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炀呆呆愣愣地点了点头。吃完早餐后,管家又冒出来:“傅先生说如果您无聊可以进书房看看书,他中午可能赶不回来了,晚上会回来。”
洛炀点了点头,想起之前他想问傅君榆借书,傅君榆没同意,但同意了他进书房。吃完早餐后,洛炀就进了书房。
书房很大很整齐,中间是一张红木办公桌,桌子后面是一个很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原装书籍。洛炀仿佛发现了珍宝库一样,双眼发亮,走到红木书架前,眼神从书脊上一一滑过。
洛炀看到了自己的书,还是那本《人生如戏》,而这本书的旁边放的是他的另一个马甲的另一本书,是一本旅游传记,《在旅途》,很新,但是有翻动的痕迹。
洛炀嘴角忍不住上翘,有些欣喜和得意。上次还说他的书是打发时间用的,现在还不是买了他的新书。
洛炀视线继续往下,最终在一本深蓝色书脊的书上停下了,哈里斯的《Rose Spear》。
洛炀小心翼翼地抽出这本书,是当年的原装初版,书页虽然泛黄,但依旧保存完好,就是扉页上有一点油渍。
洛炀皱着眉看着那一滴油渍,觉得格外刺目,默默谴责傅君榆不爱护书籍,再往后翻了翻,还好,除了这滴油渍外就没有脏污了。
洛炀满意地点点头,准备带着书坐下,夹在书中的一张纸片突然掉落。
洛炀蹲下身,才发现这不是一张纸片,而是一张相片。
这是一张合照,照片上是两个男孩,其中一个男孩是洛炀很眼熟的,是傅君榆,穿着宽松的T恤,眉眼间带着不耐烦,勉强看着镜头,而他旁边的男孩一手搂着傅君榆的脖子,笑容灿烂。
照片打光很好,两人都很朝气,无论是衣着还是神态,处处显示着这是两个学生。
洛炀看着傅君榆旁边那个男孩,眼睛一眨不眨,笑容灿烂的男孩眉眼间和自己有几分相似。
翻过照片,背面果然写了一行字。
“傅君榆and陈萄一周年 10月3日”
字体秀气,显然不是傅君榆的字迹。
“像什么?”
“陈萄啊。”
昨夜在酒吧和徐初的对话清晰无比的浮现眼前,洛炀捏着照片的指尖渐渐发白,心仿佛跌入谷底,窒息感渐渐蔓延上来。
洛炀大口大口地吸气,才反应过来刚刚忘了呼吸。
洛炀自嘲般地笑了一下,将照片塞回书里,抱着书站起来,又因为起来得太猛导致眼前发黑,洛炀扶着书架,蹲得太久腿部仿佛被蚂蚁啃咬般细细麻麻的感觉也一并发作。
洛炀缓了一会儿,深呼吸几轮,将书塞回书架。
先等傅君榆回来再说。
傅君榆中午没有回来,洛炀待在房间里一天,面对着新文大纲发呆了一天。
洛炀没谈过恋爱,他从记事起家里就只有妈妈,也不知道一般家庭爸爸妈妈是怎么相处的。
要直接问吗?直接问会有怎样的后果?
“又走神了?”餐桌上,傅君榆盛了一碗汤推到洛炀面前,“不开心?”
汤盅是刚端上来的,还冒着热气,氤氲了傅君榆那完美的五官,但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准确无误地传入耳里。
洛炀怔愣一瞬,笑着摇了摇头:“没事,可能今天下午睡多了,有点没精神。”
洛炀不忍心打破这温馨的气氛,还是吃完饭再说吧。
洛炀向来是个果断的人,在这件事上却难得犹豫了。
吃完饭后,傅君榆进了书房,他有意把“Twinkle”集团中心迁回国内,加上华赋集团的公事,他最近很忙。
于是洛炀一拖再拖,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时机说出来。
·
“傅总,‘Twinkle’南部分公司的报表。”方绫推门而入,将一沓文件放在总裁办公桌上,傅君榆头也没抬一下,也没说话。
“傅总?”傅君榆竟然在走神,方绫有些惊讶,又叫了一遍。
傅君榆猛然回神,揉了揉眉心:“就放这吧,我等会儿看。”
方绫点了点头,准备出去。
“方绫。”傅君榆突然叫住方绫。
“傅总?”
