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12)
这瘦小佝偻、像个地精似的老太太,拄着拐杖慢吞吞地走到租旅馆的李老板前,把房产证一亮。
“这房子是我女儿和女婿共有的。你租这房子,只有我女婿签字不算数,还得有我女儿签字。柴哥?我正打算代我女儿把这房子租给柴哥呢。你说他来了,是赶你还是赶我?”
李老板拿到盛家这旅馆本就比市场价便宜一大截,果真便宜没好货,附赠这么一个吓人的鬼婆婆。
有这老太婆往门前一站,客人和小姐们都退避三舍,他还怎么做生意?
狼外婆软硬兼施,和李老板迅速达成了协议:房子可以继续租给李老板,但是一楼的铺面一分为二,其中一间给狼外婆开铺子,不收租金。
这一笔收入,至少够祖孙俩吃用和看病吃药了。
林知夏以为,盛朗这下终于可以安定下来。现在看来,是他太天真了。
一个狼孩,哪里那么容易就融入人类的生活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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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夏回到家时,外面的雨丝毫不见小。
他进了厨房,熟练地洗菜切肉,踩着一个小木凳子,炒好了一大盘肉臊子。
暴雨让天色比往日要黑得早,路灯却是掐着点才开,现在楼下的巷子里黑幽幽的,像一条深不见底的峡谷。
林安文跟着顺路的工友回到了家,林知夏捧出了一大盆香喷喷的面条。
“哟,可以尝尝我儿子最拿手的肉臊面了。”林安文笑了,“怎么,今天有什么好事?”
“奶站的叔叔阿姨奖励了我一百块。”林知夏说,“张叔叔宣传了我的事。说我见义勇为,不愧是少年先锋队员。我带着红领巾拍了领奖照,奶站的人会拿去挂宣传室里呢。”
“这世上热心肠的好人还是多。”林安文感慨着,拧了帕子抹脸上的雨水。
窗外刷地一声响,雨滴噼里啪啦地随着斜风刮进屋里。
“这见鬼的雨。”林安文嘀咕,“下了大半天了还不消停,金河水都涨得快漫出来了……”
林知夏望着黑洞洞的窗外。
路灯还没亮。
雨珠从窗口飞过的时候,折射着屋内的光,白晶晶的像雪花。
父子俩坐在逼仄的客厅里吃饭。
林家没有电视机,林安文用一台半旧的收音机听说书人讲着一个最近很火的谍战故事。
林知夏吃得心不在焉的,把面条挑来捡去,好在林安文看不见。
林安文听得入迷,捧着空碗一时忘了放下。
林知夏却是没吃完就放下了筷子。
“爸,我出去一下,你把碗放着,我回来洗。”
“这么大雨,去哪里呀?”林安文叫道。
林知夏扯了个谎:“我去小卖部看新闻联播,需要写一篇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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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也奇怪,林知夏出门没多久,雨就转小了。等他赶到菜场时,天空中只剩一点毛毛细雨了,银针似的飞。
菜场的灌木丛里已没了盛朗的影子。看来他缓过来了,自己回去了。
林知夏有些好笑,不知道自己急匆匆跑过来,到底想做点什么。
出了那事后,盛朗从没谢过林知夏。偶尔碰到了,盛朗那一脸表情,好像他是被林知夏羞辱了似的。
那少年和他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生存方式。
他们就像江湖里的两条鱼,偶然相遇,一起冲过一段湍急的洋流,然后各自游向不同的方向。
林知夏趿着拖鞋,掉头往回走。
没走几步,路过菜场边一条巷子的时候,他又停下了。
没有被铺面里的灯光照着的屋檐下,那个少年蜷着身子躺在阴影里,好像昏过去了。
感觉到有人踢了踢自己,盛朗睁开了眼。
那个小孩又来了!
烦不烦!怎么走哪儿都能看到他。长得像个女孩儿似的,也和女人一样爱多管闲事!
