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59)
尤其是两人的合影,盛朗还站在张迪伦身后呢,气宇轩昂,衬得比他矮大半个脑袋的张迪伦像个童装模特。
盛朗和林知夏在一张最大最漂亮的海报前合了个影,然后抱着一摞小姐姐送的盛朗专人的海报,回到了学校。
“我要这个做什么?”林知夏困惑,“又不能打草稿,又不能擦屁股。我的桌子又不晃。”
“你还可以贴墙上天天看呀!”盛朗不高兴。
“又是你模样的文具盒,又是你的海报,搞得我像个痴汉。你怎么不整点我的照片?”
盛朗掏出手机,把屏保给林知夏看:“喏!”
屏保里,林知夏穿着升旗手制服的照片,强光下的面孔有些模糊,却因朦胧显得更加俊秀。
一看这摄影技术就知道不是出自盛朗的手,估计是从“男神墙”一类的地方存下来的照片。
盛朗委屈兮兮地说:“这屏保都用了好久了,你都没发现。你根本就不关心我!”
林知夏噗地笑了,揉了一把盛朗的头:“宝贝我错了。走,哥买个包包补偿你。”
于是立刻把盛朗带到了校门口的一家包点店,卖了一大份生煎包请盛朗吃。
-
等林知夏顺利考完了竞赛第一轮的时候,整个学校已经没人不知道盛朗做了服装模特的事。
“锐风”是本地一个专门面向年轻人的平价品牌,同学们多多少少都买过他们家的衣服。新款的宣传又铺天盖地,走哪儿都能看得到盛朗的身影。
盛朗的海报在校园里也满天飞,好些女孩子们都手持一份。
更别说微博和空间里,“表白墙”一类的地方,又出现了被盛朗的爱慕者留言屠版的盛况。
情书,各种糖果点心,塞满了盛朗的书桌。荣誉墙上,盛朗的照片被贴得快找不到脸了。
女生们成群结队地去游泳馆看盛朗游泳,为他呐喊加油。后来因为实在吵得慌,教练才不准外来人员进来参观了。
那段时间,林知夏越发能感觉到,他和盛朗的二人小空间正被前赴后继的女生们入侵。
高中女生胆子不大,大部分都还是保持一段距离,羞怯而好奇地打量盛朗。可总有小部分热情胆大的女孩儿,挽着袖子直接扑了过来。
林知夏坐在生物小组的教室里,老师正在讲台上讲解着卷子,可林知夏的目光却一直定焦在窗外。
盛朗靠着走廊的窗户站着,低头玩着掌机,身边围了好几个女生。
女孩们毫不在乎盛朗的冷漠,一个个红光满面地注视着他,有说有笑,身子前倾,有意无意地往盛朗身上蹭去……
“你在吃醋吧?”叶云漫突然轻声说。
林知夏猛地心惊,瞪着叶云漫,像个作弊被抓到学生。
“盛朗呀。”叶云漫说,“以前都是你被女生围着,现在换成他了。你不再是校园小王子咯。”
林知夏缓缓地吐了一口气,后背冒了一层薄汗,又有点莫名其妙。
我心虚个什么?
叶云漫分明是在开玩笑,林知夏也配合地不服气道:“我现在照样有一群女生围着。喜欢他的和喜欢我的是两群人,不冲突。”
“哟,还研究过呢。”叶云漫莞尔,“你等着瞧吧,以后盛朗身边的女生肯定会越来越多。”
“他打小就招蜂引蝶。”林知夏干笑道。
“不同了。”叶云漫摇头,“盛朗以前其实给人一种很强烈的距离感。女孩子们喜欢他,但是不敢靠近他。做模特这事,让他和人的距离一下拉近了。”
“因为做模特是个很商业化的行为吗?”林知夏的思路迅速地同叶云漫的接轨,“这是一个靠外表来取得名利的职业,浮华,充满了虚荣心,于是大家觉得盛朗没过去那么高不可攀了?”
