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用牛羊的筋或者鱼肠子会更好一点,不过目前他还没看到有这些,只能先用皮线替代。
布尔凡激动的接过焕然一新的兽皮裙,小心翼翼的捧着在一众羡慕的目光中回树屋换了出来,他羞涩的说,“好暖和,好软,比之前的裙子穿起来舒服多了,就是有点重。”
亚雌和雌性们冲上去轻轻的抚摸,不时的发生感叹,“真的耶!”
很快,有亚雌跑回家把他收集的觉得好看的皮毛也拿了过来,“王,这个也能做吗?我自己做可以吗?”
“可以的。”宋卿时看皮毛还算完整,而且血迹也清理干净了,看起来应该挺爱惜的,“这个很容易的,你刚刚看会了吗?没有的话我再教你们一遍。”
一群虫围在宋卿时身边认真的观摩着,此刻完全忘了所谓的等级之分,还不时的因为新手的笨手笨脚而捧腹大笑。
他们并不蠢,本来就耐心细心,所以学的非常快,不到第三次教学就已经学会了。
宋卿时又简单的描述了骨针的做法,大家听的连连点头,想着等回去就试着做。
“那这么多皮,全部用来做线吗?”其中一个雌虫好奇的问道。
“当然不是。”宋卿时摇摇头,“你们看,扒皮的时候其实不能完全去除上面的肉是不是?我们可以把猪皮晒干,这样就可以长时间的储存起来,大家没事的时候可以吃点零食嘛。”
听他这么说,就已经有亚雌拿起一块提前分割好的,猪肉的油脂外干里软,比之前的新鲜肉别有一番风味,“好吃!”
当天晚上,大家光吃猪皮都吃饱了。
第211章 虫族世界13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
自从宋卿时开发了新菜单以后,族虫就跟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样。他们现在知道什么是零食、什么是正餐、什么水果、什么是营养丰富。
森林太大了,菠萝还挺多的,再加上本来就等了太久的季节性果子,所以他们倒也没觉得腻。
至于野猪已经成为他们餐桌上的新宠,只有少许雄虫偶尔会去抓几只兔子回来,不过他们现在可不是为了肉,而是为了那身白色的皮毛。正是春天,动物们都在交配,再好抓不过了。
亚雌和雌虫心肠比较柔软,他们以前就觉得多毛兽的皮毛很暖和因此收了不少,所以倒也不是非常想要新的皮毛,还是吃饱肚子更加重要。
哈尔斯整天待在树屋里祷告,宋卿时也随他去了。有没有神回应他再清楚不过,世界的变化是很快的,到了一定程度就由不得对方不接受。
宋卿时的精神丝之前之前覆盖了森林的附近,他打算出去看看这片真正的原始森林是什么样的。
布莱跟在他身后讲解着几个族群的规矩,然后又说哪些哪些地方不能去,是其他部落的地盘等等。
“布莱,赤火族你了解多少?”宋卿时负手行走在密林中,两人走的很慢,竟然有一种悠然出行的感觉。
布莱和布尔凡原来都是赤火族的虫子,不过他们两个全部都蜕化失败了,再然后就一起来到了哈乐。可能是之前的经历影响,他们两个没有一点传统赤火族基因中的暴躁和狂妄。
“不是很了解。”布莱非常实诚的回答,“在赤火族,所有出生的幼虫都统一生活在一个地方,父亲母父有时候会来陪伴我们,在我们断白汁后吃的都是多毛兽。”
“等到我们五岁的时候,就会有祭司来把我们从那个地方接出去,我们会和父亲母父交谈一会儿,再然后就是等待蜕化结果。”
“要是有些感情比较深的,蜕化失败后父母不愿意养的就立刻扔出部落,愿意再养一段时间的就会去另外一个地方。然后待到父母不愿意再养的时候被赶出去,最多不能超过十岁,因为如果父母养的话,父母还得多向部落交猎物,而幼虫十岁已经可以自己捕猎生存了。”
“所以你们其实除了父母和那片专门管理幼虫的地方以外就不知道部落里其他的事情了吗?”宋卿时大约明白了。
