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写师2:刑侦大队(153)
有死者陶勇的尸体,有凶器,其他从犯都渐渐招供,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主谋王贺的口供了。焦旸果断决定,当晚就提审王贺。
经过长时间审讯后,放你回监室内睡觉。十几、二十分钟,当你渐渐进入深度睡眠过后,故意大声喝问把你吵醒。接着,继续审问。审问一阵,再放你回去睡觉。睡不了半小时,再把你弄醒。然后,周而复始。
一晚上可能折腾你好几次,也可能只搞你一次。
但是,这种情况下,你的生物钟就往安全被摧毁,睡下去了,根本不知道自己睡没睡着,睡了多长时间。
每一次睡着再被弄醒,都是一种折磨,直到再次提审。
最后,你就像一根弦一样一直绷紧,人的精神很快就会崩溃,很少有人能受得了,能撑下去……
这是王贺听同监狱的死刑犯人说的,他没想到,有一天这一手可能也会对他来。难道他们,那些警察已经知道了什么?不可能的,参与的一共五个人。这是掉脑袋的事情,除了他以外,其他的四个人,也不会说吧?!
王贺再次见到焦旸,就有些紧张。他知道,这人并不属于经侦,而是重案大队的。
焦旸看了看他道:“王贺,除了组织会议营销诈骗几百万元之外,你还有什么事情没交代吗?”
第146章 失踪(完)
王贺迟疑道:“没、没有了,都交代了。”
焦旸道:“你知道陶勇是谁吗?他是不是在你这里干过?”
王贺颤声道:“不……不认识。”
“胡说八道!”
侯希勇啪的一声,甩到桌上一沓供词,“逼着陶勇打电话联系其他朋友,再诱骗新人来的,不是你?
陶勇打电话时,向其他人暗示,这里有问题。他用家乡话说‘快报警’,结果被一个跟高文博比较熟悉,会一点海津话的人听到。陶勇求救的事情败露后,有人抢过陶勇的手机,扔到地上,另一个人捡起来挂断电话,还关了他的手机。收缴了陶勇的手机之后,还扇了陶勇两个耳光,让他靠墙蹲下。找来四个人轮流盯着陶勇,他有任何情况都要汇报的,不是你吗?
扒去他的外衣,四个人分别按着陶勇的手脚,拿瓢往他脸上泼水的人,不是你?让他们四人按着他,不停往他嘴里灌水,再踩他肚子的人,不是你吗?!”
焦旸忽然道:“陶勇晚上,没有浑身是水的去找你吗?”
王贺浑身颤抖道:“你……你们别说了!”
侯希勇接着说:“陶勇不停呕吐,把水都吐了出来,又要叫他们拿一个矿泉水瓶子来,剪成漏斗,往他肚子里灌水的人,不是你吗?陶勇无力的躺倒在地上抽搐,说他是装死,逼着那几个人,不住对他拳打脚踢的人,不是你吗?
王贺大口喘气道:“我也不想的!每次开大活动,赚好多钱,每个人能分一两万,所有人都很高兴的时候,就陶勇在一边念叨,他不该骗人,他对不起那些老头老太太,那说不定就是他们的棺材本儿,是他们治糖尿病、高血压的钱。就他这样,每个人都烦他!那天来了一个老太太,哭哭咧咧的让我们退她钱,说那四五万是她的救命钱。陶勇就非要把钱还给她……”
焦旸怒道:“所以你就让一个人抓住陶勇的衣领,用脚踹他的肚子,另一个同伙踢陶勇的胸口。陶勇突然身体一歪倒下去,头部撞到墙上后,半躺半卧的斜靠在墙边。很快,他就脸色苍白,委顿在地,没了呼吸,是不是这样?!”
王贺争辩道:“大概是吧,但不是我们打的,他是自己撞了头死的!”
“那你们为什么不救?!”
焦旸喝道:“期间曾有两个人害怕了,求你打120电话急救,你为什么答应了又反悔拒绝?你为什么在明知不救,陶勇必然死亡的情况下,还让他们四个把陶勇抬进里屋去‘看情况’?你到底想看什么?看陶勇呼吸困难昏迷,直至很快死亡吗?!”
