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重生给土匪当孕夫这件事(8)
你是在利用我喜欢你吗?
邺天爵话语的余音来来回回荡漾在萧艾的脑中。
对哦,苏冽,你是在利用我喜欢你吗?
现下,萧艾终于找到了一句可以概括前世那段莫名其妙感情的话。
很简单,只是被利用了而已,就不需要想的太多了。
“你在说些什么啊。”萧艾伸出那只如白玉般的右手,抚在邺天爵仿若雕琢过的脸旁上,“你说的这些,我都不记得了,你要我怎么回答你呢?”
“如果你下一次想走,可以提前打声招呼么,好好商量一下,我不拦你。”邺天爵似乎在做出妥协。
萧艾看得出,眼前的这个人,只是在害怕而已。
“可以啊,到时候你给我安排个去处,最好是买栋两层带院子的大房子,前面种排树,然后给我些银两,至少能够保证我逃的时候不会饿死冻死……”
还没说完,萧艾整个身体就被面前的这个大个子给抱住了,“别说了,媳妇儿,我不想你逃,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可不想我那小崽子没爹。”
萧艾的脸紧贴在邺天爵胸前,脸上露出了无奈的表情。
这家伙,真的不是个小孩子么。
第十九章:身边
“以后,我昏迷之前的事,就不要再谈论吧,”萧艾缓言,“当是重新认识我一遍好了。”
“好的。”邺天爵把脸埋在萧艾有着头发淡香的脖颈间,坦白道,“其实我不在乎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只要你情愿留在这府子里,开开心心地跟在我的身边,这就足够了。”
邺天爵的眼眸,像是湾海边的浅滩,微风过后,浮动出粼粼的波光。
他从上海跑来大老远的浙江是有理由的。
一直以来扶危济困也是有理由的。
剑走偏锋的杀人越货同样是有理由的。
直至遇到萧艾,一眼,便失了方寸。
一群群衣着狼藉的难民落荒而逃,扬起漠漠尘土。慌乱之中,少年一身素袍,淡逸纤细的身体蜷缩在山路的一侧,脸上虽然有些尘垢,但那清华如月的面容还是足已乱人神志。
陌上谁家少年,足风韵,未曾相逢先一笑,初会便已许平生。
道不清那种感觉,只知道,从此以后的喜怒哀乐,都与这个人挂上了勾。
说的是不在乎喜不喜欢。
其实当然希望喜欢,越喜欢越好,只是相比起失去,能留下来就已经很好了。
“不是挺爷们儿的么,现在这是怎么了,”萧艾把手放在对方的后背上,声音轻淡道,“我都说了,离开这里,我无处可去,况且我又不想死的太早,除了跟在你身边,还有其他选择么?”
“草,终于听到你说一句让老子心里舒服的话了。”邺天爵松开萧艾,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要不再来两句?”
萧艾白了邺天爵一眼:神经病。
晚上,入睡之前,邺天爵给萧艾讲了关于这张地图的故事。
抱着对方的头,靠在床沿,像是在哄小孩睡觉一样。
十七岁之前,邺天爵除了知道自己的大哥二哥在浙江当军官以外,对这个省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
因为从小调皮喜欢惹乱子,老是跟一些外国军官的小孩儿打架,问题还老打赢,搞得邺公馆天天有外国军官领着鼻青脸肿的小孩过来闹事。
邺宗堂没办法,索性把小祖宗从学校领回来,给他请家教,天天关在家里学习。
所以自然而然,邺天爵与父亲的相处时间在三兄弟里面是最长的。
因为是拜把兄弟,也是生意上的合伙人,再者,“邺公馆”也算作是名人相聚的公众场合,所以,章腾啸经常过来同邺宗堂谈生意。
邺天爵老是听到两人谈论货物来源的走漏问题。
一次同父亲过来浙江这边看望大哥二哥时,出于天生的多动症,邺天爵一个人跑出来游山玩水,山水环绕的浙江,虽不及上海繁华,却是自然惬意,邺天爵一不小心玩过了头,回去时已到了晚上。
那晚,正好碰上一批土匪劫货。
说的是劫货,其实码头的工人连反都没反抗一下,倒不如说是被土匪直接拿走的。
“所以,这批货,又是你父亲的么?”听到这里,萧艾不禁好奇。
“是啊。”邺天爵用两根手指轻搓着萧艾头上的一缕头发,眼神朝着不知所云的方向望去,“当晚我回到大哥家中的时候,就听到章叔叔同父亲打电话,说是又有批货被劫走了。”
“然后你想探个究竟,所以才来到这边,打算独自一个人调查这件事?”萧艾抬起头,盯着邺天爵道,“一般运货的港口也就那么几个,你地图上画记号的地方,应该是你曾经打过交道的土匪所在地吧。”
