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书斋(103)
陆知非先是一怔,随即笑了笑,从容地把钱包收起来。从陆知非那儿讨钱,显然比从商四那儿讨钱更难,鹿十想起先前在书斋的遭遇,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下午陆知非有课,商四就先开车送他去学校,然后去把小乔逮了回来。上次夜巡的时候商四又加固了一遍大阵,除非小乔离开北京,否则就绝逃不出商四的五指山。
于是当陆知非放学回到书斋的时候,就看到小乔又跪坐在廊下抄书,而商四正戴着副平光眼镜在上网。一会儿笑,一会儿皱眉,不知道在研究什么。
陆知非走过去,就见电脑屏幕上一行醒目的红色加粗标题——《论高一新来的那个转校生是黑社会的可能性》
黑社会?陆知非疑惑着,继续往下看,就见一条条回帖这样写道:
落叶知秋:肯定是,我那天看他爸送他来上学了,扬言有谁欺负他就要砍了谁,太吓人了!
杠把子:可是他爸据说好像很帅!
爱与和平的小斗士:是很帅啊!长得超级高!门口老大爷作证!
牛逼战斗机:你们能不能不要这么肤浅?多关心点政治时事不好吗?
你妈喊你回去搓麻将:上面的去做你的三年高考五年模拟吧!
阿里轰轰:帅怎么了,这叫老天爷赏饭吃。
牛不知:不要说了,高二那个傻逼校草上次在楼顶撩妹被抓了!他为什么要去撩教导主任的女儿,他晃一晃脑袋里面是不是还有海浪的声音?
脱毛鸡:校草一定是外卖吃多了,他们班每周六晚自习都要订奶茶,上次他拎着两大袋奶茶碰到校长,校长问他手里拿的是啥,他还理直气壮地说是外卖,扬长而去,把校长都整懵了。我敬他是条汉子!
知了知了:现在的校草不是已经改成黑社会老大的儿子了吗?我觉得如果他爸真那么叼,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带领整个年级一起订奶茶了,我支持他。上次我还看到有个红头发的女人送他来上学,你们都不知道那个红头发也超刁的!
俺呵呵呵:插个楼插个楼!据说这次端午学校只放一天,惨无人道!灭绝人性!我们学生也是有人权的!所以现在我们准备发起联名抗议,明天晚自习从高一开始传签名书,有胆儿的都签上名字啊各位!整好了周一给校长送贺卡!
十八桐人:我上次碰到教导主任在跟新校草说话,你们那是没看到,新校草虽然成绩好像不咋地,但是全程气场碾压啊……
爱谁谁:主任他女儿是不是跟新校草在一个班?据说前几天高二的傻逼校草约新校草在科技楼说话。
帅牙牙:哦~科技楼啊,科技楼是个好地方。
……
陆知非沉默了半晌,问:“你在逛什么?”
“他们学校贴吧。”商四推了推眼镜,感叹道:“小乔同学的学校生活很丰富嘛。”
“他们学校可能作业比较少。”陆知非一针见血。
“你觉得……我像黑社会吗?”商四忽然问。
陆知非仔细看他,今天的商四戴着副很复古的老学究眼镜,衬得他脸部线条都柔和许多,看起来温和无害,“你不像,黑社会没你厉害。”
“知我者,圆圆也。”商四牵起他的手,在他手背上落下一吻。
商四打定主意要去参加小乔的家长会,那帮小崽子居然说他是黑社会,真是太没眼光了。还有小乔,如果瞿清衡知道他学生考试没及格,一定能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
然而没等商四去学校,书斋就迎来了一位意想不到的客人。
“你是……”陆知非看着面前分外眼熟的少年,忽然想起来商四没提起过他的名字。
少年脸上带着明显的焦急,他紧了紧手里提着的大篮子,问:“四爷在家吗?我有事找他。”
此时商四恰好出门去了,陆知非就先请他进去,“他不在,你如果有急事的话,我可以帮你打个电话。”
“麻烦你了。”少年还维持着礼貌,可眼底的担忧却像化不开的阴霾,他又问:“那小乔在吗?”