他在发烧,脚踝也疼得厉害。可他不能这样回去,会把外婆吓坏的。他只需要再休息一下,就能站起来了。
林知夏低头望着冲他呲牙的盛朗,笑了起来,面孔漂亮而凉薄。
“盛朗,你看起来就像一条狗。”
盛朗狂怒,喉咙里发出兽类的低啸。
“我看我之前就不该救你。”林知夏说,“我觉得你这人天生就是欠揍,不被人打,就会主动找人打你。狗的皮都没你这么痒的。”
盛朗面孔狰狞,两眼闪着绿油油的鬼火。
“要跟我回去吗?”林知夏问。
盛朗愣了一下。
林知夏说:“雨停了,柴哥的人就快要出来巡街了。到时候再被他们打一顿,你外婆就可以直接给你买棺材了。”
盛朗掀起来的嘴紧抿住了。
“我就问一次,不乐意就算了。”林知夏撇嘴,施施然转了身。
他的脚没能迈出去。
一只骨节分明、布着红紫淤痕的手抓住了林知夏的脚踝。
盛朗面无表情。
说也凑巧。就这一刻,路灯终于亮了起来。
昏黄的光照着逼仄的街道,落进盛朗那双秋日湖水般的绿眸中,也给白衣少年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
林知夏就这么把盛朗捡回了家。
第9章
林安文是个镇定从容的家长。
儿子冷不丁带回来一个打架受伤的朋友,他也没多问什么,拿出药水绷带,让林知夏给他朋友处理伤口。
盛朗洗过了澡,穿着林安文的旧衣裤。衣服还显得十分宽大,裤子竟然没长多少。
小孩子身体的发育并不那么协调,盛朗的四肢先一步开始抽条,手脚掌都宽大得有点不协调。
林知夏把蘸满了碘伏的棉签按在盛朗的伤口上。
少年浓密的眉毛不易察觉地抽了一下,俊脸僵硬地板着。
“疼就说。”林知夏说,“人要是感觉不到疼,那就是一种先天性缺陷,是病,还是治不好的那种。”
“你才有病。”盛朗哼道。
这少年真是满身都是刺,碰哪儿都要被他扎一手。
“没你病得重。”林知夏怼回去,“我才不会主动去找打。”
“他们嘲笑我!”盛朗低声怒道,“明明不是我的错……是那个变态……”
他的脸羞耻地涨红了。哪怕是他这样粗野的人,有些话也难以启齿。
“小伙子,”林安文在一旁搓着艾条,语重心长道,“人在这世上,总是难免和别人产生争执的。可是除了打架,还有许多别的办法能解决纠纷。事实上,拳脚能解决的问题,反而是最少的。”
盛朗闷着没啃声,不大像听进去了的样子。
不过林安文反正看不到,睁着一双瞎眼继续说:“人做事呀,要考虑一个风险和回报。你冒着断胳膊短腿,甚至丢命的风险和他们打架,最后得到了什么回报?你就算打赢了他们,他们疼个几天,难道就不会继续嘲笑你了?”
盛朗喉咙里有隐隐的咕噜声,像一头生气中的狗。
“必须打!”他咬着牙,目光凶狠,“打到他们再也不敢笑我为止!”
“嘴上不笑,心里就不笑了吗?”林知夏给盛朗裹着胳膊上的一道口子。
盛朗轻蔑道:“怕我就够了。我要让他们再恨我也不敢找我麻烦!”
“幼稚!”林知夏讥笑,“黄飞鸿的电影看过吗?人家清朝的人都知道,光是靠武功是没用的。管你拳头和飞毛腿再厉害,洋人还不是一枪就把你给撂翻了?你打服了一个,后面还有一百个,一千个。你这辈子什么事都不干,就专门去和看不起你的人打架?”
盛朗烦躁而困惑。
很少有人和他这样认真坐下来讲述人生道理,更没人能说到他的心里去。
他是彻底野生野长的孩子,没懂事就被妈丢下了,养父根本不管他。外婆只懂管他吃饱饭,学校老师更是无法驯服这野狼一样的孩子。
既然没有得到过呵护,也就从来不知安全感是个什么滋味。
永安对于盛朗来说,就是危机重重的原始丛林,到处充满了捕食者。而这只小狼崽子只有一口獠牙,一副拳脚可以用来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