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嘴, 骗人的鬼。
陆启元昨天还说要休息一天, 今天就神采飞扬的准备工作了,倒不是他热爱工作而是今天的委托人是前两年被评为的四小花旦之一的乐珊。
本来他起床接到电话的时候还一脸不耐烦,结果对方介绍完是乐珊的经纪人立马就精神起来。
以前也有过明星委托他, 但是咖位都没有那么大,乐珊作为前两年红极一时的女明星,哪怕最近接的戏少了, 也是有咖位在的,而且近一年似乎有意进军时尚圈, 拍的杂志写真数量可观。
在听完了对方的相关情况挂了电话, 陆启元就开始准备了。
陆小花一边听着陆启元介绍乐珊的情况, 一边看着他自己对着镜子臭美。
陆启元装好了符纸和道具,见陆小花还没准备,鼓励他:“别这么丧气嘛!这次酬薪十分丰富,对了,你记得上次姜泠送的花店打折卡我放哪儿了吗?”
“上次你在桌子上吃泡面的时候碰掉地上,我给你放那个装着朱砂的那个抽屉里了。”
“哦,那我放朱砂的是哪个抽屉来着?”
陆小花深吸一口气,“......左边第三个。”见陆启元好不容易找出打折卡,“你找打折卡干什么?”
“买花送乐珊啊,你觉得送什么花比较好?”
陆小花虽然失忆了,但是只是失去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记忆,对于世界的认知哪怕一开始有些迷茫,但现在也回忆的一清二楚了,而且什么都懂一些,就连各种网络热梗都懂很多,可以说是个方面知识技能满点的人,因此哪怕他失忆了,想要分析他生前的职业却很难做到。
但却可以询问到很多有用的知识。
“送花多俗,要想让对方永远记住你,你应该送......”陆小花沉吟着买了个关子。
“什么?”
“送你穿过的蕾丝裙子。”
“啊这......你有病啊,我哪有那种东西!!”
“你才有病,能不能不要什么都问我啊,特别是送别人花的时候,你问我你自己觉得合适吗?”
“我就是想问问,送什么花能够对粉丝对偶像的那种敬佩......”陆启元画了张符纸,丢到他身上,那符纸瞬间燃烧起来,不小的火焰炼了遍他的魂体,然后连灰烬都消失不见了。
陆小花躲也没躲,当符纸碰到他的时候也并不显灼热,反而是温暖的,就像是温泉一样流淌过全身,他感觉到那股温热的气息散了才问:“这是什么?”
“好东西。”
*
在电话听乐珊经纪人的意思,他们最近刚好在本市有通告。干这一行需要面议,但是乐珊他们一行人太引人瞩目,实在不方便登门拜访,所以干脆约在了本地的一家高级餐馆。但既然是出门,还是要开车的,一般出任务的话,陆启元作为大师出场,肯定是不开车的。
但是又不能让陆小花开,毕竟这在外人看来就是汽车自己在开,陆启元还没有做交通杀手和在警察局给普法警察施法的想法。
“不如我来开车送你们吧?放心,不管遇见什么事情,或者娱乐圈的秘密绯闻,保证保密!”孟承安提议。
陆启元来买花的时候刚好遇见了同样来挑花的孟承安,这小子自从认识了姜泠,就和奶奶关系越来越亲热了,因为他每隔两天都要到姜泠这里买一捧康乃馨送孟奶奶。
虽然这件事有点奇怪,不过陆小花倒觉得还好,毕竟这又不会比孟承安上个月被蜜蜂蛰了个包就每天来这里上了两周的药更掉价,最后两个灰色的蜂孔都不清楚了,每次来上药都要先找伤口在哪里。
孟承安最近临近大学开学了,但东西都收拾的差不多,反而闲下来了,一听陆启元需要找个会开车的,立马毛遂自荐。
而且这是要去看明星,他长这么大,除了参加过两次喜欢歌手的演唱会,还没见过真人明星,他虽然对乐珊无感,但明星之间应该都有联系,没准能见到他喜欢的女明星呢!
