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青瓷闻言好脾气地一笑,静静地走去旁边的桌子上沏茶。很快,书房里茶香四溢,窗外日光渐斜,颜色愈浓,云翳镶着亮灿灿的橘边。
周围沉浸下来。
顾青瓷视线停留在外面的景色里。
很快又落回傅景身上。
顾青瓷觉得神奇,不过短短片刻没注意,这小郡主竟然又把墨汁沾到衣襟上了。
她那长发认认真真地绾起来,粉花簪子上的流苏微微晃动,正襟危坐,提笔凝神时,才终于有几分小小少女的模样。
可一噘嘴,那副沉静假象飞快消失。
“什么字帖什么文章,从前没叫我操过半分心,升官后哼,便只会拿君子君来云去的话搪塞我,顾大人好大的官威……”
顾青瓷喝了口茶:“文章之思,非简单背诵便能了然于胸,书法之精,非大量临摹不会有进步,从前郡主尚幼,臣多有纵容,现在看看郡主的学业,臣深感——痛心疾首。”
最后四个字,她用满脸沉痛的表情拖长语气说。
偏偏手里端茶,姿态悠闲得不行。
傅景瞪大眼睛看她,仔细品出她那温婉语气里的嘲笑,气得差点要把手里的笔杆攥断。哑口无言,实在没想出反驳的话。
最后只能呸她一声说:“本郡主不跟你计较!”
顾青瓷喝茶的动作顿了顿,望向她,眼波流转带笑,嘴里轻轻地告罪道:“臣不敬,郡主雅量。”
雅量的郡主不再理她。
换了支笔,揪着笔尖继续苦思冥想。
傅景实在没那写文章的才华,她提着毛笔,盯住眼前大半还是干干净净的宣纸发呆。另一只手不停地去揪笔尖。
短短片刻功夫,这根千万毫中择一毫的纯紫豪笔,直接给她薅成半秃的状态。
顾青瓷走过去,本想看看她的进度,却只见到满纸的豪毛。
“好好的笔,可惜了。”
傅景随手把笔扔到桌上,仰着脸,她语气很不解地说道:“不过一支笔罢了,有什么可惜的。”
顾青瓷略一沉吟。
她是大国盛世的受宠郡主,不算库房里收存的那些有名堂的,平常使的用的,又有哪样是不讲究不贵重的?
却还是耐心地跟她说了几句。这支看似普普通通的紫毫笔,换成银两能抵得上民间百姓一户人家里整整半年的口粮。
傅景听完不由怔愣,垂眼盯着自己糟蹋的这支半秃毛笔,一副若有所思的受教模样。
门口的紫苏却听不下去了。
她原先是傅景身旁最受器重的侍女,近来地位越发不保,别说主子,竟然连其他侍女都对顾青瓷流露出崇拜模样。
虽然不敢明着做什么,但见到机会难免想让顾青瓷难堪一下。
紫苏端着茶壶,进来给傅景的茶杯添水,瞥眼那支笔。鼻孔里发出不屑轻哼,又掩饰性地掩唇嫣然笑道:
“方才进门时听见,顾大人说这能抵得上百姓半年口粮?紫苏见识浅薄,竟不知道这笔何时变得如此金贵,或许……是南临国百姓平常吃得太少了?”
她一是讽刺顾青瓷没见识,随便的笔都当做宝,二则嘲笑南临国的贫困。
顾青瓷眸光一闪,没有说话。
她确实是以南临国的百姓水平,来折算这支笔的价值。
傅景摆摆手,她在两个人隐隐约约的硝烟里,很有立场地说:“先生亦说过,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无论这笔是贵是廉,都不该随意拔其毛。”
紫苏怔愣。她是太皇太后派到傅景身边的侍女,原先地位最高,她说什么话,傅景鲜少有反驳的。
见状紫苏没再说话。
她仔细添完水,匆匆地跟傅景行礼告退走了。
顾青瓷望着她的背影,很快收回视线,笑着说:“郡主引经据典,倒是信手拈来的。”
“哎,背过的东西早已烂熟于心,”傅景又拿支新笔,双手呈给顾青瓷道,“所以姊姊,今天的课业也劳烦您代写了罢!反正我会背完的!”
