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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181)

作者:妾在山阳 时间:2023-09-17 11:03:29 标签:幻想空间 灵异神怪 豪门世家 异能 轻松 失忆

  一个男编辑跳出来道:“程小七刚进公司的时候我套过他的话。听说他一出生, 他妈就不要他了,他爸醉酒后从楼梯上摔死了。这叫什么, 天煞孤星啊克父克母。”

  他旁边的人恍然大悟:“我就说怎么咱们杂志社前些年好好的,今年就要倒闭了,原来是招了这个煞星。”

  “哈哈哈哈哈哈。”

  “你们够了啊!”

  男编辑轻蔑道:“我是真的觉得,老板让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过来当编辑,脑子有点进水。程小七字都认不全吧。”

  女编辑说:“不是我歧视啊。我是真的觉得小时候没爹没妈的人,性格一定有缺陷。有个句叫什么来着的,哦哦,原生家庭不幸福。童年不幸是很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她旁边的人点头:“对,我很同情他,但我真的不想和这种人做朋友,也不想和他做同事。”

  男编辑不屑撇嘴:“我看同情都没必要,这不活该的吗。一个赌鬼父亲养出一个小偷儿子。要我说你们女生就是太善良太会共情了,程小七这种人不值得。”

  “事实证明,一个人的素质和财富某种意义上是呈正比的。这不是我的偏见。”

  他们说说笑笑好一会儿,对于那个初中毕业,家庭不幸的前同事。

  发表每个观点前,都要自认高素养地来一句“我不是歧视”,结果字里行间都是歧视和偏见。

  很快,他们的聊天很快就停了下来,一个个腆着脸,去攀结宁微尘和叶笙。

  男编辑视线落在宁微尘腕上的手表上,移都移不开,他陪笑道:“哎呀,两位帅哥,你们找程小七干什么啊,程小七看起来不像是会认识你们的样子啊。”

  宁微尘露出一个礼貌疏离的笑来:“我们找他有点事,想知道他现在住哪?”

  男编辑说:“哦哦,他啊,他现在住在长明公馆。不过程小七上个月工资没领到,身上一分钱没有,付不起房租可能早就卷铺盖滚回老家了吧。”

  宁微尘道:“可以跟我讲讲程小七抄袭的事吗?”

  男编辑:“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他旁边的人眼神放光,插嘴道:“帅哥,你这块手表哪里买的。”

  宁微尘笑道:“不太清楚。”

  那位男编辑却很激动:“这表应该不便宜吧,我一个姑姑在苏黎世旅游的时候,给我拍过类似的,说这种表要七位数。”

  另一位男编辑不爽地挤开他:“别丢人现眼了!你工作一辈子,可能都买不下人家手表的一颗机芯螺丝!”“我……我就问问不行吗。”刚刚对程小七各种清高批判的人,现在涨红了脸。

  旁边的几位工作人员也都围了过来,非常热情淳朴,眉开眼笑。

  “帅哥,我知道程小七抄袭的事,我来跟你们说吧。”

  一位女编辑主动说。

  “市里最近新推出了一个新电台节目叫《小嘴讲故事》,电台打算和我们杂志社一起搞了个征文活动,面向全市征稿一些离奇故事,价格都开到了千字一百块钱。社长说,这一次活动,我们编辑也可以投。大家都积极踊跃地参与。”

  “不过知道程小七要投稿的时候,我们都当笑话看的。他这人连字都写的歪歪扭扭,哪里可能写出什么好故事。”

  “对。”男编辑挤眉弄眼,洋洋得意说:“程小七还想瞒着我们偷偷投呢,结果被我发现了。笑死我了,丢脸丢大发了吧。”

  “其实程小七那人贼没意思,一天到晚不是在发呆就是神游天外,想看他恼羞成怒都看不出来。”

  “他居然还怕我们偷看!他好意思写怎么就不好意思让人看呢!”

  “是啊,他不让我们看,结果第二天公司就贴了通报批评。程小七这个贼偷了别人的稿来投哈哈哈哈,亏他还在报社工作,最基本的职业素养都没有。”

  “偷的小胖的稿吧,好像是。”

  “没错,小胖和他住一栋楼,倒大霉被程小七偷稿。幸亏小胖提前把《怪诞都市》的全文私下投给了部长,否则真是有理说不清!”