陆启元的小破车被孟承安小心翼翼的开着,陆启元作为大师坐在后面,陆小花在陆启元旁边看不得他那副得瑟样,干脆闭目养神眼不见为净。
陆启元道:“你是不是失忆了来着?”
上次见什么上辈子情人的爱恨纠葛故事打动不了他,陆小花还可怜兮兮的卖惨过自己失忆了无家可归的桥段,不过安顿下来以后就再没提过。
“难得你还记得啊!我还以为你连我叫什么都不记得了。”陆小花冷冷回答。
陆启元直男疑惑,“你自己不是也不记得了......”
陆小花一时语塞,干脆恼怒闭上嘴,任他说什么都不听了。
地点约在了一个比较偏僻的餐馆,陆启元等人被人引领者进了一个单独的包间,过了片刻乐珊和经纪人才也姗姗进来。
乐珊今年二十六岁了,真人要比屏幕中更瘦,妆容精致,眉眼含蓄,说话柔声细语,说话用语确实偶尔用叠词,显得娇小可爱。经纪人是一个中年女人,但行事作风十分干练,看得出,乐珊非常听她的话。
事情很简单,乐珊最近总是做恶梦,休息不好,这种情况看了医生也不见好转,所以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陆启元的名号,想着可能是撞着了什么脏东西,特来邀请陆大师看看。
若是有办法解决自然好,若是没有也没关系,愿意付酬金的分之三十充当劳烦大师来一趟的费用。
这件事听起来实在是简单的过分了,按照那一笔数量可观的酬金,哪怕最后发现不是鬼怪作祟,来一趟也值了。
陆启元听着乐珊经纪人简洁明了的说完要求,心里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
他面上依旧是一派高深莫测,既不为金钱所动,又不为权势所迫,不卑不亢地点点头,说要考虑一下,答复电话联系。
出了店门上了车,陆启元才说话,“你们觉不觉得这个乐珊有点奇怪?”
“怎么,感觉塌房了?”陆小花道。
“别说我也这么觉得。”孟承安接话,“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时候,只感觉挺可爱,这次感觉说话什么都有一点幼稚啊。”
不光是幼稚,虽然她经纪人极力掩饰,但无论是言语动作还是神态喜好,乐珊整个人都显得像个小孩子一样。不是那种故作姿态的装可爱的幼稚,而是真的如六七岁的孩童般。
陆启元往后一靠,神态自然,对陆小花问道:“说真的,你觉得这次委托接还是不接?”
“酬金丰厚,任务简单,为什么不接?”陆小花反问。
“因为我感觉这次的事另有隐情,而且算到这个人应该和你有关系,也就是说没准能找到你失忆前的回忆呢......”
“你还能算出来这些门道,厉害啊,不过既能得到一笔酬金,又能找到我以前的记忆,怎么还犹豫了?”
“我厉害的地方还多着呢!这不是直觉你对于找回以前的记忆并不热衷,想着你要是抵触就算了。拿三成酬金跑路也不错。”
“难得你这种直男直觉准了,”陆小花确实不怎么刻意去想以前的事,因为哪怕失去了记忆,他也能感觉到他过去的生活并不太美妙,不过他现在心情愉悦了不少,对于陆启元哪怕痛失巨款也要为他着想的举动你不可避免地感到高兴。他也“善解人意”地回应:“以前是感觉恢不恢复记忆都无所谓,若是能恢复以前的记忆也不错,没准还能发现你始乱终弃我的证据!”
陆启元耸耸肩,不置可否。
“不过我要是不同意,你还真舍得让你的乐珊女神整日做噩梦吗?”陆小花恶劣地笑,见陆启元不反驳,他就更想得寸进尺的试探他的底线。
“她现在不是我女神了,你还不知道吗?我昨晚想了很久,终于在今天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脱粉了!”陆启元沉吟片刻才说道,“我现在不喜欢乐珊那种了,我喜欢的款式,是那种欢脱、热情细心还喜欢开玩笑,整个人充满活力的......”
陆小花:!!!他终于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了吗?皇天不负苦心人,舔狗终得美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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