“你好像挺不喜欢这行业的。”叶云漫说,“我看过报道,模特这行业外表光鲜,其实非常辛苦。能出人头地的,都是专业素质很好,吃苦耐劳的人,也没你想的那么空手套白狼。”
林知夏望着窗外的好友。
盛朗背着光,面孔其实很模糊,可单单只看他大致的身型气质,就能知道那是个相当英俊的男孩。
容貌和才智一样,都是老天爷赏的饭碗。
如果长成盛朗这样,都不能用脸赚到钱,那要这盛世美颜有什么用?
“我也说不清。”林知夏说,“我就是担心那个圈子太乱,小狼会学坏。你别看他装得酷酷的,其实脑子挺简单,也很爱新鲜刺激的东西。”
“你这口气简直像盛朗的家长。”叶云漫直笑,“小夏,儿孙自有儿孙福。你要对盛朗有信心。”
林知夏啼笑皆非。
吃晚饭的时候,林知夏的脑子里还一直在运转着叶云漫的那一番话,吃两口饭,瞅着盛朗瞧一下,一脸若有所思。
“怎么啦?”盛朗被他瞅得有点毛骨悚然,“我又有什么事做错了?”
“没事。”林知夏摇了摇头,随口问,“你那个‘心眼妹’看了你的海报吗?她怎么说?”
盛朗的眉毛不易察觉地挑了一下:“很喜欢呢!他还拿了一张我的海报贴在宿舍里,天天看着呢。”
林知夏刨饭的动作一停。
“这么肉麻?看样子,你最近和她发展得不错嘛。”
“还行吧。”盛朗忍不住眉飞色舞,“我们比以前亲了许多。我不仅可以对他搂搂抱抱,还有几次差一点儿都能亲上了!”
林知夏把嘴里的饭用力咽下了肚,好将喉咙里一股说不出来滋味的气给压下去。
“居然都快亲上了?靠,你小子不声不响地,进度挺快的嘛!这基本已经是追到手了吧?”
“早着呢。”盛朗说,“都没表白,也还没亲着。最近我们都太忙了,没什么机会培养感情。”
“抱都抱了,还要什么表白?”
“不同的。”盛朗很较真,“气氛不对,不能算,只能是试探。”
“穷讲究。”林知夏干笑了一下,“你也真有耐心。从小到大,我还没见你对外人这么有耐心过。”
“他不是外人。”盛朗的声音温柔而又坚定,“他是我最喜欢的人。”
林知夏低着头,把炒饭里的葱花一颗颗挑出来。
“真是……有了妹子就忘了兄弟。我不问你,你都没想到和我说一下。”
盛朗说:“我是考虑到你心里会不舒服,才没和你说的。”
林知夏猛地抬头瞪着盛朗:“你……你胡扯什么呢!”
“唉,我恋爱了,你还是个光棍。这不是怕你心里有点落差吗?”盛朗一本正经地解释,“你要乐意,那我以后和他有什么进展了都向你汇报一声,成不?今天牵手啦,明天抱抱啦,后天亲嘴儿啦,大后天……”
林知夏的脸皮已经在抽搐了。
“……大后天又吵架啦。”盛朗促狭地笑了,“哈哈哈哈,你以为我要说什么?你是不是往黄暴的地方去想啦?哎哟……”
挨了林知夏的一踹。
“谁关心你们进度了,我有那么八卦吗?回头结婚的时候别忘了通知我一声就行。”
盛朗的耳朵突然又红了。
“当然。如果真能有那一天,你绝对要来我的婚礼的……”
-
时间已进入四月,正是一年春日最好的时候。
还没入梅,空气湿润得恰到好处,阳光清澄剔透而不炽烈,风中满是花香。
新绿覆盖着整座城市,九中的学生们也脱去了厚重的冬装,换上了轻薄的春衫。
月底周五,林知夏他们三人小组有个小传统,会在这一天去校门口的火锅店一起打牙祭。
放学后,林知夏和孙明珠一路去球场找盛朗。
篮球场上赛况激烈,场边的看台上,密密麻麻地坐满了女生。初中部的和高中部的校服的蓝色有些区别,但是女孩子们的呐喊助威声整齐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