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成了一个传奇故事了。
别看春阳大长公主如今已经不参战,不带兵了,但是她的威名,响彻朝野,包括北疆的蛮族,都对她忌惮颇深,尤其是在古代这个迷信的时候,北疆甚至传说,那位大长公主,就是北疆蛮王的克星。
以至于……现在北疆的人看到这飞凤旗,调转马头就走人。
她麾下的娘子军,因为都是女眷,所以驻地都很神秘,没人知道驻地在哪儿,更没有人敢随便打听,麾下的女将倒是有人见过。
可是……这女将官的徒弟,丁田真的……没注意啊!
“她们平时都是男装,你又不仔细看,哪儿分得清?”王佐乐了:“好了,她们不会怪你
的。”
不过丁田还是有些意外,送王佐走的时候,还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王佐带着的侍卫……可惜,人太多,他都没看清楚他们长什么样,人家就一个个的上马走了。
丁田只看到飘扬的马屁股上的马尾巴。
不过剩下的几天,丁田也没闲着,他的月饼没有自己做,但是也要准备送礼的事情,结果那天来了个商队,还有一个熟人。
家里的二叔三叔托这位熟人给他送来了两车东西。
其实就是一车拉着的二百斤大米,一百斤白面。
还有一车的干菜,都是晒干的茄子、豆角、萝卜干等物,还有两筐的干蘑菇。
这些干菜可以放到冬天的时候吃。
知道丁田喜欢,竟然还有一袋子的黄瓜干。
来的熟人,就是丁墨。
“墨哥!”丁田见到熟人,非常高兴。
“田儿啊。”丁墨见到丁田也高兴:“我来给你送节礼啦。”
“你怎么会在商队里?”
“我是跟着商队出来见世面的,顺便给你送礼,我现在不忙的时候,就在粮店里当学徒,如今已经是每月有五十个铜板的人呐!”丁墨乐呵呵的道:“对了,如今家里的孩子,能上学都被送去了胡家村,不能上学的也要认识字,将来好看得懂账本,知道契约上写的是什么,呵呵……。,,
丁田将礼物送了回去,但是带着丁墨去了一家酒楼吃席:“跟我说说,家里的事儿,我请你吃席喝酒!”
丁墨估计很少上酒楼吃席,何况是喝酒了。
乐的特别开心:“哎哎哎!家里好多事儿呢。”
丁田特意点了扒肘子,红烧肉,都是硬菜,还有鱼丸汤。
另带大盆的白米饭,酱烧鸡,凉拌菜,四菜一汤的规格。
丁墨的到来,让丁田知道了丁家村的一些事情,还知道牛角县的一些事情,徐县令主持秋收,非常的积极,而且他虽然是半路出家,却是个爱护治下子民的人。
所以他干得还不错。
而丁家村,更是因为有了粮店收购大家的粮食,而得到了附近村子的高看。
一切都非常好的在进行中,不过丁墨却说了个事儿:“四伯娘家的小蝶,终于找到了婆家
”
“哦?”丁田大感兴趣:“谁家的小子啊?”
“就是林七。”丁墨道:“就是衙门里的林七。”
“林七?”丁田一撇嘴:“他不是心里有人了吗?”
“有人又如何?”丁墨夹了一块肘子肉,肥油肥油的往嘴里塞:“那女人都不知道去哪儿了,他惦记又能咋样?再说了,他父母和亲族也不会同意的,那女人是个奴婢呢!”
“那四伯娘就同意了?”丁田可是知道,那位四伯娘可是个泼妇,要是知道姑爷心里有人,还会把姑娘许给他?
四伯娘那心气儿高着呢。
一直想将小蝶嫁给个高门大户,当个少奶奶,好享福。
林七只是一个衙役而已,恐怕要让四伯娘失望了吧。
“不同意又能怎么样?这事儿是四伯点头的,而且人家林七家虽然也穷,却是给的聘礼不少。”丁墨喝了一口小酒,脸都红了:“光是花布,就送了十匹过来,还有四匹红绸子,一对金钗,一对银钗,一对金耳环,一对银耳环,一个金镯子,两个银镯子,五十两的聘金,啧啧啧!你是不知道啊,四伯娘一开始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结果林七这聘礼一摆出来,她就乐了!”