“这么快就猜出来了?”邺天爵诧异地看着萧艾,“我还打算把这个故事多讲会儿呢。”
“所以呢,有得出什么结论吗?”萧艾继续问。
“自然是有的,”邺天爵又把萧艾的脑袋按回到了自己的怀里,手指也开始不自觉地缠弄着对方的头发,“之前被我除掉的那些土匪,都是从一个村儿出来的,原本只是些地痞流|氓,后来不知道是一起发迹了还是怎样,最后都到各个山头坐地为王了。”
萧艾冥思了一会儿,而后道,“估计是他们中的某一个人升官加爵了,然后掌握了港口上头内部的那一带儿,剩下的人都是跟着做事,把劫来的货卖了之后再一起分红吧。”
邺天爵盯着萧艾的后脑勺看了半天,继而胳膊使了个大劲儿,像抱娃娃一样地把萧艾打横抱起,兴高采烈道:“知我者,媳妇儿也。”
说完,还不忘把嘴凑上去亲了一番。
“放我下来。”萧艾抹脸,嫌弃道,“能不能成熟点。”
“呵,”邺天爵摆出副大爷的模样,“怎么看都是老子比你大吧,你个小屁孩还来教训我。”
“你……”萧艾欲言又止,冷静了一下,整理了一会儿思绪,然后昧着良心开口道:“即使比你小又如何,年龄不重要。”
室内,暖黄的灯光仿佛一层轻盈的薄雾打在房间里。
静谧,安详。
“只不过,”邺天爵开口,“对于这个升官加爵的人,始终都没有丁点儿头绪。”
“你觉得会是你身边的人吗?”萧艾蓦然问。
上辈子说到底,都是在被苏冽一直欺骗着。
组织从来就没有强迫过他做什么试验,也没有给过他什么命题。
“长生不老”这件事,是这个天才加疯子的人自己想去实现的。
本以为身边有这样一个人可以为你遮风挡雨,却不想,所有的风雨都来自于他。
“不可能的。”邺天爵的语气甚是笃定,“我的身边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人,不论是朋友,还是亲人。”
萧艾看着邺天爵,缓了会儿神,道,“随便说一下而已,别太在意。”
“没事儿,”邺天爵似乎意识到自己刚才说话有点冲动,于是把语气缓和了很多,“我只是一瞬间不太敢去想,会不会是我身边的人,不好接受。”
“我懂。”萧艾回答,“我也只是提提,别想太多。”
一会儿。
“对了,问你个事儿。”萧艾转移话题,“你听说过‘水芙蓉’吗?今天你大哥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跟我提到了这个,但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水芙蓉?”邺天爵若有所思,斟酌道,“在老家上海那边的时候好像听到过,是个人来着,我爹也好像念叨过。不过我出门出的少,也没太管这些,印象不是很深刻。”
“嗯,行吧。”萧艾辗转过身体,“很晚了,我有些困了,早点休息吧。”
“嗯,睡吧睡吧,不吵你了。”邺天爵乖乖把媳妇儿抱住。
第二十章:作别
离过年还有十天。
明月府里,瓜子糖果,热茶手巾,欢声笑语下,一片热闹。
邺天泽邺天昊已经在火车站候着了,邺天爵同萧艾也即将启程。
每逢年前作别,大伙儿都会办场宴席,庆祝一番,当做是府子里的所有兄弟提前吃顿团圆饭。
其实,每次过年回家的只有邺天爵和六子,一个是在上海本来就有个大家庭,另一个,则是因为家里还有位老娘。
其他人,之前本就没有家,跟着邺天爵混之后,便索性把明月府当成了家。
听说兄弟要回上海,林武堂的大哥——林大金也前来送行。
上回“红年糕”卖的银两,让林大金发了回大迹。用着这些钱,开香堂,收徒弟,再吃点几户小官人家给的保护费俸禄,门面已是做的响当当的了。
时至黄昏,天空中闪烁着落日的余晖,深红的云霭,将明月府外的万物,染成了一片蔷薇色。
门前,萧艾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纤雅细致的面容带着几分沉静,仿佛一位清贵无暇的公子。
邺天爵同往常一样,一身褐色的风衣,脖子上搭着一条至腰间的白色针织围巾,头上一顶遮伤口的黑色软呢帽。虽是土匪,却依然秉承着上海人穿衣讲究的风范。
作别之际,邺天爵驻足凝神,仿佛想起来了什么。
“怎么了?”萧艾问。
“大过年的,总觉得这府子里头缺点什么东西。”邺天爵看着大门口,道,“现在想起来了,是对联。老家里大大小小的门旁,都会贴上一副,这儿的兄弟大多都不会识文断字,自然也没有想到这些。”
萧艾掂量着邺天爵,继而聊以解嘲地轻轻一笑,“怎么,你是想写副对联吗?”