“我记得你……有女朋友吧?”傅君榆语气迟疑。
这句话从傅君榆口中问出来着实有些神奇,方绫冷静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龟裂,又迅速把面部肌肉调整回来,仿佛在说什么重大的公事一般:“是的,傅总。”
方绫迅速回顾了一下自己和女友从相识到相恋的过程,很好,合乎法律也合乎道德,应该没犯什么事。心暂时放下了一半。
“是这样,我有一个朋友……”傅君榆顿了顿,觉得这样说好像有点明显,但话已出口,他神色从容继续道,“他恋人最近有些不开心,但一直问不出来原因,想问一下,如果你女朋友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怎么办?”
傅君榆能感觉到洛炀最近一直魂不守舍,但每次问起来洛炀总笑着说没事。傅君榆向来是个缺乏耐心的人,但他这次竟然没有不耐烦,反而有些心疼。洛炀自己一个人习惯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也压在心里自己忍受。
方绫没想到总裁助理还要兼职感情顾问,也没想到傅君榆明明不是第一次有恋人,还会问这种问题,像个没谈过恋爱的毛头小子。
方绫额角挂了几条黑线,但既然拿这么多工资,老板有惑当然要解,便斟酌着道:“就……想办法哄她开心,然后在他开心的时候趁机问出来她为什么不高兴,再想办法解决。”
傅君榆若有若思地点了点头。
洛炀心里压了事儿,最近准备新书大纲的进度比乌龟走路还要慢。
傅君榆今天没有去公司,洛炀起床下楼时发现管家不在,在厨房里穿着围裙的人是傅君榆。
“醒了?”傅君榆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转身看过来,“先坐着,我煎个蛋就好了。”
洛炀还有些晨懵,乖乖听着傅君榆的指令在餐桌旁坐下,不一会儿,傅君榆端着两个碟子过来了。
几片黄油土司,三明治,煎得金黄的蛋,简单的早餐,温馨的早晨。
洛炀失神地将煎蛋送入口中。
“味道如何?”傅君榆笑道。
洛炀点了点头:“好吃。”
“好吃怎么还不开心?”傅君榆尽量放轻了声音道。
洛炀愣了一下,垂下眼眸:“你以前是不是也给别人做过早餐?”
“没有,除了你以外我没有给别人做过吃的。”傅君榆坦言道。
“陈萄也没有?”洛炀抬眼直直盯着傅君榆的眼睛。
也许是压了太久,重重思绪在这样一个温馨的早晨爆发开了。
傅君榆愣了一下,下意识重复一遍:“陈萄?”过了几秒,陈萄的脸才浮现在他眼前。
“当然没有。”傅君榆从小金贵,也就留学那几年偶尔兴趣上来了给自己做个早餐,从来没想过给别人也做一份,洛炀还真是第一个吃到他做的早餐的人。
“你怎么知道陈萄的?”傅君榆微微皱眉,他确定他没有在洛炀面前提起过任何一个前任的名字。过去的都过去了,没必要让洛炀听到这些名字不开心。
洛炀紧盯着傅君榆的眼睛,确定傅君榆态度坦然,突然站起身“噔噔噔”地跑上楼,很快又抱着一本书下来了。
洛炀抱着书站在傅君榆面前,突然有些犹豫,总觉得这样像兴师问罪,不大得体。
“你,看一下。”洛炀抿了抿唇,视线移到地上的砖缝上。
洛炀把书递出去,傅君榆一接过他就迅速收回手背在身后,不愿意被傅君榆看到那有些颤抖的双手。
傅君榆没有先看书,而是把书放到了一边,站起身来想拉过洛炀的手。
洛炀往后退了一步,摇了摇头。
傅君榆无法,只能顺着洛炀的意拿起这本《Rose Spear》,刚翻开,一张纸片从书中掉了出来。
傅君榆皱起眉,捡起那张掉落的纸片,拿起来一看才发现这是一张合照,照片上的两人他都认识,一人是他自己,另一个就是陈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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