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
楚夭寻用力一蹬被子。
自己一个瞎子两世都命犯哑巴,什么事儿啊!
*
很快,终审考核结束。成绩出来后,楚夭寻不负众望,取得了建校以来理论考和实践考双第一的成绩。
结业典礼那天,葛天从国外回来,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了颁奖仪式。台上,楚夭寻和其他优秀毕业生们站在一起,都是一张张年轻到发出光芒的脸。
百里明坐在车里远远望着,封闭的空间,白蔷薇的香气浓烈到近乎呛人。但他恍若不觉,喷完了精神安定剂,又犹嫌不足地拧开药瓶,吞下了一大把镇静精神的药片。
等结业典礼结束,楚夭寻就要和他的同学们去庆祝了。葛天也回来了,楚夭寻将是他唯一的徒弟,继承他的衣钵,成为独当一面的调香师。
如父如兄的老师,志同道合的朋友,完美的人生,幸福的未来。
甚至,还会有一个情投意合的恋人。
百里明握紧拳头,在方向盘上重重砸了一下。
他觉得自己不能再想了,再想那么一秒,自己就要死了。
回去后,他系上小熊摘草莓围裙,准备煲楚夭寻回来喝的汤。
现在天气越来越冷,夭夭有时候会咳嗽,就煲一个无花果炖猪骨汤好了。
这道汤可以清热生津、健脾养胃,而且味道清香,汤汁的口感甜滑,夭夭一定会喜欢。
砂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百里明守在煤气灶边上,想楚夭寻现在正在做什么。
是在高高兴兴地和同学们吃饭聊天,还是被众人簇拥着开香槟、切蛋糕?
自己忘了多嘱咐他一遍,不要喝酒,晚上也不要吃太多甜食,别到时候胃又不舒服了。
不在楚夭寻身边那些年,他日思夜想的都是尽快找到他,守着他再也不离开。
可真的找到了楚夭寻,他又噩梦缠身,忍耐着不去靠得他太近,更不敢保证自己能安稳守他一生。
所幸,他的夭夭并不是非他不可。
急促的门铃声。
然后,不等男人起身,外面的人就急不可耐地自己掏出钥匙,用力一把推开门。
“你……还真先回来了啊?找你找了半天。”
楚夭寻扶着细喘不停,脸蛋粉扑扑的沁出薄汗,也不知是热的还是气的。
“毕业典礼一结束我就来找你了,结果司机告诉我你已经走了,你到底在搞什么嘛!”
百里明一怔,“我在给你煲汤……”
……
楚夭寻无语,他是猪吗?还是笨蛋?还是一只大笨蛋猪?
有时候,他是真的不知道这些人脑子里在想什么。百里明也好,这个人也好,他们每一件事都在为他考虑,照顾他,保护他,给他一切好的,无条件地,不奢求从他这里得到任何回报。
但他不喜欢这样。
这样令他心痛。
他眼睛看不见,所以得让他知道,不能瞒他,骗他,直到最后一刻,才留给他一个纵身跃入墓穴的决绝背影。
“给你。”
楚夭寻把一直背在身后的右手拿出来,雪灿灿的一束白蔷薇,被雾面纸和雪梨纸精心扎束,装点着飘带长长的蝴蝶结,宛若高贵纯洁的少女。
百里明没有去接这一束与自己太不相配的花。
楚夭寻把手往前伸了伸,花枝抖动,像在催促男人快点收下。
“你不是和同学庆祝去了吗?”
“没有啊,为什么我要和他们庆祝?”楚夭寻反问,“我从来没有说过吧?”
