“去河对岸碧水山庄。”
马车再次启程,很快就到了山庄门口。
李槿正在与秦修文商量规划着林欢说的学院私塾的问题。按照林欢的说法,是想不论什么身份,让适龄的孩子都能入学。
只是现在问题却很大,即便他办学可以不收束脩,让孩子免费入学。然而,现在面临的问题却是很多人家中的孩子很小就需要帮着家里人干活,等稍大一点,就是半个壮劳力。让孩子去入学读书,还不如帮家里多做些活计。
这是绝大多数人家的想法,祖祖辈辈都面朝黄土背朝天。那些读书人的事儿跟他们这样的农家人根本就不沾边,又何必浪费人力精力去上学?
“到底如果不能改变大家的观念,这事儿就没法具体操作。”秦修文摇摇头,“或许只有等人人都丰衣足食,不再为生存所苦之时,推行起比法方能一蹴而就。”
李槿也知道很难,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想在自己的封地试试。读书能让人明理开智,做事有度。如果全民都达到这个标准,是否就能国富民强,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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