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这个老十四,半点也不省心,将这个棘手的问题交给他。自己倒好,躲得远远的,就等着他帮他打先锋,试探父皇的底线。
为了个哥儿,费这么大的劲,值得吗?李晟不明白。唉!罢了罢了,谁叫他就这么个同母胞弟呢?他这个做哥哥的都不帮忙,谁还能帮他?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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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老四来了?过来坐。”皇帝正在御花园中, 见到李晟,笑着招呼他过来。
李晟不敢没有规矩,行了礼, 这才侍立在一旁。
今日皇帝的心情似乎挺好, 指着旁边的一簇开得繁盛的茶花道:“你看看,今年这玉茗花开得倒是好。”
李晟抬眼看去, 点点头,“父皇这是专门过来赏花的?”
“刚刚散步走到这里, 见到这玉茗花, 这才记起这是你母妃亲自栽种的。一转眼已经二十来年了。”皇帝睹物思人。
李晟眼眶微红,前面就是母妃的宫殿,他还记得母妃还在之时, 便常常带着他过来这边,看这株母妃最喜欢的茶花。
“母妃很喜欢这株茶花, 儿臣年幼之时便常跟母妃过来赏花。”
“如今这花是越开越盛,只不过茶花依旧, 不见昔日旧人。”皇帝叹息。
身为皇帝,本就不是长情之人, 身边各色美人围绕,哪里还有空记得曾经旧人。只不过今日散步来此, 恰巧碰见茶花盛开,这才记起那个为他孕育两个儿子的玉妃来。
“你既然来了,便陪朕赏会儿花罢。”皇帝也走乏了,便寻了处地儿休息。自有宫人忙着布置软椅茶水点心。
李晟答应下来,扶了皇帝坐下, 自己才在皇帝的示意下挑了个位置坐下。
点心摆在手边, 好几样都是用李晟带进宫的红薯为原料做成的小吃。其中还有李晟南下回来后, 新学回来的叫蛋糕的点心,软糯香甜,很合老皇帝的胃口。自宫中御厨做出来后,后宫之中不少嫔妃也都学了一手,就为了讨皇帝喜欢。
“你也尝尝,这还是你回来后教他们做出来的,你说这还是那谁……额!小哥儿做出来的?”皇帝将点心盘子朝着李晟推了推。
老四当时送呈这蛋糕点心上来的时候,他还在想,宫里什么没有,能有什么是值得老四特地亲自送过来的?在尝了一口之后,他才惊诧万分。这个叫蜂蜜蛋糕的东西,他还真没有吃过。
询问之下才知道,这是老四让人新学回来进献给他的。老四能处处想着他这个父皇,让他很是欣慰。
李晟眼角微微一跳,提醒道:“父皇,这是林小哥,也就是最先发现红薯的林欢小哥儿试做出来的新鲜吃食。”
“啊,对。”皇帝记起来了,老四之前说过,只不过年纪大了,记性不好,“是那个立下大功的林小哥。”
李晟不禁腹诽,若是您知道他正是您家老十四中意的正君,应该就不会忘了吧?
“是的,这林小哥是个有大福分的,有了他,可是我们大顺朝廷的祥瑞福祉之系。”李晟补充道。
皇帝一愣,这老四从不曾见他帮人说过好话,今日怎地却如此夸奖一个人?林小哥进献红薯,救了灾祸中的百姓,的确有功的,可还不至于将他当成大顺朝的祥瑞吧?
在皇帝的疑惑中,李晟笑着让人呈上来一个托盘,“父皇,儿臣有一物呈上。待父皇看过之后就知道儿臣所言非虚了。”
皇帝心中更加好奇起来,他倒要看看呈上来的是何物,能让一向云淡风轻处变不惊的老四这般失态,如此看重。
皇帝身边的福全接过盘子,轻轻将托盘上的红布牵开。就见一个金黄色棒子,上面一粒一粒排列整齐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福全从未见过这种东西,小心的用手摸了摸,触感很硬,应该没什么危险。
看了皇帝一眼,这才在皇帝的示意下将托盘呈上。皇帝伸手拿起,沉甸甸的倒有些坠手。仔细确认了一番,是没有见过的东西,皇帝疑惑问:“这是何物?”