“谁叫我?”小乔恰好端着咖啡从厨房出来,看到来人,顿住,“学习委员?”
与此同时,一声嘹亮的哭声从少年提着的篮子里传出,两只小手胡乱扒拉开篮子上盖着的蓝色印花布,露出婴儿涨红的脸。
第68章 双生(一)
学习委员叫林千风,这个学习委员跟其他的学习委员都不一样,因为他可以见鬼。
陆知非给林千风倒了一杯热茶,林千风低头说了声谢谢,坐在沙发上的身体仍有些紧绷,眸中晦暗莫名。小乔端着咖啡端坐在他对面,一边慢悠悠地往杯子里加了一颗奶球,一边问:“说吧,来书斋有什么事?”
林千风感受着茶杯上的温暖,以及书斋里的安逸氛围,在心里长舒了一口气,道:“我有事想请你们帮忙。”
“三好学生也有要请人帮忙的事吗?”小乔瞥了眼林千风紧握着杯子的发白的指尖,轻笑道:“要是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我可没兴趣听。”
林千风抿着嘴顿了顿,嗓音有些沙哑,“这件事情除了书斋,我想不出还有哪里可以帮我。四爷上次来找我的时候说过的,如果我有难,可以来书斋找他。”
小乔不予置评,捏着小银勺搅拌着咖啡的样子还如一个贵少爷。正在旁边研究怎么给孩子换尿不湿的陆知非抬起头来,对林千风说道:“你别听他的,有什么事你尽管说。”
林千风就是上次在咖啡馆给他们戏票子的那个人,商四故友的后人。
听到陆知非这么说,林千风稍稍放下心来,随即站起来从陆知非手里把尿不湿拿过去,“我来吧。”
于是陆知非稍稍退开,看林千风动作娴熟地给两个孩子换着尿布。没错,是两个孩子,林千风提着的那个大篮子里,是一对双胞胎。
“这是我小叔叔家的儿子。”林千风解释着,“我从他们家偷出来的。”
偷?陆知非讶然,但林千风看起来绝不是那种偷别人家小孩儿的人,况且他自己就还是个半大少年。
“这还有点意思。”小乔放下咖啡杯,抬手示意,“说来听听。”
林千风也不在意小乔什么态度,沉声道:“你们也知道,我可以见鬼。林家祖上是个捉鬼天师,而且我们家的阴阳眼是可以遗传的,不过随着时间推移这种遗传越来越薄弱,到现在,我们家只有我跟我小叔叔继承到了一点。而现在又多了一个。”
闻言,陆知非看向两个长得一模一样,连胖瘦都近乎相同的奶娃娃,“你是说,这对双胞胎里面有一个继承了阴阳眼,另外一个是普通人?”
林千风点点头,“林家有一条祖训,若遇双胎,二者取其一。也就是说,如果后代子孙中如果有人生了双胞胎,就是不吉利,一定要把其中一个送走。我原本以为这只是老一辈的迷信,现在已经是新时代,家里也只剩下了几个人,没那么多讲究,所以半年前他们出生的时候我也没在意,直到……”
说着,林千风掀开了其中一个孩子的衣领,露出白嫩胸膛上的一个小红点,“我看到了这个伤口。”
伤口?陆知非仔细看去,那就是一个芝麻大一点的小红点,如果林千风不说破,陆知非或许只会把它当成是一颗痣,或是蚊虫叮咬的痕迹。小乔却是一眼看出了端倪,“这位置,有人在取他的心头血?”
“没错,而且下手的人就是我叔叔。”林千风说着,脸上露出一丝阴郁,而且语气格外笃定,“他是想杀了他。”
一个父亲要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一股荒诞之感顿时在陆知非心里油然而生,他随即拉开另一个孩子的衣服检查,却没有发现任何伤口。
也就是说,如遇双胎,二者取其一。过去那么多年,林家仍然有人在遵循这个古训,甚至,他的手段更绝,这太可怕了。
一个细微的普通人根本无法分辨的伤口,必定是用特殊手段造成的,或许连现代医学都检测不出来。如果不是林千风把孩子偷出来,那他是不是就悄无声息地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