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罪者(67)
“嗯,其实鉴定书冯铃还在写,你也不用特地跑这么一趟的。”
柳弈想到戚山雨刚才饿得狠了,站在路边大口大口啃包子的样子,就觉得很是心疼。
“没事儿。”
戚山雨朝柳弈笑笑,解释道:“那个小区太老了,既没有装监控,安保也十分松散,我们今天下午走访了很多户人家,也没问道什么靠谱的线索,现在只能调了附近几个路口的交通摄像头的监控,看能不能从里面排查出可疑的嫌疑人。”
“交通监控?”
柳弈皱起眉。
百丽小区并不是一个封闭型住宅区,这就意味着出入小区的交通路线有好几条选择,而且小区范围不小,周五晚上又是人流量很大的时候,即便尸体的死亡时间相对较为明确,但凶手究竟是何时进入,又在何时离开,却谁都说不准。
如果只是从交通监控入手,那么在可能时段里所有经过的车辆和来往的行人,都得列入嫌疑人范围之内,那工作量就简直太大了,还相当地不好找。
而且交通摄像头安装的目的毕竟是拍摄交通违规情况,对人行道来说,死角颇多,还不能保证每条进入小区的交通路线上都恰好在关键点上装了摄像头,这就意味着,警方搞不好会在排除了上百人之后,还是漏掉了没有被拍进监控里的真凶。
“嗯,现在也只能用这个最笨的方法了。”
戚山雨放下杯子,轻轻叹了一口气,“所以,队长的意思是,要尽快建立凶手的犯罪侧写,尽可能从各个监控拍到的大量来往行人中筛出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来。”
“原来是这样。”
柳弈很想心疼地摸摸戚山雨的头发。
想来专案组的人在未来一段不短的时间里面,不仅要彻夜反复研究监控,还得东奔西跑四处取证,就为了将那个手段极端残忍的变态杀人犯从人群里面揪出来。
于是柳弈也不再拖延,立刻抓紧时间,跟戚山雨讨论起了正题。
“现在我们能确定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具脸被切割得一塌糊涂的尸体,基本可以证明应该就是黄子祥本人的。”
虽然尸体的脸被乱刀劈砍切割得早就看不出真容,而且十指也被剁去,没有了指纹,无法从这些最基本的身体特征去识别死者的身份,但DNA的证据,却是不会骗人的。
他们从发现尸体的单元里收集了屋主用过的发梳、牙刷和剃须刀,又到黄子祥任职的夜总会里,撬开了他的储物柜,将里头的梳子和私人化妆品给拿了回来。
然后他们从这些东西上提取了皮屑、毛囊或者唾液斑,将上面的DNA和尸体本身的DNA进行比对。
结果证明,无论是在死者家里找到的标本,还是工作场所里获得的那些,都与尸体本身的DNA相吻合,至此,已经大概足够证明死者的确切身份了。
“嗯,果然如此。”
戚山雨对这个结果并没有半点儿意外。
专案组先前已经就尸体的身份做过了推测,觉得是黄子祥本人的可能性高达九成以上。
毕竟在可以进行DNA匹配比对的现代社会里面,想要光用毁容的方法,就让一具陌生人的尸体伪装成另外一个人,是一件相当困难,而且极容易穿帮的事情。
以这个案子来说,就算凶手能够进到黄子祥的屋子里,在他的日用品上做手脚,也几乎不可能在黄子祥工作的地方随意出入,更遑论能够擅动他在休息室里的储物柜了——如果凶手真能做到这一步,那只能证明凶手必然在能够自由出入休息室而不被怀疑的人里面,反而是一件给警方大大缩小了调查难度的好事。
柳弈想了想,又补充道:
“黄子祥的双亲已经过世,没法提供DNA样本进行比对,不过今天你们联系家属的时候,不是说他还有个小叔吗?虽然不是直属血亲,但这层关系,要证明两者的亲缘性还是足够了的,我觉得,以防万一,还是让人给采集一下吧。”
“好。”
戚山雨点点头,在自己的笔记本上飞快地记录下这一条。
“除了这点之外,我们发现,死者的胃里面没有食物。”
柳弈继续说道,“不仅是胃部,他的直肠里也十分干净,粘膜表面只沾着一些润滑液,没有检出精水成分,也没有发现明显的粪便残留。”
他说着,朝戚山雨挑了挑眉,语气里带出一点儿戏谑来,“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呢?”
戚山雨没想到柳弈会忽然有此一问,先是愣了愣,然后本能地就顺着他的问题,思考了起来。
“我记得,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4月16日晚上八、九点钟左右……一般在这个点儿,大部分人都已经是吃过晚饭了的,既然你们没有在他的胃部发现食物,那么,这人应该是故意没吃东西,又或者,是打算等着和什么人一起共进晚餐的。”
柳弈点点头,“嗯,然后呢?”