提前将幼虫与父母隔开,这样不仅可以隔绝感情,让蜕化失败的幼虫被赶出去父母也不会伤心,还大概率可以保证这些被豢养的对外界一无所知的幼虫们被赶出去生存几率不高。
按照布莱的说法,本来部落里粮食都是大家一起分,如果父母执意要养自己的孩子就得多向部落交猎物,长久下去并不是一个划算的事情。
“是的。”布莱的点头印证了宋卿时的猜想,“我们什么都不懂,是哈乐雄虫们出去捕猎的时候看到我们顺便带回来的。”
其他大家都差不多,半斤八两。一群什么都不懂的虫子们凑在一起,武力智力一个不占,难怪最后被硬生生整灭族了。
两人说话间,他们已经从丛林深处的幽闭中走到了有些许阳光可以穿透的地方,头顶的树叶不再那么繁茂浓密,金灿灿的阳光使得地上展开了不少淡蓝色、粉红色的小花。
雄虫们正在这边捕猎,几头体型硕大的野猪疯狂的刨地逃跑,速度在林中快的惊人,要不是虫族会飞会不一定追的上。
布莱今天休息,是另外一个雄虫轮值做小队长,同时也是最不满宋卿时的雄虫,哪怕宋卿时已经在他们面前显露了惊人的实力。
“王,我们要上去帮忙吗?”布莱第一反应就是上去帮忙,可是脚步才抬了一半突然想起旁边还有王的存在,连忙准备走个过场。
“不,看看再说。”谁知道宋卿时竟然摆摆手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布莱,他现在才是小队长,你今天帮了他,下次还能继续帮吗?如果他做不好这个小队长,以后影响的就是整个小队的生命。”
哈乐内部一向团结,故此宋卿时的话虽然是拒绝但也是为了对方好的姿态,布莱恍然大悟的连连点头,“还是王厉害。”
“他叫什么。”宋卿时眯起眼睛,两人站在了高高的树枝上,清晰的看到前面的小队长只顾自己冲锋完全不管后面的小队跟不跟得上、又会不会配合。
一个自负的雄虫。
“哈斤。”布莱也觉得对方这个小队长一点都不称职,他们出去捕猎的时候大部分时间还是需要依靠整只队伍合作,而不是哈斤这样不管不顾只管自己。
哈斤率先追上野猪群,聪明的野猪知道团体对敌,所以就算被追上了哪怕骨子里有对虫族的畏惧,但是它们在生命面前燃烧的怒火让人心惊。
几头野猪配合得当,前面三头龇牙咧嘴的冲向哈斤,后面的负责观察周围的情况以便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眨眼间,哈斤一只没有完全蜕化的大钳子在日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光辉,他飞快的正面冲向野猪,在即将接触到野猪的时候突然利用自己的灵敏度侧身一钳子勾在了旁边的野猪身上,顿时勾掉了一层很深很大的一块肉,痛的野猪仰天长啸了两声。
见到同伴受伤,野猪们更是暴怒,它们不顾一切的冲向了哈斤,身后的雄虫小队想要上前帮忙但都被哈斤骂了回去,只能眼睁睁看着哈斤和野猪群缠斗。
“你觉得谁会赢。”宋卿时手指从旁摘下了一块嫩绿的树叶,新长出来的椿芽自带一股清新气息,仿佛春天扔在指尖缠绕。
布莱看着野猪已经伤了好几头,不假思索的说,“哈斤,他是部落里勇猛的战士,战胜猎物是他的天性。”
“不。”宋卿时摇了摇头,鼻尖轻嗅了几缕芬芳以后将椿芽扔出去,柔柔嫩嫩的芽尖就落在了淡蓝色花蕊的上空,两色相撞格外的好看,“猎物会赢,哈斤太自大了。”
说时迟那时快,底下的哈斤想要穿破野猪群的围攻圈的时候,突然一头野猪张开大口,尖锐的獠牙猛的咬穿了哈斤另外一只蜕化完全的手臂,鲜血汩汩涌出。
哈斤痛苦而凄厉的大吼了一声,他狠狠一钳子把野猪的头砸的稀烂,身后的雄虫们也连忙赶过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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