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的事情,就是最好的例子。国府在东北退了,在济南又退了,他们是饿极了的狼,一次叼一口,只是装模作样,不把所有肉都吞进肚子里,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
老陈嗓子低哑,在空旷寂静的仓库里悠悠回荡,即便外面日头正好,郑笙和沈魄还是感觉丝丝凉意爬上后背。
“那——”
半晌,郑笙有些无措,试探性出声。
“我们也做不了什么,只能抓紧时间了。外公给了我们十天时间收拾,十天之后再让人进来施工,应该足够了吧?”
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沈魄弯腰帮他把一叠书放到箱子里。
老陈也开始忙活,他将空箱子一个个准备好,内部一圈又一圈用棉布贴裹,厚厚几层,又得压平,这是避免运输过程中碰撞损坏书角。
饶是如此,每隔几本,还得垫上棉布,尽可能将箱子里的空间填得满满当当。
郑笙负责挑选最要紧的那些珍本和孤本出来,优先装箱。
张元济没有这么要求,因为这些书对他来说没有先后之分,在他的计划里,图书馆修缮之后肯定还要重新开放的。
但郑笙他们知道不是。
这些书装箱运走之后,可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被尘封起来,不见天日。
所以装箱顺序,先运走哪些,就至关重要。
“老杜派人给我说了,晚上十二点,车会准时到仓库后门,头一回,先装两箱不太重要的,探探路,如果没有人盯上,明天就可以装四箱了。”沈魄道。
“这么少?”郑笙皱眉,“箱子里本来就要填东西,一箱装不了多少书,这种运量可能到月底都搬不完。”
沈魄诧异反问:“你不会是想把全部珍本孤本都搬空吧?别逗了,那样都不用等日本人发现,你外公就会先暴跳如雷,他把那些书当命根子的,我们现在推测日本人要动手,也只是推测,万一日本人改变计划了,短期内不动手呢?你怎么保证能说服你外公?到时候他肯定觉得咱们是家贼,还不如把书借给日本人呢!”
郑笙头疼:“但是这些书,每本都很珍贵,我选不了。”
沈魄:“别精挑细选了,能拿一点是一点,差不多就行!”
按照闻言的说法,原本他们是一本都没法保存下来的,整间图书馆付之一炬,如今起码还能留下几箱,沈魄觉得已经够了。
郑笙见沈魄挽起袖子开始干活,也跟着干起来——虽然他很怀疑沈魄那两条细皮嫩肉的胳膊能搬动多少。
不过郑笙不知道,沈魄看他的眼神也是差不多的嫌弃。
几个小时过去,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三个人才差不多装了六箱。
不是他们动作太慢,而是这六箱书挑选之后,得一本本分别先用油纸包好,再放进箱子里,放好之后还得封箱,做标记,贴封条,再搬到角落里,晚上再跟仓库里先前特意敲下和运来的废弃石料土渣一块拉走。
“沈魄。”郑笙忽然喊他。
“干什么!”沈魄累得气喘叉腰,没好气。
“我觉得你变了很多。”郑笙认真道,“连谈吐好像都有内涵了。”
沈魄:……
他一时弄不清郑笙是不是在嘲讽自己。
郑笙端详,斟酌用词:“难道你——”
沈魄被他一瞅,竟莫名有些心虚,因为他之前那些话,的确是平时听闻言说多了,化为己用,说是抄袭借鉴也可以。
郑笙拧起眉毛,若有所思:“难道你之前一直是在装傻?”
沈魄:……你什么意思?
闻言在他脑海里,爆发出惊天笑声。
第34章
沈大少爷长这么大,哪里干过这么多活?
他没经验,连双手套都没带,搬完那些箱子之后,手掌已经多了几根木刺,有些拔出来,有些断了半截赚进肉里,要说疼也不是很疼,但就是难受别扭,加上手指还磨出水泡,腰也快断了一样,他整个人就像蔫了的花,怏怏的没有半点精神。
午夜十二点不到,老杜的货车停在后门。
沈魄上前跟人家对暗号。
“宫廷玉液酒。”
“一百八一杯。”
对上了。
毫无疑问,这暗号还是闻言想的。
他说放眼全上海,甚至这个时代,绝对没有人对得上。
沈魄挥挥手,让老杜手下的人搬箱子上车。
三人目送货车远去,心里都有些忐忑。
郑笙忍不住道:“他该不会假冒身份的吧?看着凶神恶煞的。”
沈魄:“刚不是已经对暗号了?”
