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有渣必还 上(86)
丁亦森喉头一哽,险些对着丁奉毅痛斥出声。
可他没有资格,将江亦凡伤得最深的人,其实是他自己。
“我要去找他,我不要丁家,也不会结婚。”他暴躁起来,“我什么都不要,我也不再是你的儿子。”
“晚了。”丁奉毅抬高声音,道,“他害死了江家的两个继承人,一个江墨遥,一个江远洲,就算他是江忝筠的儿子,也没人能保得住他,因为就连江忝筠,都是被他杀的。”
丁亦森看着自己的父亲,觉得自己像被困在网上的虫子。而对面撒网的蜘蛛,终于等到了收获成果的时候。
第58章 你是我的光(十五)
“你觉得江家会放过他吗?不,他们不会。现在江家恨不得将他挫骨扬灰,但如果你走出去找他,我会立刻把现在守在他医院里的人撤走,到时候,想置他于死地的,还得算上我丁家的人。”
丁亦森只觉得遍体生寒。他的父亲,在拿江亦凡的生命威胁他,逼迫他与杨飞雁结婚。
“好好想清楚,我的儿子。是你为了一己私欲跑去跟他见面,害死他的好,还是乖乖结婚生子,让他在另一个没有你的地方安稳过一生的好。”
回忆结束,丁亦森吐出嘴里的烟雾,推开门走了进去。
丁奉毅就坐在落地窗前,看着外面的车水马龙,没有转头看他。
“如你所愿,我和她结婚了。”丁亦森摘掉胸口的礼花,随手扔进了垃圾桶。
丁奉毅把旋转椅转过来,看着丁亦森,道:“那你现在又在干什么呢?结婚之后,难道不应该陪着你的新婚妻子么?”
“我想知道亦凡在哪里?”丁亦森将“亦凡”两个字讲得分外温柔,仿佛那是他此生最重要的至宝。
“我已经让人把他送出国了。他背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很快就能康复。至于究竟去了哪个国家,你不用管,反正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找得到他。”
丁亦森的眸子霎时间黯淡了下去,他迈动僵硬的步子,往门外走。
将手放到门把手上时,他面对着门,说道:“虽然你从来没有把他当过你的儿子,但在他心里,你永远都是他父亲。”
丁奉毅的手几不可见地颤抖了一下,他看着落地窗外的天幕,眼底有些湿润。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足够理智的,但当他看到被陈维隆带回来,满身鲜血的江亦凡时,胸膛里的那颗心脏还是软了一瞬。
在被绑走的时候,其实他也是有意识的。
江亦凡对他的回护,在爆炸时下意识的保护,都是真真切切的。他不是草木,也会因此而有所触动。
养了十几年,即使是养条狗,也是有感情的。
但他是江忝筠的儿子。这一点就足以让他忘记所有的温情,重新变得冷漠。
救他一命,这是丁奉毅对多年父子情分的了结。
只要他还活着一日,就永远不会让他们再见面。
那样畸形的,晦暗的由兄弟情衍生的爱情,本就不应该存在。
就这样结束吧。丁奉毅想。
丁亦森当上了丁氏企业的董事长。
丁奉毅正式退居幕后。
之前以为丁奉毅死了的时候,陈维隆就劝过丁亦森,说是为了不让公司的股价发生动荡,最好不要对外界宣告他的死讯。
丁亦森现在想起来,才觉得那估计是陈维隆已经事先被丁奉毅打过招呼,隐瞒死讯,就没必要应对“死而复生”之后的身份问题。
他的世界里不再有江亦凡。
只是有时候,他走在路上,看见从身边开过的出租车,总会下意识多看两眼,看到驾驶座上坐的是陌生的脸孔时,才讪讪地移开目光。
他偷偷地买下了当初江亦凡租住的公寓,那里已经人去楼空。他会请钟点工去按时打扫,同时还会吩咐钟点工不许动那里的任何布置。
他小心维系着一种他还在身边的假象,险些连自己都给骗了过去。
八个月后,杨飞雁生下了一个女儿。