“至于他直肠里十分干净……”
戚山雨的话说到这里,小小地卡了一个壳儿,抬起眼,有些尴尬地瞅了瞅坐在桌子对面,笑眯眯地盯着他看的柳弈。
“他是灌了肠吧。”
黄子祥平日里经常做一些出台陪客的工作,而且是他从业的夜总会里面少数几个肯同时接待男客的牛郎,虽然比例不多,但偶尔也会陪同性金主过夜——关于这一点,戚山雨他们早就在黄子祥的同事口中问得清清楚楚了。
而像他们这些专业的牛郎,某种程度上,也算是经验丰富,并且相当有职业操守,懂得何为服务精神的。
他们一般都会在陪床前进行某些特殊准备,这其中就包括了清洁身体一项——不仅是身体表面,还有身体内部。
“对,不仅灌了肠,死者在生前还把下面的毛发都清理得很干净,从毛发根部的长度来看,应该是在当天才刚刚剃掉的。”
柳弈收起打趣的神色,表情认真地说道,“这就意味着,黄子祥在昨天晚上,曾经和‘某人’约好了在他家见面,并且有极大的可能性,在这趟约会里面,还包含了两人会共度春宵的意思。”
“所以,你的意思是,和他约好了见面的那人,很可能就是凶手咯?”
戚山雨敛眉想了想,“死者的屋子里没有打斗的痕迹,门锁也没有被破坏,确实很可能是他自己将人放进屋里的……”
“啊,关于这一点,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柳弈抬了抬手,打断了青年还没说完的话,“你还记得我在死者衣领上发现的东西吗?”
戚山雨点了点头,他知道柳弈说的是衣领上的血迹。
在那块血迹上面,有一个直径大约一厘米的半圆形区域,颜色要比旁边的淡上一点,当时柳弈推测,那是因为在死者血液顺着脖子漫到衣领上之前,那儿还沾了其他液体的缘故。
“物证科已经检查出那是什么东西了。”
柳弈说出了一个名词:“是氟烷。”
“你是说,麻醉药?”
戚山雨想了想,不太确定自己有没有记错。
“没错,正是麻醉药。”
柳弈肯定了他的猜想,“更准确的说,是一种吸入式麻醉剂。”
第75章 6.the silence of the lambs-1
在众多坊间传闻里面, 流传度最广的三则,就是冰水浴缸偷肾、服装店内更衣室失踪, 以及不知多少人现身说法, 证明自己曾经经历过的,走在路上闻到某种奇怪的香味,就立刻对犯罪者言听计从, 乖乖地掏出现金、说出密码,被搜刮得一穷二白的迷魂药惊魂案了。
事实上,先不论哪来那么多开着暗门的更衣室,而没经过配型的肾脏摘出来只能拿去爆炒腰花,就目前的各种麻醉药来说, 那种一喷就会让人立刻失去自主意识的神秘药物,压根儿是不存在的。
如果是想要令受害人在短时间内吸入一点就命丧当场, 那么有不少剧毒物质能够做到, 比如自二战时期开始就臭名昭著的有机磷或有机磷酸酯类气雾,又或者能够引起闪电式死亡的氰化物气体。
但若是既要使人昏迷,又要短时间、低剂量,还得保证干完这事之后, 受害人还能好好地活着,那就完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就更别提还要让受害人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之下, 还能听命于人了。
“虽然氟烷已经是吸入式麻醉剂里麻醉效果较强的一种,但实际应用之中,在使用面罩封闭式吸入的情况下, 麻醉诱导的时间通常也需要数分钟。”
柳弈向戚山雨解释道:
“通常状态下的氟烷,是一种澄清无色易挥发的液体,具有一股很有特点的果香味。”
他端起玻璃杯,轻轻晃动了两下,里头剩下的小半茶水,也随之漾出了几圈涟漪。
“假设杀人犯要使用氟烷对受害人进行麻醉,一般就要将液体倒在手帕或者毛巾上面,再用它来捂住对方的口鼻。把人麻晕的过程耗时视氟烷的浓度和死者的吸入量而定,具体要多久不太好说,不过,肯定起码需要一、两分钟以上,这段时间,已经足够受害人进行反抗了。”
柳弈伸出手,做了一个抓挠的手势。
“通常犯人在捂口、勒颈的时候,因为两只手需要按压在死者的口鼻或者脖子上,死者都会本能的进行大力抓挠,很容易就会抓伤凶手的手背、前臂等处的皮肤。”
况且,受害人黄子祥虽然不是什么高大健壮的八尺男儿,但起码身高173公分,体重也有个65公斤,算不得特别瘦弱的身板儿。又是二十出头体能正好的年纪,突然遭遇袭击,就算最终不能保命,应该也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的。
柳弈朝戚山雨笑了笑,“我觉得,你们可以从这个方向,调查一下黄子祥的金主们。”
“你的意思是说,凶手之所以切掉死者的十个指头,很可能是因为担心受害人指甲里残留了他的皮屑和血迹的缘故?”
戚山雨记得,柳弈在勘察凶案现场的时候,就曾经提出过这种可能性。
如今,法医们在死者的领子上检出了氟烷成分,可以借此模拟出凶手用沾了麻醉药的巾帕袭击受害人的场面,似乎就更能验证这一点了。
柳弈点了点头。
戚山雨却没有立刻表态,而是低头陷入了沉思之中。
“我觉得,这个推理,好像还是有点儿不太对劲儿。”
他说着,轻轻按住柳弈的手,让他将五指摊开,平放在桌子上。
柳弈的身材偏瘦,五根手指纤细修长,骨节不显,皮肤白皙,指甲修剪得很短,指尖有一个圆润的弧度,乍看上去精致得跟雪花石膏雕刻的工艺品似的。
戚山雨盯着柳弈的手,脑海里有些不合时宜的走神。
他是真的很想抓住面前的这只手,擎在掌心细细摩挲把玩,再顺着他细瘦的腕子往上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