郑笙:“那也有可能真正的手下半路被劫杀,临死前被逼问出暗号。”
沈魄:“……你是不是小说看多了?他一个人能假冒,搬书那几个也能一起假冒?”
郑笙:“那也说不定啊,对方有备而来,肯定准备周全。”
沈魄:“行行行,我不跟你扯了,你在这慢慢幻想,我得回去,我快累死了!”
郑笙一看大家都露出疲色,连老陈在灯下的脸也变得沧桑,提议道:“我请你们吃馄饨吧,我知道有一家小店,二十年了,口味很地道。”
沈魄刚想说谁稀罕吃这个,就听见闻言在脑海里幽幽道:【我好久没吃过馄饨了,都快忘了什么味道。】
沈魄心说就算我去吃,你也不知道什么味道啊,但话到嘴边,他还是换了句话:“吃就吃吧,可别拿便宜东西糊弄我们!”
郑笙知道他嘴巴毒人不坏,也懒得跟他计较。
“再贵的馄饨也就那样,我总不可能给你塞龙肉进去吧?”
沈魄坏笑:“用不上龙肉,来点鲍鱼海参就行。”
郑家也是有家底的,甭看郑笙这么好学,在家也是大少爷一个,吃穿不比沈魄差。
“行行行,改日请你吃满汉全席,你不吃到吐就不准走!”
两人打着嘴仗,老陈却径自收拾东西。
“陈叔,你也去吧!”
老陈摇摇头:“我老了,就不凑你们热闹了,你们去吧。”
他跟了张元济很久,平日寡言少语,面相也因为经历,有些苍老凶横,郑笙平日里不太敢跟他多搭话,沈魄却没这个顾忌,还直接上前把老陈胳膊拉了就走。
“都忙一天了,晚饭也没吃,就算不吃馄饨,喝口热汤也能暖暖肚子,你甭跟郑笙客气,这可是个大少爷,不吃大户更待何时?”
老陈好像没想到沈魄这么莽,犹豫了一下倒也没挣开,就这么半推半就,三人从后门步行,沿着马路边走到附近一家馄饨摊子。
天气冷,又临近过年,摊子没几个人,但还是照常开着,老板在热气腾腾后面忙活,脸都被烟雾笼罩,变得模糊不清。
“这家馄饨,每年只有大年初一到初四不出摊,其余时间都在。”
郑笙介绍道,一边招呼他们坐下。
老板抬眼看见人,就笑了。
“郑少爷,您又来了!”
郑笙:“老杨,三碗馄饨,再来三个烧饼!”
“好嘞,您三位稍等啊!”
一阵寒风吹来,沈魄冷得搓搓手,忍不住抱怨。
“怎么连个棚子都没有,这不得冷死?说你小气吧,请个饭还挑这种地!”
“你可别小看这里,现在是快过年了人才少,往常就是这个点,都能差不多坐满,他家馄饨用料地道,又实惠,不像那些饭店,进去随随便便点上几个菜,也得好几十。”郑笙从竹筒里拿了筷子分给他们。
老陈不说话,却点点头,表示赞同他的话。
沈魄偏偏要抬杠唱反调,哟了一声:“你郑少爷还会体恤民情呢!”
郑笙也不跟他计较:“这个老杨祖上是闯关东的,后来东北不是沦陷了么,这老杨带着全家逃出来,路上死了老婆儿子,现在身边就只剩下个女儿,他也没再娶,就带着女儿在这开馄饨铺子。上回我瞧见他女儿拿着本《三字经》在翻看,就顺口问了一下,这才知道他女儿想上私塾,但找不到门路,钱也不够,我就找了我外公,让她去上一间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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