“你这什么表情。”邺天爵故意捏住萧艾的下巴,扬眉道,“是觉得我没那个能耐么?”
萧艾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盯着对方,似乎是默认了邺天爵刚刚的那个问题。
“好,你等着。”邺天爵眯眼看着萧艾那似笑非笑的目光,扬起右手吩咐道:“顺子,拿笔和纸来!”
“好的。”阿顺认真的回答。
不一会儿,笔纸已经拿了过来。
邺天爵用毛笔头抵着下巴,作思考状。
萧艾注视着邺天爵的模样,露出淡淡的笑。
邺天爵突然抬头,二人的眼眸来了个对视。
一双沉静如水,一双热情似火。
时间仿佛被凝结了。
“想好了。”嘴角挑起一抹狡黠的弧度,邺天爵拿起笔,淋漓潇洒地写下了几个大字:
绝世公子,陌上初逢惊风华,
爱比釐王,天下美人皆无色。
传闻春秋时期,龙阳君同魏釐王江中钓鱼,龙阳担心君王日后移情于其他美人,竟哭了起来,魏釐王为了不让龙阳伤心忧虑,下令举国禁论美人。
“虽然我没有魏釐王那样的地位,但是论专一程度,我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邺天爵盯着萧艾,语气露出几分得意,“我可不觉得除了你之外的人,还有谁能称得上美人。”
萧艾有些意外,许是没有料到邺天爵会写出这样一副对联。
而且,写的还是自己。
尽管,可能写的是这具身体以前的主人。
管他呢,反正现在也是自己的。
“不错。”萧艾露出欣赏的表情,“很好呢,刮目相看。”
“哈哈,谢谢。”邺天爵脸上挂着春风盎然的孩子气,笑道:“在家被我老爹关了那么些年,几个字还是会写的。”
说完,邺天爵将手中的毛笔递给萧艾,神情瞬间认真了不少:“那,剩下的横批,就由媳妇儿来写吧。”
萧艾接过笔,淡淡一笑,而后附庸风雅地写下了对联的藏头二字:
绝爱。
手仿佛微微抖了一下。
绝爱……
爵艾。
邺天爵写的是遒劲坚硬,棱角分明的魏碑,萧艾写的是圆润秀丽的赵字。
二者虽然风格不同,但结合在一起,竟有一种异样的和谐。
“少当家,艾少爷。”小姚此时提着两个包裹赶上前来,喘着气道,“幸好你们还没有走,我给你们准备了些吃的,火车要坐好长时间哩,会饿着的。”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的,火车上有卖的,饿了直接买就行。”邺天爵道。
“有些是这边的特产,火车上可不一定买的到呢,里头儿有我亲手做的杨梅罐头,还有金华火腿,以及少当家爱吃的太湖银鱼,”小姚兴致勃勃地介绍。
“谢谢。”萧艾用双手接过小姚手中的东西,客气到,“麻烦你了。”
小姚回以微笑,“那你们路上小心,我先去收拾桌上的东西了。”
邺天爵替萧艾拿过手中的包裹,朝大门前的马车方向走去。
小姚正准备走,手腕却被使了道力。
“小娘子。”林大金眼里泛着金光,垂涎道,“这好几天不见,越发越俏儿了。”
“放开,你个林胖子!”小姚气得脸红,一举挣脱过对方的手。
待姑娘走后,林大金摩挲着下巴,背地里喃喃道:“这小娘子的力气也真是不小,想我这铁手腕儿,还没几个弟兄能敌得过呢。”
“嗯,”萧艾默默地作出回应,轻声道,“就算是这里的少当家,也不知道敌不敌得过呢。”
林大金诧异地看着萧艾。
“随便说说而已,”萧艾笑,“对了,听少当家说,您的侄子回东北了?”