丁田能想象得到,四伯娘那人当时的表情:“啧啧啧!我以为她得给小蝶找个什么样的女婿呢,这会儿怎么就……呵呵……。”
“你还不知道?那县城里还有什么大户人家?高家完蛋了,如今是我们丁家的粮店还好一些,别人不是有了媳妇儿,就是连孙子都能打酱油了,小蝶又心高气傲,不可能给人当小的,
何况村里也不允许。”丁墨道:“本来林七也不行的,不过林七这些年也攒了点钱,在县城里买了个房子,将来成亲了,在县城里住,林七他们家为此分了家,林七将家里的银钱要走了,没要土地,啧啧……。”
丁田感叹了一声:“他还真是……舍得啊。”
“林七早在县城外面买了五十亩地,自己不种田,租赁出去,也能吃上饭。”丁墨道:“何况衙门里也有点收入。”
“也是……。”丁田点了点头:“林七娶了丁家村的闺女,在衙门里也能借点力。”
毕竟程达和柳森,都是跟丁家村有关系的,再有,就是丁田,他在府城衙门做事,是能在府尊大人面前说上话的咧。
“所以现在四伯娘开心了,林七还单独孝敬了四伯娘一对银耳环,可大可厚了的那种,四伯娘美的不行!”丁墨乐呵呵的跟他道:“还每次都在二婶三婶面前显摆,可惜啊,二婶跟三婶带的都是金的,哈哈哈……!”
丁田在马县令那个案子里,可没少搂东西,那些女士用的首饰,他可没少给二婶和三婶,就连堂妹们,也没少分润,虽然还有一些丁田留着将来用,可也送出去不少。
所以,四伯娘显摆错人了。
别人或许羡慕,但是对于连金耳环都有八对之多的二婶子和三婶子而言,她的那对银耳环再大,也没用啊。
“还有啊,丁吉小堂弟现在还小,在家也就背一背三字经,不过丁可堂弟听说现在都会写—百多个字了……。”
“胡家舅舅也给你带了点东西,舅妈生了个大胖儿子……。”
“二叔三叔给你带了二百两银子……。”
丁田在这里开心的跟丁墨叙旧聊天,剩下王佐看着家里的冷锅冷灶运气,王富贵想了想,小声的提议:“不如……炖汤?等丁司狱回来了,也喝两口?他这一出家门就是大半年,如今家里来了人,可不得打听打听么?”
王佐知道这是人之常情,可他就是心里不舒坦,不赶紧回家里吃肉喝汤,在外头耍什么?
“让金大娘过来炖汤,我们回去!”王佐憋气:“回驿站里用膳。”
“是!”王富贵挺胸腆肚的道:“您要吃点什么?大厨咱们有的是手艺。”
“吃红烧肉丁!”结果王佐真的点菜了:“让人去做吧。”
王富贵:“……???”
等丁田带丁墨回到家里,迎接他的就是一大锅的白萝卜羊蝎子汤。
这样的是醒酒汤?
丁田看了看丁墨:“你喝么?”
丁墨摇头:“我喝的够多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还有这种说法?
不过俩人聊到后半夜,跑了几趟茅房,就饿了,又掀开锅盖,从里头捞肉骨头吃。
彼时的羊蝎子更好吃了,萝卜也炖的晶莹剔透,最主要的是,灶台里有榆木疙瘩烧着,这锅子一直是温热的,不凉。
畅快淋漓的吃过了之后,人越是精神了,俩人见天亮了,用冷水洗了把脸,丁田今天旬休,就不用去衙门了,打算带着丁墨上街采购点东西,托他带回去。
“得买一些县城里没有的。”丁田熬了一夜,却一点都不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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