“回禀父皇,这个叫做玉米。”
“玉米?”不曾听说过。
李晟早就在林欢那里了解了大概,便将自己所知道的说了一遍。
皇帝抓着玉米棒子,仿佛不可置信,“你说这个东西也是跟红薯一样,是一种全新的农作物,能做百姓口粮的?”
“没错,这玉米可以作主粮与稻米同,亦可糕、饼、糜、粥等等。如今百姓种麦稻,亩产不过两石。而玉米的产量,一粒种子最少结这样的玉米棒子一到两个,经过估算,亩产最少也比麦稻多个四到五成。”
皇帝闻言差点拿捏不住手中的玉米棒子,惊讶道:“你说这是哪里来的?海外来的?那林小哥不仅第一个发现了红薯,种出红薯,而且还无意间得到了这个在海外才有的玉米种子?并且用那粒种子给种出来了?”
这说出去都不会让人相信,全新的农作物种子,一经发现就是两种。而且一开始什么习性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还真能给他种出来。红薯就不说了,山里野生之物,这个山中之物种出来也无可厚非,再怎么说能在深山里生长,那么种植也简单。
可这玉米不一样啊,这是海外之物,大顺朝从来没有过的东西。要知道很多作物南北土地不同,其中差异也很大。更遑论海外隔着他们大顺朝十万八千里,这东西也能被种出来,皇帝也不得不相信这个林小哥真的是他们大顺朝的福星。
“上次南下之时,儿臣听到十四弟提了一句,说是无意间得到了从海外来的种子,一开始儿臣也没在意。可是十四弟却信誓旦旦的说林小哥似乎想种来试试。儿臣也不信,既然是海外之物,怎么可能轻易就种出来?就亲自去看看,没想到这玉米还真破土出苗了。儿臣还特意派了人在那里守着,用心记录下来苗子的长势,并且嘱咐了待收成时,一定快马加鞭送进京中。”
“今日信使刚到,儿臣便迫不及待送过来给父皇您看看了。儿臣以为,有红薯还有这玉米,是天佑我大顺,我大顺百姓再无粮食短缺之忧。”
玉米都已经种出来了,也不容皇帝不信。虽然就一两个,可这个东西,只要种出来,就一定会越来越多。
新的农作物能在大顺的土地上生根发芽,那对大顺朝来说也是好事一桩。有足够的粮食,百姓能丰衣足食,才能添加很多的人口,一个国家,人口才是发展的动力。
看来大顺朝盛世就快到了啊,可以,他已经垂垂老矣,将来的大顺江山就只能看后辈子孙了。身为皇帝,能守住祖宗的江山基业,做一代守成之君就已经不负祖宗所托,若是有子孙能延续创造繁华盛世,他也就能瞑目了。
“好!你们做得很好,这玉米种子既然你的人学会了种植方法,那么就交给你。福全你派个得力的人,也过去老四那边,主管这玉米种植,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报给朕。等来年,朕要亲自看看一根玉米棒子能种出来多少。”
李晟与福全自然领命,福全见皇帝心情愉悦,与李晟交换了一个眼色,笑眯眯的道:“十四殿下南下养病之余,还是不忘国计民生,为陛下分忧,真是纯孝的典范啊。”
皇帝被他这番话说到心坎里了,点头笑道:“以前总觉得老十四是个长不大的,总任性使小孩子脾气,说要南下便铁了心南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现在看来,他长大了啊,能有这份心为朕分忧,朕心甚慰。”
李晟汗颜,让老十四南下养病,还是他出得主意。皇帝当时不同意,劝他多想想,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要说天下良医不说全部,七八成都归拢进了太医院,又有各种珍贵药材养着,哪里需要南下养病的?然而,老十四不肯改变主意,这才让皇帝点头应下的。
皇帝只是玩笑着抱怨了一句,并没有责怪的意思。其实老十四的选择算是没有错,他的病真被治好了,之前还上书,说是添了一对双胎子,等明年身体完全养好了,孩子大些就回京来。他听到这个消息时,确实是意外之喜,老十四能好起来,还有了子嗣,做父亲的当然替他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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