顾青瓷习惯性地接过笔,刚要说什么,便见她唇角划过一抹得逞的笑意。
不由抬手以笔杆轻敲了下她的脑袋:“郡主,光背些东西,可不算是学习。”
那么说着,到底还是坐下来给她捉刀了。
边写下什么,边解释这么写的用意以及道理。
傅景乖巧地点头应声。她跪坐在凳子上,双手托着腮帮子,笑吟吟地盯着顾青瓷写文章。
无论看几次,都惊诧她能简简单单地把自己的字模仿得那么像。
至于她说的那些,关于翰墨文章的精妙奥义的话,似乎也能零零碎碎地听进去部分。
—
晚膳前,傅景背诵完了顾青瓷捉刀的文章,大为放松地靠在躺椅里。笑吟吟地侧过脸,对顾青瓷说:“姊姊,你好久没跟我讲过故事了!”
顾青瓷正在点香:“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
傅景气恼地打断她:“不许再说老和尚在给小和尚讲故事,故事是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现在没有要睡呢!”
偶尔傅景睡不着,让顾青瓷给讲话本故事,顾青瓷便会拿这个忽悠人的开头反反复复地说。说来说去,故事里只有山庙和两个和尚。
顾青瓷在她身旁坐下,笑道:“郡主耐心听,这个故事没有和尚。”
傅景嘟嘴:“你最好没有!”
顾青瓷继续说:“山里有一个小孩,她原是京城富贵家的金枝玉叶,谁料被牙婆拐卖……在被发卖之前千方百计逃进了山里,天忽然下雨,她躲到山洞时,遇见一只同样在避雨的可怜小狗。”
顾青瓷娓娓道来的语气,引人入胜,仿佛这是一个多么精彩绝伦的故事。
完全不让傅景听出是她信口胡编的。
“那小狗瘦骨嶙峋,饿得奄奄一息,女孩心善,见状便拿出藏在怀里的干馒头,与小狗分食。雨停后,她抱着小狗一同进山深处觅食。”
傅景:“所以那小狗从此跟便着女孩了?”
顾青瓷笑着点点头:
“对,山中再没有别人,女孩因着寂寞,总是同小狗说话。她爬树摘取到的果子,同小狗一起分食,晚上也同塌而眠。日子久了,小狗渐渐能通人言了。”
傅景肯定地猜测道:“最后女孩的父母找到了她,把她和狗都接回家,从此开开心心生活?”
顾青瓷点点头,随意说:“可惜好景不长,小狗见到陌生人亲近女孩便呲牙,态度极不友善,甚至还咬了女孩的亲人。”
顾青瓷:“女孩这才发现,她以为的小狗,实则与别的小狗不同,愈长大凶相愈鲜明,它双耳直立,尾巴下垂,原来这是一头狼。”
“……”
傅景张了张嘴,忍不住从躺椅上坐直。
“然后呢?”
顾青瓷施施然道:“然后狼被乱棍打死了。”
“怎么这样!”傅景顿时不依,吱吱哇哇乱叫后道,“姊姊你好好讲,最后到底如何?!!”
顾青瓷施施然道:“那——最后狼被送回山里了。”
傅景想了想:“好吧!任其自由,也挺好!”
顾青瓷观察着那她略微不甘的神情,逗弄心思浮现,旋即不动声色缓缓地说:“可这头狼呢,它的前半生是随着那孩子同餐共饮、同塌而眠的,所以能听懂小孩的人话,不懂狼嚎,小主子便是它在天地间仅有的存在……它早已不是一匹狼了,却又无法做一个人。最后,它知道被抛弃,回到那个山洞后,便匍匐在地,不愿动弹,饿足月,垂垂终亡。”
傅景眉头紧蹙,深深深呼吸半晌,又弱弱地道:“即便是狼,给予足够的肉食也不会咬人吧?为何非得赶走呢。”
顾青瓷微笑:“以绝后患罢。”
傅景:“……”
傅景不满意:“放虎归山才被说后患无穷呢!”
顾青瓷思忖了下,补充道:“或许它可以不咬人,可别人依旧会害怕狼,小孩不愿意因为这个跟旁人疏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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