王贺喊道:“不是我让打的,都是李军他们下手太重!你们说的,灌水跟陶勇死,这不是一天的事,陶勇死那天,我根本不在!不信,你们叫李军他们几个来,我可以跟他们当堂对质!”
焦旸不由皱眉,跟侯希勇对视一眼,这个地方,跟其他四人的交代,有明显出入。于是,围绕着到底谁才是杀死陶勇的直接凶手,谁是主谋,王贺与组织内其他四名骨干分子,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根据多人的交代汇总,焦旸从新梳理了一下案情,本案中传销组织注册海津龙健生物有限公司,法人为王贺,虚假宣称获得各种专利技术,以会议营销的方式,高价销售各种成本低廉的保健用品、养生食品、开过光的工艺品等。
每组产品销售价格几百到数万元不等,号称疗效显著,实际上都不能作为药品使用,没有任何治疗效果。组织内分为分总、协理、经理、区域主任、主任、主管等层级,实施严格的逐层管理。这些情况,都无异议。
按照王贺的交代,他是华东区的分总,其负责华东几省的销售工作,还有上线。其他四名导致陶勇之死的实施者,也都有此说法。但是,这几人皆称,谁也没见过,或者说接触过,王贺的这些所谓“上线”,只是听他说得煞有介事,还定期去总部开会。
李军等人都觉得,王贺就是老板,这样说,只是为了营造“集团公司”的假象,显得实力雄厚,吸引更多人加入而已。
关于陶勇的死,王贺交代,10月8号晚上,他刚到家,这边公司的经理李军就打电话说出事了,团队里有人要“反水”(即举报)。李军带着手下去“分享”(即沟通劝说),出了意外,人好像不行了。
王贺猜想,是李军的几个主管下手太重,搞出了人命,他当时很害怕,就表示你们搞出来的事自己负责,让李军等人看着处理。
李军却说,之前发现陶勇要举报时,王贺也在,就是王贺让他盯着陶勇,他们才会针对陶勇。10月8号晚上,几个人发现陶勇呼吸困难,瞳孔放大时,李军立即向王贺进行了手机汇报。而且,他本来已经组织几人将陶勇抬到门外,准备送去医院了。这时,王贺却打电话来说,让他们几个先不要送医院,看看情况再说。于是,生命垂危、奄奄一息的陶勇又被抬回了房间。
其余在场三人的供词中,确实都曾提到,10月8号深夜,抬陶勇下楼时,李军曾通过一个电话。但是,对于李军接,还是主动拨打的这个电话,三人口径不一。
但是,这个电话之后,李军确实又决定,不将陶勇送去医院,而是带回屋里。然而,尽管当时夜深人静,另外三人却都因为极度紧张,心中惶然,没能直接听清通话内容。
只是,其他三人仍然供认称,组织内等级森严,申城大区没有协理,李军是王贺下面两级的经理,有事李军肯定要向王贺汇报,李军不能自行做主。
焦旸在运营商处,调阅了10月8号当晚,王贺与李军两人的通话记录后得知,凌晨时,王贺所使用的手机号码,拨打了李军的电话。依据常理判断,正是该通话,改变了李军的主意。虽然王贺不服,警队仍然确认,不送医的决定,为王贺电话指示李军所下。
然后,就进行到下一个关键问题,碎尸的决定,是谁下的。这里,五人的供述,仍然互相矛盾。另外三人,说是王贺跟李军先提出来的都有。王贺称是大家商量着来的。
李军则说,陶勇死后,他提议叫陶勇“入土为安”。王贺认为不行,申城多雨,一旦下大雨,就很容易暴露。另一人说“分开吧”,即指分尸。
王贺同意了,还从家里带来了斧子、菜刀和麻绳,又从附近超市买来了两把新菜刀和很多大的垃圾袋。然后,王贺要求五人一起下手分尸,以示五人手上都沾了血,是一条船上的人,谁也别想跑。
因为李军的说法详细明确,几个细节都说得很清楚,无故意推诿自己罪名之意,且有多条旁证证明,警方最终采信了他的供述。
五人一起分尸后,王贺指挥他们,把尸体分装到几个垃圾袋内。为了不引起环卫工人的注意,由五人轮流开车,每人一袋碎尸,再轮流出去,分送到附近的大型垃圾桶里。这也就是王贺特别自信,其他四人不会“出卖”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