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为臣(141)
听好了,记住了,一生不改。
我低头,第一次将唇轻轻覆上他的。
……师父,我带你回家。
嘉庆元年秋,魏长生卒。其徒陈银官素车白马扶柩回蜀,葬其於四川金堂绣水河大石桥畔,守墓一生而罢。
後记
不知道是第几次打开文档看自己这篇当年的文字了,每次看都会想到那时光景,几乎满脑子里都充斥着那个朝代的那些人物,在我一个人的臆想中指点万里江山,歌彻一生华彩。而後,终於完结了,心里却有点空空落落的,大半年的时间,四十万字,我得到了许多也失去了许多,我想这辈子我再不会有这份呕心沥血的精力,再去写这样一部可以说吃力不讨好的小说了。
曾闻曹公雪芹对《石头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虽然愚作较之如天上地下之别,但对心血之作却是人无二致的吧,於是亦删删改改,增增减减,甚至连标点都反反覆覆地修,哪怕不为人知,但总算对得起自己一载呕心半年沥血。
其实很多人都问过我,为什麽要挑和珅这麽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来写,大概是因为我个人反骨,偏就想为个万人唾弃之辈正名,去「蓄意」捏造一个由我写就的历史。所以很多人说的假死之类的结局我不是没想过,最终还是放弃了。每个人的性格都决定他最後的结局。逃不开,扯不散,那麽又何妨还他一个彻底的历史,宿命的结局,最终繁华委尽,永世苍凉。
不过写一个大家都猜得出结局的故事,有时还挺郁闷的,这文爱的人很爱,不爱的大概就会嫌它又长又臭了……我何尝不知道这文不容易看进去,情爱描写也少,至多不过是几个性格各异的男人在家国天下中兜兜转转,演尽离合悲欢,看遍沧海桑田,而已。但是,这《一世为臣》是对我自己的一个交代,这一生我只怕也再不会有如斯热血去写这麽一篇四十万字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