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家住兰若寺(29)
“这样就结束了吗?”冯灵萄不敢置信,他小心翼翼地用手指触摸重新有了凸感的眼皮,咽了咽口水滋润干涩的喉咙,犹豫了半晌方忐忑睁开。
张开后,冯灵萄还下意识眨巴了几下眼睛。等终于确定真的能看见东西了,才左右移动视线观看四周环境。
在望见摆置在木架的古董花瓶那一刹,他瞳孔狠狠缩了缩,眼神变得直勾勾的。
柳青玉看冯灵萄愣愣的,许久没有动作,以为他身边光线不足,特地端了烛台来冯灵萄面前为之补光。“冯兄,你感觉如何?能看见东西了吗?”
听见柳青玉的询问,冯灵萄反应缓慢,呆呆点头。“看得见,清清楚楚的。”
“那就好。”闻言,柳青玉缓缓绽放出了一抹笑,瞬间宽心了。
谁知冯灵萄却冷不丁抓住了他的手臂,整个人激动得颤抖。他声音不受控制的拔高,指着古董花瓶语无伦次道:“柳兄!我的!我的眼睛!我的寻宝鉴宝能力还在!我还能用眼睛一眼分辨出来东西的价值!”
柳青玉颇感惊异,脑筋开始飞速转动思考,是什么原因所导致的。
“冯兄的能力并非天生就有,是几个月前才得到的。那么是从什么地方获得的?具体过程又如何?是不是冯兄能力的关键之处并不在眼睛本身,而在其他地方?”
沉吟间,柳青玉不知不觉把内心的想法说了出口。
冯灵萄听见了,脑海中浮现出那一天的一幕幕画面,掀开袖子,露出左手半截手臂,中间的大疙瘩存在感十足。
目光落在自己的手臂上,冯灵萄轻碰了下上面疙瘩,把事情从头到尾解释开。
“刚搬来金华那会,住隔壁的捉鳖人手头拮据,向我借了银子,后来用一只大鳖偿还了债务。我观那只鳖个头是一般鳖的几倍大,恐怕活了许多年,十分的难得。又见它额头还有纯洁似雪的白点,看起来非同一般。于是走到河岸边,放生了它。”
“后来有一天,路上经过一醉醺醺的老者拦住我不让我走,还设下了酒宴热情招待我。半醉半醒之时,他起身抓住了我的手臂,言说要送我一份礼物,报答我的恩德。”
“然后老者张嘴从口中吐出一个一寸高的小人,用指甲掐开我手臂的皮肤,按了小人进去。裂开的肌肤再合上,我左手臂就多出了一个疙瘩。那日过后,我才知道老者是我那日放生的鳖,同时还发现自己的眼睛拥有了鉴寻奇珍异宝的神奇能力。”
根据冯灵萄透露出来的几个信息点,柳青玉心念电转,一转眼的功夫已推测得明明白白。“所以,你之所以具有那样神奇的能力,是因为老鳖送的一寸高小人。只要手臂的疙瘩一直在,无论你换多少双眼睛,只要能视物,你的能力就永远不会消失?”
余德抓起来冯灵萄手臂仔细瞅了几眼,肯定了柳青玉的推想。“是这样不错。”
柳青玉的眸光在冯灵萄眼睛和手臂两处来来回回打转,收回目光的那刻,没由来的一乐。
忽然听见他的低笑声,冯灵萄本能一抬头,注视柳青玉眼眸弯弯、唇瓣微扬的脸庞,神色迷茫。“柳兄因何发笑?”
“我在想,昨晚那位挖走你眼睛的歹人,恐怕要气跳脚咯。”柳青玉加深了脸上的笑意,坐到桌旁等的椅子上,单手托腮,笑吟吟说:“本以为夺取到了一场滔天富贵,谁知眼睛只是寻常眼睛,费尽心思到最后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得不到。你说他能不气得七窍生烟吗?”
幻想歹人获悉真相暴跳如雷的反应,冯灵萄不禁也跟着柳青玉笑了出声。
不过,很快他就敛起了笑容,神情忽喜忽悲。
片刻后,冯灵萄闭上眼睛,深深呼吸了一口气,仿佛做出了某种艰难的决定。
面对柳青玉疑问的眼神,他心情复杂地触摸手臂道:“我决定了,待查明害我的真凶,我便去寻那老鳖,请他收回赠予我的能力。”
昔日他觉得拥有寻鉴宝物的本领对于自己而言是天大的好事。可是经过了失目一事,他清楚的认识到,此等神奇的能力,放在他一个普通人类身上,获取财富的同时,亦会带来灾祸。
或许,放弃了对他更好。
“你当真决定了?不后悔?”