侄子,指的是张二。
“哈哈,没错!”林大金摸着肚子,神气十足地笑道,“那小子在抢‘红年糕’时,可是立了大功,这次分红,我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回老家奉天去混,你猜怎么着,他居然还弄了个‘张武堂’出来,这小兔崽子!”
“挺好的。”萧艾的话,算是一番赞扬。
“媳妇儿!”邺天爵的声音从马车那边传来,“时间不早了,要出发了。”
“来了。”
萧艾走时,作了个四方揖:“各位兄弟保重。”
“艾少爷也保重。”大伙儿回应。
第 二十一 章:刽子手
前几日,通过邺天爵的介绍,邺天泽把六子带到军队里试探了一番。
此人确实如三弟所言,头脑灵活,舞刀弄枪也有两把手,虽然没有学富五车的才智,却装着运筹帷幄的道谋,做起事来抓紧一个“稳”字,与许多青年军官相比,抹去了那股容易凭着一腔热血滋事的戾气。
打仗,烧的是钱财,缺的是人才。
所以陈六,也顺理成章地,从土匪的身份一跃而升为中尉。
“话说日本为什么会任命一个女人作为驻扎在中国的总司令?”邺天爵问。
火车上,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话题牵扯的比较广泛,谈到大哥比较满意六子这件事时,邺天爵又蓦然想起了与此次备战有关的九条英。
“可别小看她是个女人,”邺天昊打了个哈欠,语气略为慵懒道,“砍人头、剥人皮、活生生地用军|刀把小孩儿串起来玩过家家,可是她最擅长的。”
语落,邺天昊瞟了一眼正在乖乖吃着东西的萧艾,不禁玩味儿地问道:“我说,看你一副单纯无害的邻家小弟弟模样,难道不怕我刚才说的东西吗,还能吃的这么津津有味?”
“嗯?”萧艾眨了眨眼睛,反应过来后,平静地回复道:“哦,我经常切头颅,缝人皮,解剖死婴,可能习惯了,所以觉得还好。”
邺天昊感到一股酸水在胃里涌动。
“哈哈,”邺天爵不禁笑出声,“二哥,跟一名医生说这些话,你这不是班门弄斧么。”
“医生?”邺天昊纳闷儿,“他不是男宠……”
“三弟是想问日本为什么会任命一个女人作为驻扎在中国的总司令吧?”
邺天泽打断二弟,将话题拉回到了邺天爵刚开始的疑问上。
“那大哥知道是为什么吗?”
邺天泽的语气像是兄弟之间在聊家常,耐心地将这个问题解释了一番。
甲午中日战争时,伊藤博文作为日军第一位入侵华夏的总司令,被给予了厚望。
战争中,伊藤博文带领的日军不负众望,以一敌百,仅用两千多的兵力,就杀害了清军四万多人。
而这其中的大部分功劳,都来自于伊藤的一位上将——井上英。
人称:玉面侩子手。
传说这位上将正值弱冠之年。面容清秀,仪表堂堂,才华横溢,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
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看着是一位翩翩浊世的公子,实则是一个嗜血成魔的禽兽。
井上英每次都酷爱一袭白衣上战场,再染着一身血色凯旋而归。
只是,最后一次出征时,那袭白衣,却永远地被染上了主人的血色……
后来,井上英的位置,被日军的另一位将领——九条彦所取代。
不久,伊藤博文暴毙,九条彦便顺理成章地坐了总司令的宝座,并娶了伊藤博文那位美丽动人的妻子——伊藤清子为妻。
两人结婚一年,清子便在生下一名女婴后难产而死。
而这名女婴,便是九条英。
“那即便如此,日本对于任命总司令这件事,终不可能是参照中国的‘世袭制’吧,为什么非要任命前任司令的女儿为现任司令?”邺天爵疑惑。
“这可能就是九条英最让人佩服的地方吧。”邺天昊接过大哥的话,侃侃而谈:“听说这女人从小智商超群,一岁就能识文断字,二岁精通中日英三国语言,三岁便能用中国古文吟诗作赋,从四岁开始,就找父亲索要中国人质,开启了以各种方式杀人如麻的模式,直到她二十岁生日那天,她把她父亲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