  叶笙听到这里,伸出手拽了下宁微尘的衣服。

  宁微尘偏头看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偏头对众人笑道:“能给我们看一下《怪诞都市》吗?”

  “没问题,没问题。”

  众人心里丝毫不把他们当外人,上赶着讨好这位富家公子。

  很快他们拿出一个文件夹过来,说:“除了程小七偷的那一篇《棺中棺外》没被收录进来外,小胖的稿都齐全了。”

  宁微尘翻了下文稿,就把它们递给了叶笙,《怪诞都市》收录了一共八篇文章。

  《春城》

  《人头气球》

  《臃肿》

  《负尸》

  《我在你床下》

  《人体含水量百分百》

  《踮脚走路的人》

  《地狱房东》

  叶笙一看到目录的就知道,这些故事应该都是程小七住在长明公馆时,依照形形色色的邻里来写的,每个故事对应一个租客。

  宁微尘忽然淡淡道:“哥哥,你先看一下《春城》,我觉得情况好像比我们想象的要糟糕。”

  叶笙把文件翻到最前面,看着启篇那用钢笔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写出的故事,越读脸色越冷。

  《春城》

  【有句诗说暖风熏得游人醉,我觉得淮城的春天就很符合这句话。

  一到春三月,百花齐放。桃花、杏花、樱花、迎春花、玉兰花,姹紫嫣红,争奇斗艳,点缀城市的各个角落。

  花的香味融合在风里,沁人心脾,好像能洗干净人的一切疲惫和伤痕。

  细密的花粉吸入鼻腔,沿着咽喉管进入身体,有点痒,有点疼,像是春天的种子在体内埋根。

  我那时初到淮城,还不知道。

  原来在这座春城,一个人从埋下种子到发芽,只需要三天。】

  看完这段话,叶笙的脸色瞬间变得极其难看。他之前只觉得城市的白天诡异,现在闻着空气中那股馥郁温和的花香,肺腑翻涌,一阵反胃。

  那些花粉,它们就是寄生虫,随着和煦的春风穿过口鼻管道,寄生在外乡人里,三天破土而生!

  三天,其实他们从今这个世界开始,就已经有了倒计时!

  宁微尘道:“看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故事大王以《春城》作为怪诞都市的开篇,使整个世界变成一个慢性毒气室,每分每秒都是死亡倒计时。

  宁微尘对杂志社的人道:“可以把这些故事给我们复印一份吗。”

  杂志社的一群男男女女都是势利眼,先敬罗裳后敬人,上赶着陪笑说。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他们打量着两人,神情满是亢奋,就跟刚刚一起背后议论程小七一样。

  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喋喋不休。

  “两位是来淮城旅游的吗?”

  “好年轻啊,还在读大学吗。”

  “你们哪里人啊?”

  一张张说话的嘴,红口白牙,张开合上张开合上,扑面而来像是要“吃人”。

  叶笙看着四面八方凑过来的人,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很怪异的想法。

  宁微尘唇角噙笑,熟练地摆脱众人,带着叶笙离开。

  城市里,风吹落路旁的玉兰花,粉白的花瓣,漫过大街小巷,一片春意盎然。

  第一天在公交车上就觉得诡异的白天,现在向他们露出了真面目。晚上的淮城是疯魔血色的怪诞之都,白天的淮城是杀人无形的温柔地狱。

  叶笙现在呼吸都觉得难受,他在手机上打字。

  【我去过清平镇,故事大王没有回家,他被公司辞退、又交不起房租。你说他会住在哪里。】

  宁微尘说:“等洛兴言吧。”

  沿着原路回去,叶笙回望市中心,那LED屏幕上血红的嘴唇。

  如果这个世界暗藏着故事大王的悲喜。

  那么铺天盖地的嘴巴,是不是就是当时他所见的世界。被人冤枉、被人诬陷,活在挖苦讽刺里,小时候被流言蜚语毁掉学业,长大后被流言蜚语毁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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