发觉男人一直没有去接,他索性把花束往男人怀里一塞,“我赶回来就是想和你一起庆祝的啊,和别人有什么关系。”
白蔷薇,他最喜欢的花,用来传达他真挚的心意。
和白蔷薇有关的所有记忆,都十分美丽。
夏天的傍晚,清凉的夜风,浮动的花香。
他被妈妈抱着轻轻摇,妈妈嘴里哼着歌儿:“月儿弯弯,挂在天上。月亮岛啊,难舍难忘。我的爱啊,你在哪儿啊,何时能回到我身旁……”
哥哥在一旁给他打扇子,等他乖乖睡着之后,就背着他进屋去睡。
哥哥是沉默寡言的,说的永远比做的要多。白蔷薇不言不语,哥哥也是一株不会说话的植物,最深重的心事开成花。
送给男人的这一束白蔷薇,是他早早就跟认识的花店姐姐预定好的。每一朵都是他细细嗅过挑选的,每一朵都从花苞开始等待。
一天一天,香气变得更加浓烈,直到今天,绽放成最美好的样子。
活了两世,这一缕香气,始终都是他最珍贵、最干净的宝物。
现在,归这个男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豪门娇妻百叔叔
别人眼里每次百叔叔出场belike:驱魔人、康斯坦丁、寂静岭、潜伏……
百叔叔眼里的自己:哑巴新娘、木棉花的春天、回家的诱惑……
今天更了两章,这章是周六推迟的更新,下一章是周日的更新,我一起发了。之后还是每日零点更新~
“月儿弯弯……何时能回到我身旁……”系歌曲《月儿弯弯》
第27章 邀请
百里明抱着花束, 黑漆漆的睫毛压下来,看不清眼神。
“为什么……要送我?”
楚夭寻垂在身侧的双手蜷了蜷。
“那么,你又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听男人沉默, 他清亮的嗓子隐隐发哑:“就算是工作也不至于这样, 全身心地花在一个人身上。”
“为什么, 你能告诉我吗?”
夕阳时分的光从窗口泼洒进来,映照得楚夭寻的身姿如梦如幻, 美得仿佛随时会消失。
一阵强烈酸楚闷痛忽然攥紧了百里明的心脏, 迫使他把所有难以言说的话语,全都吐露出来。
“因为我想对你好。”
楚夭寻朝他走近一点, “你也会像对我一样对别人好吗?”
“不可能。”
断然的回答。
“理由呢?”
“除了你, 我眼里怎么可能容得下别人。”
楚夭寻忍不住翘了翘唇角。
“你这样说,我可听不明白噢。”他又走近一点,“星星先生不是最会哄人骗人了吗?给我念了那么多故事, 就找不出一句适合的话来形容吗?”
晚霞橙红的光芒洒在少年仰起的小脸儿上, 镀上了一层温柔的色调, 那么明亮, 那么坦诚,表情和心一样透明。男人看得见, 也看得懂, 哪怕此刻他站在光线照不进的阴影里。
“夭夭, 我喜欢你。”
不需要再去从童话里找什么形容。
早在很久很久以前, 比童话里的“很久很久”还要遥远的过去, 野狗就已经被男孩驯服。
男孩是野狗唯一的主人,让野狗有了泪与血, 知道人的手心是温暖的, 白蔷薇是芳香的, 夏天的晚风吹在身上是清凉的。
还有,最重要的,心脏的跳动不是为了活,而是向着一个人靠近。血液奔流,脉搏鼓动,他是在为了他而活。野狗与主人,潮汐与月亮,精卫和海洋,男孩即是他这样的人穷尽想象描摹出来的,最宏大的理想。
曾经认为随时可抛弃的生命,烂在泥里也无所谓的人生,也因男孩而充满意义。
就是这样的事情。
“我也喜欢你。”
话说出口的刹那,楚夭寻抑制不住脸红心跳。两辈子都未有过的悸动犹如报复性反噬,“轰”的一下袭遍全身,羞涩的热意想要把骨骼也烧得融化。
但是他好高兴,高兴到要捂住胸口,不让小小一颗心长出翅膀,扑棱棱地朝男人飞去。
“抱抱我。”
喜欢一个人,才会迷恋他的拥抱。
爱是看不见的,只有双臂紧拥的姿势,才能让爱定型。
不需要他开口。
男人已经紧紧将他抱进了怀中。
两只雪白的小手贴上男人挺拔宽劲的后背,回应着这个拥抱。
顺便把小脸儿埋进男人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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