虽然丁奉毅对于孩子过早出生有些疑虑,但在丁亦森和杨飞雁异口同声的婚前性行为的搪塞下,也没有再说什么。
孩子叫丁雨馨,小名叫凡凡。
丁亦森没有跟杨飞雁同过房。他跟杨飞雁说过,如果她不满意这样的生活,或者找到了她真正喜欢的人,他们可以随时离婚,但他希望孩子能归他。
杨飞雁表示没有意见,但在孩子的归属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他们维系着这样的婚姻,对外表现得就像一对恩爱的夫妻。
丁亦森对丁雨馨很好,小到奶粉尿不湿,大到育儿机构,样样都给她准备齐全。
他如此宠溺着他的女儿,把所有应该倾注在另一个人的爱,都倾注在了她身上。
唯一让他不太满意的事情,就是丁雨馨长得并不像江亦凡。
她太像杨飞雁了,以至于根本看不出她父亲的影子。
但丁亦森知道,她是他唯一能靠近江亦凡一些的存在了。
他有时候也会希望丁雨馨长得像江亦凡一些,江亦凡是偏瓜子脸的脸型,这种脸型的人的后代,都会长得比较秀气,比较漂亮。
丁雨馨两岁的时候,丁奉毅的身体每况愈下。
也许是因为心脏负荷太大,也许是因为早几年的旧伤导致。
他进了病房之后,因为丁亦森忙于处理公司,分不出太多时间,照顾丁奉毅的担子,就落在了杨飞雁身上。
杨飞雁的确是个贤惠的儿媳妇,这几年来,她不仅将丁奉毅照顾得体贴入微,还帮着丁亦森一起处理生意。
丁奉毅觉得,能遇见这么个媳妇,简直是丁亦森几百年才能修得来的福分。
这天杨飞雁又来看望他,还带上了自己熬制的银耳莲子羹。
丁奉毅看着前后忙活个不停的杨飞雁,虚弱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他道:“飞雁啊,坐下吧,别累着了。”
“好咧,爸。”杨飞雁停下收拾的动作,在丁奉毅床边坐下,给他盛了一碗银耳莲子羹。
她拿着勺子,舀了一勺,喂给他喝。
丁奉毅喝下去,看着杨飞雁的脸,突然道:“我觉得你有点像一个人。”
杨飞雁又舀了一勺喂给他,喂完后她低头搅弄勺子,问:“像谁啊?”
丁奉毅道:“有点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不过应该是我弄错了,她已经不在很多年了……。”
杨飞雁抬起头来,脸上已经换了一副表情。她在笑,笑里泛着冷,冷得令人心惊胆战。
“我以为你还要过一阵子才能发现呢?啧。”杨飞雁将碗放到床头柜上,看着丁奉毅笑道。
丁奉毅霎时间脸色大变,他心口一痛,连忙扣嗓子眼想把之前喝下去的汤给吐出来。
“别白费苦工了。一下子又毒不死你,反正这些日子以来你都吃了那么多了,也不差这一点。”杨飞雁笑得残忍而又畅快。
丁奉毅一手扼住自己喉咙,一手指着她,道:“你害我……。”
“是啊,没想到吧。”她满意地欣赏丁奉毅这副样子,开心得恨不得当场跳起来,“你是个老狐狸,的确。你一直以为你跟你养子之间,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把自己当作黄雀,却没想到,后面还有我这个猎人等着呢。”
“你,你是……她的……你没死?”
“是啊,我没死。还当上了你丁家的媳妇,很惊喜吧。”她脸上的表情变得恶毒,“你当初一无所有,跟我妈结婚生下了我。结果你不满意,想要更上一层楼,所以你想到了入赘丁家的办法。我妈死活不同意离婚,结果你一不做二不休,把我们骗到悬崖边,松开手刹把我们连人带车推下了山崖。”
丁奉毅瞳孔剧烈紧缩,畏惧得说不出话来。
那是他几十年前做的事,杀妻害女,只为了平步青云。
“如果不是妈死死护着我,估计我会一起死在那山崖底下。你之后应该特地去找过我们吧,只不过那里地形复杂,又有狼出没,就算你找到了车子,也辨认不出里面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