有此能力,冯兄来日成为天下首富、富可敌国绝非难事。然而面对这般诱惑,冯兄却说要舍弃。这需要莫大的勇气!
柳青玉不由得高看了他一眼。
冯灵萄扯唇微笑,“这几月我利用老鳖的馈赠积累了不少财富,只要不大手大脚,够我花使许多年的了。日后,我当安安分分,脚踏实地做人做事。”
柳青玉凝眸看他轻松怡然的神色,心里很为冯灵萄高兴。
看来,经此一遭,冯兄已然脱胎换骨了。另一方面而言,或许失眼之痛对于他还是一件好事。
柳青玉想着想着,不禁眉开眼笑。“敢舍敢弃,果敢心坚,冯兄未来必然前途无量,有大作为。”
冯灵萄自然地收下了柳青玉的祝福,笑容真诚,拱手回礼:“承柳兄吉言了。”
两刻钟后,金华城南的一间房宅内。
卧房里妻子酣然入梦多时,朱尔旦的书房依旧灯火明亮。
他坐在书桌前,桌面上搁置着一个木盒子,靠近可以闻到一股子腥味和微微的腐臭味,很是让人倒胃口。朱尔旦似毫无所觉,噙着温柔的笑意,恍如抚摸情人一样抚摸着木盒。
没过多久,朱尔旦的身后传来男人的笑声,他神情倏尔一变,面上显得有几分变态的笑顷刻变成了温雅的笑。
他自然起身,迎向笑声的主人。“您来啦!有两日不见,可怪想您的。”
来人头戴乌纱帽,一袭朱红的官服,绿色的脸红色的大胡须,走过来的地方不是大门而是一堵厚厚的墙壁。仅此两点,便足以肯定他绝非普通人。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
他是来自阴曹地府的判官,姓陆。职责是根据人生前的善恶,判处人轮回生死。
一般来讲,他和朱尔旦,一个地府判官,一个人间书生,应不该有交集才是。可偏偏,他们就是成了好友。
事情还要从数月前的某一天说起,那日朱尔旦跟几个文人朋友一同饮酒,其中一人故意激朱尔旦说,只要他深夜去十王殿,背了左廊的判官到他们面前,他们所有人就请朱尔旦喝酒。
十王殿是供奉地府鬼神的庙宇,里头摆满了面目狰狞的神像,不光是晚上,即便白天也是阴气森森的。有时晚上人还能听见里面传出来的油炸声和鬼哭嚎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不得已,没有人愿意进去。
朱尔旦读书天分不高,胆子却不小,加上当日酒气上头,径自离席去了十王殿,背起判官神像回来就放到了酒桌上。
吓得一群人惊恐失色,朱尔旦赢得了友人的酒,在背雕像回十王殿后对着雕像说,有时间可以去他家喝两杯酒水。
这神像就是陆判的了。
第二天,他应约来到了朱尔旦家中。朱尔旦看到判官雕像活了,吓了一大跳。随后知道陆判并不是因他的冒犯来索命,而是来应约喝酒的,当初神经大条的朱尔旦立刻温酒热情招待了陆判。
陆判见其为人热诚,不惧怕自己凶恶狰狞的长相,与自己谈得来,每隔两三天就来一次朱尔旦家中,两人感情日益深厚。
后有一日,朱尔旦正在写先生布置的功课,陆判到来恰好碰到,帮忙看了一遍,直言写得不好。朱尔旦唉声叹气,怪自己天资愚笨,不是读书的料子,虽然平时勤奋,却始终没有进步。
陆判发现朱尔旦是心窍被堵塞了才导致如此,把这件事记在心里。
过了几天,他从阴间千千万万的心脏里挑出来一颗文气浓郁的玲珑心,于朱尔旦夜晚睡着,剖开他的胸膛换了进去。
自那时起,朱尔旦的胸口留下了一条长疤,而他本人则如饮醍醐,一夜之间变得才思敏捷。
当然,他的心性避免不开的受到了新心脏影响,原本心地质朴的一个人,变得越发的好胜、贪婪、虚伪。
“您手中提着的是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