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这边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了,他便准备动身去县城了。
因为顾知朝要去县城,李桂英难得大方,拿出了一条厨房里面腌制好的腊肉,让顾知朝带着上门。
虽然说是亲家,但是毕竟是要求人办事,这礼数还是不能少的。
顾知朝收拾好行李,带着李桂英准备好的东西,第二日一早就出发去县城了。
因为没有交通工具,所以去往县城的路上只能靠一双腿。
此时天气已经变冷了,再过不久就要下雪了。
到了明年这个时候,第一场高考应该已经开始了。
“小崽子,我看在这李老师还能不能护着你!”
“怀里什么东西,拿出来!”
“小兔崽子护的还挺紧啊!”
……
顾知朝听见前面传来一阵打骂声,走近一看,发现一群人围着一人拳打脚踢。
这群人顾知朝也认识,是之前镇上中学的同校同学。
顾知朝走近一看,发现挨打的人身形瘦弱,看着似乎是个小孩子,这群人下手根本没有轻重,这要是打重要害部位,闹不好会将人打死!
“李学兵,住手!”
顾知朝见状,连忙上前呵止。
李学兵皱眉回头,还以为是哪个不长眼的多管闲事,在见到是顾知朝后,脸上露出了几分嘲讽的笑意,讽刺道:“哟,这不是顾大情种嘛!怎么不去帮着心上人种地,跑这来管我们的闲事了?”
七十年代的社会可不是像后世课本中所描述的那般淳朴善良。
几年后的严打,就是因为社会秩序太过混乱导致社会秩序濒临崩溃,所以才采取的特殊政策。
也不要以为学生就是热心善良的三好青年。
这年头学生学习并不是主业,出去当混混、街溜子才是他们的主业。
十几二十岁的年纪,又正是好勇斗狠的时候,老师管不住,家长懒得管,学生们在街上打群架,抢劫老大爷,偷摸吃女人豆腐,这些都是家常便饭。
以李学兵为首的这伙人还不是普通的混混,李学兵父亲是潘阳镇自来水水厂,他属于干部子弟,手上闲钱多,身后跟了一群小弟,在镇子上威风凛凛,也算是镇子上的一霸了。
“这闲事我还管定了。”
顾知朝小时候因为父母双亡,所以被学校的同学欺凌过。
不过顾知朝运气好,遇到了好老师出面维护他。
当初有人给他撑过伞,现在他也会将伞递给别人。
当然了,顾知朝也不是逞能站出来,他敢站出来,自然是有把握对方不敢对他动手了。
“你小子找死是不是?!”
一位干瘦如柴,入冬了都还敞着衣衫露出排骨胸膛的小混混,指着顾知朝,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流里流气地骂道。
只是他骂完,身后就有人扯了扯他的衣襟,示意他闭嘴。
其他人,他们惹得起,但是顾知朝他们还真不敢惹。
倒不是因为顾知朝外公是安县公安局局长,能够镇住他们。
局长距离他们太遥远,他们没什么概念。
真正镇住他们的是顾知朝的表哥刘宏斌。
刘宏斌经常会穿着警服,开着一辆警用三轮摩托车,来学校给顾知朝送吃的,又或者接他去县城。
这三轮摩托车在后世是不算什么,但是放在七十年代,那可是比后世玛莎拉蒂都还要耀眼的存在。
这种三轮摩托车一辆就要一万多块钱,比京城一套房都还要值钱,最关键的是,有钱有票都不一定能够买的到。
刘宏斌这车是公家的,这年头公家私用也算是常见。
这辆车一开出来,在镇上引起了轰动,镇住了一帮人。
每次他过来,街边都会围绕不少看热闹的人。
车只是拉风,吸引人的注意,真正能镇住人的是刘宏斌本人。
高大魁梧的身材,威严的制服,加上腰间别着的枪支。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块硬骨头,不是能招惹的对象。
有刘宏斌这一出,学校同学都知道原主不是个任人欺负的软柿子。
不说学校的几个刺头,就连镇上的黑帮混子想动原主,也得先掂量掂量一番。
李学兵在学校里面横行霸道,欺压了不少同学,甚至连老师都动手打过,但是他每次都有意无意绕过了原主所在的班级。
顾知朝顶着一群少年人凶狠的目光走上前,对上了为首的李学兵。
“顾知朝,不要给脸不要脸,再多管闲事,信不信我连你一块打!”
李学兵神色不善地看着顾知朝,眼神中透着凶狠和暴戾。
“你打我一拳,我立刻上县里验伤。”
顾知朝自然不会被李学兵这么一个少年人吓到,他笑了笑,神色依旧温和,但是语气里面却充满了作为教授教导学生的威严,“我倒是有些好奇,你水电厂的父亲能不能从县公安局里面捞人出来。”
一听进局子,一群人当即怂了一大半。
说到底是混混,混歪门邪道的自然怕官府。
要不人平日里在街上打群架,一听到警察来了,他们也不会四下逃窜了。
李学兵也怂了,但是这会狠话已经放出去了,这会退下来,以后他还怎么当老大?
“我今天还就打你了!”
李学兵硬着头皮,手指着顾知朝,要逼他后退。
“好啊。”
顾知朝点了点头,他上前一步,眼神冰冷,“到时候我亲自去审讯室里面好好招待你。”
李学兵吞了吞口水,额头上冒出一滴冷汗。
到底是小年轻,对审讯室、监狱这类地方充斥着恐惧。
“老大,我听说这情种之前摔进河里,脑子进水了。”
李学兵身边有眼力见的手下看出了老大的为难,当即上前拉住了李学兵,给他台阶下,“咱们犯不着和脑子进水的人斤斤计较。”
“哼!”
李学兵有了台阶,哪里还有半分犹豫,立刻就下了,他指着顾知朝,“老子看你脑子进水的份上,放你一马,下次犯我手上,有你好看的!”
话虽然说的狠,但是手指头愣是没敢在顾知朝身上戳一下。
“我们走!”
李学兵带着一群小弟浩浩荡荡,大摇大摆地走了。
看着这群人离开的背影,顾知朝微微叹了口气,如今这年代,也就是他这身份有几分背景,后面有个靠山,不然遇到今天这事,他也没什么能力救人。
“没事吧?”
顾知朝蹲下身,看着地上狼狈不堪的小孩,询问道。
第十一章 单文轩
“我,没事……”
单文轩用手肘撑着起身,微微仰头,露出尖细的下巴,看着面前的顾知朝,在心底默念:“第二次。”
这是顾知朝第二次帮他了。
“你是,单文轩?!”
顾知朝看着面前的单文轩,神情有些错愕。
单文轩头发很长,至少到锁骨的位置了,刚才他趴在地上,头发遮面,也看不出他的容貌。
直到他抬头,顾知朝才认出了对方。
“嗯。”
单文轩没想到顾知朝还记得他,抿紧双唇,微微点了点头。
顾知朝会认识单文轩一方面是因为原主的记忆,另外一方面小说的缘故。
对于那本小说,顾知朝都是只挑和原主有关情节看的。
单文轩虽然出场不多,但因为和原主有交集,所以顾知朝也记住了他。
单文轩在书中出现的时间是在几年后了。
当时男女主已经在一起了,原主因为嫉妒,故意陷害报复男女主,结果被男主揭穿阴谋,最后被学校退学。
原主怕丢人不敢回乡,但是他被宠坏了,什么都不懂,根本没办法在大城市生活立足。
在原主彷徨无措的时候,单文轩出现了。
单文轩不仅帮原主找了份谋生的工作,还帮他买了房子,让他得以继续留在大城市之中。
至于单文轩为什么要帮原主,书中给出的原因是单文轩在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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